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2-27
■林 英
党的十八次代表大会把“开展全民阅读活动”写入大会报告,为这一活动的深入开展创造了良好条件和历史机遇。视力障碍人士的阅读是全民阅读中一个特殊的分支。视障者通过阅读可寻求自身素质和技能的提高,填补由于身体原因与社会产生的隔阂,谋求更好地融入社会、为社会发展作贡献的机会。由于视障者在阅读方式、阅读材料等方面的特殊需求,使视障阅读的推广需要多方面的社会支持。目前从社会支持角度对视障阅读开展的研究较欠缺,有必要加以探讨,以利于视障阅读的推广促进,满足视障者这一弱势群体的社会文化需求。
视障者指由于先天或后天原因视觉功能(包括视觉敏锐度、视野范围等)受损的人士。除已达法定标准的视力残疾人外,视障者还包括虽未达到法定标准,但视功能已受损并影响到日常生活的人士。
视障阅读指视障者的阅读行为。由于视功能受损程度及障碍形成的时间上的差异,使视障阅读相对于普通阅读,在阅读方式、读物形式、阅读工具等方面都有其特殊性。大多数视障者必须通过触觉或听觉来阅读音频读物或盲文读物;少数仍能进行视觉阅读的低视力视障者也仅能阅读大字版读物;视障阅读还必须借助不同的辅助工具,如放大镜、盲文点显器、音频播放设备、读屏软件等。
从视障阅读的特殊性可见,视障者要进行阅读需克服多重困难,仅靠自身的力量较难顺利开展,因此社会支持系统在视障阅读的推广中具有重要意义。
社会支持系统原为心理学和社会学概念,从一般意义上讲是指由若干社会支持要素以一定方式构成的具有社会支持功能的有机整体[1]。社会支持系统可涵盖社会生活的众多领域,涉及从物质生活到精神生活的不同层面。视障阅读的社会支持系统是政府部门、图书馆、视障团体、重要他人等对视障者的阅读提供支持和帮助的有机整体。
根据与视障者关系的密切程度,视障阅读的社会支持系统可分为以下层次。
1.2.1 视障者的重要他人。重要他人指对个体的社会化过程具有重要影响的具体人物。重要他人对个体的信念、价值观、行为方式等具有重要影响[2]。对于视障者,重要他人包括关系密切的亲人、朋友,以及老师、同事等。由于视功能的欠缺,视障者对重要他人具有更强的依赖性。重要他人的支持是视障阅读支持系统中与视障者关系最直接、最密切的要素。重要他人不仅可鼓励视障者的阅读行为,更可协助视障者选择视障阅读方式、查找读物资源、获取阅读读物。
1.2.2 团体。对视障阅读有支持作用的团体可以是正式的实体,如盲人协会,也可以是虚拟的松散组织,如参与某一网络论坛活动的视障者。团体的形成可出于患有相同的眼病,如视网膜病变协会、康青会等,也可出于共同的阅读爱好,如读书会等。
相对于重要他人提供的具体的支持行为,团体在视障阅读中的作用更侧重于观察与体验、交流与分享。视障者在团体中可分享阅读心得、交换包括阅读方式、读物资源等多方面实用且有针对性的信息,有助于激发视障者的参与意愿,在交流中共同提高。
1.2.3 图书馆。所有公众都有享受图书馆服务的权利,这是2001年国际图联大会上发表的《公共图书馆服务发展指南》上所明确的重要原则[3],图书馆也负有全民阅读推广的责任,图书馆为视障阅读提供服务不仅符合上述精神,更体现出社会对视障群体、对视障阅读的支持。图书馆的支持不仅可增加公众对视障阅读的了解,更可借助专业指导促进视障阅读活动的持续开展。
1.2.4 政府部门。政府部门的支持是视障阅读得以顺利开展的前提,是视障阅读社会支持系统中最强有力的一环,国家社会政策的支持可以从宏观上鼓励并规范视障读物的出版、视障阅读辅助工具的研发、视障阅读的推广,让视障者感受到被关心和接纳,有效促进视障者的社会融合。政府部门可从版权法规完善、为视障阅读提供经费、场地、设备保障等方面予以支持。
1.2.5 视障阅读社会支持系统内部各层次间的相互关系。重要他人、团体、图书馆和政府部门是构成视障阅读社会支持系统的四个不同层次,它们在视障阅读中所起的支持作用各有侧重,是相辅相成、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一个整体。
