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期刊杂志

点“碳”成金

时间:2024-04-24

寇佳丽

近日,浙江安吉人杨忠勇用空气抵押给银行,贷款37.19万元,解决了自己修路缺资金的难题。

没错,就是用“空气”做的抵押。

1995年至今,68岁的杨忠勇先后承包了将近8000亩竹林,是远近闻名的竹林承包大户。2021年,由于山洪和台风,林中道路被摧毁。杨忠勇想要修好路,但缺少20多万元资金;而此前为承包竹林,杨忠勇已经借遍了亲戚朋友的钱。

竹林要继续养护,路就不得不修,可是钱从哪里来?杨忠勇很是发愁。幸运的是,当地一家银行的客户经理告诉杨忠勇,他可以凭自家竹林里的空气从银行获得贷款。

银行根据他承包的部分毛竹林计算出每亩毛竹林的碳减排量,按照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简称“碳市场”,2021年7月16日正式上线)的碳汇价格计算,最终提供给杨忠勇37万余元的贷款。

杨忠勇也许并不懂什么是碳汇、碳交易,却亲身感受了一把我国推进低碳减排、绿色发展的福利。

碳汇,就是减少温室气体在大气中浓度的过程、活动或者机制,它可以是植树造林、植被恢复,也可以是科技创新带来的节能减排等。这些过程、活动创造的碳排放削减,可以拿到碳市场上出售,买卖的价格也被普遍称呼为碳汇价格、碳价;而将二氧化碳排放权作为商品进行买卖的过程就是碳交易。

碳交易源头

碳交易产生的源头,可追溯到1992年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简称《框架公约》)。

为应对全球气候变暖,1992年5月,150多个国家制定了《框架公约》;1994年3月,该公约正式生效,其终极目标是将大气温室气体浓度维持在一个稳定水平,确保人类活动不会对气候系统造成危险与干扰。

《框架公约》是世界上第一个为全面控制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以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国际公约,也是国际社会在对付全球气候变化问题上进行国际合作的一个基本框架。

作为补充协议,1997年12月,相关国家又通过《京都议定书》,使它成为《框架公约》的具体实施纲领。

根据《框架公约》,我们大致可以将缔约国分为两大类:

——发达国家。这些国家作为温室气体排放大户,要以1990年的碳排放量为基础,承担削减排放温室气体的义务;不能完成削减任务的国家可以从其他国家购买;承担为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技术援助等义务;

——发展中国家。这些国家不承担具体削减义务,以免影响经济发展。

按照约定,2008年至2012年间,全球主要工业国家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工业领域)要比1990年的排放量平均降低5.2%。同时,《京都议定书》还规定了3种市场机制,以此帮助各国履约,分别是国际排放贸易机制(即IET)、联合履行机制(JI)和清洁发展机制(CDM)。

国际排放交易机制是指,发达国家交易、转让排放额度,使超额排放国家通过购买其他国家多余的排放额度来完成减排义务。

联合履行机制是通过项目产生的减排额度的交易和转让,帮助超额排放的国家实现履约义务的机制。

清洁发展机制是指发达国家通过资金支持或者技术援助等形式,与发展中国家开展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项目开发与合作,取得相应的减排量,这些减排量被核实认证后,可用于发达国家履约。

前两种机制主要是针对发达国家之间的碳排放权交易而设立的,第三种机制主要针对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间的碳排放权交易而设立。《京都议定书》规范的这3种市场机制,让温室气体减排量成为可以交易的商品,为碳交易市场的建立与发展奠定了基础。

欧盟率先构建碳交易体系

低碳减排的框架搭好之后,部分企业、国家以及国际组织开始实施一系列准备工作。为完成减排义务,欧盟开始尝试实施碳排放权交易计划,并于2000年3月份颁布应对气候变化的绿皮书。当月,欧盟委员会再次发布有关欧盟气候变化项目的政策,主要涉及能源消费、能源供应、运输和工业部门的减排政策和应对措施。

