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1-10
李大连 姚彩英
529500 阳江市公共卫生医院精神一科,广东阳江
精神科患者由于大脑功能紊乱、精神因素及精神状态等异常,导致其个体认知、情感调节和行为方面紊乱,多与社会、工作以及其他重要活动中的重要困扰和功能性损伤存在关系。患者由于疾病的影响会突然出现自杀、自伤、伤人及毁物行为,住院患者最为常见的行为就是攻击精神科护士,其次为毁物和自伤[1]。精神科患者在住院期间未经工作人员许可擅自离开医院的行为视为外逃,其具有一定的发生率,这部分患者在外逃之后无自知能力,有些还受到幻觉的支配,对自身和社会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因此需要对精神科患者外逃原因进行分析,结合问题出现的原因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降低出逃发生率[2]。本文对精神科患者外逃原因进行分析,并制定相应的护理措施,现报告如下。
研究对象为2019年4月-2020年4月阳江市公共卫生医院精神科男病区176例患者,按照随机数表法分为两组,各88 例。对照组年龄22~58 岁,平均(40.23±3.23)岁;病程1~20年,平均(10.65±1.22)年;体重65~79 kg,平均(75.34±9.12)kg;身高152~179 cm,平均(161.12±0.43)cm。观察组年龄21~58 岁,平均(40.76±3.11)岁;病程1~21年,平均(11.12±1.32)年;体重66~78 kg,平均(74.49±8.78)kg;身高156~177 cm,平均(163.07±0.24)cm。两组临床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本试验方案经医院伦理委员会审批。
纳入标准:①经精神心理科诊断后确诊;②存在感知障碍、思维障碍、情感障碍及意识障碍者;③患者家属签署实验同意书。
排除标准:合并血管性痴呆者,合并阿尔茨海默症者。
方法:对照组实施常规护理干预,按照医嘱分发药物,监督患者服用,确保药物按照要求使用完毕;活动区域张贴“小心烫伤”、“小心滑倒”等温馨提示,根据患者病情资料实施不同的护理干预,对于一些躁动、具有攻击性患者给予相应的约束,并注意治疗期间患者的各项精神状态变化,提高警惕性,定时巡视,预防患者外逃。观察组实施综合护理干预,对外逃患者资料进行整理,分析出逃原因,之后制定综合干预措施:①对患者进行完善的入院评估,掌握其意识、精神状态,对其是否存在外逃倾向或者外逃行为进行相应的评估,如存在该倾向,则需要进行重点交班,做好卫生间、水房与窗户等容易存在安全隐患区域的防护,在患者外出检查、凌晨与开饭时进行监控,掌握其行动路线,避免发生外逃。②对交接班进行合理规划,在交接时清点人数,对于存在严重逃跑倾向的患者做好床头交接,并加强对病房的巡视,按照10~15 min/次的频率巡视。③对患者进行相应的心理疏导,在患者入院之后主动与其进行沟通交流,及时发现其存在的认知错误,并进行针对性心理疏导。必要时可转变以往精神科看管式管理模式,患者可以参与护理,将主动护理和被动护理进行结合,减少患者对治疗的排斥心理,提升护理质量。④对患者进行全面的健康知识讲解,使患者可以对疾病具有相应的认知,了解药物治疗的必要性,按时、主动服药。同时在护理中护理人员需要按照“发药到手”、“送药咽下”的监督原则,并在药物使用之后观察用药反应,对于出现不良反应的患者及时处理,尽量减少药物不良反应,提升患者的治疗依从性。⑤对于出逃患者需立即通知医院,结合监控等推测出走方向,组织人员寻找,并立即通知家属和派出所。将患者找回后不可责罚,而应耐心、积极地与患者沟通,对其进行安抚,掌握出逃原因,制定改进措施,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观察指标:分析精神科患者外逃原因;对比两组实施不同护理措施后的外逃率。
统计学方法:数据均用SPSS 23.0 统计学软件予以处理;计数资料以[n(%)]表示,比较采用χ2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精神科患者外逃原因分析:精神科患者外逃原因中无法适应医院环境、自知力缺失占比较高,分别为5.68%、3.98%,留恋家庭,存在幻觉、错觉,处于恢复期与存在自杀倾向也占一定比例,总外逃人数30人,总逃率为17.03%。见表1。
表1 精神科患者外逃原因分析
两组患者实施不同护理措施后的外逃率比较:观察组外逃率低于对照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表2 两组患者实施不同护理措施后的外逃率比较[n(%)]
精神科患者会出现认知功能、思维和情感方面的障碍,认知方面出现幻听、幻视问题,引发内感性不适;思维方面会出现妄想的情况,发生思维破裂和不连贯。情感方面表现为情感淡漠和倒错。一旦患者外逃,对患者自身和社会安全均会造成一定的威胁,因此需要强化护理措施,降低外逃的发生率[3]。
本研究结果显示,精神科患者外逃原因中无法适应医院环境、自知力缺失占比较高,分别为5.68%、3.98%,留恋家庭,存在幻觉、错觉,处于恢复期,存在自杀倾向也存在一定的发生比例,总外逃率为17.03%。对原因进行分析:医院一般采用封闭式管理的模式,患者无法与外界进行联系,无法自由活动,由原本的生活状态进入封闭的病房,活动范围受到限制,会存在严重的不适,从而出现外逃的问题[4]。精神科患者多存在自知力的缺失,不承认自身患有精神疾病,不需要住院治疗,被幻觉、妄想支配,认为住院是对其的迫害,而且一些药物使用之后存在不良反应,也会导致心理方面的问题,从而导致外逃。患者由原本的亲人照顾转变到由陌生人照顾,对护理人员存在严重的排斥心理,加上护理人员对患者习惯了解不足,导致其外逃。精神科患者存在幻觉、错觉的问题,因为某种错误的心理(被拘留、被迫害等)导致其想逃离医院[5]。一些精神科患者自身存在消极观念,具有自杀倾向,而医院对患者自杀行为进行了全面的规范,患者无机会实施自杀行为,导致其逃出医院。处于恢复期的患者自认为疾病已经恢复,各项活动恢复正常,医院可能疏于管理,导致其可以自主进出医院[6]。
观察组外逃率(7.95%)低于对照组(25.00%)。分析原因:综合护理措施的实施,结合外逃原因制定相应的干预措施,对精神科患者外逃风险进行综合评估,对于存在外逃风险的患者进行重点监控,降低其外逃概率[7]。对患者进行科学的心理疏导和健康知识讲解,通过心理疏导改善患者对住院治疗的排斥心理,通过健康教育使患者对疾病进行更加全面的认知,使其可以掌握更加全面的疾病知识,提升治疗的依从率,在一定程度上可降低外逃概率。加强对排班的干预,对于一些存在严重出逃倾向的患者进行床头交班,并强化对其活动轨迹的监控,减少因为管理疏忽而导致的外逃问题[8]。上述措施对患者、护理人员和管理措施均进行了较好的改进,对于外逃率的降低起到了积极作用[9]。
综上所述,精神科患者外逃原因主要包括无法适应医院环境、自知力缺失、存在幻觉和错觉等因素,需要结合问题出现的原因制定相应的综合护理措施,降低外逃发生率,为患者提供更好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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