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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普惠金融固有边界,推广可持续的市域普惠

时间:2025-04-16

文/黄晓彤 (河南大学经济学院)

政府的引导作用与市场的主体作用,公共职能部门的辅助作用与金融机构服务充分结合。廓清各方主体作用,因地制宜,最终形成一条全国范围内可复制、可推广的可持续普惠金融发展模式。

近年来普惠金融助力乡村脱贫,成果显著,影响深远。为了将兰考的成功经验可复制、可推广地从农村转向城市,从乡村扶贫转向城市发展,真正做到普之城乡,惠之于民。如何将普惠金融的生命延续下去,如何搭建一个可复制、借鉴的模式便是值得我们探讨的。

基本模式:一核心两平台四支柱

构建以“数字普惠”为核心的“双平台”——信用保障平台和风险担保平台,以此筹集风险金,完善征信系统,建立自上而下、政府引导的信用与风险控制机制,为普惠金融的开展提供制度保障。

构建以社会关系网络为核心的信用评价机制。首先根据个人信用状况进行基础确信,然后通过对申请人所处的社会关系网络对其进行信用增级或降级,最终确定授信额度和贷款条件。

开发兼具私人物品属性和公共物品属性的普惠金融产品,使普惠金融从单纯的盈利服务转化为具有盈利、福利二重性质的金融服务,以满足不同群体的多层次金融需求。

建立新型的“贷前”“贷后”风险控制体系,多维度评估借款人的偿还能力和信用状况,多途径监测贷后资金使用状况,从根源上降低违约风险,提高贷款质量。

在原始信用评价的基础上滚动更新、动态管理,实施可持续的普惠授信模式,完善信用体系建设,整体上营造“建信”“守信”“爱信”的社会氛围,打造优质的社会信用环境。

遵循可持续原则,科学化管理运作风险金,在保证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基础上,实现保值增值,实现风险保证金自我造血。

CGF:廓清界限,职能联动

传统金融存在金融资源配置不均衡的问题,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长期存在,制约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因此需依靠政府、金融机构、授信群体三体联动打破这些“不均衡”,为经济发展尤其是实体经济发展提供动力、固本培元。

首先,政府主要起到引导作用,完善基础设施,营造良好环境,为普惠金融的开展打下坚实基础并提供有力引导。即凭借公信力搭建基础平台,出台普惠金融政策导向,制定相关发展规划与产业政策、人才政策,促进普惠金融市场繁荣并适当监督,为金融机构、授信目标群体提供一个安心、稳定、普惠、透明、公平的普惠金融服务。

其次,金融机构特别是银行要实现金融服务“下沉”,做到金融产品宽领域、金融技术强助推、金融设施全覆盖。此外,还要充分挖掘普惠金融需求,对症下药,制定符合市场原则的产品标准;加强从业人员金融素质的培训,实现金融自律;针对普惠金融业务的特点,联合政府设计合理可行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最后,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商贩是普惠授信的主要对象,是拉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力量之一,在吸纳地区就业、推动经济增长发挥着重大作用。

但种种制约因素使其难以得到传统金融的服务。因此,财务制度的完善、个人信用意识和中小微企业融资管理人员素质的提升则显得尤为重要。政府和金融机构应予适度宣传和教育,提升居民金融素养、信用意识,营造诚信、守约的社会氛围。

使命愿景:可持续的市域普惠金融

基于对鼓楼区普惠金融发展模式的研究,我们总结出了“一核心两平台四支柱”+“三体联动”的普惠金融运作框架,探索出了一条以政府引导,市场为主体的可持续普惠金融的发展模式。市域普惠的持续发展必须廓清政府与市场边界,必须找准市场力量与政府行为的最佳结合点,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市场的主体地位,激发市场各主体活力;另一方面,则要发挥好政府的引导作用,加强市场监管,防止市场失灵,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坚持商业化与公益性相结合的原则,普惠金融重视消除贫困、实现社会公平,但普惠金融不是单纯的慈善和救助,更多的是为了帮助社会各阶层和弱势群体提升造血功能,在实现商业可持续发展的同时,使金融服务由传统的金融服务向普惠金融服务转变。

团队构建的“一核心两平台四支柱”+“三体联动”模式对于类似开封市鼓楼区的金融基础薄弱非典型性中西部地区的城市来说有着极为强大的生命力,能在较为有限的经济基础与金融基础下,充分发挥各方活力,协同高效运作。政府的引导作用与市场的主体作用,公共职能部门的辅助作用与金融机构服务充分结合,最终形成一条全国范围内可复制、可推广的可持续普惠金融发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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