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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开放新年站上新起点

时间:2024-04-24

陈希琳

近两年,金融业对外开放措施频出,开放步伐也大大加快,金融业正在张开双臂拥抱世界,这是我国金融业实力增强的体现。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要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就需要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

金融业进入全面开放新时代

2019年7月20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推出以下11条金融业对外开放措施:允许外资机构在华开展信用评级业务时,可以对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的所有种类债券评级;鼓励境外金融机构参与设立、投资入股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允许境外资产管理机构与中资银行或保险公司的子公司合资设立由外方控股的理财公司;允许境外金融机构投资设立、参股养老金管理公司;支持外资全资设立或参股货币经纪公司;人身险外资股比限制从51%提高至100%的过渡期,由原定2021年提前到2020年;取消境内保险公司合计持有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股份不得低于75%的规定,允许境外投资者持有股份超过25%;放宽外资保险公司准入条件,取消30年经营年限要求;将原定于2021年取消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期货公司外资股比限制的时点提前到2020年;允许外资机构获得银行间债券市场A类主承销牌照;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

这11条措施将中国的金融开放推上新起点。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特聘研究员董希淼向《经济》杂志、经济网记者表示,“11条”是对前期金融业对外开放大方向、大政策的细化和落实,将对金融业带来一系列深刻的影响和变化。

其实,我国金融业一直在循序渐进中稳步推进对外开放。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大致经历了加入世贸组织之前的阶段、加入世贸组织至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的阶段及国际金融危机之后的三个主要阶段。2017年以来,随着各项改革持续推进,金融改革开放进程明显加快,一系列超预期的金融开放政策陆续落地,金融业进入了扩大开放的快车道。

2017年11月10日,我国宣布放宽外国投资者投资证券、基金管理、期货公司的投资比例限制;取消对中资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外资单一持股比例限制,实施内外一致的银行业股权投资比例规则等。

2018年2月,中国银监会发布《关于修改〈中国银监会外资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决定》,进一步开放中国银行市场,扩大外资银行在中国的服务范围。4月,银保监会发布实施15条对外开放具体措施。

2019年5月,银保监会公布银行保险业对外开放12条具体的新措施,取消了外资机构进入中国相关金融领域的总资产规模限制,强调在金融业对外开放中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引入“小而精”的中小外资进入中国。

2019年7月20日,国务院金融委办公室发布最新的“11条”。一方面,鼓励外资机构深度参与中国的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行业,并针对一些领域提前开放时间表;另一方面,在理财公司、养老金管理公司以及债券承销等细分领域,设定新的开放目标,采取新的开放措施。

“我国金融开放领域不断扩大,广度和深度大大提升,一场由国家主导、各部委分别实施的金融业对外开放进程不断加速推进。”董希淼表示。

要坚定地推进金融开放

“应该说,2017年以来一系列超预期的金融开放政策措施,向国际社会和外资机构再次发出了强烈的开放信号。随着对外开放的加速,我国金融业将成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及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主力军,这将引领金融业进入一个全面开放的新时代。”董希淼表示,全面对外开放,符合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需要。金融的突出作用在于对资源进行有效配置,我国经济的转型升级和“走出去”,都离不开金融业进一步对外开放。

在他看来,金融业对外开放是中国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和现实需要。“一般而言,金融更加开放的国家比金融封闭的国家经济增长更为迅速。金融是扩大开放的重要领域,大力推动深化金融领域改革与扩大开放,有利于促进和推动全面开放措施的落地。”

“11条”涉及金融业各领域和市场的进一步开放,涉及银行、保险、债券、证券等多个领域,基本涵盖金融业的全部范围。债券方面,主要是拓宽债权信用评级范围、增发A类主承销牌照及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等三个方面。银行保险方面,主要是允许外资投资设立、参股养老金管理公司。理财方面,鼓励参与设立、投资银行理财子公司,以及允许合资设立由外方控股的理财公司。货币经纪方面,支持外资全资设立或参股货币经纪公司。

董希淼表示,这“11条”将会对我国金融业发展带来多重积极影响。一是有助于提升资源配置的效率,有利于促进金融法规制度建设,让金融更好地为实体经济服务;二是有助于境外投资者和中介机构迅速参与我国资本市场,有利于丰富市场参与者主体类别,逐步改善我国金融业的竞争环境,提升直接融资市场的运行效率。有利于培育形成竞争新优势,促进开放型经济的增长动能转变、发展方式转变;三是有助于提高我国金融市场竞争力,提供多样化产品和结构,稳定人民币汇率,促进跨境资金的持续净流入。

