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2-27
张峻豪 黄 莺 苏姝燕
择偶与婚配模式一直是社会学和经济学比较关注的领域,但研究的主流还是非残障青年群体,例如城市青年、农民工、大学生、高学历女性等,这类研究并没有考虑视障群体的特殊性。研究的结论能否完全套用于视障群体,值得进一步探讨。视障群体的身体功能差异,的确成为该群体在择偶和婚配中的实际障碍。当然,也不能说视障群体的择偶和婚配模式与非视障群体截然不同,一个较好的研究策略是,将视障群体看作整个人类中的一个细分群体,就如同农民工群体那样,然后在普遍性的择偶与婚配理论下,具体讨论该群体自身带有鲜明特色的择偶模式和策略。本文在总结已有择偶和婚配理论的基础上,找出普遍性的分析框架,然后基于此框架,使用视障青年群体的访谈实例,提炼视障青年群体择偶行为的具体分析框架,并在此基础上,讨论该群体的择偶模式与择偶策略,希望能够为推进视障青年群体婚姻研究提供理论支持。
择偶行为一般包括择偶标准和择偶方式,前者表示男女在挑选可能的婚配对象时的条件或要求,后者表示男女选择可能婚配对象的途径和方式,也被称作择偶模式。但实质上,以婚姻为目的的择偶行为就是一个“谁选择谁”的问题,该问题又可以分解为两个方面,一是我会选谁,二是我能选谁。前者意味着择偶行为首先受到某种价值导向的引导,而后者意味着择偶行为受到一种结构性能力和结构范围的影响。
1.1.1 “我会选谁”是指择偶中价值导向和价值取向的统一。“我会选谁”体现为一种主动的判断,这种判断出于某种价值导向的引导,并基于一种理性和复杂的决策过程[1]。选择的价值导向一般出于对某种利益的追求,其中包括政治利益、经济利益与婚姻质量等,或者是多者的混合。而从根源上看,择偶导向即择偶观作为一种受到价值观影响的观念与态度,其所体现的择偶标准是受政治、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影响和约束的。从择偶标准看,不同时期标准也不相同[2]。同时,不同性别,择偶标准、偏好也有所不同[3],但总的来看,择偶选择行为遵循一致性的逻辑,那就是基于价值观的目标导向。不同的目标追求者择偶标准不相同,经济动机的就看重财富,社会流动动机的就看重门第,爱情动机的就看重情感。当然,凡此总总,千差万别,但皆同一理。
1.1.2 “我能选谁”是指择偶结构中的择偶选择行为。择偶是具有一定方式的过程,该过程也被称为择偶模式。尽管择偶行为看起来是一种自由选择的过程,但实际上该选择过程也是内嵌在一定的社会结构之中的,这就形成了所谓的择偶结构。择偶模式一般都基于一定的择偶结构,这就产生了择偶中“我能选谁”的问题。按照不同的视角,择偶模式有不同的区分方式,一种是按自由度来分:自由市场婚姻与选择性婚姻[4]。这两种方式尽管看起来约束性不同,但都存在结构性的选择问题,前者较自由,但“男高女低”“男大女小”等世俗观念的内化与影响,限制了男女选择的自由度。后者则更不必说,子辈几乎没有自由选择的权利,而父辈的选择也会基于各种实际需要或者观念。另一种是从阶层来分:“阶层内”婚配与“阶层外”婚配。总之,择偶行为或是择偶标准总处于一种客观结构或者观念的结构之中,这些结构受到经济、文化、观念、生理、学历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它们通过婚配竞争这种形式表现出来 ,且不同人群在择偶中会面临挤压的问题[5],压力大小与群体拥有的各择偶标准中各要素的综合存量的多少成反比,也就是说,在此结构中越弱势者择偶的能力就越差,反之则越强。男性农民工、残障人士被认为是婚姻挤压的主要对象。
