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4
【摘 要】 人类的强互惠倾向使得人类之间的非亲缘合作成为可能。会计具有自愿性强互惠的基础,在会计发展的初期,会计的规模足够小、没有集权的中央统治机构、会计个体由许多无血缘关系的个体组成等,构成了自愿性强互惠的基础。经过不断发展,会计已经能够随时实施专门性的强互惠利他惩罚,并逐步形成一种制度,即会计成为职业化强互惠。复式记账、会计准则、外部审计、自愿信息披露等是会计的强互惠证据。但是,会计作为职业化强互惠,不同于其他的职业性强互惠如政府等。总之,会计产生和发展于强互惠,将行为经济学引入会计学的研究,为构建会计经济学提供了基础。
【关键词】 会计经济学; 强互惠; 行为经济学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937(2016)07-0002-07
传统的西方经济学建立在“理性人”假设的基础上,认为经济人是以完全利己为目的从事经济活动的人,即力图以自己的最小经济代价去获得自己最大经济利益的人,并将其所有行为视为理性。然而传统经济学不能解释如见义勇为等“互惠利他”社会“异象”。行为经济学从心理学和行为角度探讨了人类的意志和金钱,把经济运作规律和心理分析有机组合,以解释市场中上述复杂的人类行为“异象”。在会计中,也存在“互惠利他”现象,如复式记账、会计准则的制定、外部审计、自愿性信息披露等,但却没有得到学者们的应有重视。那么,为什么在会计中存在这些正常的“异象”?在此基础上,如何构建完善的会计经济学,从经济学理论角度分析这些会计现象?行为经济学中的强互惠分析构建了非亲缘族群合作的模型,为全面分析会计行为提供了经济学基础。
实际上,早在2006年,刘峰教授就提出会计具有信任功能[ 1 ],尝试了行为经济学在会计研究中的应用。雷宇(2012)[ 2 ]发现会计中的复式记账、会计准则和外部审计等都能提供信任,从而构成了会计的信任功能。学者们的研究拓宽了我们的视野,但是他们从会计本身出发解释了会计的信任功能,并没有提出一以贯之的经济学理论,以解释为什么复式记账、会计准则和外部审计等能够提供信任。本文从行为经济学角度分析认为,会计产生于强互惠,会计在发展过程中又强化了这种强互惠机制,复式记账等正是会计的强互惠证据。会计本身的强互惠机制构筑了信任,使非亲缘的合作更加顺利,适应了经济社会发展。强互惠构成了会计经济学的基础。
本文的贡献在于,从强互惠角度分析会计,将行为经济学引入会计学的研究,不仅丰富了会计研究的内容,而且拓展了行为经济学的研究内容。具体表现为:
首先,从行为经济学角度分析会计产生和发展的根源,构建了会计经济学的基础。现代会计的产生是因为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会计的作用在于减少信息不对称。正是由于会计本身的强互惠机制,使得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产生信任,企业所有者能够将企业委托给非亲缘关系的经营者经营,从而使两者的合作成为可能。
其次,会计是职业化强互惠的一种结果,从而发展了张洪恩和王覃刚(2007)[ 3 ]的观点。张洪恩和王覃刚(2007)认为,强互惠发展到了一定阶段会出现职业化,而职业化的结果就是政府型强互惠。而在笔者看来,政府型强互惠是职业化强互惠的一种结果,但并非唯一结果。会计作为一种制度[ 4 ],实际上也是强互惠职业化的结果之一,并在现代会计中能够找到广泛的强互惠证据。笔者认为会计并不同于政府型强互惠,从而扩展了张洪恩和王覃刚的模型,拓展了强互惠的应用。
本文从会计发展史角度分析会计的形成和发展,结构安排是:首先介绍强互惠理论,其次分析会计的产生和发展,再次是会计的强互惠证据,最后是结论与启示。
一、强互惠是合作的基础
行为经济学家认为,人类的产生源于合作,而人类中非亲缘族群的合作则源于群体中强互惠者的繁衍[ 5 ]。当然,合作行为并不是人类独有的行为模式,在其他许多物种中也存在[ 6 ],只是人类的合作关系比其他任何物种都更高,其原因是人类具有强互惠(strong reciprocity)倾向。
