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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性骚扰者宣战

时间:2024-04-23

阿 碧

2009年5月21日,北京市公布了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明确了“性骚扰”的具体形式:“禁止以语言、文字、图像、电子信息、肢体行为等形式对妇女实施性骚扰。”而我国最早在地方法规中对性骚扰进行定义的是辽宁省,《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在第十九条明文规定:“禁止以语言、文字、图像、电子信息、肢体行为等任何形式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受到性骚扰的妇女有权向当事人所在单位和公安机关投诉;向当事人所在单位投诉的,单位应当及时干预、制止;向公安机关投诉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受理并依法处理。”这个法规将于2009年6月1日正式施行。

5月21日,联合国负责管理事务的副秘书长安吉拉·凯恩表示,联合国目前正在打击性骚扰,联合国在这一问题上奉行“零容忍”政策。联合国计划于7月1日对处理雇员纷争的内部司法体制作出改革,其中包括处理性骚扰问题,联合国雇员必须参加有关性骚扰的课程。凯恩承认性骚扰问题是一个严重的问题,但表示自从重视该问题并采取了严格措施后,现在的性骚扰投诉案少了很多。

由于近年来我国宣传有效,现在连普通老百姓都知道性骚扰是违法的事情,可以把性骚扰者交由司法机构进行处罚。然而,由于性骚扰对人体侵害比较轻微,甚至难以留下痕迹,因此处罚起来面临证据不足的难题。如何在性骚扰案件中取得可以定性的证据,是司法机构和普通老百姓都在思考的问题。事实上,国内外不断有人提出一些科学的方法和手段来预防和惩戒性骚扰,并为那些受害者伸张正义。

法医分析对付地铁色狼

直接骚扰甚至侵害受害者的身体是在拥挤的公共场所容易发生的案件,比如拥挤的商场、公共汽车、火车、地铁等。尤其是在大城市的地铁中,上下班时段拥挤得人和人之间只能零距离接触,此时就给那些心理变态者提供了性骚扰的便利。为遏止地铁车厢内色狼对异性进行性骚扰,日本警方最近采用了一些法医分析技术,破案率有了明显提高。

性骚扰最难的就是如何获得证据。对于通过性骚扰的变态方法来获得性高潮的部分嫌疑人来说,他们有时会射精,并很有可能把部分精液沾染到受害者的身上。如果遇到这样的性骚扰者,抓捕他们就有很明显的证据了,法医很方便通过DNA分析的方法来确认受害者身上沾染的精液是性骚扰者的精液。然而,更多的时候,性骚扰者是获得心理上的变态满足,而不太可能获得生理上的高潮。此时,就得动用法医痕迹学了。

在拥挤的地铁上,一个女性指认一个男性对她进行了性骚扰,男性却矢口否认,认为拥挤之中身体接触是难免的,对方过于敏感。由于任何接触都会留下痕迹,因此对于地铁中那种依靠身体接触来进行性骚扰的嫌疑人来说,可以用痕迹学来获取证据。对于那些用手来抚摸异性敏感部位的骚扰者来说,由于接触对方身体部位的时间较长、较一般碰触用力,而且大多是用手掌进行。因此,可以通过检查犯罪嫌疑人的手掌来获取证据。

日本大孤市警察科学研究院佐贯广嗣教授介绍说,警方在使用这项技术时,会用一块特制薄膜按压嫌疑人的手掌以便提取直径仅为几十微米的服装纤维。然后再将这些纤维与被害人衣物上的纤维一起拿到高倍显微镜下进行比对。当然,这种检测方法适用于那些当场被抓获的嫌疑人。即使他们双手猛搓,也不可能消除掉那些只有几十微米的服装纤维。不过,如果嫌疑人中途有机会上厕所或者随身携带了冲洗手掌的水瓶,手掌中的罪证可能被清洗掉。因此,日本警方提醒人们抓住性骚扰者后要防止他们洗手。

首先将一些法医分析技术用于侦破性骚扰案件的是日本大阪的警方,该市警察科学研究院佐贯广嗣教授表示,今年前10个月,他们通过此举共抓获16名在地铁上进行严重性侵害的犯罪嫌疑人,而去年这一数字仅为4人;他们还提供这些法医分析方法指证了400多名性骚扰违法分子。此外,东京警方今年也用类似的调查方法破获大约150起地铁车厢性骚扰案。日本警方表示,法医分析技术同样适用于公共汽车、火车、商场、公司等公共场所发生的性骚扰案。

