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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与金融理论对金融发展的启示

时间:2024-09-22

摘要:一国金融的稳定应该建立在法治的基础之上,法律和金融不可分割,梳理和分析现有法与金融理论并从中得到启示非常必要。文中阐述了法律金融理论中监管执法对金融发展的影响、投资者法律保护对金融发展的影响,从中得出要不断完善我国金融法律法规、加强金融法律执法和加强投资者保护的启示,以此促进我国金融市场稳定,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

关键词:法律;金融;监管;执法

金融的稳定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条件,***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和法治经济,国家经济的发展离不开法律的保障,一国金融的稳定更是要建立在法治的基础之上,法律和金融不可分割。金融市场是脆弱的,市场中存在着信用、市场和系统等风险,金融体系的上述风险需要通过监管来防范已经成为共识,核心是如何进行监管,首先建立健全法律是重点,其次就是法律的实施,法律如何实施以及实施的效果是我们应该关注的重点。现有金融体系中已经有了较为全面的法律框架,比如证券法、保险法、信托法等,这些法律是监管人员在维护金融市场正常运行时的坚强后盾。但是随着金融业的不断发展,金融产品不断创新,金融体系中不断暴露出新的风险,我国法律在应对这些新风险时表现得相对滞后,此外,我国金融业的法律在实际实施过程中还存着许多缺陷,这值得我们去探究。这些研究的第一步应该是梳理和分析现有金融法律理论,从这些理论中真正理解法与金融,并从中对我国的法与金融发展产生启示。

1.监管执法对金融发展的影响

LLSV衡量了法律的执行质量。作者根據一些信用风险评估机构作出对各个国家的“法律和秩序”所作出的评估报告,考察了法治状况、腐败程度、司法效率、被政府征收的风险、政府违约的风险这5个变量,根据这5个变量的取值,计算一个总分,从而衡量法律执行质量。研究结果表明,法律执行质量在不同法系的国家之间存在着差异,其中普通法系国家的法律执行质量提高的空间最大。Edward L. Glaeser描述了美国19世纪私人诉讼占维权主导地位的现象,这一时期,法庭抑制着监管的发展,但也有许多人提出私人诉讼无法实现司法公正,法庭抱有偏袒商业的态度,法官保护着企业免受起诉。在这一背景下,法官对司法有着很强的解释力,就有一些商业巨头贿赂法官,在财富和利益的诱惑下,法官在进行裁决时不能保证公平公正,一些弱势群体的利益不能受到保护。这里提出,当法官或者监管者特别容易腐败时,其作为的所造成的损失已经超过收益,这时候放任不管并接受现有市场失灵成了效用最高的决策。这一理论结果说明了执法过程和执法效果的重要性,如果金融市场中的执法人员存在着严重的腐败行为,那这样带来的损失甚至比放任不管还要大,因此,在金融市场建立完善的对监管和执法人员约束的法律法规是非常必要的,特别是要注意对监管人员职责的划分以及机构之间的相互协调。

2.投资者法律保护对金融发展的影响

在法与金融理论中提出,在金融市场中,对投资者法律保护越强的国家,金融市场越活跃,反之亦然。游家兴和张哲远提出了在投资者法律保护能够在金融危机不断向外扩张的时,起到很好的阻隔作用,他们通过实证验证了这一结论。LLSV用“一股一个投票权”、“对抗董事权利”指数、“强制分红权”这三个指标衡量了股权投资者权利保护程度,之所以要考察“一股一个投票权”这个权利,是因为在这个规则的约束之下,要想控制一个公司,就必须拥有较大的分红权,而一旦某个股东拥有了较大的分红权时,他将公司资产转移出去的动力就会较小,这样其他的股东也许会得到更好的保护。作者还考虑了六项与投资者保护密切相关的权利,并以这六项权利为基础构建了一个“指数”。最终作者根据计算分值得出结论:普通法国家对投资者保护程度最强。此外,作者还提出一个假设:投资者保护不力会导致股权集中,数据显示:较差的投资者保护提高了股权集中度。

3.法与金融对推动我国金融发展的启示

我国金融体系中目前存在着法律制度不健全、投资者法制意识薄弱、投资者保护不足、法律执行不到位等现象,而法与金融理论为解决我国现有法律问题提供了思路。首先,要健全我国金融法律法规制度,许多学者通过理论和实证方法证明了法律制度对一个国家金融稳定的重要作用,我国应该结合本国国情制定符合我国金融市场发展的法律制度。其次,要强化法律执法。法与金融理论提出法律执行效果对金融市场的重要性,若执法者因腐败带来的成本高于执法收益,这时候执法就是失灵的,甚至不如放任自由,因此,要加强对我国金融执法人员的法律约束,做到公正有效执法。最后,要加强投资者保护。当投资者权益受到侵害时,要有便捷完备的申诉流程,同时通过立法加强对投资者的保护,让投资者对金融市场充满信心。

参考文献:

[1]徐鹏博.法与金融研究对金融发展的启示[J].中国金融,2021(06):95-96.

[2]游家兴,张哲远.金融发展和危机传染:基于“法与金融”的研究视角[J].国际金融研究,2020(06):3-1.

[3]Rafael Porta and Florencio Lopez‐De‐Silanes and Andrei Ndrei Shlhleifer. What Works in Securities Laws?[J]. The Journal of Finance, 2006, 61(1) : 1-32.

[4]Edward L. Glaeser & Andrei Shleifer, 2003. "The Rise of the Regulatory State," Journal of Economic Literature, American Economic Association, vol. 41(2), pages 401-425.

作者简介:许喜悦(1997-),女,汉族,河南商丘人,单位: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2020级硕士,金融学专业,研究方向:金融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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