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1-07
杨桂荣
中国石油国际勘探开发公司, 北京 100034
伴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深入,中国提出“一带一路”倡议,其目标是实现利益共同体、责任共同体与命运共同体。中国石油企业是最早在“一带一路”沿线地区开展投资合作的企业之一。中俄油气合作已有20多年的历史[1],俄罗斯是中国“一带一路”倡议的支持和深度合作国。通过油气合作促进两国经贸关系,助力双边经济和社会发展,利于中国油气进口多元化和油气供给的稳定,保障国家能源安全,达到互利共赢的目的。
随着中国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和“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各行业对俄投资快速增长,据商务部统计数据,截止2016年,中国企业对俄非金融类直接投资已达140多亿美元,继续保持俄第四大投资来源国地位[2-3]。
俄罗斯拥有丰富的油气资源,毗邻中国,是中国油气进口的安全稳定供应地。两国经济互补性和战略契合性为推进中俄油气合作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
从1993年国家“走出去”战略的实施开始,经过20多年的艰苦努力,中俄油气合作的平台已经筑就。2018年俄罗斯向中国供应7 149×104t原油、380×108m3管道天然气和约300×104t LNG,俄罗斯已连续三年蝉联中国最大原油供应国宝座,未来中俄油气上游业务合作将成为国际化业务的主战场[4]。
根据俄罗斯俄联邦法律规定,外国资本投资上游油气资源项目要通过一系列法律制度审查,且持股比例不能超过50%,对具有俄罗斯国家安全战略资产进行投资时,外国投资者的持股比例甚至不能超过25%,因此对俄油气投资项目必然是小股东的命运。中国石化投资俄罗斯国家石油公司下属的乌德穆尔特石油公司,以及后来与俄罗斯国家石油公司合作的希布尔项目,均持股49%;2017年北京燃气集团购买俄罗斯国家石油公司所属的上乔纳斯克石油天然气公司20%股权;特别是2014年中国石油购买俄罗斯亚马尔LNG公司20%股份,与法国道达尔(持股20%)、俄罗斯诺瓦泰克公司(持股50.1%)及中国丝路基金(持股9.9%)共同经营北极圈具有“风向标”意义的项目,即“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后中国对俄投资规模最大油气合作的俄罗斯亚马尔LNG项目[5],都是小股东角色。中国石油持股20%的俄罗斯亚马尔LNG项目,参与管理年产1 650×104t LNG特大生产规模、上下游一体化、极地LNG加工的上百亿美元资产,是典型的“小马拉大车”项目,更考验中国石油企业参股项目对外合作的驾驭能力,给小股东投资项目带来新的问题和挑战。
俄罗斯为加强对外合作,吸引外国投资者在本国投资,实行开放政策,尽量降低税负负担,努力给外国投资者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增强吸引力。但俄罗斯国家法律的不完善及金融体系不稳定给投资者未来收益带来不确定性。特别是2014年美国金融制裁后,美国的“长臂管辖”及俄罗斯汇率波动影响使更多企业望而却步,小股东对投资企业公司战略的实施信心不足,金融制裁之后是否引发技术制裁同样使投资者焦虑,风险评估有更多的不确定因素,小股东的每一步决策都考验管理者的智慧和担当,观望情绪浓重。
对俄投资进行油气合作,投资伙伴之间的企业性质、管理特点及与之相应的决策程序各有差异。俄方企业性质决定其管理方式及决策程序与中方企业及西方公司不同。俄方石油公司逐利性更强,有时不计代价,内控体系与中国石油企业相比不完善,冒进倾向严重,监督及追责程序不健全;而中方目前对俄油气上游业务投资的是承担社会责任的国有企业,不仅追求经济效益,还要兼顾国家能源安全及肩负能源外交的责任。因此在投资决策的制定及经营管理问题的表决上,在没有深入了解、权衡利弊之前,不会轻易决策。同时中方对决策合规性要求更严格。俄方管理可理解为扁平化,决策链短。而中方是大企业,专业分工细,程序严谨,纵向化管理,一些问题需跨部门协同决策,决策链长。在实践中,决策效率成为企业文化冲突的一个重要表现,是造成沟通障碍因素之一。
小股东是现代企业制度中的“弱势群体”,相对于大股东而言,小股东获得信息的能力非常有限。首先,小股东派员在合资公司中很难占据重要工作岗位,行使股东权利及掌握信息的能力都处在被动地位。如果大股东在行使决策权时,打“擦边球”,或不及时提供资料,就不能保证小股东的知情权[6],权益很难得到保障。
在公司治理中,一般会设有监督机构即审计委员会,但审计委员会是由股东派员组成的,委员席位仍然按股东出资比例构成,监督者不独立,各自代表本方利益,大股东仍占据监督机构的多数,如没有其他补充监督手段,小股东的权利很难得到保障[6]。
中方派到联合公司的员工根据股东协议所确定的岗位而定,小股东项目一般都没有高级别管理岗位[7]。特别在油气生产、LNG加工及海运上下游一体化的合资公司中,对给定岗位的外方员工要求非常高,不仅要有专业知识,而且要精通俄语或英语。中方员工是合资公司员工和股东代表双重身份,肩负中方股东代表参与合资公司管理的责任,派遣高素质员工在合资公司中从事低级别岗位存在困难。中方员工对角色定位把握不准,责任意识不到位。专业及语言双过关的人员储备显得不足,港口运营、极地油气生产管理、金融及法律方面后备人才短缺。国企受干部职数等条框限制挑选人才范围窄,跨板块跨公司选拔人员协调难,“出不去、回不来、轮换难、安置难”同时困扰员工,岗位要求与人员素质不匹配,导致给上级机关的管理及决策建议质量不高。