西方国家对包括视障者在内的残障人士阅读的社会支持起步早、发展较为完善。例如英、美、日等国在修订版权法时,制定了特别条款保障视障人士等有特殊阅读需要群体的权益[4,5];各国的相关机构、图书馆、志愿团体等还致力于为视障者阅读提供更多服务,如向图书馆投入更多经费、完善阅读辅助设备功能、设置专门的听说服务机构、提供更多声像读物和电子读物、大字体印刷[4,6,7]等。
在社会支持系统各层次间协作方面,各国也不乏可资借鉴的做法。例如,日本的残疾人组织组成了一个委员会来修改著作权法,日本图书馆协会成立了图书馆为残障人士服务委员会[6];英国NEALIS(东北无障碍图书馆与信息服务项目)、英国皇家盲人协会、导盲犬协会、“爱丁堡公爵奖”等组织联合推出了旨在协助视障者解决阅读和使用图书馆中遇到问题的“阅读伙伴”项目[8]等。
我国政府重视残疾人权益的维护和保障,签署了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为将现有作品改为盲文出版设有专门条款;国家设立了中国盲文出版社暨中国盲文图书馆;数百家图书馆设置了专门供盲人等视力残疾人利用的阅览空间[9];“爱心读书团”、“义工联助残队”等志愿组织为视障者录制语音读物、口述电影等阅读资源;中国盲人协会成立了全国盲人阅读推广委员会[10]。尽管还存在着地区间和支持力度上的差异,但我国社会各方正在逐步建立起对视障阅读的支持。
笔者身为一位二级视力残疾者,对视障群体在阅读上所遇困难及对视障阅读社会支持的迫切需求深有体会。2013年9~10月,笔者采用问卷调查方式,采取经验分层和非严格随机抽样的方法,通过网络向包括法定盲、法定低视力及未达法定视力残疾标准但患有退行性眼病的视障者发放问卷,共回收有效问卷112份。样本总数虽不大,但在地域分布、年龄跨度、学历层次、职业领域等方面均有较广泛的覆盖,在已接触电脑及互联网的视障群体中有相当代表性,能反映其阅读的社会支持需求现状。具体数据见表1和表2所示。
根据调查结果,对目前我国视障阅读社会支持特点及存在问题进行分析。
2.2.1 对视障阅读的社会支持尚处于初级阶段。从表1可见,目前我国视障者在阅读方面最主要的支持源是其重要他人。这既表明重要他人对视障阅读支持的基础性关键作用,也表明社会支持系统中其它各方对视障阅读的支持有待提高。
表1 视障者对视障阅读的社会支持体验(多选)
表2 视障者认为视障阅读最需要的支持(多选)
2.2.2 视障阅读的基础性需求尚未完全得到满足。排在“最需要的支持”前三位的依次是视障者对视障读物、阅读设备、辅助阅读软件三方面的需求,一方面体现出这些软硬件是视障阅读开展的基础条件,另一方面说明目前各方对视障阅读的支持还远远不够。
2.2.3 视障阅读的社会支持受益面有限。分析调查数据,受访者中在阅读方面曾接受过来自非重要他人的支持与协助者占50.89%,表示未获任何支持与协助的占20.54%。而在“最需要的支持”中较明确提到了需要来自团体或政府方面支持的受访者中,有80.95%是曾受过非重要他人支持的,仅有9.52%是未获得任何支持与协助的受访者。可见,在视障阅读中曾受益的受访者更愿意向政府部门或社会组织寻求支持,未曾受益的则更容易处于求助无门的状态。因此,视障阅读社会支持的受益面亟待扩大。
2.2.4 部分视障者已有更高层次的阅读需求。尽管多数视障者目前对视障阅读的需求还集中于基础性需求方面,但已有部分视障者提出了如“解决音频读物中多音字识别”“以触摸方式提供类似地图、图像等信息”“更多的专业性电子书籍”“校对情况更好的电子书”“盲文教材和参考书及时更新”“辅导或者推荐书籍的平台”等,体现出不少视障者已不满足于休闲娱乐性的阅读,希望能阅读更多更新更好的专业性书籍,同时能有更高层次的阅读交流分享,通过阅读追求自身素质的进一步提升。
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中明确规定各缔约国确认残疾人有权在与其他人平等的基础上参与文化生活,并应当采取一切适当措施,确保残疾人获得以无障碍模式提供的文化材料、文化活动、进出文化活动场所等。作为公约的缔约国之一,我国应重视视障阅读社会支持系统的建立与完善,以保障视障群体平等参与社会文化生活、促进社会融合。
