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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上市银行ESG评价与市值表现

时间:2024-04-24

刘晓曙 吴洋

导语:商业银行是我国上市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通过研究A股上市商业银行ESG评价结果与股票市值表现之间的关系,揭示如何进一步完善我国ESG评级体系建设,推动ESG理念真正融入商業银行业务流程,促使商业银行构建“传统因素+ESG因素”的“1+1”风控体系、实现高质量发展。

进入“十四五”新时期,我国根据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变化相继提出了“碳达峰碳中和”和“共同富裕”的发展要求,注重环境保护、强化企业的社会责任以及不断完善内部治理,将逐渐成为主流社会对企业未来发展的价值共识,以评价这一价值目标为导向的ESG评级体系发展情况也已成为资本市场关注的焦点。

A股上市银行ESG水平与市值表现的相关情况

为研究目前我国上市银行ESG水平与其市值表现之间的实际关系,本文选取Wind ESG对上市银行的评分作为我国A股上市商业银行ESG水平的代理变量,研究其与银行市盈率与市净率之间的相关关系。根据2018年1月至2022年1月的数据分析可以发现,A股上市银行ESG表现与市值表现间的相关性十分显著,具体的相关系数大小如图1所示。

从A股上市银行的ESG评分与市值表现的总体情况来看,无论是市盈率还是市净率均与银行业ESG评分呈十分显著的负相关关系,其中ESG评分与市盈率的负相关程度明显高于市净率,这说明银行业提升自身ESG表现的行为并不被市场认可。考虑到国内外多数理论研究与实证研究结果均与此相悖,这一结果从一定程度上证实了目前主流ESG评级体系对于商业银行的适用度可能相对不足。

为进一步验证ESG评级结果与A股其他行业企业市值表现的相关情况,本文选取了A股市场上行业占比最高的制造业企业作为样本进行对比分析,得到的相关系数如图2所示。不难发现,制造业企业的ESG评分与其市盈率及市净率均表现出了较好的正相关。这从侧面印证了目前的主流ESG评级框架可能更加适用于以制造业企业为代表的实体经济企业,而无法对银行业这类虚拟经济企业的ESG实际水平进行评估。

通过将ESG评分按照其评分流程拆分为管理实践评分和争议事件评分两部分(根据Wind ESG评分方法,企业的管理评分及争议事件评分越高,意味着其在ESG各分项上的“负面”争议事件越少),可以进一步分析当前主流ESG评级体系对于商业银行ESG水平的评估是否准确。不难发现,体现企业在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三大方面表现的管理实践评分和其市值表现间的相关系数与总体评分几乎一致,其中银行业表现为显著的负相关,而制造业企业表现为显著正相关。与此相比,ESG相关的“负面”争议事件越少时,扣分越少从而得分越高的争议事件评分与上市银行市盈率及市净率均表现出了显著的正相关。

如果Wind ESG对于商业银行的评价结果准确,那么上述结果便说明商业银行只能通过减少因监管惩罚、负面舆论等ESG争议事件的负面影响来避免负面影响,而其他方面的ESG实践则并不被投资者认可,这一结果显然与现有多数研究相悖,也不符合ESG评级体系设立的初衷,即从非财务视角全面评价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状况。

A股上市银行ESG评价与市值表现原因探究

从前文分析不难看出,在目前的主流ESG评级体系下,ESG因素无法像制造业企业以及学术界主要观点那样,成为上市商业银行市值表现的“指示器”,而出现这一现象可能与以下几点原因有关。

没有充分针对商业银行主营业务展开评价

现有ESG评级体系没有充分针对商业银行主营业务展开评价,是目前上市银行ESG评价与市值表现未能实现正相关的一个重要原因。从目前国内主流ESG评级机构发布的评级方法来看,尽管在具体的评价指标选取上存在一定差异,但无一例外地均围绕企业的主营业务展开。例如,生产过程中的废气废水排放、产品质量与安全、生产流程是否涉及有争议的物资采购等常见ESG指标,都与制造业企业的主营业务流程密切相关。