中方国有企业经营业绩的考核体系是依照国资委对本单位考核指标来进行的,压力层层传导,人人承担指标任务,使员工有责任感和参与感,完成上级考核指标更有获得感。而境外投资小股东项目的最终结果是投资收益,投资收益与国内企业完成利润指标不是同一个概念。投资收益有多种渠道,不仅仅是利润的回收(分红)。因此考核关键指标没有针对性,就不能充分调动小股东项目公司的积极性,达不到投资效益最大化的目标,很难实现共赢。
小股东项目中方员工的考核与中方大股东公司、作业者项目、国内公司员工考核同一标准,很难考核出真正工作业绩。小股东项目中方员工除了做好合资公司的本职工作外,还是股东代表,是母公司文化及品牌的宣传者,是上级单位决策信息的来源,是决策建议方案的重要参与者,因此是否很好地履行中方赋予的职责,是否勇于担当,也应该是考核小股东项目中方员工工作的重要指标。
中俄油气合作前景广阔,必须坚定对俄投资的信心,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合作模式[8],充分发挥资源国伙伴的政府资源优势,联手国际能源公司,携手中国金融和有实力的企业,通过市场化运作,超前谋划,实现合作各方的互利共赢,打造利益共同体。
随着经济的发展,世界变成了一个村落,不同文化、不同思想、不同价值观的人走在一起。无论与大股东的利益博弈及与其他小股东协同作战,都需要良好的沟通方法,而正面沟通则更有利于消除误解和了解到最真实的信息资料,同时增加双方的信任度。
1)用好语言,注意沟通方式。俄罗斯民族有自己的文化特点,骨子里傲气,喜欢直来直去。中方员工如果能懂资源国语言,会让对方有亲切感,交流更畅通;在与俄方交流时就事论事,就问题解决问题,绕着弯子说话容易产生误会,达不到交流目的,并容易产生不信任感。
2)建立股东间各层级的沟通机制,解决强化话语权的问题。小股东项目需要股东共同决策事项较多,并有时限性。由于小股东与大股东信息的不对称,有些信息资料需要进一步澄清。如有疑问应该第一时间直接向对方提出来,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做出决策,提前做沟通工作。让合作方没有期望及期限的等待是不理想的处理问题方式,会使问题升级,导致被动决策而丧失话语权。建立多层次立体沟通机制,直面问题才是解决企业间文化差异、掌握决策时机及提高决策效率最有效的办法。
国际油公司以小股东身份参与油气开发已成为重要合作模式,一些大石油公司包括埃克森美孚、BP、壳牌等,50%的项目都不是作业者。以小股东身份投资,本身也是分散投资风险的一种方式。小股东管理大项目更要有强烈的风险意识[9],定期评估风险,及时进行有效识别并制定控制风险对策。项目经营风险通过健全项目内控体系来控制,以法律和《石油合同》《购股协议》《公司章程》等赋予小股东权利为抓手,介入项目日常运营,减少投资风险。在母公司层面要进行经营策略研究,制定地缘政治、财税变动等重大风险对投资收益影响的预警机制,细化各类风险对投资收益影响的分析研究,适时调整经营策略。
注重以有法律效力的《石油合同》和《公司章程》为依据的股东审计,是最行之有效的监督手段。股东审计要派出专业的审计团队和人员,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监督权的行驶,重视审计报告向合资公司董事会报告的程序及合资公司的整改方案,督促整改进度,引进“回头看”监督机制。如出现分歧意见,引入独立第三方辅助机制,通过有效监督提高管理效益,达到共赢的目的。
***总书记一贯强调“聚天下英才而用之”,要想最大限度发挥小股东项目各岗位派出员工的作用,应该不拘一格选拔人才,打破条条框框的限制。小股东项目的特质决定了小股东项目不是“练兵”之地,而是“将才”尽其所能之处,少数可能不是关键岗位却要了解合资公司运营决策事项情况,因此所用之人应是德才兼备,敢于担当。不拘一格选人并用到适合的岗位,相应灵活的员工考核办法,解决员工的后顾之忧,才能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10]。
亟需加强中方员工精神素养培育和业务素质的提高,特别是党性教育刻不容缓。培养并尽快打造一支党性强、具有新时代“石油精神”、既懂业务又善于同俄罗斯人沟通交流的国际化人才队伍,适应对俄油气业务开展需要[11],是选拔培养对俄合作人才的方向。
“一带一路”倡议能够体现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宗旨,扩大和深化对俄油气合作,能帮助俄罗斯缓解西方制裁、油价波动带来的困难,有利于加快中国能源进口渠道的战略布局。既然受限于俄罗斯法律,就实事求是地立足于小股东项目,研究好小股东项目运作模式,发挥双方的合作优势,达到与合作方建立利益共同体的目的。
充分利用中俄两国政府资源,重点利用中俄能源合作委员会领导人定期会晤机制和平台,加强与俄罗斯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建立中俄双方高级别协调机制,推动中俄油气合作。
利用金融与能源的深度融合,在美国制裁俄罗斯的形势下,通过协助提供融资争取中方更多利益,增加中国元素,达到小股东行权最大化、项目影响最大化,全方位保证建设利益共同体,达到投资效益的最大化。
加强内部沟通协调,提高决策效率,发挥集团资源一体化优势作用,展示企业实力形象。
加强与其他伙伴员工之间交流沟通,信息互通有无,做好决策事项基础信息的整理及收集工作,为决策提供先决条件。
当前,中俄油气上游合作的主要方式是参股项目,在运营过程中由于小股东项目权利的限制,可能会遇到一些问题和困难,但不会阻止油气合作项目逐渐实施。“一带一路”倡议给中俄油气合作带来更多的发展机遇,为打造利益共同体奠定良好的基础,中俄油气合作前景无限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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