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4
纪乃方 陈 思
俄罗斯银行业简况
俄罗斯银行的所有制结构分类
俄罗斯联邦共有1000余家银行,银行体系总资产规模约1000亿美元,其中前20大银行资产总额约占60%,其余多属小型银行。银行以所有制性质划分,可分为国有、民营与外商银行三种型态,
国有银行
国有股超过50%以上的俄罗斯银行共有24家,以第一大银行储蓄银行(Sberbank)及第二大银行外贸银行(Vneshtorbank,简称VTB)为代表。
储蓄银行是俄罗斯最大的国有银行,市场占有率达40%以上,资产总额占业界的25%,在国内分支机构众多,分行家数总和占业界的30%,市场根基深厚,在1998年俄罗斯金融风暴期间配合俄罗斯政府接收数家被政府关闭的银行的个人存款。目前储蓄银行积极适应市场要求,加速资产业务的拓展,转型期的储蓄银行能否顺利成为真正的商业银行,仍有待其组织与管理技术的提升。
外贸银行是在俄罗斯国有银行体系中主要从事国际金融业务的银行,其特定的业务性质决定其较少参与国库券的投机买卖,所以1998年俄罗斯金融风暴对其影响不大。在俄罗斯经济改革的浪潮中,外贸银行也顺应潮流,积极应变,全面加强对公对私业务的开发。
国际投资银行和国际经济合作银行(IBEC)是俄国政府与中、东欧及亚洲国家政府共同持股的跨国性金融机构,俄国政府分别持有该两家银行45%的股权。
民营银行
俄罗斯的民营银行主要以Gazprom银行、国际工业银行(IIB)、莫斯科世界商业银行(MDM)、Globex 银行、Alfa 银行(AB)、圣彼得堡工业建筑银行(ICB)等大型银行为代表。俄罗斯很多民营银行都是工业财团旗下成员,在俄罗斯银行体系中表现非常活跃,颇具创新开拓精神,经营绩效显著,然而与国际性银行相比,其规模仍显不足,缺乏全国性的经营网络。
外资银行
随着俄罗斯的对外开放,许多国际著名银行,如欧洲的荷兰银行、德意志银行、汇丰银行以及我国的中行,土耳其的Garanti 银行等均在俄罗斯设有分支机构及合资银行,外资独资银行共有25家,外资控股银行共有35家,外资参股银行近100家。最活跃的外资银行是花旗银行和奥地利的Raiffeisen银行,
由于外资银行的声誉及良好的经营稳定性和服务品质,俄罗斯境内的外资企业多选择外资银行进行业务往来和结算。外商银行在创立之初营运多偏重于高获利的金融市场操作,如外汇、投资银行业务等领域,多数业务性质属于针对其国际客户的代客操作,尤其是国库券及政府债券的买卖,商业银行业务较少开展。但近年来随着市场的发展及需求的带动,外资银行也开始逐步开展一般商业银行业务,如存汇款、外币兑换、信用证押汇及贸易融资等,但由于外资银行境内网点不足,其活动范围多局限于莫斯科及圣彼得堡等两大地区。
俄罗斯商业银行的特点
俄罗斯的市场经济是从计划经济中脱胎过渡而来,俄罗斯商业银行的发展有其特殊的历史背景,商业银行的经营具有其鲜明的特点:
本国银行信誉不足。前苏联政权解体以及以后频繁的经济动荡,特别是1998年俄罗斯金融风暴,使俄罗斯群众在经济上蒙受巨大损失,当时俄罗斯政府希望以政府力量来减轻群众损失,准许6家
民营银行的存款户将其个人存款转存至储蓄银行,但群众在其他民营银行的存款却由于银行倒闭,迄今无法挽回损失。群众对银行缺乏信心,导致金融脱媒,此部份资金约有200亿~400亿美元。
信息披露透明度不高。由于俄罗斯没有健全系统的商业银行法律法规及相应的会计规范,多数银行均未能提供依国际会计准则编列,经通膨调整的合并会计报表,各商业银行提供的会计报表不一致,有的商业银行甚至故意提供虚假信息。近年来俄罗斯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程度虽比以前有所改善,但信息透明度仍不高,信息披露制度仍不完善。
信息自动化程度偏低。过去数年来,俄罗斯民营商业银行购置了大批软硬件设备并努力实现自动化管理,对商业银行的信息化管理以莫斯科地区的民营银行最为重视。反观国有银行,第一大银行储蓄银行受困于过去人工操作的习惯和传统,全面转换信息系统的难度最高;第二大银行VTB也迟至2000年才开始着手于信息管理的建置。