从对择偶行为两个方面的归纳可以看到,“我会选谁”体现了择偶的价值导向,这种价值导向是以未来期望目标的实现为基础的。从这种意义上说,择偶标准与婚姻质量具有关联性。有学者从理性选择视角看待择偶标准观[6],一般来说,个人制定择偶标准时,会考虑两个方面:一是对已有的世俗规则的考虑,包括对男女差异的认识和思考。“男高女低”“男大女小”这样的观念可能早已潜移默化地进入个人的知识结构中,或者这些观念会因父辈的干预而得到强化。二是对自己的定位,这包括对自己的经济、社会、价值观、家庭等多方面的认识。“门当户对”“一致性价值观”、外貌、学历等在这里就成为重要的参考因素。可以看到,这两个方面就是择偶结构的体现,在这种结构下,“我会选谁”实际上受到“我能选谁”的制约。择偶行为看起来是个人的行为,但实际上受到择偶标准的影响,而择偶标准又受到择偶结构的制约。因此,对于看起来复杂的择偶行为,不论择偶标准如何随着时代变迁而变化,不论择偶方式是主动寻找还是通过熟人介绍,或者电视相亲,只要是以婚姻而不是以“享受恋爱过程”为目的,那么择偶行为就一定存在一种“价值—结构”的一般性分析框架。在这个分析框架下,择偶策略则可以看作价值与结构的互构。作为一般性分析框架,“价值—结构”对全部群体的择偶行为具有普适性。本文通过运用“价值—结构”分析框架,对视障青年群体的择偶案例进行分析,挖掘更能理解该群体择偶行为的分析框架。
本文选择视障青年群体为研究对象,原因在于其既不是无生活自理能力,与非残障者的差异也不是很大,同时,这个群体带有明显的残障群体属性,受到社会的排斥。本文认为,对该群体的择偶行为的解释,在残障青年群体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本文采用半结构化深度访谈法,共访谈10位35岁以下视力障碍者,包括未婚者6人、已婚者3人与离婚者1人,男性6人,女性4人。每人每次访谈时间30—60分钟,重点询问被访者的择偶选择及其理由、自我认同及家庭的影响等方面。受访者的具体情况见表1。
表1 受访者的基本情况
理性是精于计算的结果,尽管每个人都不可能做到完全的理性,但在择偶时个人对自己的标准总会有一个大致的描述,该描述表达了一个理性的框架。在这个框架下,择偶标准实际上可以被区分为:情感性条件、工具性条件和混合性条件。对于情感性条件来说,择偶者首选那些情投意合、能相处的,这也表达了择偶者自身对情感的要求;工具性条件则包括经济条件、家庭背景等;混合性条件则是指一些不能完全区分情感和工具的条件。对于择偶者来说,不论残障还是非残障群体,实际上都存在条件越差选择越少的规律,而条件越差则在择偶标准上就会更加细致,标准也更倾向于工具型价值观。这种倾向实际上表达了择偶者将择偶标准更加集中于针对实际需要的解决策略。在视障青年群体的择偶行为中,条件差包括生理特征在内的综合评价,在由非残障群体主导建构的社会中,该群体的生理特征差异对其拥有的其他资源条件具有较高的替代率,于是,与资源上同质的非残障者相比,视障青年群体的择偶标准就会显出被动式的“工具性”偏向。
3.1.1 工具型价值观偏向之一:注重代内的生活便利性
视障群体包括全盲或者接近全盲者,在生活上尽管经过训练也可以自理,但总有诸多不便。于是,生活中的便利性与双方在身体上的互补性就成为视障群体在择偶上考虑的一个重要标准。在访谈中发现,视障青年群体一般不选择在同类群体中寻找另一半,但不绝对,需视情况而定。对于会不会考虑另一半是同群者的问题,受访者表达的观点较为一致。
“伴侣如果同样是全盲,生活还需他人照顾,但父母又无法一直在身边,所以会给生活带来很多不便。”(M01)