强互惠倾向是这样一种行为倾向,即在团体中与别人合作,并不惜花费个人成本去惩罚那些破坏群体规范的人,即使这些成本并不能被预期得到补偿。美国桑塔费研究所(Santa Fe Institute)的学者们认为,强互惠不同于利他①、弱互惠②,强互惠具有以下特征:首先,强互惠行为要依赖于对方的行为,但不期望从中获取目前或者未来的利益;其次,强互惠行为通过奖励公平和惩罚不公平,抑制团体中的背叛、逃避责任和搭便车行为,从而有效提高团体成员的福利水平;最后,强互惠行为的成本由行为者个人承担。
在人类中,许多人都具有强互惠倾向。在一个理性的经济人社会,利他的强互惠倾向是如何产生的呢?一方面,强互惠倾向具有生物特性。脑神经学科学家们的证据表明,强互惠者能够从惩罚背叛规范者中获得满足。Fehr et al.(2004)[ 7 ]利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成像技术(PET)发现,当强互惠者实施惩罚背叛规范者的行为时,与激励相关的脑区均被激活,从尾核和壳核的血流峰值看出,其活跃程度远远超过平均水平。也就是说,此时受试者表现出强烈的惩罚愿望并能够通过惩罚行为获得较高的满足。另一方面,强互惠倾向是逐步形成的,具有自发性和传递性,具有较强的生命力。Gintis(2000)[ 8 ]的n-人公共品博弈模型显示,强互惠者能够侵入一个利己类型的人群并保持均衡。Sánchez和Cuesta(2005)[ 9 ]发现,即使原来整个人群都是自私的,但只要存在产生突变的概率,如在人群中突变产生强互惠者,这样强互惠者就有可能在漫长的自然演化过程中得到生存。原因是强互惠者的期望接受限度(acceptance threshold)在演化过程中会不断增加,也就是惩罚能力增加,从而有可能降低利己者的生存适应性。因此,在一个群体中,哪怕只有一小部分强互惠者,也足以保持该群体内大部分的利己和小部分的利他两种策略的演化均衡稳定,实现“演化均衡稳定性”。最终,强互惠者的比例将达到一个比较固定的值。Bowles和Ginits(2004)的计算机仿真研究发现,在经历大约500代后,族群中的强互惠者就可以达到37.2%。
行为经济学家的强互惠理论能够解释“互惠利他”社会现象,如见义勇为等。这些互惠利他等现象是无法用西方经济学经典理论加以解释的,但却得到广泛的验证[ 10 ],有的验证跨越十余年时间、遍布世界十几个国家(如公共物品实验、最后通牒实验等)。因此,强互惠理论为分析社会科学提供了一个崭新的视角。
在此基础上,张洪恩和王覃刚(2007)将强互惠的研究从个体、族群的自发性强互惠扩展到组织层面的强互惠。他们认为在族群的规模足够小时,族群成员能够直接观察另一个人并与之交往,此时的强互惠者是群体中的一种自发力量,以维持群体意义上生物演化所必需的适存度,因此,自愿性强互惠能使个体合作成为可能。但是随着社会规模的逐步扩大,会出现逃避公共责任的现象,自愿性强互惠可能不能形成一贯性的利他惩罚,因此,需要强互惠锻炼,在群体内产生强互惠倾向,形成如制度、政府等组织层面的职业性强互惠,合作便能更加顺利,特别是形成群体合作。
学者们的创造性研究成果为本文的分析提供了坚实基础。笔者认为,人类的强互惠倾向使得人类的非亲缘合作成为可能,自愿性强互惠实现了个体之间的合作,而职业化强互惠则使群体内实现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因此,强互惠与合作之间的脉络关系可以用图形清晰表示出来,如图1所示。特别是职业化强互惠的形成,使得组织具有强互惠功能,更是拓宽了分析的视野和范围,不仅可以分析政府型强互惠,而且也为分析会计等社会执业组织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经济学基础。
二、会计的产生:自愿性强互惠
从历史来看,会计的产生具有强互惠的基础。在Bowles和Ginits(2004)的研究中,其研究背景是更新世(Pleistocene)晚期的流动狩猎和根块采集为主的族群。该族群具有族群的规模足够小、没有集权的中央统治机构、族群由许多无血缘关系的个体组成、个体的身份差异相当微小、“分享”是基点、放逐是惩罚的主要形式以及行为的异质性等特点。在这种条件下,经历了漫长时间的进化后,族群中的自愿性强互惠者就能达到一个可观的稳定比例,信任构建,个体合作成为可能。实际上这些条件也构成现代会计产生的条件,会计个体合作成为可能,因此,会计的产生具有自愿性强互惠基础。