然而,对于商业银行这类虚拟经济企业,主流评级机构却未能充分考虑其不直接参与社会生产的属性,造成目前对于商业银行的ESG评价结果未能充分反映其主营业务中契合ESG理念的相关活动开展情况。这一问题在环境议题上尤为突出:目前多数评级方法对于商业银行在环境议题方面表现的评价依据主要为银行自身经营过程中的用水用电、排放温室气体等指标,而没有将商业银行通过开展绿色金融业务间接促成的社会总体节能减排情况纳入评估体系中。同时,现有ESG评估体系也未能充分考虑资产规模、所处区域等因素对商业银行ESG水平的实际影响,这样便会造成现有ESG评级体系无法全面且准确评价商业银行对于社会总体ESG情况发展方面的作用,从而使得现有ESG评级体系对银行业的评价结果有失偏颇。

缺乏统一标准,使评级结果可信度降低

从国外ESG评级的发展历程来看,统一ESG信息披露标准以及披露ESG报告标准对于评级体系发展以及评级质量提升产生了显著的推动作用。从目前国内主流ESG评级机构所采用的基础数据情况来看,绝大部分均来自企业的自主披露,然而由于缺乏统一的ESG信息披露标准,我国上市企业的ESG相关数据存在多种披露格式,加大了ESG评级机构整理加工相关信息的难度。考虑到企业自主披露数据的局限性,多数评级公司均试图通过自然语言处理、网络爬虫等相关技术将新闻、社交媒体、政府网站等不同来源的相关数据纳入评级体系,部分评级公司甚至完全摒弃企业自主披露数据而使用第三方数据对上市公司进行评级。

对于商业银行的ESG评估,同样也因底层数据来源问题受到了极大的影响。评级机构对于上市银行进行ESG评估所用的底层数据主要包括商业银行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中的内容以及各类监管及工商管理处罚信息,真正牵涉商业银行主营业务的ESG相关数据由于缺乏统一披露标准以及其他数据可得性,十分缺乏。对于商业银行自身来说,各级监管标准并不统一的ESG相关信息披露要求,造成银行普遍承担了较高的信息披露成本,同时也难以使商业银行管理层充分认清ESG实践对于银行业务发展的实际影响途径,间接降低了商业银行真正将ESG理念系统性地贯彻于业务流程的意愿。

投资者对于ESG认识不足

多数投资者对于ESG实践范围存在片面认识,以为只有企业慈善捐助、环境表现等行为能够纳入ESG实践范畴,不知道能耗管理、员工权益保护、风控管理等能够直接影响企业生产经营效率的相关指标也同属ESG实践范畴。

大多数投资者也没有充分认清ESG因素对于各类企业的实际影响,尤其未能充分认识到ESG实践通过影响商业银行客户而对商业银行自身发展产生的现实影响。

尽管近年来我国部分商业银行资产质量开始恶化甚至出现破产迹象,但由于我国金融体系建设仍处于发展阶段,多数投资者仍然认为商业银行均为“大而不倒”的企业,因此容易忽略商业银行的可持续发展问题,更加倾向于关注银行的短期财务表现,对商业银行ESG表现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也有少数投资者认同弗里德曼“企业唯一的社会责任就是实现利润最大化”理论,并不认可企业从事与创造利润不直接相关的ESG实践,因此会选择“用脚投票”的方式将ESG表现较好的商业银行踢出自己的投资标的,造成上市银行市值表现与ESG评价呈现负相关。

相关建议

调整评级指标范围,使评级体系更充分反映商业银行金融中介属性

金融业是国民经济中的特殊行业,考虑到其不直接参与社会生产的属性,在对其ESG表现进行评估时,不应将评估范围仅仅限定于金融机构自身生产经营活动中ESG三大议题方面的表现,而应全面评估其主营业务中与ESG理念契合的相关活动开展情况。对于商业银行,评级机构需要准确评估其在个人贷款投放、企业贷款投放以及企业债券投资过程中对于可持续发展理念的落实情况。

