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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与特殊相结合:残疾人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初探

时间:2024-12-27

罗叶丹

前言

2021年8月17日,***总书记指出,“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的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1]。对残疾人而言,“促进残疾人的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是新时代残疾人事业现代化的奋斗目标和历史使命”[2]。其中,作为共同富裕重要组成的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是***总书记对于共同富裕理论体系所做出的原创性贡献。其深刻价值在于,在个人层面,什么样的社会前进方向能实现“社会的人”的幸福与怎么真正实现“社会的人”的幸福;在国家层面,实现精神生活共同富裕不仅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价值追求,而且关涉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基础[3]。当前,中国已经完成了脱贫攻坚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并将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因此,要使残疾人在共同富裕中不掉队,也要注意引导残疾人过上高质量的精神生活,提升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最终实现精神生活共同富裕。

目前,有关残疾人精神生活的研究数量少且研究视角偏微观,在学科背景上集中于心理学、社会学、教育学。有学者认为残疾人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应努力提高残疾人文化教育水平、改善精神面貌、增强发展动机,以及扩大社会融合等方面”[4]。也有学者认为“文化生活单调、质量不高且受地域影响是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面临的主要问题”[5],这都为探讨实现残疾人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提供了一定的启示。因此,促进人的“一般”与残疾人的“特殊”相结合的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研究,可能会更好地开辟残疾人事业的新蓝海,进一步夯实残疾人事业的理论基础。

1.当前为什么要注重精神生活共同富裕

这个问题的提出,既是出于对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精神异化到精神痛苦的发展陷阱的警惕,也是基于我国现代化过程不断满足人们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特征,同时,还源自对我国迈向现代化强国重要基石的深入解读。

1.1 警惕资本主义从精神异化到精神痛苦泛滥的发展陷阱

在1848年起草《共产党宣言》时,马克思就肯定了资产阶级的历史进步性,即比过去一切世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但是,在此之前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还揭示了资本主义制度会带来包括人的精神生活领域在内的全面异化。在此,马克思指出,由于资本主义私有制之下的劳动者,“他在自己的劳动中不是肯定自己,而是否定自己,不是感到幸福,而是感到不幸,不是自由地发挥自己的体力和智力,而是使自己的肉体受折磨、精神遭摧残”[6]。当劳动力成为资本市场的一枚“商品”时,那么,劳动者所生产的产品将不再成为自身的劳动资料,而反过来进一步成为奴役无产者的资本强权,并不断扩大这种贫富的差异与加速劳资阶层的固化。不仅如此,劳动者的异化还表现为“工人的产品越完美,工人自己越畸形;工人创造的对象越文明,工人自己越野蛮;劳动越有力量,工人越无力;劳动越机巧,工人越愚笨,越成为自然界的奴隶”[7]。可以认为,精神异化还进一步表现为劳动者逐渐对精神生活主体素养的丧失。而在马克思的理论视域中,这一切正是资本积累的一般规律的必然结果,“在一极是财富的积累,同时在另一极,即在把自己的产品作为资本来生产的阶级方面,是贫困、劳动折磨、受奴役、无知、粗野和道德堕落的积累”[8]。

随着资本主义不断走向成熟与腐朽,一方面是物质财富的极大丰富,另一方面则是精神痛苦的空前泛滥。正如有学者所指出的,“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占支配地位的知识经济时代,社会和世界存在大量的风险和不确定性,人因此而产生焦虑和烦的感受。而过度忙、焦虑、烦在日本等国经常出现‘劳累死’或自杀正是不自由的表征,是异化加深的表现”[9]。对此,马克思的后继者们从不同视角进行了批判的追踪。尤其是当资本主义进入后现代,即企业在占据现实市场和未来市场的前提下,再通过更具欺骗性的心理攻势人为制造虚假需求——非本真市场并填充它。资产阶级不断地构造虚假需求并通过媒体帝国注入全体社会成员,并以“软强迫”的方式满足这种虚假需求。进而,人们被“强迫消费”和“广告期间插播电视剧”式的洗脑就成为一种典型性的表现。富裕而不幸福成为时代标签,正如美国哲学家、心理学家、社会学家弗洛姆所指出的那样,“精神病发病率、自杀率、杀人率、酒精中毒率等数据凸现西方世界精神不平衡的症状”[10]。可以认为,普遍的自杀、癌症和精神病的高发病率正是资本主义进入后现代社会的必然的和标志性的发展陷阱。这一点是中国式现代化道路需要警惕的。