(一)规模很小
在会计产生的初期,企业的规模很小,会计信息使用者的规模也很小,包括会计信息的提供者和使用者在内的会计参与者的行为都能够直接被对方观察到,因此,会计信息提供者能够采取有利于信息使用者的措施,如复式记账法等,以建立信任。
(二)没有集权的中央统治机构
在会计产生的初期,任何会计规范的制定和实施都没有强力机关(比如国家、司法制度、社会权威等)的参与,而是依赖于会计参与者个人的平等参与。
(三)由许多无血缘关系的个体组成
会计参与者都是由许多无血缘关系的个体组成,特别是在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后,由于所有者分散于广泛的社会阶层中,其结果必然导致大多数所有者远离经营实体失去支配能力,因此亲缘利他主义在此不适用,不能用亲缘利他主义来解释会计生存的适应度。
(四)个体的身份差异相当微小
在会计发展过程中,有官厅会计和民间会计(庄园会计、寺院会计)、大陆式账簿组织和英美式账簿组织、三柱结算法和四柱结算法、单式记账和复式记账等之分,这些不同的会计方法或者会计理论,在世界不同地区兴起、发展,一些逐渐消亡,而另外一些则逐渐传承下来,从而发展成为今天的会计体系。如中国周代对内部控制、预算和审计程序等方面的贡献在古代世界是无与伦比的[ 11 ],而意大利、英国和美国等对现代会计的贡献不可替代。如果将会计发展过程中的各种会计方法或者会计理论看成不同的会计个体的话,那么这些会计个体都是平等的,相互之间没有身份的差异,因此能够根据各会计个体所属的行为特征和团体特征来进行分类,从而接受优胜劣汰的选择。
(五)“分享”是基点
会计提供的信息具有公共品特征,一经提供就能被信息使用者无偿使用,分享特征明显。在企业发展的初期,所有者与经营者“两位一体”,会计信息的提供者与使用者也是合一的。随着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初步分离,经营者容易与数量有限的所有者达成共识,分享会计信息。当所有权与经营权完全分离后,由于外部信息使用者数量众多又无法辨认,因此,会计按照既定规则,提供满足所有使用者共同需求的通用信息,会计信息成为一种公共品,为利益相关者所共同分享。
(六)放逐是惩罚的主要形式
在会计发展的初期,会计的实施没有强力机关的参与,公布信息以及剔除可能是主要的惩罚措施。会计如实公布企业的内部信息,外部信息使用者能够从中获取相关信息,对搭便车者或者违规者形成一种惩罚,甚至将那些违规者或者搭便车者剔除出行业。另外,当一种会计方法或者会计理论不再被人使用时,相当于被剔除,也就失去了生命力。此后,行业禁入是最起码的惩罚。从会计发展历史看,会计是一种倍受尊敬的行业,因此,剔除出行业将是会计从业人员都不愿意面对的。
(七)行为的异质性
不仅仅是不同的会计(如方法、理论等)会有不同的结果,而且不同的会计参与者也会产生不同的结果,因此,会计中的行为异质性明显,有利于会计中自愿性强互惠的产生和发展。
可以看出,规模很小等上述条件构成了会计产生的条件,一方面说明会计的产生具有自愿性强互惠基础,另一方面说明会计中的强互惠倾向具有较强的“生物特性”,且是逐步形成的,具有较强的生命力。
三、会计的发展:职业化强互惠
会计中自愿性强互惠为会计产生提供了基础,使合作成为可能。在规模(如企业的规模、会计信息使用者的规模)相对较小时,会计中的强互惠关系容易建立和维持。当群体规模太大时,强互惠者要么难以观察到所有违反社会规范的行为,要么无力对所有违规行为进行惩罚,因此,自愿性强互惠会面临惩罚成本过高或者惩罚无效等问题,可能不会形成一贯性的、非偶然性的利他惩罚,无助于形成群体强互惠特性,即群体的合作。这时,需要强互惠的职业化,即形成一种标志和符号来辨识强互惠者,能够产生一种鼓励和稳定这些强互惠者在群体内长期存在的倾向,使得强互惠者在群体内具备利他惩罚能力,保证群体的合作。会计能够随时实施专门性的强互惠利他惩罚,并作为一种制度而存在,因此,会计的职业化强互惠最终强化了合作,促进了会计的发展。