对于个人贷款投放,评级机构可通过调研等方式获取普惠性消费贷款、普惠性助农贷款等有助于实现社会层面可持续发展的贷款规模数据,并将部分诱导消费者进行过度消费的个人贷款视作商业银行ESG评级的减分项,使ESG评级结果充分反映商业银行在实现共同富裕以及社会可持续发展层面的贡献。对于企业贷款投放,评级机构可在全面调研国内商业银行已有贷款类型的基础上,将部分数据可获得性较强并且明显符合ESG理念要求的企业贷款指标,例如将绿色信贷总额、乡村振兴贷款总额等相关指标也作为评估指标,同时将ESG因素对于商业银行企业贷款投放的影响作用纳入商业银行ESG评级体系中。对于企业债券投资,评级机构可以根据已有针对不同行业企业的ESG评级方法,根据各发债主体实际情况评估其ESG表现水平,然后基于商业银行对该企业债券投资总额占总资产比重制定权重系数,计算商业银行债券投资业务的ESG表现水平。

采用多样化评级方法,使评级体系更加适应银行之间的差异性

从MSCI、Sustainalytics等国际知名ESG评级机构的评级方法来看,对于不同企业ESG表现的评估过程应充分考虑产业特点、区域特点甚至宗教因素的影响,对金融业的评级过程也不例外,例如MSCI对于多元化银行和区域性银行制定不同的评估指标权重。从我国商业银行的分布情况来看,不同银行由于总体规模、所处地区存在巨大差别,使得同样的ESG实践会对于不同银行的可持续发展水平产生差异化影响。因此,对于银行业的ESG评价,不仅要像目前国内ESG评价机构那样根据金融业特点对商业银行ESG评价体系进行行业调整,还要根据商业银行资产规模以及所处区域的不同制定的差异化指标体系和权重分配。以环境议题为例,为避免商业银行资产规模因素的干扰,可在ESG评估体系中加入与绝对指标相对应的相对指标和增速指标,例如在绿色信贷规模基础上加入绿色信贷占比和綠色信贷增速等;为充分考虑商业银行所处区域特色,可在ESG评估体系中设计替代性指标,例如对于沿海省份商业银行,可将支持海洋经济与生态发展的贷款用于替代或补充绿色金融发展指标等,使ESG评估结果更完整地反映商业银行可持续发展状况。

建立统一的ESG信息披露标准,规范底层数据来源

从目前ESG评级体系的横向对比来看,缺乏统一的ESG披露标准是导致ESG评价结果差异较大的重要原因,这也间接降低了各界对于ESG评价结果的认可度。确立统一的ESG信息披露标准,一方面能够改善目前ESG底层数据不统一且质量较差的问题,并提升数据来源的稳定性和数据获取的及时性;另一方面能够使得不同需求的评级机构与投资者能够借助更高质量的数据源,根据实际需要构建贴合自身投资理念的ESG评价体系。为形成更高质量的商业银行ESG评级结果,评级机构需要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以及商业银行的协作。

对于各级金融监管机构,ESG评级机构要与其加强合作,在深入研究国际主流ESG报告和披露规范文件的编制原则的基础上,结合中国商业银行客户的ESG实践特点,出台与国家对于实体企业及商业银行发展导向要求相符的规范性文件。对于商业银行,ESG评级机构要通过加强与其沟通,一方面使商业银行管理层提升对于ESG理念和商业银行发展关系的认识,提升商业银行自主披露ESG相关信息的意愿;另一方面将银行业ESG评级结果与各家商业银行进行交流反馈,结合企业自身反馈和行业横向反馈结果,不断提升银行业ESG评级结果的精准度。

(作者单位: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其中刘晓曙系青岛银行首席经济学家)

责任编辑:杨生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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