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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实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综合报告制度的重要意义和对参建各方主体责任落实的影响

时间:2024-10-01

富莹,周东林

(1. 镇江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江苏 镇江 212134; 2. 江苏镇江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 镇江 212002)

0 引言

为进一步落实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责任,促进全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2020 年 12 月,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布了《关于实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综合报告制度的通知》(苏建规字〔2020〕8 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明确规定:“自 2021 年 2 月 1 日起,江苏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活动的,应当实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综合报告制度。”这一举措是我省在工程质量监督及工程质量检测工作上的重大突破和创新,将对我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的提升,以及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工作运行模式等产生深远的影响。

1 检测综合报告制度实施后的运行现状

自 2021 年 2 月 1 日起,按照《通知》要求,全市各类建设工程均开始实施检测综合报告制度,市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制定了相关的操作细则,多次组织建设、设计、监理、施工、检测机构等相关单位进行制度实施的各项要求的宣贯。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协会也组织了学习和讨论,统一编制了格式文本及表式,在最短的时间内做好了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在稳步开展的基础上逐步的进行了改进。目前,运行总体良好。建设各责任主体、各检测实施主体都积极响应和适应新的要求,并分别进行了针对性的准备和要求。

2 检测综合报告制度的实施对各责任主体的影响

2.1 对建设单位的影响

建设单位作为工程质量安全的责任主体单位,在工程建设中起到关键性的作用。但长期以来,建设单位由于自身管理及专业人员数量不足,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将工程质量管控的职责和责任转嫁到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等单位。《通知》中明确规定了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通过建立和实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综合报告制度,在工程质量检测活动中落实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将建设单位推到了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的前沿,使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的全面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我市工程质量监督站为更好地执行检测综合报告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检测计划编制完成的时间节点,即检测计划应在工程报监时必须完成,和检测方案一起作为监督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依据。同时,建设单位应当明确项目检测负责人,负责《检测计划》的编制和实施。

由建设单位组织工程质量检测计划的编制,将工程质量检测活动提前接入到工程建设过程中,提高了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检测计划编制工作的重视程度。同时,建设单位对检测的第三方服务购买也必须提前考虑,建设单位在项目初期尽早确定与工程项目相匹配的检测机构,也更能充分发挥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专业性和客观公正性。编制完善的检测计划,也可以提升工程质量检测的及时性、针对性和全面性。建设单位根据检测计划就可以明确工程项目所需检测机构的能力,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只关注检测收费、不重视检测能力的问题。建设单位更加明确在工程质量检测活动中的重要责任,更加清晰工程项目的检测要求和总体情况,从根本上保障了检测综合报告制度的推行和实施。

2.2 对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影响

工程质量检测的见证工作由监理单位负责,监理单位长期在工程项目中扮演了“代表甲方”的角色,起到了工程项目建设的过程控制和微观控制作用。但是部分监理单位由于专业水平的不足,或者由于对检测的专业知识的不了解,加上部分人员的不尽责,在工程质量检测实际过程中,影响了检测工作公正地开展,对工程实体质量的控制也就有了偏差。检测综合报告制度的实施,无疑将改变目前存在的这些现状。

根据《通知》中的规定,“建设单位可以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和检测机构共同编制检测计划”。即检测计划的实际编制过程中,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也需要直接参与到检测计划的编制工作,所起作用和责任与检测机构等同。这意味着监理单位可以更加详细地掌握工程质量检测的相关规范标准要求,项目监理人员更能清晰地了解所监理的项目中检测的项目、参数、批次等全方面信息。

施工单位作为工程质量安全的直接责任单位,检测综合报告制度的实施,编制详细的检测计划,对施工单位的行为起到了非常好的指导和约束作用,可以很好的解决少检、漏检、频次不足等现象问题的发生。

在以往编制的检测计划中,往往只是泛泛而谈,仅有检测项目、工程量和检测批次,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知道应检、应查,却不知道何时检、何时查,为了追赶工期,导致部分材料边检测边使用,给工程质量留下隐患。为充分体现检测计划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协会根据《通知》要求,制定了表1 格式文本。

表1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计划表

由表1 可知,通过增加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划检测节点等信息,使检测计划和施工工艺、施工工序、施工组织设计有机结合,让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对检测的目的、项目、批次、节点和依据等等内容一目了然,监理工作有的放矢,施工进度也能得到保障。同时,监理单位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检测计划,及时对检测实施情况进行核查,施工单位按照检测计划,配合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检测单位及时准确完成检测工作。检测综合报告制度的实施(检测计划的编制)也将成为监理单位提升监理工作质量、施工单位提高施工质量的重要抓手。

2.3 对检测机构的影响

检测机构作为检测综合报告制度的主体责任单位,在实施过程中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通知》中规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方案,由检测机构在单位工程开工前,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合同、《检测计划》、标准规范等编制。”这对检测机构的服务范围、专业水平和检测能力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以往检测机构只进行委托检测,即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要求开展检测活动,在检测活动中处于从属被动地位。根据《通知》的要求,检测机构的服务性质将重新定位,改变了以前单纯的第三方检测服务的模式,向着为建设单位提供综合咨询服务模式转变。检测机构根据建设单位制定的检测计划要求和项目特点编制具有针对性和专业性的检测方案,按方案实施工程质量检测工作,提供综合性的检测报告、汇总分析检测数据,跟踪检测计划实施情况等一系列工作,将更全面地为工程质量把关提供保障。

