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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灌流结合血液透析对尿毒症并发症治疗效果的临床体会

时间:2024-11-19

周春名

402560重庆市铜梁区中医院,重庆

尿毒症不仅是一个独立疾病,它是由各种晚期肾脏病共有的临床综合征,也是慢性肾衰竭的后期阶段,尿毒症的毒素可累积在心血管、胃肠道、血液、神经等器官及系统,可使该器官与系统出现功能异常现象[1]。因此尿毒症的并发症会有贫血、高血压、肾性骨病以及代谢性酸中毒情况。血液透析、肾移植是治疗尿毒症的常见方法。血液分析是利用半透膜原理,将有害以及多余的代谢废物和过多的电解质移出体外,从而达到净化血液的目的。血液灌流是通过广谱解毒效应或固定特异性配体的吸附剂装置,对血液中内源性或外源性致病物的清除,达到净化血液的目的,但是不能祛除电解质等,因此临床上常采用血液灌流联合血液透析治疗尿毒症患者[2]。本次将针对血液灌流结合血液透析对尿毒症并发症的治疗效果进行分析,具体报告如下。

资料与方法

2018年1月-2019年7月收治尿毒症并发症患者40例,随机分为两组,各20例。对照组男15 例,女5 例;年龄30~72 岁,平均(45.6±19.5)岁;治疗时间17~132个月,平均(76.1±24.3)个月;其中并发皮肤瘙痒4 例,低血压12 例,电解质紊乱2例,高血压2例。观察组男13例,女7 例;年龄34~71 岁,平均(44.1±18.3)岁;治疗时间15~149 个月,平均(74.2±27.3)个月;其中并发皮肤瘙痒3例,低血压15例,电解质紊乱1例,高血压1 例。本研究经过伦理委员会批准。两组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纳入标准:①患者均出现尿毒症并发症;②患者及家属均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①心血管疾病;②颅内出血及颅内高压;③恶性肿瘤所导致的慢性肾功能衰竭;④对灌流器及相关材料过敏。

治疗方法:在进行血液灌流结合血液透析治疗之前,给予所有患者饮食、纠酸、血压控制及应用骨化三醇等基础性治疗。①对照组将血液透析作为治疗方案:2次1周,每次透析时间为4~4.5 h,采用NaHCO3作为透析液,对透析液要进行控制,无尿患者一般规定入液量约为1 000 mL/d,血流量为200~250 mL/min,透析液流量为500 mL/min,需使用普通肝素或低分子肝素进行抗凝。在进行透析时应密切观察血流量、静脉压、有无血液分层、血液及透析液颜色。②观察组在对照组治疗方案基础上联合血液灌流治疗:2周1次,血液透析联合血液灌流时血流量为200 mL/min,在联合治疗2~2.5 h 后将灌流器取下,继续血液透析1.5~2 h,其中抗凝剂的用量不变。两组治疗时间均为6个月。

观察指标:比较两组患者临床疗效、并发症发生率及不良反应发生率。

疗效判定标准,依据中华医学会所制定标准[2]评定:①显效:不适症状呈基本消失显示;②有效:不适症状有所改善;③无效:不适症状无变化。总有效率=(显效+有效)例数/总例数×100%。

统计学方法:数据应用SPSS 22.0 软件分析;计数资料以[n(%)]表示,采用χ2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结果

两组患者并发症情况比较:两组治疗前尿毒症并发症发生率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对照组治疗后,高血压3 例,贫血2 例,肾性骨病2 例,代谢性酸中毒1 例,并发症发生率为40%。观察组高血压2例,贫血1例,肾性骨病1 例,并发症发生率为20%。观察组并发症发生率低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两组患者不良反应发生率比较:对照组治疗后出现低血压2 例,血压97/61 mmHg、101/59 mmHg;观察组治疗后未出现低血压情况。观察组不良反应发生率低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两组患者临床疗效比较:对照组治疗总有效率60.00%,其中显效5 例,有效7例,无效8例。观察组治疗总有效率80%,其中显效12例,有效4例,无效4例。观察组治疗总有效率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讨论