过高的行业集中度。俄罗斯商业银行在地区分布上严重失衡,过于集中与明显不足两极分化现象严重,莫斯科市及其外围的经济区,银行资产总额合计占整体业界的83%,而其它地区的商业银行数量则严重不足,部份偏远乡镇甚至连最基本的从事企业贷款与个人存款的金融机构也没有。
商业银行业务量也呈过于集中的状态。在贷款市场方面,第一大银行储蓄银行的市场占有率高达31%,第2至第10名银行合占25%的市场份额,前三十大银行囊括71%的贷款市场,剩余1200余家银行仅合占29%;至于存款市场方面,储蓄银行一家银行也独占43%的市场份额,第2至第10名银行合占27%市场,前三十大银行囊括86%的存款市场,可见其市场集中度之高。
商业银行规模不足。俄罗斯商业银行数量众多,规模偏小,其全体银行总资产才是花旗银行集团的10%,资本规模仅相当于欧洲的ABN AMRO 银行。银行体系总资产占GDP的35%,其比重低于其他新兴市场国家,如波兰的50%、匈牙利的70%与中国的72%等。
金融产品与服务偏少。由于实行自由市场经济的时间不长,俄罗斯人民仍习惯现金交易,而俄罗斯商业银行所能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也相当有限,由于中、长期资金不足、缺乏可供考查的信贷纪录、消费者需求疲弱等因素,造成金融消费落后,现尚处起步阶段。
工业财团(Financial Industrial Groups,FIGs)日益壮大。工业财团是以银行为中心,为财团内企业提供资金的融通或协助其进行重组,有利于财团的财务运作。对商业银行而言,与工业界大型财团结合,能增大银行资本,扩大业务来源,稳定业务收入,提升业界地位,因而,在政府的鼓励下,俄罗斯工业财团组建或兼并商业银行的风气日盛,这类工业财团旗下的商业银行在俄罗斯金融体系已扮演着极重要的角色。
要了解工业财团旗下的商业银行,只评估其本身的报表是不够的,对此类银行尚须评估财团的合并报表,才能了解其真实的营运情况。这类商业银行多偏重对财团内部企业的服务,对其他有资金周转需求的企业而言,则难以从这类银行取得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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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的金融监管体系
俄罗斯商业银行的监管体系主要由其中央银行与财政部为主构成监管主体,央行主要是从经济、金融和会计方面考查监督银行的经营,以及审核银行的设立;财政部则主要负责银行税收的监督检查。另外还有证监会、金融机构重组公司及金融监管委员会等机关协助共同监管。
金融监管委员会(Finacial Monitoring Committee,简称FMC)
为提高俄罗斯商业银行在国际上的声誉,2002年2月俄罗斯通过反洗钱法,并设立专门的金融监管委员会,负责此事。商业银行办理超过60万卢布或2万美金的交易均需通报,FMC有权调查其资金来源,违规者可处以调销营业执照或起诉银行管理阶层的惩罚。
证监会(Federal Securities Commission,简称FSC)
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俄罗斯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FSC于1996年成立,负责监管俄罗斯证券市场的运营和发展,并负责维持市场的透明化、公平性及维护投资者权益, FSC已被俄罗斯政府赋予较高权力来惩罚证券市场的违规违法事件,2002年起,对证券市场的内幕交易和提供不实承销信息现象的惩戒力度更有所加强,俄罗斯证券市场进一步得到规范和发展。
金融机构重组公司(Agency for the Restructuring of Credit Organizations,简称ARKO)
