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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项补贴制度推进工作西部片区专项调度座谈会积极推进两项补贴制度建立

时间:2024-12-27

2014年3月11日,中国残联和民政部在陕西省西安市召开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以下简称“两项补贴”制度)推进工作西部片区(西南、西北地区)专项调度座谈会。中国残联副理事长程凯同志出席会议,中国残联教育就业部、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及西部九省(区、市)残联、民政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各地代表汇报了工作推进情况与下一步工作计划,以及工作中的问题和建议,一是建议尽快建立全国统一的“两项补贴”制度框架或指导意见。目前全国已经有半数以上省份建立了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重度护理补贴也覆盖将近1/3的省份,“两项补贴”顶层设计的环境已经成熟,但各地的制度从名称、范围到补贴标准、资金构成和发放方式都各有不同,迫切希望中央能够出台统一的政策指导性文件予以规范和明确,并指明下一步发展方向。二是建议中央财政对西部地区建立“两项补贴”制度予以适当补贴。一方面减轻西部地区的财政负担,另一方面也能够有效帮助尚未出台政策的地方争取当地财政的投入。三是建议做好各项救助政策与“两项补贴”制度的衔接工作。各地在低保及各种专项救助政策中有许多关于残疾人的特惠规定,对这些残疾人特惠政策与“两项补贴”制度的相互衔接问题应当进行明确和规范,避免出现特惠政策与“两项补贴”制度相互冲销、残疾人实际受益减少的情况。四是建议在建立制度之前,将底数摸清,作为测算和决策的有力依据,并建立信息数据库,实现残联系统和其他政府职能部门的数据共享。五是建议“两项补贴”制度要坚持个人申请制度,即将符合条件的个人或其监护人主动申请作为发放补贴的前置条件。

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副司长徐建中表示,民政部近年来高度重视两项补贴建立,今年将会同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下发《关于推动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指导意见》。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研究,立足于残疾人福利补贴制度的长远和整体发展,合理界定、整合与其他福利补贴制度和社会福利制度关系,建立财政为主、分级负担、动态调整的资金支付和保障机制。

程凯副理事长强调,建立“两项补贴”制度,有法律可依、有政策可循、有国际惯例、有地方实践,是当前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公平正义、兜住民生底线,推动社会事业发展的需要,也是健全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帮助残疾人共享小康的要求。各地残联务必以“主人翁”的态度配合政府职能部门推动建立“两项补贴”制度。下一步,中国残联与民政部要指导各地加快建立“两项补贴”制度,争取到“十二五”末,实现制度全覆盖,为建立全国统一的两项补贴制度奠定坚实的实践基础。

(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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