尿毒症主要是由于毒素在体内蓄积,不能有效排出,其中包括人体代谢的毒素、各种电解质以及人体体内不能够分泌、不能够降解的一些毒性物质。尿毒症的发病可作用于全身,其中最常见的就是消化性系统损害,会出现多种尿毒症并发症,其中尿毒症并发症与中分子物质潴留有关,其中尿毒症的典型症状具有食欲下降、呕吐、水肿、贫血、意识障碍等,对患者体内中分子物质的清除可有效改善患者尿毒症并发症的发生[3]。该病诊断主要依据病史(高血压、肾脏病)、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肾功能、血生化等)和肾脏影像学检查。机体代谢物大多是由肾脏排出,因此当肾功能降低或衰竭时,机体代谢物将无法进行正常排除,导致堆积,变成尿素蓄积溶质,该类物质非人体所需物,还会扰乱体内各项器官及系统的正常工作。因此该病主要是通过肾脏代替治疗方法,比如血液透析、腹膜透析、肾移植。而血液透析是尿毒症最广泛的治疗方案。进行透析后应严密监控肾功能(建议2 个月检查1 次血肌酐、尿素氮等)、血压(降血压控制在合理范围,若超过或者低于正常值,应立即去医院就诊)、患者的呼吸状况。该类患者如果进行积极治疗和饮食控制,尿毒症患者生存期将会延长。

本次研究观察中的血液透析(通俗的说法也称之为人工肾、洗肾)是血液净化技术的一种,是治疗尿毒症的最广泛治疗方案。利用半透膜原理,让透析器将患者血液与透析液相连接,在透析器内借半透膜接触和浓度梯度进行物质交换,以清除血液中无法分泌和降解的毒性物质以及体内多余的水分、维持电解质以及酸碱平衡,最后将进化好的血液回输到机体内。根据治疗方法的不同,分为连续性血液透析治疗(又称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间歇性血液透析(常规血液透析、血液滤过、血液透析滤过)[4]。该治疗手段对减轻患者症状,延长生存期有一定意义。透析时要对患者进行监护:记录患者的体温、呼吸、脉搏、血压(普通患者30~60 min/次,病危患者15~30 min/次);透析中应密切观察血流量、静脉压、有无血液分层、血液及透析液颜色。透析后要对患者进行严密监控,防止患者出现低血压等不良反应。血液透析患者用药很多,而药物大部分经肝或肾脏排泄,所以应避免使用肾毒性药物,以免加重患者肾脏的衰竭。血液透析虽然能排出大部分毒素,但是无法清除血液中的分子毒素。所以需要联合血液灌流进行治疗。

血液灌流又称血液吸附,其作用原理是在体外利用广谱解毒效应或固定特异性配体的吸附剂装置,清除血液中的内源性或外源性致病物质,例如对蛋白结合毒素、中大分子毒素的清除作用,从而达到血液净化目的,并将净化了的血液输回体内的治疗方法。研究表明,血液灌流的速度与治疗效果之间有显著关联,速度过快则所需治疗时间相对延长,速度过慢则需要治疗的时间就会变短,但过慢容易出现凝血状况,因此应以100~200 mL/min为宜。每次灌流时间不超过6 h[5]。

血液灌流不能对体内酸碱进行调节以及维持电解质平衡,与血液透析结合,可达到互补作用,能使患者的治疗效果达到最佳。在本文血液透析联合血液灌流治疗尿毒症并发症的研究观察中发现,两组治疗后患者并发症均有所减少,但是患者并发症情况中,观察组并发症发生率(20%)明显低于对照组(40%);对照组中有1 例患者出现治疗后低血压情况,而观察组中治疗后无不良反应发生;治疗后,对照组治疗总有效率低于观察组。从以上数据可以得出,血液透析联合血液灌流治疗尿毒症并发症患者的效果,要比单独使用血液透析的治疗效果佳,不良反应更少。

最后,提醒各位医护人员和患者及家属,在进行尿毒症患者的治疗后,要对患者进行心理和生活两方面的护理。在患者进行治疗后,病情较稳定的情况下,鼓励患者多参加社会活动和轻体力劳动,帮助患者重新树立信心,正确认识该疾病,保持心情愉悦,才能够有效提高患者生存质量及生存时间。在生活饮食上,每天要有优质低蛋白质的补充0.6 g/(kg·d),选择鸡蛋、鱼肉、牛奶等这些动物类的蛋白,切勿使用植物蛋白如豆制品;尿量少的情况下要严格控制饮水量,如尿量正常不少且水肿不明显,一般不控制饮水量,要使肾脏功能尽量在低负荷的状态下运行。另外饮食上要清淡,避免烧菜的时候放入盐分过多;避免进食高钾食物,例如橘子、核桃等坚果类的食物;食用含钙较多的食物;可以适当进食含碱食物。

综上所述,对尿毒症患者出现的并发症采用血液灌流与血液透析进行治疗,可以有效改善并发症率,提高治疗总有效率,提高患者生存质量以及生存率,是值得临床推广的联合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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