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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实施人才签证制度 为外国人才提供绿色通道

时间:2024-04-24

文/国家外国专家局政策法规司

图/于佳

外国人才签证制度实施启动会上,国家外国专家局局长张建国与有关省区市外国专家局负责人签署工作责任书

为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进一步扩大放宽人才签证发放范围、期限,2017年11月28日,国家外国专家局、外交部、公安部联合印发了《外国人才签证制度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明确的主要政策包括:进一步扩大人才签证发放范围,凡符合《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中外国高端人才标准条件的,符合“高精尖缺”和市场需求导向的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国际企业家、专门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等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都可申请人才签证,外国高端人才标准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才资源供求状况实行动态调整;进一步放宽人才签证有效期限和停留期限,经省区市外专局确认符合条件的外国人才,将可获发5年或10年有效、多次入境、每次停留180天的人才签证,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也将获发有效期相同、多次入境的相应种类签证;进一步提高人才签证申办效率,采取全程在线、立审立办方式,大幅压缩审核、审发期限,外国人才资质确认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高端人才及其配偶子女签证申请最短可在申请次日获得签发;免除申请费用,外国人才及其家属免交签证费和急件费,“零费用”办理。

此外,《实施办法》对确认外国人才资质、签发人才签证、工作许可、工作居留等建立信息资源共享和有机衔接机制也作出了相应规定。

为更好地研究部署全国外专系统贯彻落实《实施办法》工作,国家外国专家局于2017年12月26—27日在北京召开外国人才签证制度实施启动会。

国家外国专家局局长张建国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制定实施《实施办法》是深入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引进外国人才事业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行动,是扩大人才开放度、提升国家整体对外开放水平的重要体现,是全面深化改革、创新引进用好外国人才体制机制和管理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他要求,各级外专部门要准确把握《实施办法》的核心内容和主要特点,精心组织,强化责任,确保人才签证制度落地落实取得实效;聚焦重点职责任务,加强组织保障,充分发挥各方面积极作用,确保协同推进、平稳实施;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监督检查机制,严格认定标准和工作程序,对失职失责者要追究责任;加强宣传策划,主动引导舆论,为外国人才签证制度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会上,张建国局长还与有关省区市外国专家局负责人签署了《实施外国人才签证制度工作责任书》。国家外国专家局副局长尹成基主持会议,政策法规司司长高翔对《实施办法》主要内容作了政策解读。

北京市外国专家局已于2018年1月2日发出全国首张《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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