1.2 精神生活是我国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特征

美好生活在内容结构上需要物质和精神的统一,且精神生活对人们生活质量影响的重要性与日俱增,这是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趋势。因此,可以认为美好的精神生活就是美好生活的核心理性[11]。

一方面,物质财富所能带来的“动物人”的幸福感,即生理层面的舒服与愉快始终有上限。美国经济学家伊斯特林所揭示的“收入-幸福”悖论就是最好的例证。国内外学者研究发现,在1990—2000年这10年中,中国人的物质生活水平得到大幅提升,但人们的幸福感却骤然下降[12]。进一步看当代人幸福感失落的起因,“人们精神生活的物质基础已经有了充足的保证,从而幸福感受的源泉也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即从物质层面转向了精神层面”[13]。深入考察会发现,物质财富丰裕所带来的“动物的人”的幸福,本质上是心理能量的宣泄,这种由相应心理能量的积累所实现“动物的人”的幸福感,在马斯洛的视野中具有低层次性。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认为高级需求更多的是关乎精神生活的,他进一步揭示,低层次的“生理需要以及它们的局部目的,在长期得到满足时,就不再是行为的活跃的决定因素和组织者了”[14]。而随着生产力水平的进一步提升,人们就不再满足于低层次生理需要,而逐渐关注高级需求,因为“高级需要的满足能引起更合意的主观效果,即更深刻的幸福感、宁静感以及内心生活的丰富感”[15]。这种高级需要所带来的幸福感即“社会的人”的幸福感,其所指引的精神生活共同富裕还具有美好性与超越性的统一,能给予无穷无尽的美好想象与感受的上升空间。

另一方面,美好生活的建设与享受也需要人们不断提升精神生活。因为物质财富的幸福感不仅需要通过人的精神生活层面去感知,而且还需要有相应的精神层次的素养加以把握,否则再多也只有符号意义或者还可能带来极大的精神痛苦。当下,西方发达国家普遍存在的精神异化乃至精神痛苦的困境也逐渐在中国情景之下显现。中国疾控中心精神卫生中心曾对全国部分地区进行精神疾病流行病学调查,调查显示:我国 15 岁以上人口中,各类精神疾病患者人数超过 1 亿人,其中1600 万人是重性精神障碍患者,其余大多数是抑郁症、自闭症等精神障碍或心理行为障碍患者[16]。不仅如此,我国心理健康、精神痛苦等逐年递增还呈现出低龄化趋势,而且还进一步蔓延至青年文化,其表现为对主流意识形态的主观排斥,对时代机遇使命及个体生活本身的价值的错误诠释,或限于利己主义与拜金主义,抗拒不断内卷带来的“阶层焦虑”,以不断创新的符号化话语如“内卷”“躺平”等构建青年亚文化,然而这并没有带来心理真正的慰藉和解脱,本质上则是一种精神生活的异化和对现有物质条件精神把握力不足的反映。此外,从个人层面的幸福感出发,人们当下的幸福感多半不是因为物质上得到多大的满足,而更多关乎精神感受中社会关系间的位置和是否公平正义。当前,中国基尼系数多年超国际警戒线,社会财富的分配差异较大也会带来公平正义的缺失,从而抑制人们幸福感的获得,最终不利于美好生活的建设与享受,这一点在残疾人事业上则感触更为强烈。

1.3 精神生活是现代化强国的重要基石

目前,我国正向着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这就要求我们在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两个方面都站起来、富起来、强起来。***总书记还曾明确指出:“我们要建设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不仅要在物质上强,更要在精神上强。精神上强才是更持久、更深沉、更有力量的。”[17]因此,现代化除了表现在科学技术层面,更要落实在“人”的层面,尤其是落实在人的精神层面。要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目标,就必须抓好“人”的精神因素。因为人作为实践主体,马克思主义早已指出“……主要生产力,即人本身……”[18],而在物质条件暂时确定的基础上,可以通过精神改造调动人的积极性与潜能,通过改变人的观念、调整行为方向从而推动社会的进步。毛泽东提出的“心之力”与“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就是关注到这一点,不断注重人精神(观念)的改变从而提升生产力,注重解决人在精神观念层面所存在的桎梏以实现社会真正的进步。

