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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保护对我国对外贸易的影响及对策研究

时间:2024-09-03

徐惕若

摘要:随着社会不断发展,信息社会中的知识产权重要性日益增长,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对外贸易服务、产品也在国际贸易来往中逐渐占比更高,导致我国对外贸易中的知识产权问题日益显著。自加入WTO后,我国的对外贸易交易总体上呈现贸易顺差特征,导致一定程度上的对外贸易失衡。其中,中国进口额与出口额之间的巨大差异便是来自于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整体落后的一系列原因。因而有必要通过分析知识产权保护与对外贸易发展之间的影响机制,探讨我国对外贸易发展行业中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和存在的相关问题,并提出完善我国对外贸易的相应发展对策,以加强我国在国际贸易来往中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能力,促进我国对外贸易企业的制度创新和贸易保障。

关键词:知识产权保护;对外贸易;企业创新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如今各国都很重视的问题,本文的研究对于加强知识产权,提高我国在对外贸易中的竞争力,对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分析我国现如今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对策,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长期来说有利于我国的自主创新,可以使我国的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发、生产和出口不再受制于人,激励我国企业自主创新,利于整体技术水平的提升。

1.相关概念

1.1知识产权概念

知识产权,本质是一种精神领域的无形财产权,是由国家赋予的一种在特定期间内,通过排除他人随意使用,以保护创造智力成果人的专有性权利。当下,一国对知识产权领域的相关保护已成为一国对外贸易中的重要因素。一方面,是由于知识产权保护在世界上的贸易过程中变得越来越重要,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法律法规已成为国际规则的重要组成部分。另一方面,滞后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无法与现代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同步,对外贸易产业中要求扩大知识产权保护强度和广度的呼声渐强。

一般而言,一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强度由一系列相关指标综合决定,往往采用定性或定量或者定性加定量的方式以进行衡量。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第一部分指标是立法强度,即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是由一系列相关法律所组成的有机体系,包括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等。第二部分是执法强度,由国内外的经济发展、司法保护、行政保护、社会公众意识以及国际监督环境综合决定。从整体上而言,我国加入了TRIPS协议,实现了国内与国际相关法律体系的对接,形成了基本完善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但就相关执法强度而言,呈现一系列在国际对外贸易中的知识产权亲侵权事件,其他贸易交易国家持续性地对中国提起知识产权诉讼程序。因此,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在对外贸易中的作用,还需要进一步研究和认识。

1.2知识产权保护对对外贸易的具体影响

知识产权对一国对外贸易的影响主要是通过自主创新和技术溢出效应综合影响,也即自主创新可促进技术创新,技术溢出可促进技术转移,两者又交互作用共同影响国际贸易的出口。只有不断强化我国知识产权对对外贸易的保护观念和具体法律政策,切实改善高效技术产品的营商环境,才可能吸引更多国家的高新技术企业愿意向我国出口科技含量高、技术成分密集的产品,进而改善我国现存的劳动密集型主导产业结构。

1.2.1通过市场相关效应影响对外贸易

从理论的角度而言,知识产权水平对一国的进口贸易总量的影响,通常通过市场竞争力效应和市场扩张效应综合影响。市场竞争力效应,指出口国的产品因进口国加大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而具有的更强劲的市场竞争力和独创力;市场扩张效应,指进口国企业随着进口国知识产权保护强度的提高而增加本国企业模仿此类产品的成本增加,此时企业成本的增加一定程度限制了进口国企业对产品的模仿规模,间接导致进口国市场进口数量的上升。

1.2.2改善我国对外贸易产品结构

根据《中国对外贸易统计年鉴》相关数据,近年我国国内的工业制成品自主生产加工以及贸易能力得到显著提升,对相关制成品的进口需求减少,同时对初级产品进口需求增强。高新技术产品在全球的需求扩大,是技术进步、科技兴贸、社会性发展的必然要求,世界各国高新技术产品占工业制成品比重的稳定增长也正是社会发展的切实体现。一个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的周密程度和水平实际上会影响本国进口产品的结构,越是缺乏知识产权保护的营商环境,从其他国家进口的知识产权产品越是得不到相应法律条款保护,产品被侵权也无法合理有效的诉诸法律,最终会导致他国减少对我国的高新技术和技术密集型产品的进口。

2.我国对外贸易中知识产权保护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2.1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

我国自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来以来,逐渐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在相关法律立法和执行方面都初步与国际规范要求接軌,基本上已经建成一套结合中国特色的、全面性、整体性、层次性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2.1.1中国积极加入国际知识产权公约

知识产权与对外贸易难以分割,中国在对外贸易中涉及的一系列知识产权问题必须与国际知识产权规定得以衔接,遵循国际化的发展方向。自改革开放起,中国陆续积极加入多个国际双边、多边条约,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多边条约主要涉及WIPO公约和TRIPS协议。除此之外,中国也与多国签订了相关知识产权协定,以进一步加强国际交流,维护自身交易权利。

2.1.2国内知识产权立法保护

我国现有知识产权立法体系由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四部分构成。知识产权相关立法包括但不限于《民法典》中关于著作权法、商标法、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专利法等规定,以及《对外贸易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等内容。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趋势的强化,要求国际对外贸易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中国在加入WTO过程中,也随之适用了TRIPS协议,调整了相关知识产权法律,以扩大知识产权保护范围,与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接轨。