首先,会计能够随时实施专门性的强互惠利他惩罚。现代会计从经营者向所有者报告受托责任,发展到为所有者、潜在所有者等利益相关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依靠的是能够随时实施专门性的强互惠利他惩罚。企业中能够减少信息不对称的方法有多种,为决策服务的信息也很多,但只有会计能够形成一贯性的强互惠行为,从而赢得竞争。现代会计借助于专门的技术方法,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以凭证为主要依据,对企业的经济活动进行全面、综合、连续、系统的反映。这种反映本身就是一种利他惩罚。因为会计信息的产生与公布不仅需要成本,而且还可能使自己处于一种不利的境地,这让不合作者和卸责者无法效仿。利益相关者根据这些会计信息,能够分析企业的经营管理状况,从而作出合理的经济决策,这在客观上就对不合作者和卸责者实施了足够力度的惩罚。因此,会计能够向利益相关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实际上形成了专门性的强互惠利他惩罚,强化了信任,促进了合作。
其次,会计是一种制度。自愿性强互惠扩展到职业化强互惠后,加强了利他惩罚,从而也产生了被群体和社会认可的合作和行为规范。这些合作和行为规范逐渐演变成了制度。制度的形成是群体的共同意志,它能够进一步加强利他惩罚,实现群体所要求的合作模式。会计对企业的经济活动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以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复式记账、外部审计等规范性手段不仅能够使会计实务达到科学、合理、内在一致,而且也力图使会计能够公允地表述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目的,保证会计信息不因偏袒某一方的利益而损害另一方的利益,保护了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实现了群体合作,达到公平、合理的经济后果。
会计作为职业化强互惠的结果,与政府型强互惠具有相同之处,但也有不同的地方。首先,会计未必一定需要强制力的参与。按照Bowles和Ginits(2004)的模型,强制力(或者暴力性)可能并不是强互惠的必然要求。另外,可选用的利他惩罚手段有多种,惩罚可以是身体上的,也可以是社会性的(比如优越的社会地位、经济地位),强制力仅仅是其中的一个选项。当然,会计并不排斥强制力的参与,在会计发展的后期,会计规则得到政府的认可,在强制力的作用下,会计的强互惠作用更加突出,以至于成为政府规则的一部分。其次,会计无需额外的补偿。政府的强互惠作用需要额外的补偿机制,以维持政府型强互惠作用的发挥。会计的补偿机制与政府不同。会计的强互惠作用为会计赢得了更多的合作机会,获得更多的收入和补偿,因此,可能无需额外的补偿。这可能也是会计不需要强制力参与的原因。
四、会计中的强互惠证据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会计的产生是基于会计本身的自愿性强互惠,会计的发展是由于会计逐步形成了职业化强互惠。那么,在现代会计中,是否有显著的证据表明会计中存在强互惠呢?事实上,会计的发展过程中,逐步形成的复式记账、会计准则、外部审计、自愿信息披露、谨慎性原则等都具有较强的“互惠利他”,强互惠特征明显。这些强互惠特征在会计自身的发展过程中自发形成,具有传递性,并被会计职业所固化,具有较强的生命力,形成了现代会计的显著性强互惠证据。
(一)复式记账
从会计发展史看,会计是从单式记账发展起来的。单式记账是指在会计核算中,对每一项经济业务只进行单方面的记载,也就是只在一个账户中记一笔账。这是一种比较简单省力的记账方法。从成本效益角度,单式记账符合营利组织的需要。但是从13世纪初开始,对任何一笔经济业务都从借贷双方进行记录的复式簿记在中世纪的意大利商业城市(如威尼斯、热那亚等城市)慢慢萌芽,经历了大约300年的演变后,到15世纪末,复式簿记接近于完备,并被当今世界各国最广泛使用。然而,复式记账是一种最复杂的记账方法,不符合营利组织的经济人假设,那么为什么还被广泛使用呢?