因此,我们需要以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引导实现精神生活高质量发展,使之成为我国现代化强国的重要基石,提供价值引导力、文化认同力、境界提升力。一句话,精神生活的质量与水平决定了一国国民的精神风貌,可以从一种文化“软实力”转化为一国的综合“硬实力”,因此,决定了在国际竞争中我国是否能够屹立不倒,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否能够早日实现。

事实上,从中国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脉络中,可以看到中国共产党始终重视中国人的精神生活,始终坚持物质与精神两个维度的互相支撑。“共同富裕”理想的首先提出者毛泽东同志,在建党初期就极其重视精神文化问题,他吸纳了鲁迅对中国落后挨打的根子在于国民精神出了问题,继承了鲁迅“改变人的精神”的思想,专门强调“无产阶级思想领导的问题,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19]。改革开放后,邓小平同志提出了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的思想,进入新时代***总书记率先提出“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时代命题。可以看到,不断坚持文化革新以剔除旧文化的桎梏,从而实现人的精神生活的革命,始终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过程中接力赓续。因此,以精神生活为现代化强国的重要基石是基于中国国情与世情的准确把握。尤其是,当下我们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意识形态领域的外来挑战,文化虚无主义、意识形态解构、商品拜物教泛滥等担忧要求必须更加重视精神生活。在此基础上就能更为准确地理解为什么***总书记强调“人无精神则不立,国无精神则不强。精神是一个民族赖以长久生存的灵魂,唯有精神上达到一定的高度,这个民族才能在历史的洪流中屹立不倒、奋勇向前”[20],以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进一步提出的,要“促进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相统一,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21]。

2.实现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一般”

当前,残疾人与共同富裕的整体研究都偏薄弱,其中涉及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理论研究更需要关注。要实现这一点,首先需要厘清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一般理论,并以此为残疾人与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相结合的理论研究出场奠定基础。

2.1 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一般”

对于什么是“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当前研究数量不多且视角也不一。比如,有研究认为精神生活共同富裕要“实现的是人主观上追求本真幸福与客观上符合人类历史进程的统一”[22],或“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战略举措和价值旨向”[23],或从精神全过程的系统联动与优化调节出发探讨“使全体人民在心理生活、文化生活、信仰生活三个层面达成共赴美好生活的精神状态、投身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精神自觉、抒写人类文明新形态的精神图景”[24],或“是指人民在精神生活领域对美好社会的理想信念、向上向善的价值理念、积极健康的道德观念和优秀传统文化的广泛认同并用以指导自身行为的精神状态”[25]及“人民不断选择、追求、创造、共享精神资源以满足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需要,并在国家共同体的高质量发展中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精神活动与精神富足状态”[26]。可以说,这些探讨之间有交集又各有不同,对于我们从不同维度理解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提供了许多有益的参考。

基于前人的研究,本文认为对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一般”把握,首先需要以***总书记的论述为基石,即“要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发展公共文化事业,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要加强促进共同富裕舆论引导,澄清各种模糊认识,防止急于求成和畏难情绪,为促进共同富裕提供良好舆论环境”。同时,基于更为宏阔的理论背景,还需要明确实现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必须面向“人的全面发展”。可以看到,在***总书记有关共同富裕的论述中,“人的全面发展”的出现频次较高。而且,***总书记还曾明确指出:“促进共同富裕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高度统一的。”因为只有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人才能不断完善自己与解放自己。可以说,“人的全面发展”既是马克思主义的根本追求,也是促进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必须抓牢的主线,更是诠释只有社会主义才能真正实现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理论基石。基于以上分析,可以基本把握实现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一般”,从而为不断平衡和缩小人们精神生活的差距,同时实现精神生活的高质量发展和共同提高,最终实现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给予重要参考。

2.2 精神生活共同富裕“一般”的几个方面

首先,要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以实现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内在激励与价值引导。回溯中国共产党革命史会发现,融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为一体的理想信念的建立,对于人的精神生活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新时期,理想信念教育的突出体现之一就是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它“是当代中国精神的集中体现,凝结着全体人民共同的价值追求”[27]。因此,继承党在构建精神生活方面的光辉经验并迈进精神生活共同富裕,需要不断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作用,进一步发挥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对人们精神生活的积极作用,使之成为人们精神力量的主心骨,使全国各族人民都能够更好地凝聚社会共识、增加四个自信,以昂扬奋进的精神状态不断助力共同富裕。