手机拍照让色狼现形

用法医分析技术指证性骚扰者有时也会发生冤案,比如有人不小心用手掌碰触了某人的身体,而这个人又是对碰触比较敏感的人。如果这位“受害者”指证不小心者为性骚扰者,手掌中的纤维痕迹也证明他确实碰触了“受害者”。那么,冤案就可能发生。因此,最好的方法还是还原现场,那就是察看公共场所的录像。然而,不少公共场所由于出于保护隐私的目的没有安装摄像头,有安装摄像头的由于角度或者清晰度问题也不能指证嫌疑人。

一个女孩子走在大街上,有人做不雅手势或者说些污言秽语;一个女白领站在地铁里,有人对她进行性骚扰。这些事情在世界上很多城市都会出现,不少人也没有想到好的办法保护自己,但是在美国纽约,一些民间组织提出,当人们一旦发现性骚扰者时,就利用手中的手机来拍照,以此方法来对付性骚扰者。我非常赞同这个做法,因为警方的力量是十分有限的,而人民群众的力量是十分可观的。

最先采取手机拍摄性骚扰者的是23岁的女孩塔谷妍(化名),一些美国人却将她同美国黑人民权运动先锋罗莎·帕克斯相提并论。2008年4月18日,23岁的美籍越南裔女孩塔谷妍来到曼哈顿刑事法庭,指证一名性骚扰嫌疑人。受审者是43岁的餐馆老板丹尼尔·霍伊特,他因猥亵罪被判处监外察看两年,并被勒令在服刑期间定期接受心理治疗。

2005年8月24日,塔谷妍在纽约搭乘地铁时遇到了霍伊特。令她尴尬的是,对方竟一边不怀好意地冲她笑,一边解开裤子开始自慰,最后干脆一脱到底。塔谷妍起初又难堪又气愤,坐立不安,但她马上回过神来,从包里掏出手机抢拍了一张照片,回家后把照片贴在了因特网上。这张照片后来被《纽约每日新闻》刊登在头版,霍伊特立刻被人认了出来,随即被警方拘捕。在法庭上,霍伊特对自己所犯罪行供认不讳。

2008年2月,还在等待判决结果的霍伊特接受了《纽约杂志》的采访。他对记者说,有些女人偏偏就喜欢暴露狂,塔谷妍如果在其他场合遇见他,说不定会乐意同他约会。霍伊特的那番话让许多美国妇女感到受到了侮辱,纷纷声援塔谷妍。支持者劳伦·丝佩斯表示:“塔谷妍对反对性骚扰事件的意义,就像罗莎·帕克斯对美国民权运动的意义一样。”在那个种族歧视与隔离盛行的年代,黑人妇女帕克斯在公共汽车上拒绝给白人让座,由此掀开了民权运动的序幕,令所有黑人肃然起敬。

在“塔谷妍事件”的鼓舞和启发下,丝佩斯和她的6位朋友一起创立了名为“纽约呐喊”(Hollabacknyc.com)的网站,供所有遭受性骚扰的女性张贴性侵犯者照片。妇女们还可以用博客的形式向其他人讲述自己的遭遇,在发泄愤怒情绪的同时发出警告。网站建立8个月来,已张贴了约100张配有文字说明的手机照片,平均每日点击率高达1500次。其创办者自豪地称,“‘纽约呐喊使纽约人获得了回应街头性骚扰的能力。”

对于性骚扰的界定问题,丝佩斯表示,应该由当事人来判断什么是性骚扰。该网站在英国和欧洲其他国家的分站将打出新口号:“如果不能抽他们,你就拍他们!”然而,也有不少人反对“纽约呐喊”,因为这种曝光方式可能危及个人隐私,也可能被一些人作为泄私愤的手段。一名男子在接受美国广播公司的采访时说:“在大街上冲一个美女吹口哨,这有什么呀?生活不就应该是这样吗?难道我打个口哨她就有权把我的照片在网上传播?”因此,警方建议人们拍摄到性骚扰者的照片或视频后交给警方处理,而不是擅自在网络上发起“人肉搜索”。

为受害儿童提供心理治疗

在谈到性骚扰时,人们习惯上认为这是发生在成年人之间的事。其实不然,性骚扰不仅可发生于成人,也可发生于儿童;既可发生在女孩,也可发生于男孩。性骚扰会给儿童造成生理上和心理上的严重创伤,应引起整个社会的关注。究竟有哪些人在一生中会沦为变态的性骚扰者?科学家目前尚未有定论。但是,英国司法研究人员发表调查结果称,在儿童性骚扰的男性受害者中,有相当一部分人成年后会变为侵犯者,但这种现象在女性受害者中较罕见。这种奇特的现象被称为“儿童性骚扰循环现象”。