复式记账对任何一笔经济业务都从借贷双方进行记录,每笔经济业务都反映两次,费时、不省力。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联系的账户中进行登记,增加了出错误的可能。因此,复式记账增加了企业自身的成本。但是,复式记账在增加企业成本的同时,也为企业带来一定的好处。一方面,复式记账能够防止记账过程中的漏记,减少会计人员的人为造假;另一方面,复式记账可以捕捉每一项经济业务引起的资金运动的两个方面,能够描述它们之间的相互作用和相互联系,能够完整地反映企业经济业务全貌。因此,会计信息的使用者能够从复式记账的簿记中获得有关经济往来和经营成果的重要信息,增加了会计信息的有用性。
因此,会计本身的这种强互惠机制使得商业经营者接受它,使簿记工作服务于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难怪学者们认为,因为复式记账法记录的账簿具有极强的作证能力,依据复式簿记使商人的经济管理独立起来,资本主义企业就是这个过程的结果。③
(二)会计准则
在现代会计产生后的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世界范围内的会计都是没有任何规范的,会计信息主要用于企业内部及少量的债权人,每一家企业可以自行决定如何进行会计记录,不需要向其他企业或者公众披露所采用的会计政策等会计信息。
但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美国人把大量资金投资在公司证券上,导致会计信息的外部使用者大幅度增加,会计信息对投资者决策的重要性也开始凸显,因此迫切需要统一的会计规范。此时,会计内部改革也逐步开始。
1917年,作为会计职业团体的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以联邦储备委员会文告形式,发表了“资产负债表的编制方法”,成为第一份具有“权威性支持”的会计准则。经过1929年和1936年两次修订,该文告对当时的会计实务产生了重要影响。在1933年《证券法》和1934年《证券交易法》的基础上,AICPA与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一起研究会计工作应遵守的基本规范,如是否允许自由选择适当的会计政策,是否应披露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以及这些政策的运用是否应遵循一贯性原则等。从会计程序委员会(CAP)(1936—1959年)开始,到会计原则委员会(APB)(1959—1973年)、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1972年至今),为世界各国提供了最为详尽的会计准则规范。CAP共发布51号会计研究公告(ARB),APB共发布31号会计实务规范意见书(Opinion),FASB发布163号财务会计准则公报(SFAS)。
1973年,来自加拿大、法国、德国、日本、澳大利亚、墨西哥、荷兰、美国、英国和爱尔兰的会计职业团体在英国伦敦发起设立了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Committee,简称IASC)制定国际范围内的会计规范。2001年,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取代了IASC。截至目前,IASC发布41号国际会计准则(IAS),IASB已发布9号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s)。全世界已有超过115个国家或者地区强制或允许采用IFRSs,如欧盟、中国香港、新加坡、加拿大、韩国等。
实际上,每一项会计准则的制定和实施都是一个长期且艰辛的过程,不仅需要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程序,而且需要巨额的调查成本、执行成本和监督成本,世界各国的会计职业团体为之付出了巨大的人力和物力。然而,会计准则是一种制度,具有外部性,一经制定就会被会计职业团体以外的使用者广泛使用,成本却由会计职业团体自己负担。因此,这也是一种强互惠机制的表现。正是因为如此,会计迅速发展,社会地位极高,倍受尊崇,成为国际各类职业人士的典范。