通过对视障者的重要他人的培训,使其从为视障者提供阅读工具、阅读读物等最基本的支持,向鼓励视障者参与阅读交流活动、在阅读中发现潜能、学习技能,进而达到自身能力的提高转化。应使重要他人了解让视障者掌握独立查找阅读资源、解决阅读中遇到的问题,与他人分享阅读体会的重要性,避免大包大揽式的协助。
满足视障者基础性阅读需求需要调动社会支持系统中的多方力量。政府部门对视障读物出版的规范和促进,对辅助软件、工具研发的推动、为符合条件的视障者配备阅读辅助工具等不仅是履行《残疾人权利公约》的要求,体现出政府层面对弱势群体的关怀,更是对教育文化事业和全民阅读活动的具体支持。图书馆、视障团体在视障阅读知识普及、视障读物流通分享、视障设备、软件使用培训等方面均可发挥更大的作用,满足视障者需要。
扩展视障阅读支持的受益面是推进视障阅读发展的关键之一。政府部门、图书馆和视障团体虽处于视障阅读社会支持系统的不同层次,但并不意味着三方不能共同发挥作用。政府部门制定政策、增加投入,图书馆扩大宣传、深化服务,视障团体广泛联系视障者、强化沟通交流,各方如能配合,将有效推进视障阅读的普及。例如,近年来广州、北京、上海等地政府为视障者配发听书机、读屏软件等阅读辅助工具,各级图书馆加强视障阅览室、数字馆藏资源、无障碍网页建设,满足视障读者需求,盲协等组织经常为视障者举办阅读交流、影视作品欣赏等文化活动,得到社会各界尤其是视障群体的广泛好评。
为满足视障阅读深层次需求,需各方配合,积极探索。政府部门促进可供视障阅读的多样化书籍的出版制作、发行流通;出版社、图书馆、视障阅读团体等积极宣传、推广、组织多样化的视障阅读知识培训、书籍推荐、阅读心得交流等活动;在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开展音频读物的“点制”服务,协调作者、出版社、图书馆、志愿团体的力量,根据视障读者的特殊需求,将视障者指定的书籍制作成音频格式。各方共同努力,将视障阅读从想阅读、能阅读推向读得精、读得好,促进视障阅读向纵深发展。
相对于面向全体国民的全民阅读活动,视障阅读面向的对象只是总量不大、很容易被忽略的一个群体,但由于其需求的特殊性,视障阅读的顺利推进更依赖社会的有效支持。随着社会进步,在各方的共同关注和支持下,相信视障阅读会有更好的发展前景,从而满足视障者不断提升的文化需要。
[1]肖昊. 教育发展社会支持系统的几个理论问题. 当代经济,2012.(2):130-132.
[2]孔祥渊. 重要他人对个体道德社会化的影响:社会学视角[J]. 中国德育,2012(2):48-51.
[3]王世伟. 构建信息无障碍的图书馆服务理念和体系. 大学图书馆学报,2003(6):38-41.
[4]周缘园. 英国残疾人信息无障碍研究. 理论月刊,2013(3):179-184.
[5]黄先蓉, 李晶晶. 中外数字版权法律制度盘点. 科技与出版,2013(1):14-26.
[6]陈兰,姚炜. 多媒体数字无障碍信息技术与日本为阅读障碍人群服务的实践. 图书馆建设,2008,06:74-76.
[7]闫蕊. 美国的无障碍环境建设. 社会保障研究(北京),2007,01:199-208.
[8]尼古拉·维勒罗尔. “阅读伙伴”项目帮助盲人走进图书馆.2014.05.07.http://www.canxun.org/bencandy.php?fid=11&id=594.
[9]王素芳. 从物理环境无障碍到信息服务无障碍:我国公共图书馆为残疾群体服务现状调研及问题、对策分析. 图书馆建设,2010,11:19-27.
[10]赵公正. 全国盲人阅读推广委员会成立大会暨泰安盲人读书沙龙活动现场会在泰安召开. 2013.10.29. http://www.zgmx.org.cn/before/NewsDefault-479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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