对于当前金融开放的步伐,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陈道富向《经济》杂志、经济网记者表示,金融开放有两部分,一部分是金融服务业的开放,即金融机构或者金融机构业务的开放,这一部分的开放取决于国内的竞争状况和市场格局,目前这一部分外资的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在中国占比还很小,而且中国机构的竞争力也在逐步提高,监管能力也有所提升,這块的步伐是符合中国当前监管能力和金融机构竞争能力实际的,有助于提高中国金融服务业的服务水平和市场竞争力,所以中国应该走到这一步。

“另外一部分是资本账户的开放,涉及国外和国内两个金融市场的连通和资金的跨境流动,这部分将会高度取决于国内外的经济形势和宏观调控能力,中国现在无论境内还是境外的投资机构,市场占比还是比较小的,短期内可能带来的影响还不是特别明显,但是将会使整个金融市场的运行特征发生变化。”对于这一部分,陈道富认为还是需要谨慎的,适当开放,需要看中国的监管能力、宏观调控能力和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如何。

陈道富表示,开放的机遇在于,一方面能比较直接地获得国际上更加多样化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更好地满足于国内多样化的金融需求,有助于提高中国金融市场的深度和广度,激活国内金融市场,提供一些新做法和新模式。另外一个好处就是可以带来国外的规则、理念、文化,跟中国现有的规则、理念、文化会有一定的不一致,就会产生一定的冲突和诉求,这种冲突和诉求会给现实中国金融市场的发展提供一个契机。

对此,国家信息中心宏观经济研究室主任牛犁在接受《经济》杂志、经济网记者采访时表示,过去这些年改革和开放是最重要的动力,也是形成经济奇迹最核心的成因。“现在我们面临经济下行的压力,还得从这两个方面找动力,这是一个大背景。我们在制造领域、商品领域等方面几乎都对外开放了,相对来说,服务领域的开放是比较缓慢的,从2017年以来,已经做了一系列的战略部署,从国际环境来看,面临着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的势头,我们坚定地推进贸易自由化、便利化、一体化,现在进一步加大对外开放对经济发展和全球经贸规则方面有很好地推进作用。”

对于金融开放步伐的加快,中国银行研究院首席研究员宗良向《经济》杂志、经济网记者表示,目前金融开放总体步骤还是基本合理的。“因为开放这么多年,从当今世界来看我国几十年没有发生过明显的金融危机,比如拉美国家发生的金融危机比较多,他们开放的步骤不一定衔接,而我们国家的金融开放还是比较合理的。不能因为面临贸易战或贸易摩擦就说今天开放的步子过于大了。”

另外,从我国的开放路径来看也是比较合理的。“我们总体上偏向于比较务实的开放,在一些特殊领域比如智能产品或者货币兑换方面比较审慎,把一些缝隙较小的领域开了,对于缝隙特别大的地方,一方面开放的步骤比较稳妥,另一方面在开放的时候也留出一些国际通行的手段实施良性管理。”宗良表示,我们需要坚定地推进开放。

金融开放也给外资金融机构带来巨大商机。外资金融机构应充分认识和把握好中国扩大和深化金融业对外开放的信心和决心,主动谋划,加快布局,积极合作,在深度参与中国金融业改革开放进程中获得自身的发展。

宗良表示,中国市场还是比较大的,首先,随着中国财富的增长,外资进入中国,理财业务、资产管理业务、银行贷款业务肯定会取得快速发展。其次,在“一带一路”、自贸区、大湾区等方面都面临很大的机遇。再其次,中西部地区实际上也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点,不要仅看东部还要看到中西部,当前中部地区或者是西部部分地区成为经济发展增速比较快、比较稳定的区域,所以外资竞争得要宽一些、大胆一些。

理性看待风险无需过度担忧

金融业对外开放加速也需防范相关金融风险。我们需要看清开放可能带来的挑战。

陈道富表示,开放带来的一个挑战就是监管难度会加大,还会带来社会责任方面的问题。“中国的金融机构有时会从社会责任的角度或者从政策性义务的角度提供一些业务,而国外的这些金融机构可能会从自觉的角度承担一部分社会责任,但是在政策性业务方面会追求商业性的价值,就会带来一定的不公平竞争,国外的机构可以完全按照商業性原则开展业务,而中国金融机构还得加上一些枷锁。另外一个挑战就是对宏观调控改进提出更急迫的要求。”

同时在他看来,外资机构进来给我国法律的改进和完善提出了更紧迫的需求。“这么多年中国不是完全封闭的,法制也有所改进,无论是服务业还是资本账户都有过开放,在这方面中国的法律其实是有一定威信的,更多考虑的是中国特色,在更加开放的情况下,中国的法制建设需要更加基于市场化。目前中国的法律更多的是以条文法为主,一方面在适应金融市场变化方面不是那么灵活,有很多都是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法律条文,外国的金融机构进来对法律的改进和完善提出了更紧迫的需求。”

金融开放力度的加大、速度的加快,也让部分人开始担忧。对此,牛犁表示,现在的风险是不开放或者是开放步骤慢了,过去40年来始终是改革+开放,特别像入世这种重大的节点上,总喊狼来了不行,回头我们会发现经济开放的步伐对中国来说,始终是获得的红利远远大于可能带来的一些问题。

在推进金融开放的过程中,一直有一种声音出现,就是如果我们把股权开放那么多,那不是相当于整个金融市场都掌握在外资的手里?

