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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私营企业的防贪经验

时间:2024-09-30

摘要:我国香港地区之所以被誉为全球最廉洁的地区之一,一个重要因素是香港廉政公署除了强化对政府和公共部门的防贪之外,在防范私营企业贪污方面也有一系列独到经验。廉政公署设有专门机构,不断扩大及改进对私营机构提供的防贪顾问服务。在饮食业、楼宇维修、粤港跨境企业以及采购方面,廉政公署为私营企业提供的防贪服务成为双方合作防贪的范例。香港私营企业防贪的经验主要体现在香港廉政公署针对私营企业防贪制订的一些普遍性原则上,包括规则至上、诚信为本、公开公平、小处着眼和层层设防。

关键词:香港;私营企业;防贪

贪污通常被认为是公职人员利用公权力谋取私利的行为。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按照这个定义,私营企业不存在贪污问题。但是,国际上廉政成绩突出的国家或地区都比较重视私营企业的贪污问题,如我国香港地区之所以被誉为全球最廉洁的地区之一,一个重要因素是香港廉政公署(简称“廉署”)除了强化对政府和公共部门的防贪之外,在防范私营机构贪污方面也有一系列独到经验,受到各国反贪机构的重视。本文试对香港私营企业的防贪经验进行简要分析,供相关机构和人士借鉴、参考。

一、香港廉政公署的防贪咨询服务

自1974年成立之日起,香港廉政公署就开始推行执法、预防、教育三位一体的反贪策略。如果说在廉署成立的最初十年中,打击和防范政府部门的贪污是廉署的主要任务,那么从1985年起防范私营机构的贪污就成为廉署的工作重点之一。

这种变化的发生与香港廉政形势的新趋向密切相关。1985年底,香港廉政专员班乃信在回顾一年工作时指出,香港贪污举报的模式已明显改变,由平均分布于三方面——警务处、其他政府部门与公共机构、以及私人机构,转为偏重集中于私人机构。当年接获的有关私人机构的贪污举报多达1009宗,成为历年来最高的数字,远多于涉及警务处(719宗)、其他政府部门与公共机构(822宗)的贪污举报。[1]此后,涉及私营机构的贪污举报逐渐增多,已成为香港涉贪最集中的领域。如2018年香港防止贪污咨询委员会在提交行政长官的年度工作报告中指出,目前涉及私营机构的贪污投诉占据香港整体贪污投诉数字的三分之二。当年因贪污及相关罪行而被检控的总共150人,其中私营机构就有115人,占所有贪污检控人数的76.7%。[2] 尽管私营机构不掌握公共权力,但如果私人机构饱受贪腐行为的侵蚀,整个社会也难以保持廉洁,因此廉署要做好私营机构的防贪工作。

私营企业的防贪工作事关香港经济发展的大局。从社会来说,香港作为一个繁荣的自由经济体,私人经济构成香港经济的主体,除了要有一个廉洁的政府外,也需要一个公平的营商环境,以推动经济发展和吸引投资。从企业来说,贪污、诈骗及其他舞弊行为会侵蚀公司的利润、增加营运成本,也会损害公司的商业信誉。透过防贪、反贪树立公司的诚信文化,不仅是防御贪污诈骗的第一道防线,更有助于赢取顾客的信任、加强供货商的合作及雇员的效忠,从而提升公司的利润及生产力。[3]因此,加强私营企业的防贪既有助于建立健康的营商环境,也有利于企业自身的经营活动。

出于上述考虑,1985年,香港廉政公署在防贪处下设立私营机构顾问组,对私营机构提供免费和保密的防贪顾问服务。该组通过总结香港发生的贪污案件,从优化工作程序和填补制度漏洞方面对私营机构提出防贪建议。2012年时任私营机构顾问组主管利逸修具体介绍了该组的工作流程:“根据法例,私营机构顾问组只会按企业的要求提供服务。我们在接获邀请后,便会安排公司探访、与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会面、检讨公司指引,以及研究其工作程序与系统等。从我们的经验所得,采购、维修工程、销售与市场推广、货仓管理等职务,往往较容易出现贪污勾当。私营机构顾问组人员会视乎个别公司的需要,建议具体的防贪措施以强化内部监控、协助制定紀律守则、订立最佳工作常规,以及提供培训以推行防贪措施和提高员工的防贪意识。”他将私营机构顾问组协助公司找出贪污风险的工作形象地比喻为对企业的“免费体检”。[4] 该组每年都会接触大量私营企业,或应邀为私营企业提供服务。如1999年,私营机构顾问组向不同行业的私营机构和商界人士共提供260次防贪服务。2000年,为了达致向强积金计划下所有注册服务提供者提供防贪顾问服务的目标,私营机构顾问组探访了所有注册信托人,还接触了在“租者置其屋”计划下成立的全部12个业主立案法团,就会计及现金处理程序、物料及服务的采购等范畴,向它们提供防贪建议。[5]截止2015年该组已向超过7000间机构或人士提供防贪建议。

