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期刊杂志

天镇县非洲猪瘟防控对策

时间:2025-01-08

李 越

(山西省天镇县畜牧服务中心,山西大同 038200)

2018年8月初辽宁省沈阳市发生第一起非洲猪瘟疫情以来,相继引起国家、省、市、县各级的高度重视。非洲猪瘟临床症状以高热、病程短、死亡率高、内脏器官广泛性出血,以及呼吸系统和神经系统功能紊乱为主要特征,对养殖业造成严重危害的烈性传染病。目前没有特效疫苗或是抗病毒药物可以有效控制病毒的传播。坚持采取常规有效的防控措施仍然是当前应对非洲猪瘟疫情发生的最有效的办法。现结合天镇县非洲猪瘟防控现状谈以下几点体会。

1 天镇县养猪业现状

天镇县位于山西省东北端,地处晋、冀、蒙三省(区)交界处,东临河北省怀安县,南毗河北省阳原县,北楔内蒙古兴和县,素有“鸡鸣一声闻三省”之称,是山西通往京津地区的东大门。截止2021年上半年底,全县生猪饲养量达19.04万头,其中出栏7.12万头。养殖业是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渠道之一。特别是2019年以来,天镇县通过招商引资引进北京大伟嘉股份有限公司,在天镇县投资建设50万头金猪工程生态循环产业扶贫项目。目前,一期工程5000头种猪场已经投产,二期工程5000头种猪场也已经开工。另外,配套的63个1000头规模的仔猪育肥场也正在陆续投产。

2 非洲猪瘟防控情况

2.1 夯实五项基础

2.1.1 成立领导组

为了加强对全县非洲猪瘟疫情的防控,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农业、发改、交通、卫计、公安等部门及各乡(镇)为成员的防控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畜牧服务中心。各乡(镇)也同时成立了非洲猪瘟防控领导小组。

2.1.2 明确防控职责

县防控领导组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乡(镇)部门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职责的通知》。实行县包乡、乡包村、村包养殖场(户)的网格化责任制。明确了成员单位交通、公安、市场管理等部门防控职责,在县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县、乡、村均建立并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和专人值班制度,并对外公布疫情举报电话,畅通疫情报告渠道。

2.1.3 制定防控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有序开展,县畜牧服务中心根据农业农村部及省市相关精神,结合全县实际情况,每年更新制订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实施方案,使疫情防控工作规范化运作,有据可依,结合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羊布鲁氏菌病等动物疫病防控一体统筹推进。

2.1.4 做好宣传引导

作为养殖大县,为了营造群防群控的良好氛围,我中心从2018年至今累计印发非洲猪瘟宣传资料10000余份,使广大养殖场(户)认识到非洲猪瘟的危害性,了解其临床症状,以及处置非洲猪瘟疫情相关政策。引导广大消费者正确认识非洲猪瘟,只要是正规渠道购买的猪肉,就可放心食用。

2.1.5 完善应急预警机制

第一,强化应急储备

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及时采购储备消毒药、防护服等防控物资。今年县财政又专门拨付专项资金10万元,充实应急物资库,确保现有的应急物资能处置应对一起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

第二,充实应急专家组

针对我县现有畜牧兽医专家不足的现象,聘请具备技术职称并具有多年基层兽医实践经验的人员充实到县应急专家组,一旦发生疫情,确保第一时间到场,并及时开展临床病学调查、现场诊断、采样等任务。

2.2 抓住五个环节

2.2.1 养殖场的排查

责成各乡(镇)建立干部包村、下乡蹲点、干部包户责任制,组织乡村人员摸清规模养猪场(户)、散养户生猪养殖情况和底数。完善疫情核查制度,凡在排查中发现生猪不明原因死亡或疑似非洲猪瘟病例情况,及时上报,专家诊断组第一时间到场进行核实,同时压实养猪场户防疫主体责任。2018年以来,县防控非洲猪瘟指挥部办公室共接到15起生猪疫情报告,经市县专家组核查,均排除非洲猪瘟疫情。为了从源头上切断疫情传播途径,组织开展了集中消毒日活动(大清洗大消毒专项行动),出动技术人员1150人次,对养殖场、屠宰场以及畜禽交易市场重点区域开展集中消毒,现场指导规范,累计使用各类消毒液150t。