(三)外部审计
外部审计是由独立于企业的外部审计师对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审计程序,以确定其财务报表是否已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编制,以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外部审计是会计发展过程中的产物,并构成会计工作不可或缺的部分。16世纪地中海沿岸的商业城市威尼斯是东西方贸易的枢纽,经济十分繁荣,单个业主的资金难以满足企业的资金需要,合伙制企业应运而生。合伙制企业的出现促进了复式簿记在意大利的产生和发展,也催生了对外部审计的最初需求。由于合伙制企业的合伙人都是出资者,但是合伙人未必都会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因此,所有权与经营权开始分离。那些参与经营管理的合伙人有责任向不参与经营管理的合伙人报告合伙契约的履行情况、利润的计算与分配是否正确、全体合伙人的权益是否得到保障等,为此,经营者开始聘请独立的熟悉会计专业的第三方对合伙企业的经济活动进行鉴证。这就是外部审计的起源。
外部审计经历了英国股份制企业制度发展和完善、美国资本市场的兴起和发展,逐渐成熟并走向国际化,出现了巨型国际会计公司,审计业务也拓展到代理纳税、代理记账、参与可信性研究等。但是,外部审计的目的还是向外部所有者以及潜在投资者表明,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财务报表是否真实可靠,以保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利益。
但是完成任何一项外部审计都需要一定数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等支出,少则数百万元,多则上亿元(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统计,上市公司2013年报的平均审计收费为156.31万元,较2012年报的审计费用上升了6.44%④)。这对企业来说,是一笔不小的费用。
(四)自愿披露信息
在会计发展的最初阶段,会计信息的披露如披露什么信息、何时披露、对谁披露等完全由企业自由决定,是一种放任自由的披露方式。但是1929年爆发的纽约证券交易所大恐慌以及1933年、1934年美国颁布实施的《证券法》和《证券交易法》,彻底改变了会计信息的披露方式。会计信息的披露有着强制性的标准。从此,会计信息披露有了自愿性披露和强制性披露之分,会计信息的披露也由自愿性信息披露向强制性披露转变。
强制性披露的信息是由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必须披露的信息,这些信息包括基本财务信息、重大关联交易信息等,能够满足投资者的基本需要。但是,为了改变企业形象、改善与投资者的关系以及回避诉讼风险等,企业往往会根据信息使用者的需要和自身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披露一些非强制性信息,如对企业长期战略及竞争优势的评价、环境保护和社区责任、企业实际运作数据、前瞻性预测信息、治理效果等。但是,信息披露是一把“双刃剑”。自愿性信息披露的成本包括信息生成的直接成本以及信息披露可能造成的商业秘密泄露成本和机会成本。然而,世界各国的自愿性信息披露一直以来都没有停止过。企业除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自愿性信息外,还不断创新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形式,如通过与券商、机构投资者等进行信息沟通或通过新闻媒体等,将有关企业核心竞争能力、环境保护和社会责任等的非强制性信息发布出去。
(五)谨慎性原则
