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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会计现状调查研究

时间:2024-04-24

柴良棋 李玉华 吴杰

【摘 要】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形式,关系着我国农业的未来。调查发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存在着会计组织机构不健全、会计人员素质不高、信息化水平低、财务管理活动不规范等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制约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与稳定。为此,政府相关部门应当积极建立和完善农村经营主体外部发展机制,结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业培训逐步开展农业企业会计人员的职业素质培训,切实提高各经营主体负责人的现代经营管理理念,以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康持续发展。

【关键词】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农村会计; 调查研究

中图分类号:F233;F3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937(2016)02-0068-05

一、引言

2015年5月28日发布的《全国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2015—2030年)》提出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农民家庭经营主体地位,引导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支持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推进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随着各种农业经营主体的丰富、经营规模的扩大,作为通用的商业语言、企业管理重要组成部分的会计工作越发重要。农村会计工作质量的高低直接决定着农村经营管理的现代化水平程度,进而影响我国农业的整体发展水平和发展质量。为了更好地了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会计工作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笔者以农业相对发达的荆州地区部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样本,对其会计现状进行调查研究,以期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为提高农村会计规范化水平和会计信息质量,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管理水平的提高,进而为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全面发展提供政策建议。

二、问卷调查及样本特征

课题组于2014年10月至2015年1月对荆州地区参加湖北省农业创业培训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两期共141人进行了问卷调查。发放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会计现状调查问卷”141份,回收123份,回收率为87.2%,其中有效问卷104份,有效率为84.5%。样本调查的对象中家庭农场51家,占49.04%,;农业公司3家,占2.89%;专业合作社23家,占22.11%;种养大户27家,占23.08%。

样本分布特征描述如下:

(一)样本基本信息特征

从所调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的性别来看,男性87人,占比83.7%;女性17人,占比16.3%。男性占比最大的经营主体类型为家庭农场,占比86.3%,说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以男性居多,这也同农村以男性作为主要劳动力的现实相符。从所调查学员的年龄来看,30岁及以下的20人,占19.2%;31—40岁的28人,占26.9%;41—50岁的49人,占47.1%;51岁以上的占7人,占6.7%,说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是以30—50岁之间的男性为主。(见表1)

(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所从事的产业类型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是以下四类:家庭农场、农业公司、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经过调查发现,各经营主体所从事的产业主要是种植业、养殖业、立体农业、加工业以及综合农业。其中样本比重较高的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主要从事的产业是养殖业,分别占46.2%和18.3%,这一经营特点与江汉平原独特的地理位置有关。这里水系发达,物产丰饶,所以形成了以水产养殖为主要经营特征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公司和专业合作社这两种类型经营主体样本比重较小,分别只有5.7%和11.5%,这和荆州地区农业产业规模化程度不高有关。(见表2)

(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规模

参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培训的人员大部分是经过挑选出来的有较好创业基础的农民,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投入和产出来看,农业公司和专业合作社在固定资产投资比重上较大,50万元以上的占比分别达到100%和86.9%;从年产值来看,除了农业公司外,其他三种经营类型的年产值大部分都在100万元以下,从投入和产出的比例大小可以反映出所调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整体的规模情况。农业公司和专业合作社的规模相对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来说要大,规模的大小也直接影响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经营管理水平。(见表3)

(四)负责人对农村会计工作的需求

由表4可知,认为农村会计工作重要的有91家(占比87.5%),认为不重要的有13家(占比12.5%),而且不同经营主体对其态度也有所差异。专业合作社和农业公司对会计需求最强烈,比例都超过了95%以上,家庭农场与种养大户虽不及前者,但比例也均在85%左右,体现出对农村会计工作的极大需求热情。因此,结合之前对各经营主体样本特征的分析,可以知道农村会计工作需求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的个人特征、经营主体的类型以及规模是有关系的。

三、调查结果分析

(一)会计人员年龄结构不合理,学历普遍较低,专业知识有待加强

从所调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会计人员的平均年龄结构来看,25岁以下的有4家,占3.8%;26—35岁的有21家,占20.2%;36—45岁的有55家,占52.9%;45岁以上的有24家,占23.1%。可以看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会计人员的平均年龄主要集中在36—45岁之间,这显示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会计人员的年龄结构不合理,年轻会计人员不愿意在农村从事会计工作,因此,急需培养年轻农业会计从业人员,加大农村对年轻人的吸引力。从会计人员的学历结构来看,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有11家,占10.6%;高中或中专文化程度有61家,占58.7%:大专文化程度有20家,占19.2%;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有12家,占11.5%。这说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会计人员的文化程度以高中或中专为主,其次是初中及以下,大专生也占有一定的比例,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很少,反映出会计人员的文化水平不高,对会计信息的处理能力有待加强。其中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只有56家,占53.8%,刚刚超过总调查数的一半,表明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有待加强。(见表5)