“如果双方都是全盲,如其中一方生病了,你可能都没办法及时去医院。真的会遇到很多的困难。在恋爱和结婚之前,你无法确定双方是不是都能够有克服困难的决心与毅力,当真正遇到问题的时候,我觉得两个全盲人的婚姻很容易破裂,如果一方不坚持,就全都没办法进行下去了。”(F02)
“只要能够真心实意,只要能够与我共同分担生活琐事……我觉得就可以了。另外,我不介意再找一个残疾人,低视力或者是肢体轻度残疾我都可以接受的,只要能够过日子,我不会纠结太多。”(M03)
访谈发现,生活便利性是一个十分重要的考虑因素,主导了视障青年的择偶选择。即使全盲者愿意在同群体中寻找另一半,但也会尽量选择半盲者,而不会选择同样的全盲者。更深入地来看,由于视障青年看重的是生活便利性,在其他方面便可以做出舍弃,如“可有轻度残疾但不能影响自身独立生活,对外貌等没有任何要求。如低视力、小儿麻痹走路不好看、胳膊或腿有轻度障碍但不影响生活的女生等”。可见视障青年实际上对自身条件认识比较准确,于是在对另一半的选择上就会更加注重能够一起“过日子”这个条件。
3.1.2 工具型价值观偏向之二:注重下一代的安全与教育
视障青年群体另一重要择偶价值取向是看重下一代的安全和向上流动。按照遗传学理论,某些先天残障者如视障者、精神病者存在一定的遗传性,为了下一代能够不重复自己的生活艰辛,面对有所排斥的世俗观念,视障青年一般倾向于与非残障者结合。此外,健康的下一代能够通过教育途径向上流动,也是残障群体父母的一个心愿。因此,找到能够在教育方面对子女有所帮助的伴侣也是视障青年群体择偶时所期望的。
“我们一直都很担心会有遗传方面的问题,尤其是生老大的时候。我怀孕的时候就经常去医院做检查,直到老大出生后,经检查什么问题都没有,我们才放心了。如果当初怀孕时查出我孩子存在什么缺陷,我可以很肯定地告诉你,我会打掉他。”(F01)
“现在小孩子的学习和培养都很重要,家长要发挥很大的作用。如果是两个盲人在一起,首先无法看汉字,就无法对孩子进行辅导。其次,接送小孩会很辛苦,可能还需要别人的帮助。还有,给孩子请辅导老师的话又会产生一大笔花销。但如果像我和我妻子这样,她就可以承担辅导孩子的任务。她可以对孩子的学习负责,需要家长签字和批改作业时也不会产生问题。所以我觉得考虑到孩子的教育和培养问题,还是一个盲人和一个健全人在一起比较好。” (M02)
资料显示,视障青年群体也可以找到非残障者做婚配对象,而这也是他们的最高目标。当然,与非残障者的结合能否成功,也要看对方的态度是否坚决以及其家庭的看法。同时,视障青年群体在生子这件事情上,也会对另一半交代清楚,共同商量是否要子女。
3.1.3 工具型价值观偏向之三:偏好稳定的情感
尽管视障青年群体在择偶时会显得更加实际,但绝不能认为该群体在择偶时就是实用主义的,恰恰相反,在择偶方面视障者一样注重情感,且情感这个条件常常被列在择偶标准中最重要的位置。从资料来看,受访者都强调在另一半的选择中情感非常重要。在访谈中,与一位非残障者女性组成家庭的M02就表示:“两个人在一起,首要条件是感情,如果与一个全盲的女生有感情,也可以在一起,不过我认为生活中应该会遇到很多的困难。”尽管只是假设,但这位男士的观点具有代表性,特别是女性视障者,更重视择偶中的情感关系。但是与非残障群体有所不同的是,视障青年群体对于稳定情感的偏好更多来源于对实际的婚后生活目标的追求,而非渴望爱情,即使对爱情有所向往,但也会慢慢学会实事求是。访谈发现,视障受访者中不少男性比较认同这样的说法:“结婚就是生活,生活久了大家就会产生感情,但不一定是爱情。”由于婚姻中需要夫妻一起面对的问题更多,所以择偶时视障青年群体更加看重配偶间相处的感觉,这种感觉可以来自爱情,也可以表现得平淡,但日久弥香。
