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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前后孕妇群体结构及妊娠高危因素分析

时间:2024-11-11

王亮

100073 北京市丰台区卢沟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北京

新冠肺炎疫情肆虐全球,其主要传染源是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无症状感染者也可能成为传染源。孕妇机体处于免疫抑制状态,对呼吸道病原体更易感,易发展为重症[1],因此疫情期间孕妇更应做好防护,合理安排外出产检,尤其是高危孕妇更应注意。高危妊娠易导致先兆流产、难免流产、胎儿窘迫等并发症的发生[2],高危妊娠的管理是降低孕产妇病死率和新生儿病死率的重要措施之一。本研究回顾性分析疫情前后在我中心建档孕妇群体基本资料及妊娠高危因素,总结特殊时期我社区围产保健工作,为以后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资料与方法

2019年在我社区建立母子健康档案的孕妇共1 409人,其中具有妊娠高危因素的孕妇934 人(66.29%),年龄18~43岁,平均(30.91±4.20)岁;2020年建档孕妇共1 223人,高危孕妇837人(68.44%),年龄19~43岁,平均(31.43±4.32)岁。疫情前后建立母子档案的孕妇总人数下降13.20%。

方法:回顾性分析2019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在卢沟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档的孕妇基本资料及妊娠高危因素,比较疫情前后变化。将孕妇分为两组即A组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在我社区建档孕妇共1 409人,其中高危孕妇共934人;B组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建档孕妇共1 223人,高危孕妇共837人,对两组孕妇基本资料及妊娠高危因素进行比较分析。

统计学分析:本研究采用SPSS 21.0 软件进行数据分析,计数资料以[n(%)]表示,采用χ2检验;计量资料以(±s)表示,采用t检验;P<0.05 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结 果

孕妇基本资料分析:2019年底至今我辖区无一例孕妇感染新冠肺炎。A 组外地户籍孕妇共734 人(52.09%),B组646人(52.82%),两组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A 组35 岁及以上高龄孕妇223 人(15.83%),B组为212人(17.33%),疫情前后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大专以下学历孕妇A组291人(20.65%),B 组195 人(15.94%)比疫情前比例明显下降,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A 组在京分娩率83.99%,B 组92.83%,疫情期间孕产妇在京分娩率增加,疫情前后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表1 孕妇文化程度比较(例)

表2 孕妇分娩地及妊娠结局比较(例)

孕妇妊娠高危因素分析:A组高危孕妇共934 人(66.29%),B组837人(71.14%),两组高危孕妇比例无明显差异(P>0.05)。疫情前后孕妇妊娠高危因素顺位前五位无明显变化,只是占比顺序有区别。高龄孕妇占比有升高,其他高危因素占比均有下降,将两组中占比下降幅度最大的高危因素体重异常者进行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3。

讨 论

本研究中,A组在京分娩率83.99%,B组分娩率92.83%,疫情期间孕产妇在京分娩率增加,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考虑由于疫情原因外地户籍孕产妇不能回原户籍地待产分娩,导致在京分娩率增加。但我社区辖区处城乡接合部,流动人口相对较多,本研究结果不具广泛代表性,后期可以收集更多地区的孕妇资料进一步研究。

文中对于孕妇文化程度的研究结果表明,大专以下学历孕妇2019年291人占比20.7%,疫情期间2020年195人占比15.9%,比疫情前比例明显下降,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而高学历孕妇比例无明显差异。然而本研究仅反映了卢沟桥社区辖区孕妇文化程度情况,具有一定的局限性。研究结果也反映出低学历人群对新冠肺炎疾病的认识存在一定的片面性,存在因疫情而推迟生育计划的家庭,我们有必要对低学历人群进行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和教育,使其对疫情有正确的认知。而这项工作正可以与基层社区医院健康教育工作紧密联系,我们可以通过线上健康讲堂、线上视频会议等多种形式进行孕期知识、疫情防控知识等的宣传教育。

本研究中A组与B组妊娠高危因素顺位前五位无明显变化,只是占比顺序有区别。本研究妊娠高危因素的分析结果与以往研究结果无明显差异[3],可见妊娠高危因素与疫情无明显关联性。其中孕妇体重异常这一高危因素并没有因疫情期间孕妇活动减少而比例增加,反而是有所降低,后期可以再深入研究。但高危妊娠会诱发严重的妊娠并发症,威胁孕妇的生命安全,疫情期间应加强高危妊娠的筛查、监测和管理,及时发现、适时检查干预,可有效地降低孕产妇不良产科结局[4]。

2020年2月2日国家卫健委印发《关于做好儿童和孕产妇新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指出“儿童和孕产妇是新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易感人群”[5]。在疫情期间孕妇应做好自身防护,尽可能减少外出,适当减少产检次数,不接触外来人员,不去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做好各种防护措施。科学的社区孕产期保健服务,对于预防胎儿畸形以及相关母婴并发症等均具有重要意义[6]。

疫情期间很多医院产检次数减少,只需完成必要的检查:孕早期,胎儿B超查颈后透明带,排查胎儿畸形;孕中期,唐氏筛查以排除胎儿畸形及染色体异常等疾病、行20~24 周的排畸B 超、24~28 周的OGTT检查,其他检查可暂时不做,以减少去医院的次数;孕晚期,若无异常情况或者其他不适,与产科医生共同商议,减少原来每周一次的产检,只需在36~37 周左右进行一次产检,对分娩方式进行确定,进而提前做好各项分娩准备。如果出现不规律宫缩、胎动异常及阴道流液、流血等情况时,在严格做好防护措施的前提下及时到医院产科就诊。

有密切接触史的孕妇应居家隔离至少2周,并和家人分开,一人一个房间,如果在隔离期间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腹泻等情况,需要及时到定点医院的发热门诊就医,如果判断为疑似或者确诊病例,应按照规范隔离治疗[7]。如果孕产妇在隔离期间突发异常情况,确需产科就诊,孕产妇要提前联系建档助产机构,并告知所在社区或隔离观察点负责人,所在社区协助呼叫120 急救车辆,闭环转运至建档助产机构,助产机构开辟绿色通道提供隔离产检、隔离住院、隔离分娩服务,孕产妇返回时,助产机构需与120 做好沟通交接护送孕产妇返回。

疫情期间基层围产保健工作主要是依照孕周及工作要求对孕产妇进行定期追访,督促有异常情况的孕妇就医,帮助隔离孕产妇及时联系建档医院。对于情绪紧张的孕妇进行心理疏导,配合产科督促产检,这对于保障孕产妇安全起到了重要作用。

综上所述,特殊时期加强孕妇高危妊娠的筛查、监测和管理,及时发现高危孕产妇,督促其适时检查、干预,是基层妇女保健工作的重点,也是降低孕产妇不良产科结局的重要措施之一。疫情期间加强孕产妇特别是高危孕产妇的管理,及早发现和杜绝不良产科结局的发生,是保障母婴安全的重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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