检测综合报告制度的实施对检测机构综合能力、从业人员素质和技能等各个方面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通知》中规定:“检测机构应当明确项目负责人,负责《检测方案》的编制与实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综合报告,由检测机构在完成检测合同约定的全部检测任务后,对《检测计划》和《检测方案》实施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后,由检测机构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在分部工程验收或竣工验收前提交建设单位。检测机构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以上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检测工作 3 年以上。”这些规定都提高了对检测机构和主要技术人员的要求,使检测机构更加致力于自身服务能力和检测能力的提升,务必重视起人才的积累和培养,增强骨干技术人员责任心和积极性,夯实检测机构的检测能力。同时,也对项目负责人提出高标准要求:必须具有良好的汇总、统计、分析、总结和沟通等综合能力,才可以编制出科学、详实、全面且重点突出的检测综合报告。

目前,我省有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数百家,人员配置、检测软硬件和资质能力等参差不齐,检测综合报告制度对检测机构来说既是考验,也是促进,更是一次重大发展机遇。在这次检测综合报告制度全面实行的契机下,全面提升整个检测行业的整体实力正合时机,也是迫在眉睫;在大数据的时代,在互联网+浪潮的冲击下,检测机构必须不断加强自身各方面的建设,才能与时俱进,更好地适应市场。

2.4 对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影响

在我市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大力支持和积极推动下,综合报告制度按时启动、顺利推进。综合报告制度中的检测计划、检测方案和检测综合报告三项内容也将成为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工程验收的重要依据,并作为工程质量检测资料进行存档。从检测计划开始体现应检尽检,在检测方案中落实到位,在检测综合报告中闭环总结,工程全过程的检测活动开展情况和检测结果跃然于纸、一目了然,提高了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工作效能。

3 检测综合报告制度的意义

(1)规范了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各项行为。工程质量检测作为工程建设中重要的一个环节,经历了多次的变革。由政府行为变成市场行为,由施工单位委托变成建设单位委托,作为工程验收的主要依据之一,在实际的工程建设过程中,检测工作并没有完全发挥到自身的作用,存在着很多不规范的行为现象,这当中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工程项目没有按照规范的要求进行检测。这次检测综合报告制度的实行,检测工作做到了有依据、有清单,明明白白、没有疑义,各方主体都可以严格按照检测计划进行工作,从一定程度上规范了参建各方行为。

(2)提升了参建各方的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参建各方特别是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在检测综合报告制度的推动下,对自身管理水平的提升均起到积极的作用。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可以通过编制检测计划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可以通过对照检测计划的实施提升管理效能;施工单位可以通过对照检测计划和检测方案的要求加强施工的组织和实施,提高施工工艺水平,加强原材料的质量控制,提高工程质量。

(3)推动了工程检测行业整体水平的提高。工程质量检测行业由于市场的原因,长期以来一直在检测业务范围、检测能力上谋发展,并没有在服务深度上过多地进行考虑,检测综合报告制度的实施,无疑是倒逼整个检测行业打开思路,重新定位,寻求高质量发展。要求检测行业不仅仅要在业务广度上不断的拓展,更要在服务深度上提高自身的软实力,才能适应以后市场的要求。检测综合报告制度全面推动了工程检测行业整体向更高层次的发展,相信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以后,检测行业的整体水平会明显上一个新台阶。

(4)带动了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提升。作为工程质量监督及验收的重要资料组成部分,检测综合报告为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撑,让监督机构更加直观地掌握工程质量的具体情况,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规范了工程质量监督及验收工作的开展,更加切实地遵照各项验收规范的要求,带动了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向更加规范、高效的方向转变。

4 对检测综合报告制度工作的建议

目前,检测综合报告制度刚刚运行不久,必然会存在或暴露出一些问题,一些无法预见的问题和困难也会慢慢地凸显出来,为了能使这项工作可以得到长效的落实落地,需要在以下两个方面继续加强:

(1)建议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强监管力度,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要求,进一步强化各参建单位的职责,对实际运行中所产生的细节问题予以明确,在隐蔽工程、分项验收及竣工验收等重要节点前的资料要求做出明确的规定,让检测综合报告得到真正地运用,真正地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避免出现检测计划形同虚设的局面。同时,各市、县区的相关管理部门应统一验收标准,确保检测综合报告制度得以真正得到落实。

(2)建议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通知》的基础上,根据运行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出台相应的《实施细则》,对检测综合报告制度的良好运行起到进一步的指导作用。同时,定期组织全省的检测机构进行交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学习推广好的经验做法,让全省的检测行业能够加快发展,让检测综合报告制度能够良性地、实实在在地运行下去。

5 总结

综上所述,检测综合报告制度的实施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检测机构和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均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而且意义重大。可以预见,随着持续深入推进和不断完善,检测综合报制度的实施将完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机制,推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健全企业负责、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工程质量保障体系,落实检测质量责任,推动工程质量提升,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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