随着私营企业防贪的效用日益凸显,廉署进一步完善对私营企业的防贪服务。2015年私营机构顾问组重新命名为“防贪咨询服务”,进一步优化服务。为应付不断增长的服务需求,适时发放贪污风险信息和提供相关的防贪服务,防贪处2016年开始筹建防贪咨询服务网站,并于2017年初正式启用。网站主要用于推广防贪最佳常规,提供防贪资源与服务,并向用家定期发布个案分析、防贪警示及要诀等。从2017年1月到2018年12月,网站共录得约118000浏览次数,防贪资源有约55000次下载或阅览。在2018年,防贪处共895次应邀向私营机构提供防贪建议,并透过防贪咨询服务热线,处理849个公众查询。[6]

二、廉政公署与私营企业合作防贪的实例

香港廉政公署针对私营企业阶段性贪污多发的情况,随时向业界提供防贪警示和建议。在饮食业、楼宇维修、粤港跨境企业以及采购方面,廉政公署为私营企业提供的防贪服务成为双方合作防贪的范例。[7]

饮食业与香港的经济发展和市民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从业人员多达20万人左右。2005-2007年间,涉及食肆的贪污举报平均每年约50宗。廉政公署曾揭发多宗高档食肆职员涉嫌收受供货商贿款案件,也有卡拉OK员工涉嫌受贿,套取顾客信用卡数据的情况。据时任香港饮食业联合总会会长张宇人提供的资料,食肆在订购肉食及蔬菜时,有人会缺斤少两,或灌水加重分量;也有员工与供货商、上级与下属一起赌钱来输送利益。[8]

2006年,防贪处编写了《食肆营运管理》防贪锦囊,为餐饮机构从业人员提供防贪知识。该锦囊提醒人们注意业内最常见的四大贪污漏洞,包括员工在采购食物时收受利益、盗窃或滥用存货、侵吞食肆收入及泄露顾客信用卡资料,针对每一种情况廉署均列出相应的防贪措施。如餐饮公司在采购、处理高价食物时容易出现贪污行为,因为像鱼翅、燕窝、鲍鱼干等产品依质量和产地的不同价格差异很大,不法员工或厨师可能会乘机串通供应商,以次充好,欺骗食肆经营者。防贪处针对这些舞弊情况提出了食肆经营者应该采取的预防措施,包括:由总部统筹集中购买高价食品,然后分发给集团其他食肆使用;由酒楼经理、店铺和厨房职员组成订货小组,严密监察货品的质量、数量和重量;委派一名没有参与采购工作的管理人员见证和监察认收食物;密切监察食品使用情况,进行突击尝味测试,查察任何不寻常情况等。[9]

涉及楼宇维修的贪污投诉数字也曾居高不下,该领域的防贪工作自然也受到防贪处的重视。2008年3月,香港廉政公署与香港房屋协会合作编纂了《楼宇维修实务指南》,为有关机构在楼宇维修时做好防贪措施提供指导。2013年11月,该指南经过更新修订推出第二版,详细分析了楼宇维修不同阶段可能出现的问题以及应该如何做好防贪工作。如在准备阶段要了解楼宇维修保养工程的主要步骤,成立业主立案法团,做好诚信管理工作;在聘任顾问及承建商阶段,应根据聘任顾问和承建商的主要程序,制订顾问服务、维修工程的范围,进行招标,并在严格审核的基础上判授顾问合约与工程合约;在维修工程的监督及合约的管理阶段,应依照合约监督进度,加强质量检查,按照合约付款,进行工程更改和工程验收。如果楼宇维修中出现问题,指南也提供了求助的途径,既可以向民政事务总署、市区重建局、香港房屋协会等官方、半官方机构求助,如涉及贪污和刑事案件,也可向廉政公署和香港警务处投诉。2014年,防贪处与民政事务总署和市区重建局等机构合作,举办约40个地区研讨会,共接触2000多名业主和业主立案法团成员,推广相应的防贪措施。此外,防贪处应个别业主、法团和物业管理公司的要求,就判授楼宇维修合约、监管维修工程,以及法团成员和物业管理公司职员的诚信管理事宜,当年共提供50多次防贪意见。[10]

