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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宗宪悲剧与明代官场的“集体腐败”

时间:2024-04-23

宗城

和影视剧的形象不同,史书里的胡宗宪轻生死,重然诺,有豪侠之气,但也放浪形骸,恣情妓乐,是一个官场里的非常人物。胡宗宪生前最大的业绩是东南抗倭,他历任浙直总督多年,主持抗倭事业,诱降倭寇首领徐海、王直,遏制住了东南倭乱。然而,由于和严嵩、严世蕃、赵文华、罗龙文等严党成员关系紧密,胡宗宪被朝野视作严党,不被清流所欣赏。

胡宗宪贪污的问题历来存在争议,他贪污的数额、用途成为评判其人得失的一个焦点。在关于胡宗宪的种种争论中,“总督银山”问题值得探讨,从这一问题中,我们能看到清流与胡宗宪的冲突,以及胡宗宪贪污问题的复杂原因。

嘉靖三十八年(1559)七月,时任浙直总督胡宗宪遭到科道官罗嘉宾、庞尚鹏弹劾,他们指责胡宗宪“扣侵边饷为常规,有‘总督银山’之号”,“而所侵官帑、敛富人财物亦不赀”。第二年,罗嘉宾、庞尚鹏再度弹劾胡宗宪侵占国帑计三万三千两。到嘉靖四十一年十一月,南京户部给事中陆凤仪又弹劾胡宗宪“欺横贪淫”十大罪状,再次抨击胡宗宪“督府积银如山”,导致胡宗宪被捕,并最终自杀。此后,徐阶主修《世宗实录》,将“总督银山”作为胡宗宪确凿无疑的罪状。

然而,胡宗宪是否如罗嘉宾、庞尚鹏、陆凤仪所说的那样“总督银山”,在明史研究中存在争议。首先,所谓的“胡宗宪侵占国帑计三万三千两”经嘉靖朝御史崔栋查证,事实是:这三万三千两白银分两次从嘉兴府库中提出,一次花银一万余两,用于遣散狼兵,一次花银两万余两,用于抗倭各项事务和抚恤伤亡士卒的家属。胡宗宪没有从中贪污,各项数字在当时有账可查。后来,嘉兴府库要销账,胡宗宪好友白恭出钱两万两白银,胡宗宪自己拿出一万多两白银,把账结清。

当然,明朝官员俸禄低微,胡宗宪能拿出一万多两白银销账,显然是因为他在个人俸禄之外有其他收入。实际上,明代官员在俸禄之外收取其他钱财是普遍现象,在明中后期,它甚至成为中央及地方官员默认的常态。嘉靖中后期,严嵩、严世蕃掌权更是助长了这一风气,凡是不贿赂严嵩父子以示亲近的官员,政治前途都会遭受巨大打击,而只有定期孝敬严嵩父子,官员们才能保住自己的职位。

在这种情况下,不但胡宗宪积极向严嵩父子、赵文华赠送钱财古玩,好让当权者支持他在浙江的工作,地方官员也积极贿赂胡宗宪,借宴请之名行贿赂之实。

胡宗宪接受贿赂确是事实,不但他自己接受贿赂,地方官员也积极贿赂他的家人。在当时,身份显赫的官员及其亲属经过地方,地方官员都会拿出豪华的规格接待,甚至赠送钱财,以示忠顺。胡宗宪是嘉靖中后期的政治明星,孝敬他亲属的官员不在少数,其中,胡家公子更是仰仗父亲的权势,欣然接受地方官贿赂。

时人及后世史家争议的关键点在于:胡宗宪接受贿赂后,对这些金银财宝的处置。像罗嘉宾、庞尚鹏、陆凤仪显然认为:胡宗宪中饱私囊,把大量钱财据为己有,于是才有“总督银山”的现象。但据《明实录》《弇州史料》及时人王畿、徐渭等人的回忆,胡宗宪其实将大量钱财用于抗倭事业上。

史料记载,倭寇毛海峰和他的党羽归顺后,胡宗宪“乞加重赏”;嘉靖三十五年,倭寇徐海围攻桐乡,胡宗宪馈送徐海黄金千两、增绮数十箱,以解桐乡之围;后来,胡宗宪为了为诱降徐海、王直,又花了大量金银财宝,“费百余金”。此外,胡宗宪对部下毫不吝啬。他对戚家军“给饷甚厚” , 有军功的士兵、幕僚都会得到嘉奖。胡宗宪通过钱粮安抚部下,建立威信,使得部下“愿出死力战守焉”。这些人感恩于胡宗宪,后来,胡宗宪被捕入狱,他们奔走鸣冤。

其实,如果胡宗宪真的为了一己私欲“总督银山”,在追赃的过程中,他的巨额财产理应被公开出来。但事实是,史書记载了严嵩严世蕃父子、赵文华、鄢懋卿的财产或贪墨情况,但却没有披露胡宗宪“总督银山”的证据。在“倒严”是政治正确的嘉靖末年、隆庆初年,被打倒的胡宗宪没有任何权势可言,披露他的贪污腐败情况,不但不会得罪当权者,还能迎合当时的政治风向。因此,如果胡宗宪真是巨贪,佐证他“总督银山”的证据自然会公布,可《明实录》《天水冰山录》《弇州史料》等与此有关的重要史料对此要么含糊其词,要么避而不谈。可见,无论是徐阶还是朝中清流,都没有在调查胡宗宪时得到他们想要的结果。

所以时人王畿认为:胡宗宪“权位重而责愈备,经费浩而迹愈疑,以一人之情擅六、 七省之刑罚而德怨易至于横生”。王世贞也表达了对胡宗宪的同情,他说:“我知道绩溪(胡宗宪)的功劳,可他被华亭(徐阶)所压制,不能表白他的冤屈。”

嘉靖四十三年(1565),胡宗宪因为疑似“伪造上谕”以及陆凤仪弹劾他的“欺横贪淫十大罪”被捕后,在狱中悲愤写下万言辩诬疏,条理明晰地驳斥陆凤仪对他的弹劾,只可惜在倒严的大背景下,卷入党争的胡宗宪注定无法全身而退,而他也因为疑似“伪造上谕”一事,彻底失去了嘉靖皇帝的支持。嘉靖皇帝不想杀功臣,又希望给清流们一个交代,胡宗宪沉浮宦海多年,很快领会上意,在绝望之中,他含恨写下“宝剑埋冤狱,忠魂绕白云”的诗句,在狱中自杀。

胡宗宪的悲剧是党争激化的结果,也与嘉靖中后期尾大不掉的贪腐风气有关。

隆庆六年(1572),胡宗宪沉冤昭雪,并录平倭功勋入国史。至此,关于他的故事告一段落。但大明朝的沉疴弊政,却仍在继续反复,即便有浩浩荡荡的隆万大改革,有高拱、张居正、戚继光等能臣武将的费力维持,沉重的大明朝在短暂中兴后,依然步入黄昏,并最终在十七世纪中叶,结束了它千疮百孔的一生。

(摘自《东方历史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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