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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旧志涉药文献的挖掘与研究

时间:2024-11-16

丁芬芬 崔为

摘要 吉林省作为北药研究基地之一,是我国重要的中药材产区,人参、鹿茸、关防风等作为东北代表性的药材行销海外,一直在国内外享有盛誉。在历史上,由于地理环境及一系列社会、历史因素的影响,东北地区相对封闭且开发较晚,本草专著中对本地药材记录甚少。本研究以现代吉林省行政区划为研究范围,广泛搜集本地区现存旧志,挖掘和整理其中涉及中药的文献资料,补正清代至1949年前吉林地区中药材的文献资料,为吉林地方药材的发展提供新的依据和素材。

关键词 吉林;方志;中药;文献

“府县有志,犹同之有史。”“志”有记录、记载、记述的意思。《说文解字注》:“志者,记也、知也。”《康熙字典》:“志,又记也,与志同,或作识。”顾名思义,地方志是记载一个地方各方面情况及事件的史志[1]。简称为地志、方志、地记等,由于其内容十分广泛,涉及理、工、农、医、文、史各个学科,有“地方百科全书”之称,也被比喻为“一座待开发的宝藏”。以1949年为划分时限,中国地方志被分为旧志与新志,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编纂的方志是新志,而1949年之前的为旧志[2]。近几十年来,人们在编纂新志的同时,有很多国内外文献学专家和学者也很重视挖掘旧志中的文献资料,与相关学科结合进一步研究。

根据笔者在“超星发现”的检索结果,地方志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历史、地理方面,医药、卫生方面的研究仅占0.89%。香港学者邬家林等将在全国各地方志中记载的中药命名为“地方志中药”[3],认为应当大力加强地方本草与地方志中药的研究与开发利用。清代至1949年的吉林方志中,有大量中医药相关的文献资料,内容涉及本地药材、涉医习俗、医家医著、医学机构、卫生政策等多个方面,内容丰富全面、资料真实可靠。本次笔者将主要针对已挖掘的涉药文献进行研究。

吉林旧志概况

清军入关以后,将东北地区视为“龙兴之地”,为保护这片发迹之地,清朝统治者在此地设立了异于内地的“行省制度”的将军管辖,颁布封禁令,建筑“柳条边”,限制汉民出关,直至光绪三十三年,东北才始建泰天、吉林、黑龙江三省;民同时期,东北出现了热河、东省两个特别行政区域;“九一八”事变后,东北沦陷,伪满政府在短短14年时间里,增设了十数省[4]。晚清至建国前,东北地区行政区划多有变革,不便于研究,故此次研究主要是以现行吉林省行政区划为范围搜集现存旧志,对其中与中医药相关的文献资料进行搜集与整理。

吉林地方志的编纂历史相对较短,成书于道光七年(1927年)的《吉林外纪》是现在学术界内比较公认的吉林省最早的志书,萨英额在《吉林外纪》的白序中曾感叹:“天下府州莫不有志……吉林为我朝发祥根本之地,并无记载,岂非阙典-,。”而笔者在查阅相关文献时发现,李澍田先生主编的《吉林丛书》中收录《吉林志书》,“较传世最早的《吉林外纪》为先,据考证为嘉庆年间修纂,实系当年吉林将军衙门遵奉国史馆行查事迹,造册咨次的公文,记事止于嘉庆十八年”[6],故列为本次研究内容之一。此外,伪满时期,各地公署根据伪满政府的要求,按照两种省颁“标准目录”编写地方资料,一种是25章,书名一般为“某县一般状况”或“某县概况”,已查阅26本;另一种28目,书名一般为“某县乡土志”或“某县乡土志资料”,已查阅8本。有的学者认为这些资料不能作为地方志[7],但考虑到这些资料也真实地记载了当地的情况,故亦在本次的研究范围之内。笔者将已查阅到的旧志按照2016年吉林省行政区划分类,对应至今日吉林省的各市、县进行统计,统计结果如图1所示。