2.2我国对外贸易中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

虽然总体上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不断呈现完善发展趋势,在立法、执法方面都逐渐实现更全面的保障,但相较于全球其他国家而言,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还面临诸多挑战和问题有待解决。

2.2.1 国家立法不完善

中国现有知识产权立法体系与TRIPS协议存在不同之处,与发达国家的知识产权立法也存在显著差异。具体体现为一下三个方面:第一,我国现有法律体系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规定还存在空白之处,如前文TRIPS协定中规定的地理标志也是知识产权保护内容,但我国目前显然没有相应的法律保护规定;第二,现有法律体系保护不充分,虽然对网络、数字科技范围提出了知识产权保护概念,但由于现有法律存在的滞后性,现有立法显然已无法应对“大数据、区块链”等电子商务交易中提供全面的知识产权保护;第三,我国目前规定不利于调动国民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热情,TRIPS高度强调“国民待遇”概念,对外保护水平甚至高于对内保护水平,外国企业和个体都有权申请商标,而中国暂不允许自然人进行商标申请。

2.2.2 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淡薄

由于我国加入WTO时间相对较晚,企业对知识产权意识的保护意识相对薄弱,高校与公司培训中也鲜有知识产权类课程,总体上造成整个外贸行业的知识产权意识不足,专业人才缺乏的现状。这一方面导致我国企业在对外贸易中一系列知识产权受损,间接增加了企业的交易成本和机会成本;另一方面导致我国企业在对外贸易过程中出现侵犯别国知识产权的现象,导致企业在商贸过程中的巨大损失。

2.2.3企业知识产权转化率低

从绝对数量说,我国在专利和商标的申请注册数量上居于世界首位,但是大量专利的申请实际上没有商业价值。相关数据显示,我国知识产权局受理的发明专利案已经连续几年居于世界首位,但个人、高校、企业在申请专利之后,并未将专利产品转化为实际生产力,专利转化比率不到50%。在一些国有企业或科研成果领域的知识产权产品,甚至转化率低于10%。可见我国目前只是在“量”上是专利大国,应转向“质”上的专利强国,提高企业知识产权转化率。

2.2.4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机制薄弱

相较而言,中国高校设置的知识产权相关课程数量较少,同时以理论为主实践为辅,培养出的知识产权学生往往无法将所学内容灵活的融入到实战经验当中,除此以外,对外贸易需要较为复杂的专业性知识,如金融理论、电子运营、语言要求、知识产权保护理论等,多元化人才的稀缺对企业发展管理的成本和获利机会都发出了切实的挑战。

3.我国对外贸易中知识产权保护的完善路径

政府从宏观层面制定和引导行业发展,企业从微观层面遵循和发挥个体作用,对外贸易行业作为链接政府和企业之间的中观层次,应当做好知识产权预警和应急机制。一方面,行业需要尽可能详尽的了解本国政府在立法、司法、执法以及相应政策上的引导方向,行业还需要尽量全面地了解我国国内知识产权的变化,以及相关案件处理情况等内容。

3.1完善国家立法体系 加大执法力度

我国对外贸易中的知识产权立法虽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体系,但在相关法律执行层面上仍然较为薄弱,间接影响对外贸易的发展。在立法方面,应当强调我国知识产权相关法律要与国际规则相匹配,适应TRIPS规定调试我国法律,以达到与国际知识产权法律立法上的一致性。同时,立法还应当克服滞后性,要积极的规定知识产权方面的新兴问题,加大立法保护范围。

3.2积极应对知识产权摩擦问题

近年来世界经济整体出现放缓发展的背景,加之中国近年来在对外贸易中长期处于贸易顺差情形,导致我国对外贸易中的企业受到其他国家不正当的施压打击,制造贸易摩擦。其中,部分打击手段就是从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足入手。因此,应当从国家、行业以及企业多方面共同努力,提升我国对外贸易中的知识产权保护,有效的解决对外贸易中的摩擦和纠纷,改善我国对外贸易中的国际环境。

3.3增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我国对外贸易相关企业虽然在知识产权相关专利申请数量得到了极大的增长,但是存焉明显的实践转化率低的问题。加之,我国目前国内对外贸易行业整体环境较为混乱,企业缺乏知识产权创新和保护意识,远远没有达到真正的专利强国水平。相较于其他发达国家的知识产权意识,我国对外贸易中的专利、商标意识仍需加强,在国际贸易交往中应当减少中国产品被国外企业抢注、发生知识产权纠纷的情况。

3.4强化我国知识产权领域人才培养

专业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是我国完善对外贸易中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的重要一环。无论是学校还是企业环境中,都需要培养知识产权基础知识和实践应用性结合的复合型人才,使得相关理论知识可以尽快的应用于实践。第一,在高校设置专门的知识产权学科,进行系统化的培养;第二,地方政府采取专门机构或对点支持的方式,培养一批在对外商贸中的多元化人才以应对国际贸易中新兴的国际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第三,企业运营过程中注重重点培养和挖掘创新性人才,以提高知识产权保护中的专利转化和申请率。

4.结 论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下,本文对知识产权对对外贸易的影响进行了系统的阐述和研究。通过研究,知识产权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改善我國对外贸易产品的结构,还可以通过一系列相关效应综合影响我国的对外贸易发展情况。这就要求我国正确认识对外贸易中存在的一系列知识产权保护相关问题,从宏观的国家政策层面、中观的企业引导层面、微观的人才培养层面共同完善现有不足,提升我国知识产权对对外贸易的保护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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