香港与内地保持着密切的经济关系,内地向来是香港最大的贸易伙伴。数以千计的港资工厂在内地营运,也有上千家内地公司前往香港投资。由于香港与内地制度与习惯的差异,两地企业在异地经营中会遇到陷于贪污诱惑的困境。为了帮助港商和粤商了解两地法则,减少贪污,2008年香港廉政公署与广东省检察院联手推出为粤港中小企业开设的防贪指引。指引内容简明易懂,什么利益可以收取,什么情况下会涉及犯罪行为,甚至详细到老板在采购、处理人事及行政、存货管理、会计、数据系统管理时,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都罗列清楚,可谓一书在手,万事皆通。粤港两地共合作印制了14000册防贪指引,6000本交广东省检察院代为发出,8000本透过香港19个商会,向中小企业派发,希望减少两地间出现的因不了解对方肃贪规则而堕入各种贪污陷阱的情况。[11]2015年,廉署防贪处专门为在港经营业务的服务业、零售及贸易、以及物业管理等行业的内地企业“度身订造”了防贪指引。[12]

货品及服务的采购是企业运作中不可或缺的一环,也是最容易出现贪污舞弊的业务范畴之一。因此,香港廉政公署对采购防贪给予特别关注。为协助私营机构在进行采购时减低有关风险,2014年6月,防贪处与香港两个主要专业采购学会——英国特许采购及供应学会(香港分会)和香港物资采购与供销学会携手推出《诚信采购 防贪有法》培训教材,供私营机构采用。教材包括短片光盘及小册子,适合作培训和自学用途。防贪处还为此举办两场研讨会,向400名与会的私营机构管理及采购人员推介教材。[13]防贪处的采购防贪锦囊清晰界定了采购的程序,根据采购物品与服务的不同列举了不同阶段的贪污风险,并针对各个阶段容易出现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比如在收取报价或标书程序方面最容易出现的漏洞就是泄露报价和标书资料,廉署提出的防贪建议是禁止职员在限期前开启报价单或标书及采取保安措施防止有人篡改报价或标书资料。而在认收货品或服务程序方面,容易出现的一个漏洞是供货商送货不足或提供不合规格的物品或服务,廉署建议的预防措施就是根据购货单或服务合约上的资料,检验收讫货品或服务的数量和质素是否符合要求;有需要时可利用清单协助核对;记录缺失或不合符标准等情况,并与有关供货商或承办商跟进。[14]

廉政公署针对私营企业的防贪服务帮助企业防范已有的或可能出现的贪污漏洞,受到企业的广泛欢迎。

三、香港私营企业防贪的基本原则

廉政公署为私营企业提供的防贪咨询服务以及廉署编制的防贪锦囊、防贪教材涉及企业经营的各个领域,但其中贯穿了香港防贪工作的一些普遍性原则,可以说是香港企业防贪经验的结晶,这些原则包括规则至上、诚信为本、公开公平、小处着眼和层层设防。

规则至上是指廉署在防贪服务中将遵守规则作为私营企业防贪时最重要的一条规则。防贪规则分为两种:一种是法律的相关规定,一种是企业自身的规定,两者都非常重要。从法律的规定来说,香港 《防止贿赂条例》第9条具体规定了公司职员/代理人行贿受贿罪,该条第一款规定,任何代理人或职員未获得其主事人许可,索取或接受利益,作为作出或不作出与其主事人的事务有关之作为,或在与其主事人的事务有关的事项上对任何人予以或不予优待或亏待的诱因或报酬,即属犯罪。第二款规定,任何人为上述目的而向代理人提供利益,亦属犯罪。主事人是指雇主或获雇主授权的人士。代理人指受雇于主事人或代主事人办事的人,任何代表公司的董事或雇员均为公司代理人。利益包括金钱、礼物、折扣、佣金、受雇工作或免费服务等。也就是说,雇员不能在雇主或获雇主授权的人士许可的情况下以雇主的利益为代价为自己谋取利益,否则就会构成犯罪。

