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4
刘越山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农民合作社作为广大农民群众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作为衔接小农户和大市场的桥梁纽带,正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作出巨大贡献。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副研究员、中国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学会副秘书长邵科在接受《经济》杂志、经济网记者专访时指出,农民合作社是在党的领导下我国亿万农民的伟大创造,是中国特色合作事业发展的重要标志。经过多年不懈努力,全国农民合作社蓬勃发展,服务能力持续增强,合作内容不断丰富,已成为引领农民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在引领小农户发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战、建设现代农业、推动乡村振兴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邵科告诉《经济》杂志、经济网记者,合作社在中国的发展经历了百年时光,中间虽有曲折,但自2007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以来,我国的合作社事业便进入了发展的“快车道”。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非常关心和重视农民合作社工作。党中央、国务院每年发布的一号文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十九届五中全会决定,中办国办印发的相关文件以及农业农村部等部门出台的有关政策都明确提出要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为促进农民合作社在新时代走向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障。
邵科向《经济》杂志、经济网记者谈道,正如农业农村部总畜牧师、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司长张天佐所指出的,农民合作社是农民群众的组织者,是资源要素的激活者,是乡村产业的引领者,是农民权益的维护者,农民合作社的发展是乡村组织振兴的重要内容。培育和发展农民合作社,使之有能力主动参与乡村振兴、切实发挥功能作用,关键是实现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应该说,这些年我国农民合作社发展成效显著,集中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规模数量持续增多。全国农民合作社数量从2007年的2.64万家增长到了2021年5月的225.9万家,当前还拥有了1.4万多家联合社。同时,全国还拥有县级及以上示范社近16万家,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超过9000家,成为引领全国农民合作社发展的典范。
业务领域持续开拓。八成以上农民合作社从事种植养殖业,16.3万家合作社拥有注册商标或农产品质量认证,9.3万家合作社创办加工实体等,5.4万家合作社发展农村电子商务,1.6万家合作社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2700家从事民间工艺制品等乡土特色产业。
带动效果日益明显。农民合作社辐射带动了近半农户,其中为成员提供统一采购生产资料、统一销售产品等服务,服务总值达8827.7亿元。农民合作社还通过盈余返还、出资分红、雇工生产、土地流转等方式带动农民有效增收。
稳产保供支撑有力。目前我国有48万家农民合作社从事粮食生产,还有近15.4万家农民合作社为粮食生产提供服务,服务粮食作物总面积超过5亿亩次,成为稳定粮食生产的生力军。农民合作社也通过线上线下多元渠道,为菜篮子产品保供发挥着重要作用。
邵科对《经济》杂志、经济网记者表示,在新时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大背景下,农民合作社面临新的发展机遇,也肩负着新的历史使命。正如原农业部党组成员、人事劳动司司长,中国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学会理事长毕美家所指出的,合作社可以充分发挥在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生产、社会化服务等方面的优势,更好地促进乡村产业发展。在推进乡村人才振兴进程中,合作社具有集聚人才、培养人才、造就人才的载体价值,是乡村人才施展才华、发挥作用的重要平台。合作社所倡导的团结互助、民主平等、诚信公开、社会责任和关心他人原则,也与中国千百年来传承的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涵吻合、一脉相承。可以说,合作社在乡村文化振兴中大有可为。而乡村生态振兴的主体是农民,受益的主体也是农民,合作社可以承担保护农村生态的重要职责,以品牌建设为抓手,着力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此外,合作社还可以加强联合与合作,协同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打造符合新时代要求的乡村社会治理体系。
邵科也指出了当前农民合作社发展所面临的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比如合作社规范运行水平不高、创新发展能力不足、指导扶持服务体系不完善等。他认为,政府部门在引导农民合作社实现高质量发展方面应考虑坚持四个原则:一是协助改进管理水平,让合作社更加规范发展;二是协助提高发展水平,让合作社更具市场竞争力;三是协助提升带动水平,让合作社收益惠及更多小农户;四是协助改善市场境遇,让合作社更受公平对待。基于此,可以着力在以下六个维度改进政策举措,包括:通过乡土人才培育和外来人才引入,加强农民合作社带头人队伍建设,提高合作社因地制宜发展的内生动力。尤其是要着力加快建立农民合作社带头人人才库,加快农民合作社辅导员认定和培养并进行推介、表彰;以延伸产业链和提升价值链为方向,支持有能力的农民合作社发展多功能农业,提高因地制宜发展经济活力。鼓励农民合作社开拓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产品加工、电商经营等业务;以土地和资金要素为重点,鼓励有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开展多要素合作,提高因地制宜发展的利益联结紧密度;以联合社和参办公司为要点,大力支持农民合作社探索联合与合作方式,提高因地制宜发展产业链带动能力;以金融保险政策创新为引领,积极总结职能部门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好经验,提高因地制宜发展政策有效性。尤其是要着力通过财政奖补和典型推荐方式,鼓励引导第三方社会力量开发适合农民合作社的简便易用的财务管理系统,提供更好的金融保险产品支持;以适度提高办社要求为核心,完善农民合作社法律法规,更好依法保障合作社因地制宜发展的规范化水平。
邵科也吁请社会各界对合作社事业要保持相对理性的认识,合作社不是“万金油”,不是组建起了农民合作社,小农经济条件下面临的困难与问题就一劳永逸地解决了。合作社知识的科普工作需要持续加强,这是促进合作社事业在中国茁壮成长的基础前提。社会各界尤其是农业农村部门、法律部门、各类型教育机构以及新闻媒体等其他社会力量应加强对广大合作社从业者的普法宣传工作,更好实现依法办社、依法兴社。合作社只有在适宜的领域才能生根发芽、茁壮成长。借助乡村能人的素质帮助合作社在市场竞争中更好生存和壮大。
中国情境下的农民合作社发展一定有属于自己的制度和业务模式的创新。邵科指出,农民合作社的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社会各界对农民合作社的发展要有足够的耐心和信心。同时,也希望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给予合作社更多实实在在的有效支持,比如在合作社发展所急需的建设用地、生产资金、农业技术、专业人才等方面,让中央和各地已经出台的支持政策能够得到全面有效贯彻落实。相信只要各方协同努力,合作社事业的发展一定会有效助力我国乡村振兴战略的贯彻落实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目标的加快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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