2001年3月,美国时任总统小布什宣布退出《京都议定书》,这为欧盟领导全球气候政策、成为《京都议定书》的关键参与者提供了契机。

2003年10月,欧盟正式通过了碳排放权交易方案;2005年1月,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EU ETS)正式启动。在我国碳市场成立以前,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是世界上最大、最活跃的碳排放交易体系,其构成要素主要包括减排目标、排放许可上限、覆盖范围、交易机制和超标处罚机制。它的整体运行机制是,欧盟各成员国在欧盟委员会制定的规则框架下,为本国设置一个排放量上限,确定纳入排放交易体系的产业和企业,并向这些企业分配一定数量的排放许可权。如果企业能够使自身实际排放量小于分配到的排放许可量,它就可以将剩余的排放权放到市场上出售,获取利润;否则,该企业需要到市场上购买碳排放权或者接受处罚。

依照规定,在试运行阶段,企业每超额排放1吨二氧化碳,将被处罚40欧元;而在正式运行阶段,每超额排放1吨二氧化碳的处罚金额达到100欧元,且当年的超额排放量还要从次年的排放许可权中扣除。

“欧盟认为,减排这件事就应该交给市场机制,让碳排放的负面效应更多体现在成本领域,让经济活动去处理减排。而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成立以后,极大地推动了欧盟市场的能源转型与可再生能源发展,将碳排放的成本平摊给了污染者、排放者,且这种由市场主导的减排方式非常灵活,为全球的碳排放削减提供了样板。”接受《经济》杂志、经济网记者采访时,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欧洲研究所助理研究员董一凡这样说。

中國有了自己的碳市场

在欧盟碳交易体系运转的第17年,中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正式上线,而此前很多年,我国就已经在多地开展了碳交易试点。

2011年,按照“十二五”规划纲要关于“逐步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的要求,我国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湖北、广东以及深圳启动了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截至2019年6月底,7个试点的碳交易市场覆盖了电力、钢铁、水泥等多个行业近3000家重点排放单位,累计成交量突破3.3亿吨,累计成交金额约71亿元,形成了要素完善、特点突出、初具规模的地方碳市场。

2020年9月,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上,中国领导人提出了“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即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二氧化碳达到最高值以后,渐渐地从高处往下降)、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二氧化碳的消除量等于排放量)。围绕这一目标,202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与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均提到加快建设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设立碳减排支持工具。中国人民银行也在多个场合表示发展碳排放权及碳金融市场。同时,上海提出将碳金融纳入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体系,把上海建成国际碳金融中心。

2021年7月16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正式上线。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负责全国碳排放权的交易,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负责全国碳排放权的注册登记。

实际上,试点开展期间,我国就分别运转着以下碳交易场所: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深圳排放权交易所、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北京环境交易所(现为北京绿色交易所)、重庆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福建海峡股权交易中心。而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就是将以上交易场所联网、打通,让区块式的不同市场成为一个大市场。

如今,主要工作集中在上海、湖北两家交易场所,其余几家需要承担哪些具体工作与安排呢?针对这一疑问,北京绿色交易所总经理梅德文回复《经济》杂志、经济网记者说,要等待政府下一步的统筹规划。

低碳减排的途径并不是只有碳交易一种,碳税也是一种选择。为什么我国最终选择了碳交易而非碳税?

