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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营改增”为契机提高财务价值创造能力与水平

时间:2024-04-24

黄晖雁

【摘要】2016年全面“营改增”后,行政事业后勤单位从营业税纳税人变为增值税纳税人,对财务管理提出了新要求,其中既有机遇也有挑战。行政事业后勤单位如何应对税改带来的挑战便是当务之急。本文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了应对措施。

【关键词】营改增 财务管理 价值创造

【中图分类号】F275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是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决策部署,是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的重大战略举措,是2016年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鼓励社会投资、促进大众创业、为企业减负的重要措施。行政事业后勤管理单位乘着此次改革的东风,利用好税收红利,提高自身财务管理水平,便能带来税收减负。而财务管理部门作为推动者,在税改应对过程中,要积极行动、有所作为,结合增值税的管理特点,重新审视财务管理流程,扬长补短,推动财务管理方式的变革,提高财务价值创造水平。

一、营业税制下的财务管理模式

行政事业后勤管理单位所经营的业务多为服务业,在“营改增”的改革进程中属于最后一波,且在改革前为纯地税户,可谓是营业税的老纳税人。多年来,后勤管理部门基于营业税的管理思维进行预算编制、资金管理、财务核算、报表编制、财务分析和税务管理;会计要素中的收入和支出都是基于营业税价内税的特点来确认、计量和列报的。

在营业税模式下,后勤管理单位对应税收入采取扁平化管理。各业务部门开展经济活动,收取应税收入,并按照不同税率缴纳营业税,各负其责,各自负担税负,收支和利润划分清晰,充分调动了各部门开源节流的主动性,有效提高了依法纳税和节税的意识。

二、“营改增”对财务管理提出的新要求

在营业税管理模式下,各部门养成了创收和纳税的良好意识。而在增值税的新管理模式下,要根据增值税“价外税”的特点变革财务管理模式,主动调整适应新税制。

一是根据增值税特点,单位预算编制实行价税分离管理,改变目前以含营业税金额统筹考虑的管理思路,编制经营收入预算时剔除含税部分,真实反映单位创收。

二是开展经济业务充分考虑增值税影响。签订合同时,要按照含税收入制定价格,避免因为增值税的因素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三是注重对增值税发票的管理。国家通过金税系统对增值税进行严格管理,目前正在全国推广的金税三期工程实现了“全国联网、发票及时认证抵扣”,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进行实时监控,并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违法行为处以刑事重罪。后勤管理单位在开具增值税发票时要做到“三流一致”,防范风险。

四是为充分分析税改对后勤管理单位生产经营的影响,有效监督和反映增值税管理情况,财务管理需要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取得,更加注重对资产、成本费用各组成项目的细分管理。

五是为有效监控增值税风险和充分享受税改政策红利,需要后勤管理单位加快业财一体化建设步伐,运用“大数据”管理手段提升后勤管理单位增值税管理水平。

三、“营改增”后行政事业后勤管理单位税负变化

笔者所在单位的业务主要为不动产经营租赁和物业管理,不动产属于老项目,适用增值税5%简易征收政策;物业管理属于其他现代服务业,适用6%增值税一般计税方式。

(一)简易计税业务“营改增”运行情况

2016年5~12月,不动产租赁业务实现营业收入3 166万元,较税改前3 324万元下降4.76%;累计缴纳增值税158万元,与未税改缴纳营业税166万元相比,下降4.76%;增值税税负5%,与未税改营业税税负5%相比持平。

收入和缴纳增值税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国务院给予的“营改增”简易计税过渡政策,减轻了对行政事业后勤管理单位不动产租赁业务的冲击,拉长了政策的影响期;增值税是价外税、营业税是价内税,“营改增”后从不动产租赁收入中剔除了158万元的销项税款,收入和税款与营业税下确认的数额相比自然下降。但是,笔者分析:当不动产租赁业务“营改增”过渡政策取消时,行政事业后勤管理单位“营改增”形势会变得很严峻,如果应对不当,收入和利润会下降、税负会上升、现金流将收紧。

(二)一般计税业务“营改增”运行情况

2016年5~12月,物业管理服务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9万元,较税改前3.1万元下降5.66%;累计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0.17万元,抵扣进项税额0.06万元,缴纳增值税0.11万元,与未税改缴纳营业税0.15万元相比,下降26.7%;增值税税负3.89%,与未税改营业税税负5%相比,下降1.11个百分点。

税负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行政后勤管理单位上下积极应对,提高了内部财务管理水平,加强了对增值税进项发票的取得和抵扣,在税率较原来增加1个百分点的情况下,税基较营业税降低0.17万元,并抵扣进项税款0.06万元。由此可以看出:“营改增”后,加强行政事业后勤管理单位增值税进项发票的管理是提升税务管理、防范税收风险、实现价值创造的关键。

四、增值税模式下提高财务价值创造能力的新举措

增值税最大的特点在于它是价外税、实行层层抵扣和“以票管税”。结合“营改增”对财务管理提出的新要求,为促进行政事业后勤管理单位发展,增加价值创造,财务管理要抢抓“营改增”机遇,提高财务价值创造能力与水平。

(一)以清晰的税务管理责任体系规范税收管理

“营改增”后,后勤管理单位要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税务管理责任体系,将税务管理制度融入到生产经营管理体系,从而有效降低增值税税收风险,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二)以标准化为手段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后勤管理单位要根据增值税的管理要求,重新梳理内部财务管理流程,修订预算管理、资金管理、财务核算、报表编制、财务分析、税务管理、资产管理、信息化管理、财务监督制度,统一口径、统一标准,确保财务数据的可靠、信息的准确。

(三)以信息化为依托促进业财一体化

针对税改带来的新挑战和增值税价外税的特点,后勤管理单位要以“互联网+财务”为手段,做好财务信息化顶层设计,加快推进税务信息系统的升级,探索以财务共享中心为代表的业财一体化方案,以信息化为技术载体,在降低财务工作量的同时,提升数据的准确性与反馈灵敏性。

(四)以税务管理为抓手提高税收筹划水平

为防控增值税管理风险,有效降低税收负担,单位层面要上收税收管理权,裁短税务管理链条,注重对各创收部门的管控,加大进项发票的取票力度;同时,充分运用国家对服务业的税收优惠,做好税收筹划。

(五)以人才队伍建设为核心增强财务价值创造能力

根据增值税管理的要求,准确评估财务队伍梯度建设情况,提出税务团队建设方案;加强财务和税务领军人才的输送和培养,践行一岗双责,坚持职业操守;创新学习方式,灵活开展论文征集、网络学习等多种方式,调动財务队伍持续学习创新的良好氛围,增强财务队伍的价值创造能力。

总之,只要行政事业后勤服务单位根据国家税改工作的整体安排,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创新能力,就一定能把握税改机遇,不断提升管理能力和发展质量,实现财务管理价值创造的目标。

主要参考文献:

[1]何伟.事业单位纳税问题探讨[J].中国总会计师.2016(01).

[2]徐剑煜.事业单位纳税筹划意识探析[J].经营管理者.2013(16).

[3]何晓棉,赵静.事业单位纳税管理思考[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5(29).

[4]张彦洁.事业单位营改增对税负的影响[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5(01).

[5]李一琨.论“营改增”税制改革对事业单位的影响[J].中国商论.20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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