笔者现共查阅吉林旧志151本,其中清朝志书44本(嘉庆l本,道光1本、光绪29本,宣统13本),民同志书40本,伪满志书67本(伪大同2本,伪康德64本),地理区域亦基本涵盖了吉林省的各个地区。根据笔者的调查结果,共139本旧志涉及中医药相关文献资料,“物产”卷中可见本地药材的记载,实业类中可见地方老字号中药店,而文化、风俗等类中关于地方卫生习俗的记载,人物、方伎类中有地方著名医家的传记,卫生类中有行医资格考试、医学研究会等医疗政策的记载,对这些资料的搜集整理、归纳分类,有利于重现当时吉林中医药发展的原貌,为研究晚清至1949年前吉林中医药的发展史提供新的史料和论据。笔者将所得资料大致分为药材、医业及民俗3类,本次主要对其中涉药文献进行梳理和研究。

旧志涉药文献概述

1930年编辑出版的《药物出产辨》是近代颇有特色的中药文献,共载药763种,以广东药材为主[8],书中记载产自东北的药物有黄芪、细辛、防风、丽参、吉林参、石柱参等20余味。事实上在笔者已调查的139本旧志中,至少90本有涉及本地药材的记载,现笔者将所得涉药文献资料分涉药文献梳理、本地药材经济两类分述如下。

涉药文献梳理:笔者调查到的涉药文献很大一部分集中于志书的“物产”卷,据不完全统计,77本旧志设有“物产”,其中50本专设“药属”或“药类”介绍本地生产的中药材。根据“2016年行政區划”按地区分类列举如下:①吉林省:《吉林外记-物产》记载药材34味,《吉林通志-卷三十三》记载“药属”41昧,《吉林分巡道造送会典馆、国史馆清册-吉林物产》记载“药类”25味,《吉林省人文地理学-物产》记载“动物药材”11种,《大中华吉林省地理志·卫生》记载“本地可用之药材”共64味,《吉林新志·物产》记载“动物药材”11种,“药用植物”61种。②长春市:《长春县志-物产》记载“药属”6味,《双阳县乡土志-物产》记载“药类”9种;《榆树县志-舆地编·物产》记载“药用植物”24昧,《农邑乡土志·物产》记载“药属天然产”24味,《农安县志》记载“药之属”14味。③吉林市:《额穆县志·物产志》记载“药属”19味,《桦甸县志·物产》记载“药之类”60味,《桦甸县政况概要·卫生》记载药材49味,(民国)《磐石县乡土志·物产》记载“药材类”32味;(伪康德)《磐石县乡土志-名产、特产、土产等名称及产量、用途》列表记载本地物产中有6种物产“用途”一栏记载为“药材”;《永吉县志·食货志·物产》记载“药之属”86味,《永吉县乡土志资料-名产、特产、土产等名称及产量、用途》列表记载本地物产中有6种物产“用途”一栏记载为“药材”。④四平市:《怀德县志·物产》记载“药材”36味,民国三年、民国四年《双山县乡土志》以及民围五年的《奉天双山县乡土志》“物产”目中记载“药材”4昧,民国十八年《双山县志》、民国十九年《双山县乡土志略》以及伪大同二年《双山县志》“物产”目中记载“药类”36昧,《奉化县志》记载“药类”37味,《梨树县志-戊编物产》记载“药类”31味。⑤辽源市:《西安县乡土志·物产》记载“植物之药材”25种,《东丰县志略·域地志-物产》记载“药类”36味,《东丰县志-地理志·物产》记载“药类”20种。⑥通化市:《海龙府乡土志·物产》记载“植物之药材”32味,(民国)《海龙县志·物产》记载“药材类”31味;(伪康德)《海龙县志-物产》记载“药类”34味,《辑安县志-物产》记载“植物人药者”40昧,“矿物入药者”1种,民国、伪康德《通化县志》“土地志·物产”部分基本相同,“附药材”56种,《奉天辉南厅志·药材》记载药材19种,《辉南县风土志·物产》记载“药材类”20种,《辉南县志-疆域-物产》记载“药材”44种,《辉南县公署统计汇志·卫生》记载药材17种,《柳河县乡土志-物产》记载“植物之药材”28种。⑦白山市:《临江县乡土志·出产》记载“药品类”13种;《临江县志-物产志》记载“药材类”39种,《抚松县志-地理·物产》记载“药属”60种,《漾江县县志略·卫生》记载药材13种,《长白汇征录·卷六·药品”记载药材99种。⑧松原市:《伯都讷乡土志·土产》中记载“药属”18味。⑨白山市:《靖安县乡土志-物产》记载“药类”7味,《洮南县志-物产》记载“植物之药类”51味,《安广县乡土志》记载“药材”5味,《镇东县志-物产》记载“药类”24味。⑩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珲春县志-物产卷》记载“药草属”97味,《珲春乡土志·物产》记载“药草属”96味;(宣统)《安图县志-表》在“物产表”后设“药品表”记载药材共计81味,(民同)《安图县志·物产志》中“附药材”66味。地方志一般都南当地人编纂,作为历史资料,有可靠性、全面性、权威性的特点。对吉林旧志中涉药文献资料的整理与研究,能够补充本草著作中东北地区本草分布使用等状况的空缺,同时旧志中记载了很多药材的“别名”“俗名”。此外,《永吉县志·物产》附采山参及制参法、养蜂之法、养鹿及砍角锯角方法等,《长白汇征录·药品》载有“刨参土俗”,记载了99种中草药的生态环境、采收时间、药用部位等,在旁征博引大量史料同时,又加写按语,对引证资料加以说明、注释,并纠正许多古籍资料中的错误9。这些文献资料真实地再现了当时吉林地区中药发展的基本概况,是非常可贵的研究吉林药物发展史的第一手资料。