谨慎性原则原指在会计工作中不预计盈利,但预计所有的损失[ 12 ],从19世纪开始就得到会计界的广泛认同,并沿用至今。1980年,FASB将谨慎性原则的定义扩充为“对于不确定性的一种审慎的反映,力求于确保对经济环境中内在的不确定性和风险给予充分的考虑。因此,在未来收到或支付两个估计的金额之间有同等的可能性时,谨慎性要求采用比较不乐观的估计数”[ 13 ]。如将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开发成本直接计入当期费用,而不是作为资产处理;固定资产使用加速折旧法;定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等。这些处理都会影响企业的当期会计利润。然而,在按照业绩支薪的时代,会计一直坚守着这种不乐观的原则,以一种审慎的态度对待受托责任,以便进一步挤去资产和利润中的水分,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更加准确可靠的会计信息,从而作出准确的经营决策,保护债权人和小股东的利益。这也是一种强互惠特征的体现。
总之,在复式记账、会计准则、外部审计、自愿信息披露、谨慎性原则中都具有显著强互惠特征(如表1)。这些强互惠证据为说明会计产生和发展于强互惠提供了支持。会计中的强互惠特征,使得所有者与经营者的非亲缘合作不仅成为可能,而且得到大力发展。会计的强互惠分析,不仅解释了会计现象,也为会计经济学的构建提供了基础。
五、结论及启示
人类的强互惠倾向具有生物特征、自发性和传递性,从而使得人类非亲缘关系的合作成为了可能。会计作为人类的一种特殊职业,不仅有自愿性强互惠产生的基础,如规模足够小、没有集权的中央统治机构、会计群体由许多无血缘关系的个体组成、个体的身份差异相当微小、“分享”是基点、放逐是惩罚的主要形式以及行为的异质性等,而且还通过复式记账、会计准则、外部审计、自愿信息披露等将这些强互惠固化,形成职业化强互惠,从而产生信任,使得非亲缘的所有者与经营者等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合作成为常态。因此,强互惠构成了会计经济学的基础。
本文的结论与张洪恩和王覃刚(2007)的模型不同。张洪恩和王覃刚(2007)认为职业化强互惠需要有强力组织的参与,从而形成政府。笔者发现,强互惠的职业化并非一定需要政府的强制性。会计作为一种职业,在其发展的初期,并没有集权的中央统治机构参与,完全是一个自发的过程。这与强互惠在人类的发展过程完全一致。当然,如同张洪恩和王覃刚(2007)所论证的,在强互惠发展的后期,可能需要一定外力的存在,如形成政府,但这不是必然结果。在会计发展过程中,复式记账、会计准则、外部审计、自愿信息披露等都是自发形成的制度,这种制度独立于政府,政府的作用在于强化这种制度。可以说,会计的发展过程也是其强互惠的发展过程。因此,职业化强互惠的发展结果并不一定是政府,也可以是会计等相关的职业。
正是会计本身的强互惠特征,使得经营者与所有者之间非亲缘关系的合作成为可能,最终使所有的非亲缘关系利益相关者建立了信任,形成合作关系。这进一步解释了刘峰(2006)和雷宇(2012)的会计信任功能,明确了复式记账、会计准则和外部审计等是会计职业化强互惠的结果,因此会计能够提供信任。这也是为什么现代会计虽然产生于15世纪,但始终屹立世界经济生活中,经历了数个世纪的发展,见证了世界经济的腾飞、人类文明和福祉的提高。
我们也应该明白,会计本身的强互惠铸造了会计的形成和发展,营造了信任氛围,人们相信会计工作的结果能够在经济发展中处于不败之地,但这并不代表会计工作已经做得很圆满了,20世纪初的全球经济大萧条以及21世纪初会计大丑闻等就是例证。因此,需要继续以强互惠理论为基础,构建和完善会计经济学,开发和强化会计的强互惠潜质,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所需的会计信息,同时也为会计信息使用者友善使用会计信息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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