俄罗斯1998金融危机后众多银行倒闭,金融体系接近瘫痪的边缘,为重整金融体系,恢复经济运行中的金融机制,俄罗斯央行于1999年成立ARKO,通过过购买银行资产、注入新资金等方式,协助有问题的金融机构进行重组。目前央行与政府分别拥有其51%及49%股份,并由国家预算中拨付100亿卢布供其执行任务。但由于资金不足,ARKO重整速度缓慢且接管对象有限,目前仅21家银行,且多为小型地区性银行。
俄罗斯最近的金融改革措施
应IMF要求,也为重整国内金融秩序,建立公平的竞争环境,强化金融监管机制,俄罗斯政府与央行于2001年9月起推动数项重大的金融改革措施,并计划于五年内完成。这些改革措施的实行有助于民众信心回复,阻止国内资金外流,增加国内投资,有利于央行货币政策的推行,对改善总体经济状况有极大的帮助。
近期的金融改革主要有以下四项措施:
提升民众信心,建立存款保险机制,
俄罗斯过去仅储蓄银行的存款有国家信誉作为保障,其他商业银行的存款没有相应的保障机制,为提升民众信心,扩大存款来源,俄罗斯金融管理当局建立了存款保险机制,进一步加强了商业银行的信用保障。
俄罗斯存保的相关草案已经立法通过,2003年商业银行在资本充足率、采用IAS编列财报及内控制度等方面皆能符合主管机关相关规定的条件下可自行决定是否加入此机制,自2004年起采用强迫加入制,2005年起未加入者一律不得承办存款业务。
俄罗斯存保基金资金来源方面,初期系由政府与央行共同提供总数约6千6百万美元先行支应,以后的保费将依各家商业银行个人存款平均余额的0.6%按季收取,理赔范围暂以个人存款(包括本币与外币存款)为限,每户最高保额为8万卢布(2,900美元)或依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的1.7倍计算;至于该国第一大银行储蓄银行的存保保费,则另订计价标准及处理方式。
执行国际会计准则(IAS),增加会计报表的透明度
俄罗斯央行(CBR)于1998年颁布新会计法规,引进国际会计准则(IAS),但其实行会计准则与国际标准之间有部份差异,如采用现金基础制,并着眼于税收考虑等,而非参考实际风险状况。由于现行体制较难反映银行的真实经营面貌,政府规定2004年以后全体银行与企业均需采用国际会计公认准则(IAS),与国际惯例接轨。
减持银行国有股,深入推进民营化
减持银行的政府持股。俄罗斯的国营银行在金融市场中一直享有特权,为建立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规则,俄罗斯政府将减持对专业银行如Rosselkhoz银行和俄罗斯发展银行等的持股。
出售央行对外贸银行的股权。俄罗斯央行对外贸银行持有100%的股权,俄政府以发行债券等方式购入原央行对外贸银行的持股后再予以出售,以期逐步完成其民营化改造。俄政府对于法国境内的Eurobank、英国境内的Moscow Narodny 银行、奥地利境内的Donau银行和德国境内的Ost-West Handdels银行等的持股也都在逐步减持。
出售国营企业对商业银行的持股,并制定国营企业减持期限。俄罗斯国营企业对多达400家的商业银行持有股份,其中持股比例超过25%者约有40家,这些商业银行多属小型地方银行。2003年底前已完成了25家小型银行的减持计划。
对外资平等对待,吸引外资参与竞争
俄罗斯金融管理当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为外资银行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诸如降低外商银行在俄罗斯设立附属机构的资本额门槛;放宽外资对银行持股的上限规定;放宽外籍账户管制等。外资设立附属机构的资本额已由原先的1千万欧元调降为5百万欧元;投资收益可经由外籍账户自由汇出并准许资金在不同账户内相互进出;外资的投资上限由12%提高至25%,以吸引外资流入,加速带动国内金融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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