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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建制运行中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风险评价与控制

时间:2024-09-03

摘要:代建制是一种新型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模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依照规定程序委托相应资质的工程管理公司,对某一特定项目从立项到竣工的全过程进行管理。其本质是将政府投资项目交给专业项管理公司全权负责,并支付合理的管理费用,运用专业化的项目管理,最终实现投资可控、提升收益的目的。

关键词:代建制;政府投资;资金管理

随着经济体制的深化改革,公共财政框架已经逐步建立,随之而来的是传统管理模式中的各种弊端问题。政府常以财政资金拨款方式进行项目投资,项目管理的組织形式不够完善、投资风险约束机制匮乏,致使项目超概算严重。本文基于这些问题针对代建制运行中政府投资项目的利弊分析,总结了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风险管控的有效策略,可供参考。

一、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模式目前存在的问题

政府作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非经营性项目的投资主体,但却在整个项目建设过程中,缺乏专门负责监管项目建设的相关机构。项目单位并不负责资金的筹措与周转,因此,部分单位缺乏节约意识,花钱无节制,致使项目投资无法得到有效控制。而且建设单位,通常会从自身利益出发,随意扩大规模建设或增加建设内容等使项目投资严重超标。由于项目管理方面的组织形式不够完善,大部分建设单位通常为了某个项目临时拼凑相关的工作人员。而且他们在项目决策、施工管理等重要环节不够专业,常会出现各自为政的分散管理模式,最终导致工程质量无法保证、工期长、投资效益低等方面的不足。

二、当前推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的利弊分析

代建制项目管理模式能够以合同的形式,有效解决传统建设项目中责任主体不明等方面的问题。从质量、工期及造价等方面入手,界定了各个层级当事人的相关权责,并完善相关的约束与奖励机制。使项目管理更加专业化,有效避免了人为因素引起的建设期间投资金额发生变化。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合理选择项目管理公司全权负责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组织管理,使建设期间人为引起的“三超”现象得到有效控制,同时解决了项目单位违规挪用专项资金的情况,使资金运行风险得到了合理控制,有利于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制度的顺利推行。由于项目代建制是一种非法定制度,法律赋予工程建设重大的责任及义务,并不能因为代建制的实行而发生转移。因此代建制到底属于民事委托关系还是行政委托关系,理论与实践方面都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进行建设风险的转移。若相关管理者产生质疑,极易导致推卸责任、扯皮等情况,影响项目的正常开展[1]。

三、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模式下的投资管控策略

(一)政府项目的前期投资控制

代建单位通过加大力度进行相关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提升投资估算的精准度。严格把关设计阶段,采用投资限额法控制整个项目的总投资,结合价值工程的相关研究,重点分析项目功能,实时关注政府项目全过程的周期费用,力求在设计阶段合理控制投资成本。

(二)项目实施阶段的投资控制

代建单位投资控制的重点是项目建设实施阶段,虽然施工环节的投资空间较小,但若缺乏合理管控极易造成严重浪费。因此代建单位可以从组织、技术或合同等方面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工程进度款控制、工程变更以及费用索赔等方面的控制。在招标过程中,应优先选用竞争性招标,然后在开标后再以邀请招标的方式确定最佳承建单位。与定额计价不同的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是以综合单价为基础进行报价计算的,因此投标人必须充分考虑施工完成的每一项工作内容及相应的风险之后再进行投标报价,代建单位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有利于工程索赔控制及风险分摊。做好施工环节的投资控制,在施工阶段,代建单位可以强化成本的预测分析,采用正确的方法分析控制项目施工过程中的成本节、超情况,以动态调整的方式进行成本技术的对比。定期收集项目的实际成本数据,将计划值与实际值进行对比分析,做好相应的成本预测,若存在投资偏差,则应采用新技术或新材料降低成本。亦或是采用相应的经济措施,通过加强劳务组织并制定可行性强的激励性奖惩制度,合理规划现场材料堆放,避免二次搬运增加材料费用。此外,还需充分发挥组织的相关职能,使各参与方的成本责任清晰、明确。协调管理工程变更,强化合同管理及现场工程量的签证管理[2]。

(三)项目收尾阶段的投资控制

一般来说,收尾阶段主要包括竣工结算、处理保修费用以及代建项目资金监管情况的相关梳理等。竣工验收阶段的投资控制,应注意工程量审核、定额套价审核、取费标准以及建筑材料用量、价差审核等。除此之外,还应注重隐蔽工程记录、变更及签证单等相关资料的审核,避免施工单位的造价人员故意多算工程量或材料工程出现漏洞引起索赔等。发生质量问题时,应及时查明原因,做好相应的保修费用处理,做到问责明确。代建单位应根据资金使用计划严格做好相应的资金审批与支付管理。

四、结束语

总之,政府项目采用代建制管理模式能有效解决政府管理的各种弊端问题,通过强化项目资金的使用及管理,借助技术与专业化的管理优势,有效提升资金效益,多方位监管相关的管理机构,最大限度降低资金风险。在解决“三超”问题或一次性业主问责难等方面问题,该模式在政府项目投资控制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王志东,王平.代建制运行中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风险评价与控制[J].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学报,2020, 036(001):99-107.

[2]万真瑜.关于科学推进非经营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发展的几点思考[J].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2020(6):0088-0088.

作者简介:徐龙波(1988.3-),男,汉,大丰,职称:中级会计师,本科,研究方向:政府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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