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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放管服”下提高政府采购管理效能

时间:2024-09-20

王成欢

摘要:在当下通过“放管服”的方式来提高政府采购管理效能的进程中,行政事业的采购单位进行采购的流程更加简单,随着时代发展运用的采购形式更加丰富,作为采购主体的地位日益凸显。因此,如何在这样的形势下有效监管政府采购,使得政府采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这是本文探讨的内容。

关键词:政府采购;预算;监督

在多年的采购实践摸索中,政府采购已经形成了职能分工清晰、操作细化规范、责任落实明确的采购系统。在当前政府采购改革的过程中,对于政府采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精简采购流程、优化采购流程,从采购预算、备案、实施、支付、统计等角度提升采购效率;采取符合当下采购形式,采取以商场采购为主批量采购和定点采购等为辅的多样化形式,更符合对于不同采购物品的要求。

1.政府采购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政府采购预算设定的不合理

采购预算是“政府采购计划表”,编报采购预算并不只是一个流程,而是需要采用科学的预算方法来约束采购行为,提升政府采购效率。现阶段在实际编报采购预算的过程中,相关部门对于采购预算的编报不够重视,较为随意,会出现漏报的情况或者为了增加财政资金而多报的情况,并且采购预算是在审批之后不予修改的规定,不合理的采购预算就使得采购预算不能很好的贴合政府发展,从而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1.2采购监管部门监督不到位

政府采购的监管部门主要是采购内部分纪检监察、审计部门。这两个部门没有在政府采购过程中发挥有效的监管作用,原因主要是缺乏对于采购监管的专业知识,虽然是有参与监管工作,但是并不能起到实际的监管的作用,只是形式上的监管;与此同时,监管人员未必清楚单位发展状况和未来趋势,不能很好的判断采购的有效性。在这样的形式下,很多监管部门主要是监管采购流程的合法性,避免承担责任,没有切实关注到采购整体的效果。

1.3政府采购绩效评价不足

政府采购的绩效评价过于简单,这也就反向推动了政府采购部门和监管部门只注重采购过程的合法性,不会监管采购结果是否符合预期,是否能够满足发展需求,更不会再次总结本次采购过程中没有达到既定结果的原因,再次进行政府采购时还可能会出现同样的问题。这就使得政府采购不能最大化发挥效能。

2.提高政府采购管理效能的措施

采购监督也是政府采购中的重要环节,可以保障政府采购的顺利规范进行。《政府采购法》明确将财政部门作为政府采购的监管部门。财务部门既要对政府采购的采购预算进行审核然后发放财政资金,同时又是对政府采购的监管。但随着近年来“放管服”对政府采购改革的深入,政府采购过程中的问题也日渐凸显,这就需要针对出现的问题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方法,完善采购流程以及政府采购监督体系,提升效率,发挥政府采购的作用。

2.1提升编报采购预算的专业性

解决问题就要究其源头,先从源头进行整改。作为政府采购的主体部门需要自身提升对编报采购预算的重视,选取或培养专业的采购预算编报人员,并通过不断对已完成采购项目的回顾分析,总结出科学有效的编报采購预算的方法和注意事项,避免再次采购预算中出现同样的问题。与此同时,还需要结合单位发展情况、未来发展方向和当下实际情况综合考虑,来评判采购预算的合理性。

这不仅需要政府采购的主体部门提升自身专业能力,还需要政府采购的管理部门财政部门也重视采购预算的编制,在《预算法》的指导下,编制更加细致的采购预算规范细则,在宏观角度指导政府采购的预算编报,使得政府采购能够利用采购财政资金高效地落实国家政策。

2.2强化监督管理,提升政府采购效能

在“放管服”深化下的政府采购部门具有更大的自主权,那么政府采购主体部门就需要实行自我监管机制。在部门内部明确采购、审批、监督三个职责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并制定相应规章规范各个部门的行为,做好三个部门之间的有效沟通,提升办事效率。内部监管部门需要发挥自身作用,做好监管工作。

除了政府采购的内部监管,还要求政府采购的外部监管部门不仅监管政府采购的预算规范性、合理性,更需要将采购结果纳入监管范围,监督采购结果和采购预算之间的关联性。采购管理部门可以利用自身部门信息的综合性,在宏观方面指导政府采购单位的采购行为,提升监管效率。

2.3完善采购绩效评价体系,重视采购结果

采购绩效的合理制定可以规范政府采购,提升政府采购效率。由于“放管服”政策下的政府采购方式多样等因素使得采购绩效评价难以采用单一指标进行评判,这就需要监管部门根据原有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和现阶段政府采购过程出现的问题探究后,制定相应的补充规定,在依据规定监管过程中及时整理不足之处,随后再次探究修订优化原有的规定。

结合对于政府采购管理存在问题的分析中监管部门不具有专业知识的情况,监管部门可以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不同的采购项目进行客观、专业性的凭借,从专业维度指导政府采购,并对政府采购中出现的问题给予正确有效的方法讲授,使得政府采购可以达到预期效果。

为了提升政府采购效率,可以将采购结果公开公示,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大众的监督。形成以结果为导向的正向监管,从采购结果反馈的信息优化采购预算等流程。

采购活动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形势,形成适应现阶段经济体制的采购流程。“放管服”深化下的政府采购自主权不是放任不管,而是给予政府采购主体更多的决策权,使政府采购主体根据市场情况、单位发展情况等因素采取合理的采购方式,从而达到预期或更好的结果。监管部门也要发挥其效能,履行好监管职责,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两手抓,实现政府采购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1]李珊.浅谈“放管服”下提高政府采购管理效能[J];商讯;2019年19期.

[2]滕红霞.浅析政府采购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J];商业故事;2017年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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