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1-03
马月
摘要:如今,全球淡水资源十分紧缺,这就致使各个国家都在研究和采取各种保护措施来保护水源地的安全,众所周之,发达国家(如美国、日本)在水源的保护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和科技优势,而我们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大国,水问题一直是一个非常巨大和迫切的问题,我们自身在反省和采取措施的同时,更需要学习和借鉴一下发达国家的先进科技和做法,本文就将对保护水源地方面予以简单的阐述。
关键词:水源地;保护;措施
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快速推进,水资源和水源地均遭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尤其是近年来频发的流域恶性水污染事件,引发一次次饮用水水源危机,而如今,进一步完善水源地保护机制已经成为业内共识,本文从水源地的概念和水源地保护面临的现状为出发点,从法律和技术方面提出一些措施和建议,试图给我国现今水源地的保护提出一些可行性措施和建议,解决我们面临的水源地保护的困境。
1水源地的概念及其分类
饮用水水源地一般就是指提供城乡居民生活及公共服务用水(如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医院、学校、餐饮业、旅游业等用水)取水工程的水源地域,其包括河流、湖泊、水库、地下水等,广义的水源地还包括河流源头地区,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就是指为保证饮用水质量对水源区采取的法律与技术措施,根据供水的水体类型,水源地可分为地表水水源地和地下水水源地;以供水人口数为分界线,分为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供水人口一般在1000人以下)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供水人口一般大于1000人)。
2水源地水质调查评价方法
水源地水质调查方法以资料收集、水文地质调查、取样、水质检测、水质评价等综合方法进行,通过资料收集及水文地质调查,查明工作区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地表水的分布、类型、规模,地表水补给、径流、排泄条件及水化学特征等水文地质条件;再通过采集大量水样进行水质分析,根据检测数据锁定污染源,并对污染源产生区域进行详细的水文地质分析,确定污染源的补给、径流、排泄过程,初步分析污染源产生的条件、规模及对地表水水质的影响进行评价,并对控制污染源做合理化建议,为安全饮水提出建设性处理意见。
3国内水源地保护现状及问题
一是水源地保护立法情况。我们国家对于水源地保护有如下一些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我们国家在水源地保护立法方面和国外相比,存在的最主要问题是:缺乏一定的体系、可操作性很差,例如,现在的法律规定了水源保护区内排污总量应当减少,但是缺乏了削减排污量的实际性实施条款,我国饮用水源保护法律制度对于各种禁止、限制性规定非常多,而对于鼓励性规定非常少,因此,我国对相应的法律制度予以修正,如果其不能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就非常不利于水源地的保护;二是水源地保护管理体制。由于我国水源地保护涉及到水利、环保等纵多部门,所以很难制定出统一、规范、配套的管理法规和政策,而现如今我国饮用水大多来自地表水(如湖泊、河流),水源地的保护必须以流域整体的综合性防治与规划为基础,所以说政府在水资源保护方面的多部门管理模式十分不利于水资源的合理分配,而我国实行流域管理制度一般只是水量管理,很少涉及水质方面的管理,在流域管理上主要存在这如下两个问题:一个是地方保护严重,因而水资源实际上无法真正实现流域统一管理,一个是流域机构没有独立的管理职责,缺乏权力,与国外相比,我国群众参与的水源地保护行动非常不足,这主要是由于传统政治经济体制的负面影响、公众环境保护相关知识认识不足、公众经济基础薄弱以及参与机制的缺陷,为此,我国出台了《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办法》等;三是我国水源地保护现状。如今,我国在划分水源保护区上也采取了分区分级保护制度,但是并没有像德国将水口所在流域区归为水源保护区,也没有像美国那样设立防护区和缓冲区,而这样的做法就使我国的水源保护区远远发挥它应该有的作用。
4水源地保护措施和建议
4.1政府要成立专门执法机构加大处置污染的执法力度
在对污染单位和污染行为的执法过程中,政府部门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负责人的执法机构,而改变仅仅依靠环保部门来执法的情况;还要提高执法机构人员的素质和力量,杜绝以罚代管的现象,实施证明仅仅依靠罚款对有的污染企业来说治标不治本,我们要通过严厉的执法让环保意识淡薄的单位和个人受到法律的惩处,让那些污染环境的单位和个人列入黑名单通过媒体向社会公众予以公布,让其付出各方面沉重的代价。对于污染严重造成重大后果的予以追究刑事责任。
4.2要建立对环境有影响企业的市场准入制度,提高公众的决策权
在从事可能对水源地有影响的企业和个人中,除了政府部门的审批外,必须由主管环保的政府和部门对该项目的治污办法和设施等方面进行可行性分析,并建立起相应的监管机构和人员,其次,要实行环境与水源地保护听证制度,对涉及水源地保护等公众环境权益的发展规划、建设项目和重大决策等,要通过听证会、论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要充分尊重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请公众来参与到项目的审批中来,环保部门要从专业的角度出发,通过通俗易懂的形式把对水资源的影响程度,对居民生活用水的影响等等直观的反馈给民众,实施环保的“一票否决权”,提高民众的决策权,引导并动员各方面力量,为加强生态环境和饮用水源保护献计出力,形成环境与水源地保护的公众参与机制。
4.3要加大污水设施建设的投入和垃圾无害化处理
我国当前污水处理的投入是城乡差别、区域差别很大,目前还有120个城市没有污水处理设施,有70%以上的县没有污水处理设施,所以我们要加大对小城镇和农村的污水治理投入,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通过各种融资途径,加大污水处理厂的投入建设,提高污水处理的技术含量,增加水资源的循环利用能力,杜绝污水对水源地的污染侵蚀;而在对垃圾的处理上投入资金和相关先进技术,突破一些垃圾的关键处理技术,尤其是在防渗衬层和渗滤液收集处理设施的研发上,要严格限制渗滤液渗入地下水层中,将垃圾填埋场对地下水的污染减小到最低限度,还要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全面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把垃圾回收后进行再生垃圾的分类、可燃垃圾的焚烧处理、残渣的无害化处理等,减少垃圾对水质等环境的污染,还要把城市的垃圾处理设施和工艺逐步引入到广大农村地区和地方乡镇,建立一套适合农村垃圾处理的机制和办法。投入专门的人员和设施对农村地区的垃圾进行合理有效的处理。不能依靠废品收购站来解决农村的垃圾处理问题。
4.4要进一步整合资源,建立起相应的水源污染应急预案
我们要针对影响饮用水源和水环境安全的重点污染隐患以及可能出现的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环境预案和应急处置方案,要做到能在较短时间内判断出污染物的种类、理化特性、浓度、污染范围以及可能的危害程度,一旦发生水源地被污染后能第一时间启动有关的应急预案,以便及时准确地处置污染事故,将饮用水源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影响与损失程度降到最低。
結束语:
综上所述,在城镇化建设的大背景下,水资源保护和水政设施的建设应当放在重要的地位来实施,保证每一个人能喝上清洁的水意义重大,认真负责保护好我们的水源,不仅仅是政府部门的责任,更是我们每一个人的职责,也只有这样,人民生活才能得到基本保障,国家社会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王宏康.水体污染及防治概论[M].北京:北京农业大学出版社,2007.
[2]国家环保总局.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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