其次,要发展公共文化事业,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精神生活共同富裕被提上议事日程,本身就有生产力水平提升促使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也要相应地发展这样一个时代背景,而这种发展在某种程度上也表现为精神文化需求的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当下我国公共文化生活事业和服务体系的确还存在需要完善的空间,尤其要解决公共服务设施在城乡和东中西部地区之间的布局平衡问题,从而针对不同人群以实现高质量的精神生活服务和产品的供给。在数量上,需要大力发展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的建设规模,形成合理梯度布局的精神生活基础设施网络。在质量上,既要提高精神文化场馆建设的工程质量,也要提升精神文化场馆的内涵和品质,提升其专业化和现代化水平。要注重立足地方特色,不要“千城一面”,特别要加快精神文化场馆建设的数字化水平,通过数字科技赋能和多源数据融合,实现精神生活公共基础设施的数字化升级。走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还需要通过公共服务提供各类精神生活产品,满足人们精神文化需求的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当前,社会生产的精神生活产品面临的主要难题还是供需不平衡,尤其高质量的精神生活产品始终稀缺。因此,从着力点上看,要不断增强精神生活产品的政治定位、优化产品结构,差异化产品类型,提高产品数量与质量。

再次,要主动实现中华传统文化的时代继承与转化,为实现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提供更多更好的文化资源。不同民族有其特有的文化基因,因此,走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不是以消灭文化多样性以实现平均或同一,而是在尊重民族多样精神财富的前提下,实现精神生活的极大丰富并消除差距,使每一个个体和民族在自身历史条件基础之上实现精神生活的自由全面发展。因此,在传统向现代的转化过程中必须注意:其一,亲情关照与伦常秩序依然是中国人精神生活幸福的重要源泉之一。当代中国日益激烈的竞争带来不断的内卷,城市化的加剧形成陌生人社会从而造成人际感情的疏离与淡漠,以及我国国民心理健康素养近况总体中等偏低等,这些因素都推动着人们渴求家庭温暖以获得归属感与心灵的休憩。其二,中国传统文化所蕴含的对社会的审美理想也是精神生活的重要来源。不论是“天下为公”与“社会大同”的社会理想,还是费孝通所提出的“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中国人的精神生活中始终包含对美好社会的向往,而这些思想也与共同富裕的理念天然契合,从而也有利于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认可与实现。其三,中华传统文化中的诗意栖居也是中国人精神生活的审美体验。古代的诗词歌赋画以及耕读传统等诗意生活都给予人们以别样的审美体验,使生活本身艺术化,具有极高的审美价值,既陶冶情操,也慰藉心灵,同时还提升人生境界。其四,我国作为多民族的大家庭,民族的融合和凝聚已经产生了许多历久弥新的文化精华和精神烙印,这些也都是我们不断夯实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逐渐走进精神生活共同富裕不可割断的宝贵文化资源。

最后,要加强促进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舆论引导从而提供良好的舆论环境。正如实现全体人民物质生活共同富裕需要长期的努力,同样,坚持推进人民群众的精神生活共同富裕也需要久久为功。事实上,当前社会层面的确也存在对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诸多误解,从总体上可概括为对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实现的必要性与可能性的质疑。比如,精神生活如何实现“共同”和是否需要“均等”以及如何建立指标体系从而实现定量评估;人的精神素养的提升是否可以较为精准地制定不同阶段的发展目标;国家、社会与个人在逐渐实现精神生活共同富裕之中扮演什么不同的角色,尤其第三次分配等社会力量如何参与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等;是否需要物质生活共同富裕的实现才能最终实现精神生活共同富裕。以上这些问题,都需要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理论研究予以回应,否则可能会给推动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带来不利。此外,如何应对西方意识形态领域不断升级的渗透与挑战,也必须成为当前优化精神生活共同富裕舆论环境的重要内容。因为精神生活共同富裕事关我国现代化道路前进的方向,所以,只有扫清可能影响方向与道路的各种意识形态领域的干扰和迷雾,才能形成较为有利的社会人文环境。

3.“一般”与“特殊”的结合:残疾人迈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基本点

残疾人也是实现精神生活共同富裕过程中不能掉队的一分子,那么,除了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一般”以外,残疾人还有其自身的“特殊”,不仅如此,这种“特殊”还表现为残疾人在实现精神生活共同富裕中,不是被动帮扶的对象,其自身还具有特殊的主体性和创造性。因此,有必要认真审视这种“一般”与“特殊”的结合,从几个基本点对其加以总体把握。