从以上分析来看,视障青年群体在择偶观方面带有工具性偏向,表现为更加注重家庭生活的可持续过程。因此,在配偶的选择上,视障青年群体尽管也注重情感,但是这里的情感更像是一种维系家庭稳定的策略,因为在婚后的分工中,该群体希望另一半能和自己产生互补,能更好地把家庭经营下去——不仅从事家务劳动,也能做好子女的教育帮扶,甚至还能支持自己的事业发展。而这个观念和带有浓郁民间色彩的“过日子”有一致性[7]。
从“我能选谁”的研究中可以看到,实际上,不论残障人群还是非残障人群,在择偶时都要面对在某个结构中进行挑选的问题。从类型学的角度来看,结构的形成涉及许多方面的因素,包括生理特征、社会网络、财富、学历等。由结构又可以拓展出一个概念,那就是“圈子结构”。结构的概念比较宏观,它表示一种从上到下的全貌特征,而圈子结构则表示一种横向的同质化扩展及横向的差异化表达。同为横向扩展的概念,圈子与阶层也不一样,圈子既可以是同一阶层内的,也可以是跨阶层的,但不分高低。可以说圈子是一个非常灵活而非歧视的概念,这种概念更容易表达“自己人与非自己人”“同类与异类”的区别。在视障群体的择偶中,可以清晰地感受到他们往往会进行圈子结构的划分。
3.2.1 圈子结构表现之一:特征认同与被动强化
在认同上,视障青年群体对非残障者有着极为明确的标识,这种标识按照“我们”和“他们”来区分。在择偶上,视障青年群体其实也倾向于以非残障者为偶,但他们会清醒地认识到他们与非残障者的区别,于是,这种要求有时候和愿望等同起来,不能实现是正常的,而实现了便会很欣喜。在调查中发现,视障青年群体在择偶上一般也不大会考虑肢体残障者和聋哑者。当然,就算有非残障者愿意选择视障者为配偶,也会受到来自家庭和世俗社会的压力。世俗社会也将人群分为健全与不健全两类,如果健全人选择不健全人为另一半,就会被社会认为是缺乏能力。这种压力会传导到家庭,再传导到个人,于是,个人的区隔结构观念就会被强化。
3.2.2 圈子结构表现之二:风险控制与优势利用
婚姻是有风险的,这些风险来自配偶双方,如经济上的风险、疾病上的风险、情感上的风险、生活上的风险、遗传上的风险等。为了避免受到伤害,在择偶时规避风险是一大重要原则。对于视障者来说,他们更需要做好事前的规避。例如访谈中,有受访者表示,她在择偶时也想找一个非残障者,但是,由于自己看不见,她担心无法长期掌控两人间的关系,担心不确定性、担心背叛,最终,她还是选择与圈内人结合。此外,先天和后天残障也被看作一种结构,实在没办法,视障者也会更希望和后天肢体残障者结合,因为这样可以避免后代的遗传问题。访谈发现,女性受访者更担心情感上的风险,而不论男女,受访者都担心生活和遗传上的风险。
在风险评估上,视障青年群体一般都能明确自己的定位。对于如何能够找到配偶,甚至找到非残障者为配偶,一些男性受访者认为,首先要凭借经济优势或其他优势,将女性非残障者纳入他们的圈子。如在经济方面,开一家按摩馆招聘非残障者来工作,这样就有机会完成纳入的目标。此外,懂得浪漫也是一种优势。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发现,视障青年群体在择偶时会将各群体划分为不同的圈子,其中是否残障是首要的圈子划分标准,其次是残障群体内按生理特征的圈子区分。对于视障青年来说,圈子的区分如同一个深刻的标记,被他们牢记。圈子的划分带来了择偶中的圈子结构,该思维不但是视障群体主动印记的,也是被世俗强化而不断固化的。总的来看,择偶的一般性“价值—结构”分析框架,在视障青年群体这里则具象为“过日子—圈子结构”这样的分析框架。在此框架下,圈子结构代表的结构其实和“过日子”代表的价值观之间是互构的,即生活便利实际上也内含了对风险的回避,而利用优势将非残障者拉入自己的圈子,也是为了增强生活的便利性。