(二)会计人员的来源不合理,与所属经营主体有较强的亲属关系

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会计人员的来源来看,主要来自以下三个渠道:亲戚朋友、熟人介绍、招聘启事。其中亲戚朋友有43家,占41.3%;熟人介绍有39家,占37.5%;招聘启事有9家,占8.7%,其他渠道有13家,占12.5%。这说明会计人员来源不合理,几乎都与经营主体有着异乎寻常的关系,这严重影响了会计人员的独立性。其中,家庭农场与种养大户的会计人员与其经营主体之间亲密关系的比例要远高于另外两种经营形式,分别达到43.1%和48.1%。(见表6)

(三)会计人员及机构的配置不合理

从各经营主体财务人员的数量配置来看(见表7),1人的有68家(占65.4%),2—3人的有34家(占32.7%),4—5人的有2家(占1.9%),说明经营主体会计人员的数量以1人居多,这不利于组织内部的相互监督,容易发生舞弊现象,更不能相互审核,发现差错。调查还发现这些经营主体大多没有设立独立的财会部门,主要的方式是聘用兼职的会计人员来代理记账,有61家选择了这一方式,比例为58.7%,其中最高的是专业合作社,比例为82.6%,而农业公司更倾向于在组织内单独设置财会部门(见表8)。因此在经营主体内部配备专业的会计人员显得尤为重要,这对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经营效率具有积极的意义。

(四)会计信息化水平有待加强

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会计信息化现状的调查主要包括农村会计手工记账的比率、会计电算化的普及程度。本文主要调查了各经营主体的会计记账手段。从表9中可以看出,选择手工记账手段的比重最高,有43家,占41.3%;其次是手工为主、计算机为辅,有33家,占31.7%。以计算机作为记账手段的比例很低,这说明传统的手工记账方式仍然为各经营主体的首要选择,严重影响了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在以信息化为主要特征的会计记账时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也要跟上时代,才能提高效率,促进其发展。因此,国家要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为农村会计信息化创造良好的环境。

(五)财务规范化有待改善

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会计规范化管理现状的调查主要包括农村会计建账情况、账务处理规范化、业务审批流程化、会计档案保存规范化四种情况,据此分别设置了相应指标来反映。从表10中可以看出,对日常单据的开具有记录的77家(占74%),单位财务签章有专人保管的84家(占80.8%),说明农村会计业务审批及日常账务的处理基本规范,会计人员基本能按照一般管理程序进行记账。对资产进行定期盘点的65家(占62.5%),没有进行定期盘点的占37.5%,说明农村对资产的管理还不到位。这一方面同农业资产的复杂性有关,因为农业资产一般是活物或不宜计量的资产,存在较大的灭失风险;另一方面也同农村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有关,仅掌握一般企业的记账流程,对农业会计所具有的行业特点却不甚了解,这对农村会计人员的专业素养也提出了要求。能将会计档案进行连续保存的有66家(占63.5%),没有保存的占36.5%,有白条入账情况的51家(占49%),说明农村会计仍然存在着经济业务处理随意、会计监管缺失等现象。以上方面需要极大的改善。

四、结论及建议

通过问卷调查的方法,充分掌握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会计发展的总体情况。从整体上来看,存在着组织机构不健全、会计人员素质不高、信息化水平低、财务管理活动不规范等问题;从局部来看,各经营主体会计水平的高低又存在着差异,农业公司和专业合作社的会计水平普遍要高于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因为与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相比,农业公司和专业合作社规模更大,管理水平更高、更规范。针对以上问题,提出了以下建议:

第一,建立和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会计制度规范,从制度上保证农村会计工作的规范运行。农村会计制度规范化建设首先需要遵循宏观指导原则,具体体现在这种制度首先能在思想上、理念上形成一种导向,这种导向能够帮助会计人员树立遵守会计制度,充分利用会计信息化进行会计业务处理的意识。其次,这种制度必须具有可操作性,能够对具体会计业务进行指导,以满足不同农村会计人员专业知识水平的需要。最后,农村会计制度还要坚持与时俱进的原则。随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业务的日益多样性,再加上农业会计对象核算内容本身的复杂多变性,使得提供的会计信息多存在不准确的情况,因此要根据农村经济环境的变化来对制度的内容进行调整,使会计制度与实际相结合。

第二,结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业培训,积极开展农村会计人员的职业素质培训,为农村会计工作提供人才支持。会计活动是会计人员及其组织的能动活动,农业会计活动绝不能忽视“人”的因素,因此加强农业会计人员素质培训对提高农村会计水平格外重要。农业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教育部门,在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业培训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农村会计人员的职业素质培训,把长期教育与短期教育、常规教育与急需教育结合起来,以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会计人员发展壮大的需要,为农村会计工作提供高质量的人才支持。

第三,提高和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的现代经营管理理念,转变落后的会计责任意识。农村会计水平不高,很大程度上跟各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对会计不重视以及对会计本身作用的认识不清有关。现代农业是知识型农业,需要有先进的管理方式与理念作为指导,要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持续健康发展,就必须切实转变各经营管理人员的思想观念。一方面各级部门要定期、定向开展对各经营主体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的职业培训,宣传先进的管理理念;另一方面还要下派会计专业人员进行业务指导,结合农业生产的特点以及农村具体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以切实提高农村会计的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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