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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宋皇帝的神奇操作:我来替你崇拜我

时间:2024-04-23

言九林

乾隆皇帝喜欢让臣子们篡改他国文书,以造就一种他国对大清极为崇拜的假象,已是众所周知之事。

如英国东印度公司的董事长佛兰西斯·培林爵士,曾派人送了一封信函给乾隆皇帝,提前告知英国拟派马戛尔尼使团来华,以增进商业关系。如果忠实于原文,这封信的开篇翻译成中文应该是:“最仁慈的英王陛下听说,贵国皇帝庆祝八十万寿的时候,本来准备着英国住广州的臣民推派代表前往北京奉申祝敬,但据说该代表等未能如期派出,陛下感到非常遗憾……”

然而,经过朝廷礼部众官员的“修订”后,正式呈递给乾隆皇帝的版本变成了这样:“闻得天朝皇帝八旬大万寿,本国未曾着人进京叩祝万寿,我国王心中十分不安。我国王称,恳想求天朝大皇帝施恩通好……”

增入“叩祝”“十分不安”“恳想求”“施恩”这些词语后,原文书里的平等外交往来,就变成了英国国王对乾隆皇帝的崇拜与敬仰。

不过,这类操作并不是乾隆皇帝的独创。早在两宋时代,皇帝们就已经在这样玩了。宋仁宗庆历八年(1048),兴涂渤国(大概位于今天的中南半岛)派了使节带着国书来开封。这封国书便遭遇了相同的命运。

当时,针对外国文书,宋朝的常规处理办法是:先找翻译将之译成中文,再将译文交给朝中文学之士“润色”,然后再正式进呈给皇帝并收入档案。这些翻译,无论来自官方还是民间,大多是靠着常与外族打交道耳濡目染自学成才。他们既没有能力翻译出华美的词句,也缺乏维护“天朝上国”体面的政治意识。所以,他们提供的译文往往有两个特征:一是高度口语化(那些不了解这一点的宋朝士大夫,会拿文书口語化严重来嘲讽他国没文化)。二是忠实于原意,鲜少增删。

翻译们提供的兴涂渤国国书初始译文,便具备了这个特征。其译文大意是,兴涂渤国信奉佛教,该国国王听说宋朝皇帝也在礼佛修行,所以派了自己的弟弟带着佛像、犀牛头一类的礼物来到广州,要送给宋朝皇帝。虽然译文里有“求拜”字样,但从“大朝官家”这种称呼来看(官家是宋朝对皇帝的俗称,原文件用词对应的可能是皇帝或国王之意),兴涂渤国虽然尊敬宋朝,但自我定位仍是与宋朝平等的国家。

随后,这份译文被朝廷交给了文学之士去重新润饰。于是,作为公开文件(相当于宣传资料的一种)拿给宋仁宗看的版本就变了。

和原始译文相比,经文学之士“修订”后的版本里:(1)原本与宋仁宗地位平等的兴涂渤国国王,变成了宋仁宗的臣子;(2)原始国书仅止于向宋朝表示尊敬之意,修订版却竭力渲染说:兴涂渤国的国王视大宋皇帝为偶像,只恨自己身在远方且年纪太大,没有办法亲自来开封给大宋皇帝“顿首”(也就是叩头);(3)原本止于表达友好的赠礼行为,变成了藩属国对宗主国的“进献”,变成了兴涂渤国国王趴在地上恳求(伏乞)大宋皇帝收下贡品。

这番操作,活生生将一位外邦国王给改造成了大宋皇帝的“老迷弟”。

此类操作并非个案,而是两宋朝廷对外交往时的一种惯例,即所谓的“外国表章类不应律令,必先经有司点视,方许进御”——当时的制度规定:外国文件往往不符合大宋的律令,必须经由相关部门审核润饰之后,才能送至皇帝跟前。

如宋太宗淳化四年(993),大食国派使者带着国书来到开封,该国书被宋朝的文学之士修订后,出现了“皇帝陛下德合二仪,明齐七政,仁宥万国,光被四夷”这类极为肉麻的句子,大食国王也成了对宋太宗佩服得五体投地的藩属国之“臣”。

进入南宋后,操作升级,朝廷不再满足于让文学之士们“润饰”他国文书。他们更进一步,开启了“代写”模式。流传至今者,有唐士耻撰《代真里富贡方物表》、张守撰《代云南节度使大理国王谢赐历日表》、洪适撰《代嗣大理国王修贡表》等。

庆元六年(1200),真里富国(大概位于今天的东南亚某地)派人送国书来到杭州。因其国书装帧简陋,装国书的匣子还断了一足,看起来“弊陋之甚”,引起了宋宁宗君臣的嘲笑。

五年后,真里富国再次送国书至杭州,其大致内容是:

真里富国以前只知道有宋朝这样一个大国存在,但不知道具体方位。直到最近才从某些渠道了解到如何前往宋朝。于是派了一名将领,带着一批包括公象、象牙和犀角在内的礼物,前往宋朝建立友好关系。考虑到该国对南宋了解甚少,且仅称呼南宋为“大朝”,译文里的“进奉”字样显然不能等同于藩属国的“进贡”——没有哪个国家会在对另一国仅知其名与往来路径的情况下,便主动将之奉为宗主国。

然而,在同时代文人唐士耻为朝廷撰写的《代真里富贡方物表》里,真里富的国王不但成了宋宁宗的“微臣”,还成了“慕义于衣冠”的南宋文明的崇拜者,且发誓从今天开始,要永远做宋宁宗的“陪臣”。

如果说北宋时代的“润饰”多少还会保存一点他国文书的内容,那么南宋时代的“代写”,便相当于近乎完全的重新创作。除了保留他国派使者前来这个基本事实,其余情节皆可向壁虚构。

而且,这种向壁虚构的能力,还一度被拿来作为科考试题。南宋人杨囦道在《云庄四六余话》里说:

宋高宗绍兴二十七年,周必大参加了博学鸿词科的科举考试,试题是《代交趾进驯象表》。也就是替交趾国代写一份进呈大象的外交文书。参加考试的其他人向壁虚构的功夫一般,只能做一些大概描述,显不出朝廷最需要的“驯服生动态度”。只有周必大的文章可以做到这一点,于是他考中了头名。

为他国“代写”文书,成了公开的科举试题,可知在当时之人的心目中,并不以这种“代写”为羞耻,反将之视为理所当然之事。周必大愿意将该文收进自己的集子,也可以说明这一点。这或许已是“你不崇拜我,便由我来替你崇拜我”的最高境界。

(摘自“短史记”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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