2.2.2 屠宰场的监管

严格落实“两项制度”,配齐驻屠宰场官方兽医,配齐PCR检测仪等重要实验室仪器设备,督促屠宰企业落实非洲猪瘟自检制度。目前,天镇县已经通过劳务派遣公司招聘5名人员并完成培训取得官方兽医资格,专门从事屠宰场的检疫,解决了机构改革后动物防检队伍不足的问题。

2.2.3 加强调运环节的监管

一是开展违法违规调运生猪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农业农村部及省、市要求,3年多来,在天黎高速张西河出口、天黎高速五里墩出口分别设立了非洲猪瘟临时检查站,执法人员由公安、交警、运管、畜牧等部门共同组成,严格查验调入、调出运猪车辆的备案情况、检疫证明、牲畜耳标等,有效打击了违法违规调运生猪的行为。

二是加强产地检疫,从源头上杜绝疫情传播。及时向各养殖场下发动物检疫申报告知书,督促养殖场(户)在畜禽出栏时,必须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检疫申报。尤其是在生猪出栏必须进行非洲猪瘟检测,结果显示阴性方可离开产地。

2.2.4 加强流通环节的监管

县畜牧服务中心、市场管理局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排查工作,对生猪产品和猪肉制品开展抽检。对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猪肉产品流入市场、餐桌等行为及时予以通报,涉及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坚决阻断问题猪肉及其产品的销售途径。

2.2.5 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环节

县畜牧中心与阳高县永清无害化处理厂签订协议,设立专人每天负责收集全县病死猪集中送至阳高永清无害化处理厂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按照相关标准对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进行补贴。

3 下一步工作建议

3.1 严格落实相关政策

认真贯彻落实《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分区防控工作方案》,加强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分区防控政策解读和宣传,统筹抓好动物疫病防控、生猪调运和产销衔接,提升生猪产业全链条生物安全水平。

3.2 开展应急演练

每年组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领导组、成员单位、应急预备队、专家诊断组进行应急演练,熟悉疫情应急处置程序,发现防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确保发生疫情后能果断处置,将损失降到最低。

3.3 加强技术培训

加强与国内高校专家技术团队的对接,邀请专家授课,现场指导非洲猪瘟的防控,并在生猪养殖企业推广应用。组织技术人员参加各类非洲猪瘟防控论谈会,交流防控经验,共同应对非洲猪瘟疫情防控。

3.4 开展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建设

对符合条件的养殖场优先纳入无疫小区建设,通过财政资金补贴,改善防疫条件,新建防疫设施,实行标准化生产,辐射带动其它养殖场的防控,最终达到全县非洲猪瘟的净化。

3.5 理顺畜牧业技术支撑及执法体系

突出县级畜牧兽医技术服务机构支撑的功能,为农业执法大队执法提供线索及技术支撑服务。执法与技术服务、监管相辅相成,相互配合。农业执法队要按照《动物防疫法》、《山西省动物防疫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执法,督促生产者配合工作人员进行规范免疫、检疫、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工作。

4 结语

非洲猪瘟防控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复杂性工作。在工作中要提高养殖场(户)的认识,取得养殖场(户)的积极配合,形成全社会重视非洲猪瘟防控的良好氛围。当前,《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分区防控工作方案》已经出台,这意味着未来几年,生猪业发展将会面临着一次重新洗牌,对于养殖业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下一步,全县养殖业发展重点是按照区域化布局,支持建设生猪屠宰、加工,最终达到从目前的运猪变成运输猪肉产品,减少非洲猪瘟传播的风险。

免责声明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各大过期杂志,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