上述结论是研究人员对843名在心理治疗诊所就医的性骚扰者的病例进行研究后得出。在这些性骚扰者中,男性和女性分别为747和96人,其中儿童性骚扰者分别有225和2人。调查显示,男性性骚扰者中有135人在未成年时曾是受害者,其中79人变为儿童性骚扰者;女性曾在未成年时遭受性骚扰的有41人,仅1人沦为性骚扰者。另外,在上述135名男性性侵犯者中,24人受到女性的骚扰,其中19人变为儿童性骚扰者;111人受男性侵犯,沦为儿童性骚扰者的有60人。

虽然女性儿童在遭受性骚扰之后演变成性骚扰者的可能性较小。但是,美国司法研究人员指出,女性在幼小是遭受性侵害,长大后可能发展出一些不良行为,比如抽烟和危害社会。研究人员对296个年龄跨度在18~74岁的匿名妇女进行了调查研究,问她们在17岁前是否遭受过性骚扰。调查发现,在年龄、种族、收入、性骚扰等导致一个人开始抽烟的因素中,性骚扰居首位,孩童时代遭受过性骚扰的女人吸烟的可能性比其他人群高出4倍;而且这一类女孩多数在她们还没到14岁时就开始抽烟。心理学家表示,这些幼女之所以出现这些不良行为,主要是为了抵御心里的阴暗记忆。

儿童性骚扰是危害社会程度最大的一种性骚扰,受害者的心理阴影可能伴随一生。英国司法研究人员得出结论说,儿时的受害经历对部分被侵犯者以后的行为有一定的影响,可视为增大性侵犯可能性的因素之一。因此,司法机构不但要重视对性骚扰者的惩戒,更要重视对受害者尤其是儿童受害者的心理治疗和心理安抚,让学校和家庭配合司法机构一起防止这些受害者在未来出现儿童性骚扰行为或者其他危害社会的违法犯罪行为。■

编辑:孙薇薇

如何认定性骚扰

一般来说,性骚扰是一种不受欢迎或不被接受的带有性意识的关注,或带有性意识的接触。也就是说,若某一方用行动、言语等各种方法去接近或尝试接近另一方,而另一方没有兴趣、不喜欢、不愿意、或不想要这些带有性意识的接近,便可以说是性骚扰。性骚扰的情况很复杂,没有绝对的年龄和职业界限,也不局限于男性骚扰女性,也可能是女性骚扰男性,也可能是同性骚扰,不过大多还是男性骚扰女性。香港一项调查列出了10大最讨厌的性骚扰行为,其中包括在公众地方裸露下体或手淫、假扮不经意触摸少女胸部、在厕所偷窥、故意看女子敏感部位等。

根据性骚扰的方式,一般较常见的性骚扰主要有以下几种:(1)身体的接触。例如不必要的接触或抚摸他人的身体。(2)言语的接触。例如不必要而故意谈论有关性的话题,询问妇女的性生活,故意讲述色情笑话、故事等。(3)非言语的行为。例如身体或手的动作具有性的暗示,展示与性有关的对象等。(4)以性作为贿赂或要挟的行为。以同意性服务作为借口,来换取一些利益,甚至以威胁的手段,强迫进行性行为。这种类型的性骚扰在职场上的上下属之间常发生。

根据骚扰者的心理原因来划分,性骚扰大抵分以下6种:(1)补偿型性骚扰,由于长期性匮乏或性饥渴导致的一时冲动造成骚扰者对他人做出非礼的冒犯举动。(2)游戏型性骚扰,多是有过性经验的人,对他人的非礼和不敬出于有意的游戏心态。(3)权力型性骚扰,多发生于老板对雇员或上司对下属(尤其是年轻貌美的女秘书)。(4)攻击型性骚扰,这种人多半在早年和他人有过不愉快的性关系,对同性或异性怀有较大的恶感和仇恨。(5)病理型性骚扰,这是带有明显病态表现的性骚扰,如所谓的窥淫癖和露阴癖。(6)冲动型性骚扰,多指处于青春期的青少年,由于年轻、好奇,或不具备应有的自制力。在这6种类型中,以攻击型和病理型的危害最大。

性骚扰是性歧视的一种形式,是性伤害的一种形式和性暴力延续的一部分。迄今为止,除了美国以外,已经有澳大利亚、加拿大、法国、比利时、西班牙、中国等国家在法律中明确规定性骚扰属于应予禁止的非法行为。对于严重的性骚扰的行为,有的国家如加拿大、法国、日本、西班牙等国还将规定为犯罪行为,必须接受刑事处罚。而在中国,危害严重的性骚扰者可能面临“猥亵妇女罪”的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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