3.1 注重残疾人心理健康

由于身心障碍及对残疾人的歧视普遍存在,残疾人自我认同感偏低,残疾人精神和心理问题常比健全人高发。关注残疾人心理及精神健康状况是满足残疾人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前提,也是构建精神生活富裕乃至共同富裕的基础。我国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和多重残疾,每一类别又根据残疾程度分为4个等级。残疾类别、残疾程度、家庭经济社会背景及受教育程度等因素均可能对残疾人心理及精神健康起到不同的影响。因此,需要细分每一位残疾人所面临的生活和心理压力、对生活和情感上的关注,这也决定了对待不同的残疾人,精神生活的切入点和关注点都要有所不同。消除障碍、了解残疾人需求及构建包容性的环境是提高残疾人生活满意度的关键要素。有数据显示,服务需求方面,45.14%的残疾人选择家庭、婚姻问题的心理辅导;40.57%的残疾人选择普及心理保健知识;另外,缓解工作压力、子女教育辅导、情绪调控指导也属于残疾人较为需求的心理服务项目[28]。因此,个性化、可持续的心理健康辅导是促进残疾人实现精神生活幸福的重要出发点。在关注残疾人心理健康并进行干预的过程中,还需要认识到由于残疾人普遍处于社会弱势地位,尤其经济收入较低带来的倍增于其他人的生存压力,所以常需要同时开展物质与精神融合的服务,而不是单一的物质或精神心理服务。

3.2 要注重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残疾人精神力量的外在培育和内在挖掘

单纯地把残疾人视为帮扶同情的对象而不是人类文明创造者的看法,本身是对“人”本质的抽象误解。“马克思主义人学将劳动和文化视为人之为人的内在根据,其中劳动是人的价值生成和获得认同的实践基础,人的文化及其建构是人实现价值塑造的精神基础。”[29]基于马克思主义对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辩证关系会发现,物质条件虽然是精神生活确立的基础,但是,一旦发挥好精神力量等主观能动性,完全可以反过来改变物质条件的困难,这也正是对辩证法精神的彰显。毛泽东曾经指出:“因为我们承认总的历史发展中是物质的东西决定精神的东西,是社会的存在决定社会的意识;但是同时又承认而且必须承认精神的东西的反作用,社会意识对于社会存在的反作用,上层建筑对于经济基础的反作用。这不是违反唯物论,正是避免了机械唯物论,坚持了辩证唯物论。”[30]因此,残疾人精神力量的外输式培育,可以从改变生活观入手,从文化服务层面撬动残疾人的内生动力。核心是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残疾人精神力量,尊重其特殊的主体性和创造性,使残疾人自身的精神财富能够很好地继承转化。

正如学者所指出的,“长期以来,残疾人事业的工作重心是民生保障和公共服务。残疾人对精神生活同样渴望,在某种意义上讲,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全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是精神生活‘富矿’,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31]。实践中,一是要挖掘中国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中的宝藏。其中诸多“自强”因素以及身残志坚的案例,可以作为残疾人精神生活主体素养或能力培育的重要支持,以此唤醒残疾人的自我生命意识,实现人生潜能的激发和人生困境的突破。二则,改革开放以来,涌现在社会主义建设各行各业的残疾人模范事例中,有大量残疾人自强不息与构筑高水平精神家园的现实案例。特别是在脱贫攻坚战、抗疫志愿服务、残疾奥运会中涌现的诸多残疾人自立自强的感人故事,都可以为残疾人以及健全人正心鼓劲提供启发,为我国推进精神生活共同富裕赋能。***总书记指出:“残疾人是社会大家庭的平等成员,是人类文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支重要力量。”[32]因此,充分挖掘残疾人的精神财富,也可以反过来影响和带动整个残疾群体乃至其他群体迈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

3.3 要不断促进残疾人教育

残疾人教育为我国最基本的一项公共服务供给。通过科学艺术文化等多种知识的教学,能够帮助残疾人奠定好必要的知识基础与品味,使其对精神生活有更丰富的感知。教育是尊重和保障残疾人人权,促进社会公平与正义,使残疾人精神生活实现更多的自由解放,迈向人的全面发展中的重要一环。回溯历史,虽然1984年国务院就发布了《残疾人教育条例》,为残疾人自主、平等、积极地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教育条件,但是,残疾人口的受教育程度,尤其受高等教育率普遍偏低,仍是不可忽视的现实状况。因此,要利用好现有残疾人教育网络体系,完善公共服务与事业以健全信息化基础,提升残疾人教育服务供给,以科技赋能实现残疾人精神生活的飞跃。