宗良表示,这种担忧是不合理的,因为在开放的过程中,有一定的股权交叉是必然的,利益是共享的,我们不能独享利益。第一,开放中间必然会存在利益共享;第二,中国金融机构的实力不断扩大,我们也希望这种多元化的股权机构更加市场化;第三,在有些领域比如银行领域,股本金非常大,在这种总量的背景下如果外资金融机构想占有一定的股份是非常困难的。所以在这个方面没必要太过于担心。

董希淼表示,对于金融业对外开放可能带来的风险,我们仍然不能掉以轻心。金融业开放节奏过快引发风险乃至金融危机的案例,在世界范围内屡见不鲜。如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包括泰国在内的东盟各国积极推行出口导向的工业化战略,过快放开汇率、利率和资本市场,结果信贷过度扩张、房地产热、股市热造成通胀急升,经济泡沫越来越大,最终引发了1998年的亚洲金融危机。

“因此,不能将金融业开放等同于金融和资本流动的自由化。金融对外开放,不但要‘跑得快,还要‘走得稳。也就是说,一定要把握金融业开放的节奏和力度,防范由此带来的金融风险。”董希淼表示,首先,要做好顶层设计,合理安排开放顺序。“关于金融开放的顺序,学界和业界看法不一。美国学者麦金农教授在《经济自由化的顺序》中提出,政府财政状况良好是所有开放的前提,在此基础上实现金融市场化,培育市场机制和稳定的银行体系,随后深化对外贸易,实施汇率改革、开放经常账户,等一切准备就绪,再实施资本账户开放。近年的研究也表明,从顺序上看,利率市场化改革应先行,汇率要紧跟其后,最后才是资本账户可兑换。”

董希淼认为,我国金融业在加快“引进来”“走出去”的同时,也要借助人民币国际化和“一带一路”建设等历史契机,大踏步走出去,形成双向开放的良好局面,并在这个过程中不断提升竞争力,构建符合新时代需要的大国金融体系。

深化开放行稳致远之道

董希淼表示,我国金融业扩大和深化开放,机遇与挑战并存,金融机构、金融监管部门都要积极适应和参与,把握节奏,有效应对,行稳致远。

第一,国家层面要做好顶层设计,合理安排开放顺序。关于金融开放的顺序,学界和业界看法不一。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一定要合理安排开放顺序,并在开放过程中特别关注国家的金融安全。下一步,要稳步推动人民币国际化,继续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

第二,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金融业开放及机构的监管。随着对外开放进程不断深入,外资金融机构在我国不断发展,我国金融市场的交易结构、业务模式将更加复杂,呈现出跨国别、跨市场、跨领域的特点。所以,金融监管机构要弥补制度短板和监管空白,特别是要加强对跨境资本流动的监测、分析和预警,严防跨境资本异动对中国经济金融稳定带来的冲击。同时,监管机构还要注重学习借鉴国际监管经验和标准,加强与发达国家监管机构交流合作,确保监管能力与开放水平相适应。

第三,金融机构要顺势而为,注重自我提升。一是在开放过程中积极学习国外同业先进经验。发达经济体的金融机构发展时间长达数百年,經营模式和管理方式等较为成熟,通过相互学习交流,不断优化产品和流程,取得更好的服务效果。二是在与外资金融机构的竞争中准确定位,发挥比较优势。中资金融机构对我国经济发展情况、国家宏观政策和区域风险特征等的理解更深入,在国内的机构网点布局较为全面等,这些都是外资银行短期内难以具备的优势。三是在面对外资的进入时,不应只看到竞争,也要看到合作,发挥各自长处,实现优势互补和互利共赢。在业务层面,中资金融机构可以利用自身客户基础好的优势,外资金融机构则可以发挥业务模式更加成熟的优势;在股权层面,外资机构通过持股比例的提高,可以进一步提升其参与管理的话语权,这也有利于我国金融业进一步改善和优化公司治理。

下一步,还要进一步提升我国金融对外开放的水平和质量。金融业对外开放政策既要有利于外资机构进入中国市场,也要有利于拓展中资机构海外发展空间。中资金融机构要抓住“一带一路”建设和人民币国际化等契机,大踏步“走出去”,形成双向开放的良好局面。在这个过程中,我国金融业应不断提升竞争力,构建符合新时代要求的大国金融体系,在全球经济金融治理中争取更多的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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