“碳税和碳交易都是以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为目的,通过将二氧化碳作为资产标的从而推动能源体系和经济系统低碳转型的具有市场效率的经济手段。区别在于控制变量的不同。碳税由政府控制碳价,企业根据减排成本决定减排量,市场决定的是减排量,整体上是基于成本控制的经济手段。碳交易则由政府控制减排量,碳价随可交易配额数量、社会和经济情况等因素波动,市场决定的是碳价,整体上是基于总量控制的经济手段。我国碳市场发展尚处于初期阶段,由政府预先设定合理有效的碳税价格存在困难,且会造成减排量不确定等问题,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碳达峰、碳中和进程。当前,采用碳交易可以更好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未来,我国可以积极探索碳交易、碳税结合且充分发挥二者协同作用的路径。”接受《经济》杂志、经济网记者采访时,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副院长、长三角绿色价值投资研究院院长施懿宸这样分析。

现阶段,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仅覆盖发电行业,纳入配额管理的重点排放单位为年度温室气体排放量达到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的企业,共计2000多家。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对2019-2020年配额实行全部免费分配。此外,碳交易市场的初期交易产品即为碳排放配额(CEA)现货,交易方式采取挂牌协议交易和大宗协议交易两种;重点排放单位须根据温室气体实际排放量向主管部门清缴上年度的碳排放配额,不足部分须通过碳市场购买。

什么是挂牌协议交易?

例如企业A在2021年的碳排放配额是10000吨,2021年结束后,A发现自己做到了节能减排,只排放了8000吨,剩余2000吨配额并没有使用。于是,2022年,企业A就将这2000吨碳排放权在交易所挂牌卖出。有需求的企业B通常会一手买走,2000吨碳排放权不拆分售卖,双方可以针对买卖价格进行协商。

什么是大宗协议交易?

這种交易方式比较复杂,我们挑选常见模式举例说明。企业A和企业B在2021年的碳排放配额各自都是10000吨。2021年还没结束的时候,A就与B约定,若年底清算后,B企业还有剩余碳排放权,无论多少,A都全部买走,且购买价格在约定时就协商好;等2021年过完,两家企业再进行清缴。这就是大宗协议交易的一种典型方式,优点在于买卖双方预先设定好价格,交易价格可以不受履约时的市场价格影响。例如企业A、B约定的价格是40元/吨,但是履约时碳市场的一般价格为45元/吨,两家企业仍按照前一个价格履约。

全国碳市场正式上线以来,运转良好,交易活跃。

2021年11月12日,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CEA)挂牌协议交易成交量19859吨,成交额847261.30元,开盘价42.60元/吨,最高价42.82元/吨,最低价42.50元/吨,收盘价42.66元/吨,收盘价较前一日上涨0.40%。当日,大宗协议交易成交量1430000吨,成交额59825000.00元;全国碳排放配额(CEA)总成交量1449859吨,总成交额60672261.30元。

截至11月12日,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CEA)累计成交量超过2400万吨,累计成交额超过11亿元。而此时,距离7月16日不过120天。

有观点指出,中国碳市场的交易价格太低了。在欧盟碳市场,即便碳价正遭受各种负面因素影响,仍保持在60欧元/吨左右的水平。

对此,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能源经济研究室主任朱彤告诉《经济》杂志、经济网记者:“碳价高低不能简单对比绝对值,而应该看碳价占企业成本的比例或份额。衡量碳价,需要从影响企业竞争力和促进企业低碳投资两方面权衡,不能单一强调减碳效果。实际上,欧洲碳交易市场运行之初,碳价也不高。”

现阶段,中国碳市场交易价格较低的事实并不会带来不利影响,以后却未必。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助理院长贾晋京在接受《经济》杂志、经济网记者采访时指出,欧盟正计划推出全球首个“碳边境税”计划,对包括钢铁、水泥、化肥和铝在内的进口商品征收关税,而征税标准将与碳价挂钩。

“例如,一件中国商品出口到欧盟,按欧盟规定,该商品应该在整个生产过程中排放不超过2吨二氧化碳,但检测结果显示,它排放了3吨碳,即超额排放1吨。针对这1吨,欧盟会征税。未来,中国也仍有可能实施碳税。那在出口前,中国已经针对这1吨碳征过税了,但因为我们碳价较低,到了欧盟那边,欧盟按照自己的碳价进行计算,很可能会针对商品要求进出口商补税。”

免责声明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各大过期杂志,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