此外,如果从广义的教育观出发,完善公共服务事业与促进残疾人教育的发展,还可以扩展到为残疾人融入各类精神文化场域提供更多的便利和福利。除了需要解决在传统的精神文化场所无障碍设施不够充分的问题,在数字时代还需要在公共服务中通过科技创新以减少数字鸿沟对残疾人教育造成的障碍并消弭新的不平等。目前,残疾人面临的数字鸿沟表现为资金购买障碍、信息获取能力差距、产品设计没有纳入残疾人需求、技术使用存在身体困难等。为此,《“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专门强调要加强信息无障碍建设,帮助老年人、残疾人等共享数字生活。在实操过程中,需要实现残疾人精神生活需求的专门数据库,通过人工智能技术实现残疾人教育学习手段的延展,抓取AR/VR和5G为残疾人学习各项科学文化知识提供更为丰富和便捷的体验场景。通过数字赋能,还可以不断创新残疾人教育的课程理念和设计,使残疾人教育跟得上数字时代的考验。目前,随着智慧城市、智慧社区等项目的实施,也要关注残疾人对数字技能教育的培训需求,尤其要推动各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及志愿者等为残疾人提供更为专业化与个性化的服务,使残疾人在“智慧时代”享有更好的、更有品质的精神生活,同时也获得更多的就业机会,从而实现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的互相促进。以某社会企业打造的“AI和大数据分析”残障技术团队为例,残疾人的确可以在数字化时代缩小与健全人的差距,以昂扬奋进和团结友爱的姿态构建精神生活的共同体,实现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共赢。

3.4 要不断加强相关政策与制度保障等以优化外在环境

实现残疾人迈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还需要不断加强相关政策与制度保障等以优化外在环境。具体实施要求:其一,要加强顶层规划,坚持党建引领与政府履责。其核心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各项工作以实现总体协调,推动新时代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和有序进行,为残疾人实现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提供最根本的保障。不仅要完善相关政策,给予经费保障以优化物质基础,而且还要在法规和制度的建设上紧跟时代步伐,弥补政策供给不足的各项短板。同时,政府还需要针对不同区域和类型的残疾人,提供兼顾一般化与差异化的制度安排。不仅如此,政府还要加强督导,使长期、中期、短期各项机制相结合,总体上引导社会整体形成对残疾人精神文化教育等事业的关注与支持氛围。其二,要加强制度安排向专业队伍和人才的倾斜。要加大对残疾人事业人力资源投入,突出心理学、社会学、思政教育等专业优势。要把握残疾人心理,实现残疾人观念的改变,通过提供高质量的精神生活产品和服务,实现其人生的价值与尊严。同时,要培养及吸纳更多的残疾人成为残疾人事业的专业人才,推动残疾人精神生活共同进步。其三,要加强政策设计,鼓励相应社会力量及市场主体参与。这样可以调动更多的积极因素以帮扶残疾人实现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比如,引入专业的志愿者和社会企业,尤其以产业协同残疾人的精神共同体建设,有利于扩大残疾人精神文化服务的总体供给。其四,要加强残疾人精神生活建设的基础理论研究与指标体系建设。前者可以有效回应残疾人在共同富裕过程中如何更好地实现其内在价值和促进社会发展的问题,后者则可以为科学评估现有工作、找到其中的问题加以改进、实现迭代升级提供更好的支持。

结语

正如***总书记所指出的,“现在已经到了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历史阶段”[33]。残疾人事业如何嵌入共同富裕的全过程,尤其是在精神生活领域满足残疾人对美好生活的不断需要,就成为中国式现代化的一个现实挑战。对弱势群体进行思想赋能,实现主体生命意识的觉醒,本身就是社会主义人道观的生动体现,符合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性。随着社会整体文明素养的不断提升与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早日实现,残疾人实现精神生活丰富、自由、解放的目标会逐步实现,包括精神生活在内的美好生活的实现对残疾人而言并不遥远。同时,残疾人也能够以自身为鲜明事例,激励更多处于生活或思想困境中的人,从而为精神生活提供更多的来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注入更多的正能量。因此,研究残疾人迈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过程中“一般”与“特殊”的统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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