本地药材经济:“粤自洪荒以来,迄为涉猎时代,未进于农业”,据史料记载,南于社会、历史及自然地理等条件的影响,吉林相较于中原地区开发较晚。但是本地区地广人稀、资源丰富,采集业和渔猎业得到了比较充分的发展,人参、貂皮、乌拉草作为“东北三宝”闻名海外,其他如鹿茸、东珠也是本地著名土特产[10]。

基于笔者的调查研究,药品经济可以说是当时吉林的支柱产业之一,参税、同参捐、鹿茸税、虎骨税、贝母捐等都曾经在政府财政收入中占有“一席之地”。一方面药材通过药铺、山货庄等在本地销售,在“实业志”中,记载了本地的老字号中药店,例如《磐石县乡土志·卫生》记载本地药局共计47所,天顺成、隆盛和、长生堂等,这些药店并不仅仅是药材交易的场所,当时这些药店中大多有著名的医者坐诊,称为“坐堂医”,是当时中医交流、探讨,以及学习医术的重要场所,虽然今天这些老字号中药店已经不复存在,仅留下照片、文字记录等,但是它们曾在吉林医学史中发挥重要作用,是吉林中医药文化遗迹的重要部分;另一方面药材也作为本地特产输出至其他地区,输出输入货品中常见有药材的记载,据记载“土人服贾远方,惟贩运人参、鹿茸及各种药材而已”11]。《安图县志·人事志》输出表中35种物产有14种药材,可见当时药材经济“举足轻重”。

吉林旧志中涉药文献内容丰富,资料真实可靠,不仅仅记载了本地盛产之药材,还有关于药材贸易、药物传说、药王庙会等民间信仰习俗。根据笔者的调查,当时吉林本地生长的药材仅记录在册的有> 200种,这些文献能够补正本草著作中对吉林地区药材分布状况的空缺,有利于为研究吉林地方本草及道地药材提供新的素材及依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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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周迅著.中国的地方志[M].北京:中国同际广播出版社,2010:5.

[3]邬家林,赵中振.谈地方本草与地方志中药的研究与开发利用[J].中材,2013,36(3):491-496

[4] 郝赫.近现代东北政区沿革述论(1907-1955)[D].吉林大学,2007

[5]李澍田.吉林外纪吉林志略[M].长春:吉林文史出版社,1986:1.

[6]李澍田主编.吉林志书吉林分巡道造送会典馆清册[M].长春:吉林文史出版社,1988:1.

[7]何江丽.伪满洲国时期东北地方志修纂研究[J].黑龙江史志,2009,(17):3-5

[8]刘芳.陈仁山与《药物出产辨》[J].中医文献杂志,2010,28(5):13-15

[9]孙美玉,姜佩华,孟祥一,等.长白山医药历史文献简介[M].吉林省中医中药研究院情报室

[10]丛佩远著.东北三宝经济简史[M].北京:农业出版社,1989:3

[11](清)长顺修;李桂林纂.吉林通志上[M].长春:吉林文史出版社,1986: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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