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4
张莉
11月5日,《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年度报告(2018—2019)》(以下简称2018—2019年度报告)中英文版在京发布。作为国内唯一专门针对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发展所做的年度总结,2018—2019年度报告通过大数据分析以及对典型案例的剖析,首次总结涉“一带一路”国家/地区商事争议案件的特点和特色、当事人处理涉外商事争议案件的经验与启示,并提出风险防范建议。
自2014年以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贸仲)每年开展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年度报告系列研究项目,受到业内广泛关注。2018—2019年度报告是第五次年度报告。
贸仲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指出,我国的国际商事仲裁始于1956年贸仲的设立,迄今已有63年历史。63年来,我国国际商事仲裁工作始终与共和国对内改革、对外开放的时代脉搏共鸣,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获得了长足发展。自1995年仲裁法实施以来,更是取得了世界关注的新进展,形成了百花齐放的新格局。以贸仲为例,2016年至2018年连续3年,贸仲受理案件总量迅速增长,2018年涉案标的额首次突破千亿元人民币大关,标的额上亿元案件达171件。
年度报告呈现五大亮点
当前,中国国际商事仲裁正面临着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机遇,同时也面临着国际市场竞争的巨大挑战。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18年12月印发的《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若干意见》指出,中国仲裁要服务国家全面开放和发展战略,提升国际竞争力,努力开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仲裁事业新局面。
在此背景下,开展专项课题研究,每年发布我国国际商事仲裁年度报告,反映我国国际商事仲裁的发展现状,总结历史经验,这对于推动我国国际商事仲裁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发展,为国家立法司法部门提供参考,为国内外仲裁界搭建信息交流平台,提升我国在国际仲裁界的影响力和竞争力,促进我国国际商事仲裁制度的完善和仲裁事业的进一步发展,都具有重要而现实的意义。
2018—2019年度报告主要呈现五个亮点:一是在中国国际商事仲裁的发展概况部分,为追求研究的时效性,与往年年度报告立足当年度数据相比, 2018—2019年度报告涵盖了2018年度中国国际商事仲裁案件数据和2019年上半年的仲裁实践概况,并对此进行梳理分析,概述中国国际商事仲裁政策和法制的发展情况,以及中国国际商事仲裁理论研究的动态进展。
二是进行了“中国涉‘一带一路国家/地区仲裁实践观察”,从贸仲审结的涉“一带一路”国家仲裁案件中,搜集和选取了263件典型案例,在隐去当事人、仲裁员、案号等信息后,通过大数据分析以及对典型案例的剖析,首次总结了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商事争议案件的特点和特色,当事人处理涉外商事争议案件的经验与启示,并提出风险防范的建议。
三是紧密结合实践热点难点,以近几年业务发展最为迅猛、市场交易规模巨大、涉及法律问题相对复杂多样以及违约纠纷频发的资产管理业务为视角,就金融纠纷案件处理的最新发展、问题和挑战进行论述和分析,完成了“中国金融仲裁实践观察”。
四是关注多元化争议解决机制,值中国签署《联合国关于调解所产生的国际和解协议公约》(又称《新加坡公约》)之际,以专章介绍《新加坡调解公约》的背景和基本内容,着重分析了公约项下的调解与仲裁程序中调解的关系,以及加入公约对中国现行立法的影响,并提出了中国加入公约后现有“调解中心”开展调解工作需要注意的问题。
五是继续由曾经长期从事全国涉外仲裁案件司法审查与监督工作的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完成对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司法审查情况的研究,相关数据具有权威性,所选取的案例具有典型意义,评论视角亦可反映我国司法的主流意见,使年度报告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和参考意义。
中国企业应重视争议解决机制预先设计
根据数据统计,贸仲在过去几年里处理的涉“一带一路”国家案件的主要争议类型,包括国际货物买卖、建设工程纠纷、服务纠纷、技术纠纷等,中国企业参与国际经贸事务显著增加,领域不断拓宽,遇到的跨境商事纠纷的类型也越来越多。
根据研究的现实情况,安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董簫律师建议,中国企业应该特别重视争议解决的机制预先设计。“仲裁作为专业、高效的方式已经成为越来越多的国际商事的第一选择,特别是在跨境案里边,大家都不愿意去面对一个陌生的其他国家的诉讼体系,而国际仲裁有它自身的特点,允许当事人双方通过协商,对解决争议的仲裁结构、适用法律、仲裁机构、仲裁庭组成人员等,自主做出选择,同时仲裁裁决还得到1958年纽约公约的支持,更方便得到跨境的执行。”他说。
根据实际案件中反映出来的信息,董箫对于在“一带一路”涉及国家和地区中开展跨境贸易投资活动的中国企业给出如下提示:
第一,在涉及仲裁条款的时候要谨慎设置仲裁的前置条件,过于复杂的多个层次的前置条件往往不利于双方的争议迅速解决。
第二,应该特别重视仲裁地的选择,仲裁地的法院有权决定是否撤销仲裁。所以,选择仲裁司法行动便利、仲裁司法审查经验丰富的地方作为仲裁地,对于仲裁程序的顺利推进至关重要。
第三,应该选择值得信赖的仲裁机构,在选择仲裁机构的时候应将机构管理案件的效率、该机构仲裁规则、仲裁费用情况、仲裁裁决在世界范围内获得承认的情况,各项因素考虑进去。毋庸置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应该说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董箫表示:“中国企业应该通过商务和法律安排,尽量避免发生争议,但是也要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一旦发生争议能够及时起动应急机制,推动国际仲裁体制来帮助我们企业尽快解决问题。”
努力打造融合中国特色经验的国际仲裁平台
随着国家改革开放不断深化,对外贸易投资迅猛增长,“一带一路”倡议稳步推进实施,我国的仲裁事业蓬勃发展,国际商事仲裁也在良好的政策环境下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王承杰表示,贸仲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专业化和国际化的方向,在经济全球化,特别是“一带一路”建设大的背景下,贸仲在迎接历史性的发展机遇的同时,不断加强自身能力,提升公信力和影响,采取的措施是多方面的。
提高仲裁的质量和效率,提升仲裁服务的能力。近年来,贸仲坚持强化管理,从程序环节切入,不断深化改革,开拓创新,全面提升办案管理质量和效率。另外,贸仲不断总结仲裁实践,不断保持仲裁规则的先进性。在当前新形势下,贸仲不断提高庭审的国际化水平,推进信息化建设,用好案件核阅制度,对大案或者国际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进行裁决质量把关,始终把为当事人提供独立便捷的服务作为仲裁工作的重点。
继续推进境内外机构建设。贸仲先后在深圳、上海、天津、重庆等省市设立了11个国内分会,2012年在香港地区设立了贸仲香港仲裁中心,2018年又分别在温哥华设立贸仲北美仲裁中心,在维也纳设立贸仲欧洲中心,就近为当事人提供服务,形成了仲裁调解并进的多元法律服务的新格局。
贸仲不断拓展创新多元化服务领域,满足当事人的不同需求,不仅颁布了国际投资仲裁规则,还聘请了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仲裁员,制定了仲裁员名册。另外还专门设定了调解中心,颁布了调解规则,制定了调解员名册。
此外,加强仲裁员和秘书两支队伍建设,打造仲裁公信力,贸仲始终坚持仲裁员队伍建设,不断扩大外籍仲裁员人数,重视仲裁员业务培训和监督管理,加强案件监督工作,保证仲裁裁决的公正性,保障贸仲裁决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广泛认可。
王承杰表示,未来,贸仲将不断提升服务能力,打造融合中国特色经验的国际仲裁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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