从企业自身的规定来说,廉署防贪指南力主企业制订纪律守则,并为职员举办培训,确保所有员工熟知守则内容。纪律守则对员工接受利益做出了明确规定: 1、董事及职员在未获得许可的情况下不得接受有业务往来的人士或同事/下属提供的利益,以免影响他们处理公司业务的客观性;2、订明容许他们在公事上接受馈赠的价值上限;3、订明在指定情况下接受利益的批核程序及人员职级。董事及职员不仅不能随意接受利益,在进行公司业务时也不能向另一公司或机构的董事、职员或代理人提供贿赂或不法利益。做生意不可避免会有各种应酬,但应避免接受生意伙伴给予过份奢华或频密的款待,以免对方刻意籍此拉拢关系,方便日后要求不当回报。[15]

诚信为本要求企业推行诚信管理,以诚信作为公司员工的行为标准,从而达致良好的企业管治。按廉署的防贪指南,公司的纪律守则应具体体现诚信的要求:应表明廉洁、诚实、公平为公司的核心价值,并要求所有董事及职员具备高度的商业诚信标准;清楚表明公司对贪污及诈骗采取“绝不容忍”的态度;将公司的政策清楚向生意伙伴,供货商及承建商表明。[16]

诚信既是对本公司员工的要求,也是对公司合作伙伴的要求。在招标采购时,所有参与的员工须申报任何实际的或被视为有利益冲突的情况。如有这等情况,应指派其他职员接手处理有关工作或规定监督人员须严密监察采购过程,以免除冲突。在廉署制作的公司报价邀请书和购货订单范本中,都加入了反贪的声明。声明该公司严禁董事及职员在未获公司许可下向任何供货商/承办商索取或接受回佣等利益,供货商/承办商亦不应向该公司的董事或职员提供任何利益。如发现有任何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的行为,将会向廉举报,日后也不会与有关供货商/承办商进行业务来往。[17]

公开公平是香港社会推崇的基本价值准则,也是香港私人企业防贪工作的一个基本原则。私人企业不能将赚取利润作为唯一的准则,在经商过程中也要注意公开公平,因为只要做事公开公平,就很难发生贪腐行为。

私人企业经营业务时需要公开就要尽可能公开。如企业在采购高价值的物品时,应通过在互联网或报纸刊登广告的方式,公开邀请所有有意竞投的供应商投标。采购人员应就经常采购 的物品编订一份供应商名单,制定将供应商加入名单及除名的准则与程序,并知会各供应商。进行正式招标邀请时,招标文件中应清楚列出所采购物品的规格;倘若价格并非唯一的考虑因素,应列明甄选准则以及它们在评核之中所占的比重。[18]

公平更是企业经营应该坚守的原则。以采购为例,在邀请报价时,如使用认可供应商名 单,应确保按照公平分配原则(如以轮流方式),邀请名单上的供应商报价。招标前预先厘订一套评审标书的准则、各项准则的相对比重及评分制度。开标后不得修改任何准则及其相对比重,因为在开标后才订定或修改任何准则或有不公平之嫌。假如经洽谈后原本的招标要求有重大更改,应考虑重新招标,以避免对落选的投标者有不公平之嫌。[19]

小处着眼和层层设防是指企业应将防贪理念贯彻在具体的管理环节中,填补制度漏洞,完善内部监控,减少贪污机会。如在招聘员工或采购物品过程中,参与具体工作的企业员工一定要申报利益冲突。尽管与应聘者、应标者有特殊关系的员工未必一定不能秉公处事,但给人留下瓜田李下的印象有损企业形象,同时也确实存在营私舞弊的可能性。因此香港中小企业防贪指南指出,如接获利益冲突申报,应尽量安排其他职员处理该项工作;如必须参考该职员的专业意见,则不应容许他在挑选过程中做出任何决定。[20]廉署认为,一个运作良好的内部监控系统应该从不同层面对贪污行为层层设防,其关键元素包括:公司应有清晰政策,清楚界定各级职员和职位的责任及重要商业决策的批核人员;业务程序应由不同人士分别负责,以体现监察与制衡;职员须就重要决策及活动做好记录,以防篡改;公司资料应分类保存,并订明取阅数据的权限;管理人员须适当抽查工作及业务交易,以侦察及阻吓违规行为;提供简易渠道,供客户及职员对公司的活动及运作提出意见等。[21]