在择偶过程中,尽管“过日子”的价值导向在起作用,但情感因素也在发挥作用。因此,在“过日子”的择偶价值导向框架中,就出现了从完全理性到完全感性的两极。对于圈子结构也一样,视障青年群体不是完全同质的,因此,也可以区分为高圈子结构和低圈子结构两种情况。在“过日子—圈子结构”这一分析框架下,视障青年群体的择偶行为就可以划分为四种策略:保守型策略、进攻型策略、妥协型策略和风险型策略,如表2所示。
表2 视障青年群体的择偶策略类型
采用这种择偶策略的视障青年,对配偶的选择表现出非常高的工具性偏好,便利性和下一代的安全与教育等问题被优先考虑,而情感虽然也不可缺少,但是更被看作一种婚姻继续下去的策略。同时,这类视障青年也具备较强的圈子结构意识,为了较好地控制风险,他(她)们会有比较明确的目标,并将这个目标放在自己觉得可以控制的圈子领域。此外,一些明确认识到自身弱势的视障青年也会采用这种策略,他们愿意放开以前不愿涉入的群内其他圈子,如离婚的或经济条件较差的视障青年愿意接受肢体残障者。一般来说,使用这种策略的视障青年可能本身难以具备较高的竞争优势,有一些自卑心理。但这种策略的优势也在于其比较稳妥,采用该策略的视障青年不会提出太高的期望,使得婚配容易实现。
这是一种能够利用自身优势的策略,在这种策略下,视障青年同样会比较客观地认识到自身的需要,比如想寻找非残障者为配偶,因为这样不但会使生活变得更便利,也有利于下一代的培养,同时也减少了下一代的遗传风险性。于是,具有这种策略倾向的视障青年,其工具型价值观在比重上会高于情感型价值观,但由于其具备较好的经济优势或其他方面的优势,他们的圈子结构会变得比较模糊。具有优势的视障青年,认为可以将圈子拓展到非残障者的范围,然后将非残障者拉入自己的圈子。
视障青年也注重情感的需要,因此,许多视障青年选择在一定的聚集场所中择偶,如特殊教育机构的学生间建立的情侣关系。在这种择偶选择中,情感型价值观占据主要地位。但是,随着年龄的增加和生活与工作阅历的丰富,尽管情感因素仍然会占据重要地位,这部分视障青年却不得不向现实妥协,他们会在可控的圈子里选择另一半。
采用这种策略的视障青年非常忠于自己的理想而不会轻易改变,他们坚持没有爱情宁可不要另一半的原则。这类视障青年对于圈子有一定认识,但他们却不想被圈子结构所束缚,也不太考虑因生活便利性被破坏而带来的艰辛,也不愿过多考虑未来的风险。对他们来说,圈子是可以突破的,非残障者或生理特征同质者,在情投意合的前提下都是可以接受的。可以说,采用这种策略的视障青年在择偶时显得更加纯粹,但他们对于现实困难缺乏仔细考虑,因此这种策略显得有些理想化。
本文的研究表明,视障青年群体在择偶行动上会采用不同的策略,在运用这些策略的过程中,为了实现找到合意配偶的目标,所付出的成本是不同的。其中保守型策略成本最低,风险型策略的成本最高。而如果成本太高,视障青年可能会转向另一种策略,或放弃择偶。对后者来说,其婚姻权就没有得到保障。本研究的目标是从微观的角度理解视障青年群体的择偶行为,并找到提高婚配的办法。因此,视障青年群体在择偶上需要相关组织的帮助,但这些帮助并非仅局限于相亲活动的安排,相关组织还应该根据视障青年的特征和他们可能采取的择偶策略,制定较为细致的支持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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