香港民营企业的防贪措施配合香港廉政公署的肃贪倡廉活动,对推动香港廉洁社会建设产生了重要影响,得到有关国际机构和香港市民的高度评价。据国际反贪组织透明国际发布的“2019年清廉指数”,香港的廉洁程度在全球180个国家/地区中排名第16位。自从1995年该指数发布以来,香港一直保持在全球最廉洁的20个经济体内。全球领先的反贿赂标准制定组织TRACE International按四个风险领域,即“政商交往”、“反贪阻吓力和执法”、“政府和公务员体系透明度”,以及“公民社会监督能力”,衡量商业机构在不同国家/地区可能遇到的贿赂风险。按该组织公布的2019年贿赂风险指数,香港在全球200个地区中位列第10低风险地区。[22]从2019年香港廉政公署进行的周年民意调查,也可以看出港人对企业防贪的认识和对社会廉洁的支持,在1500多名接受调查的市民中,97.1%的受访者认为清洁公司(或地盘)管工收受求职者馈赠的金钱,以协助他们获公司聘任为工人不可接受,94.8%的受访者认为这种行为是违法行为;94.5%的受访者认为公司职员以高于实际支出的金额,向公司申领公事应酬支出不可接受,89.4%的受访者认为这种行为是违法行为。98.7%的受访者认为保持社会廉洁对香港整体发展重要,认为不重要的人只有0.1%。[23]由此可见,私营企业的防贪工作得到香港全社会的支持,并且对香港廉洁社会的建设起到了积极推动的作用。

参考文献:

[1]香港廉政公署.总督特派廉政专员一九八五年年报[N].香港:香港廉政公署,1986:13,25.

[2]香港廉政公署.香港特别行政区廉政专员2018年年报[N].香港:香港廉政公署,2019: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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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营商重防贪  有利保持竞争力[N].廉政快讯(香港),2012(13):1.

[5]香港廉政公署.香港特别行政区廉政专员2000年年报[N].香港:香港廉政公署,2001:53.

[6]香港廉政公署.香港特别行政区廉政专员2018年年报,2018:61,69.

[7]孟庆顺.香港廉政制度研究[M].香港:三联书店(香港)有限公司,2017:97-99.

[8]廉署锦囊助食肆防贪[N].太阳报(香港),2007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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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香港廉政公署.香港特别行政区廉政专员2014年年报[N].香港:香港廉政公署,2015:60.

[11]杜可风.建立两地肃贪互动关系[N].大公报(香港),2008年7月5日.

[12]廉署“度身订造”助内地企业防贪[N].太阳报(香港),2015年11月30日.

[13]香港廉政公署.香港特别行政区廉政专员2014年年报,2014:60.

[14]香港廉政公署防止贪污處:《采购》(防贪锦囊),http://www.icac.org.hk/filemanager/tc/Content_1031/procurepractices.pdf

[15]《采购人员防贪培训教材》,2020年9月1日.

[16]香港廉政公署防止贪污处.中小企业“管治与内部监控”实务指南,第7页.

[17]香港廉政公署防贪咨询服务网站,2020年8月28.

[18]香港廉政公署防止贪污处.中小企业“管治与内部监控”实务指南》,第7页.

[19]香港廉政公署防止贪污处.《采购》(防贪锦囊),第5-10,19.

[20]香港廉政公署防止贪污处.《中小企业“管治与内部监控”实务指南》,第24页.

[21]香港廉政公署防止贪污处.《中小企业“管治与内部监控”实务指南》,第11-12页.

[22]《国际廉洁度调查和评级》,香港廉政公署网站,https://www.icac.org.hk/tc/intl-persp/survey/global-business-bribery-risk-index/index.html,2020年8月4日.

[23]《2019年調查結果》,香港廉政公署网页,https://www.icac.org.hk/tc/survey/finding/index.html,2020年8月4日.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地重大项目“香港民主发展与政治生态变化研究”(16JJDGAT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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