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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重修圆明园之争

时间:2024-04-23

刘永加

圆明园遗址是近代中国被侵略、被殖民的历史见证,遗址以断壁残垣告诫后人勿忘国耻、警钟长鸣。重建圆明园缺乏必要的考古及历史文献依据,且将改变圆明园遗址被列强破坏的历史现状,应慎重论证其必要性和可行性。在清同治年间也有一次因为重修圆明园而引发的争议,已经启动的重修计划最终搁浅。

同治皇帝开启重修计划

圆明园始建于清康熙末年,雍正年间正式建成,乾隆年间又进一步修建,达到鼎盛。在第二次鸦片战争中被侵略者洗劫一空、焚之一炬。

清同治十三年(1874年)正月十九日,出于各方面的考虑,由同治皇帝亲自开启的圆明园重修工程正式动工,计划重修二十多处共三千多间屋宇殿阁。当年二月,总管内务府奏准行文两湖两广四川等省,各采办大件楠、柏、黄松等木料各三千件,限期报送北京。

此前的同治七年(1868年)七月,御史德泰认为当时国家比较太平,曾奏请重修圆明园,“以复旧制”。当时立即遭到恭亲王奕訢等人的极力反对,并请旨严责,同治帝当时也支持奕訢的意见。但是,后来同治帝还是开启了这一浩大工程,并发布“择要重修”的上谕,强调是为了“上娱两宫皇太后之圣心,下尽朕之微孝薄忱”。

启动这项计划,同治帝是有所考虑的:一方面他刚刚亲政,重修好了也是他政绩的体现;二是为了让两宫太后有个游乐养老的地方,避免再干预政治;三是更有内务府的上下人等给他描绘圆明园的恢宏与瑰丽,使他终于动心重修圆明园。实际上,有了浩大的工程,内务府的人们才有油水可捞。再就是,圆明园被焚烧后,还保留了一部分完好建筑,基础还比较好。

可是事与愿违,当时的大清固然平静了几天,但仍然危机四伏,财力更是入不敷出。虽然大清财政拿出了两万两白银作为启动资金,也是杯水车薪。19岁的同治帝决定向大臣们募捐,大讲重修圆明园的意义,提出“王公以下京外大小官员量力报效捐修”。

于是,在京的满族王公官员纷纷捐献修园经费:二月二十五日,惠郡王、醇亲王、辅国将军等相继捐输;三月二十日,恭亲王奕訢捐银五千两。汉族官员也纷纷解囊:翰林院侍读学士李文田捐五百两,户部左侍郎宋晋捐一千两,翰林院编修潘祖荫捐两千两……

同治帝信心很足,在广泛开展募捐的同时,还多次到圆明园重建工地视察。

内忧外患,众臣反对

重修圆明园需要耗费巨资,这对于内忧外患、满目疮痍的清政府来说,不堪重负。所以,同治皇帝提出重修圆明园后,赞同的人并不多,朝野上下反对之声鹊起。同治十二年(1873年),同治皇帝的老师、后任协办大学士的李鸿藻率先谏阻,他认为“粤捻初平,回焰方炽”,应培养元气,不宜“以有用之财,置无用之地”,其后又多次进谏。到了当年十月初,陕西道御史沈淮上疏进谏,认为国家帑藏支绌,水旱频仍,军务亦未尽蒇,力请暂缓修园。可同治帝不但未能采纳这些意见,反而对这些人进行了批评。

但是这二位的进谏对同治帝已有所启迪,他再次颁上谕,强调修园是出于孝道,同时申明此次“令总管内务府大臣设法捐修”,且“因物力艰难,一切从俭”,仅将供奉圣容之所安佑宫暨两宫皇太后驻跸之殿,并皇帝办事居住之处,略加修葺,其余概不兴修,以昭节省。同治帝要求“将此明白通谕中外知之”,他的意思是告诉大家不许再提此事。但是,十月初七,福建道御史游百川仍然再次上奏折劝谏,强调修园计划“兴作非时,恐累圣德”。这下惹怒了同治帝,他亲拟谕旨予以批驳,并将其革职。

次年五月十二日,天上出现彗星,大家都认为不祥。五月二十一日,李鸿藻再次上疏劝谏同治帝,言辞恳切。同日,四川总督吴棠上折,说巨木尽已被太平军毁伐,水路运输极度困难,奏请延期办理。至此,可供重修调用的经费、原料全部告急,再加上彗星出现,引发了新一轮的谏阻。六月初一,两江总督李宗羲率先上《星变陈言疏》,借五月十二日天象,委婉表达了对重修圆明园的反对。六月七日,翰林院侍读学士李文田上《奏为上天垂象可畏,请敕下明诏停园工事》,这是京中第一个果断表态反对重修圆明园的大臣,李文田这封奏折心平气和,情真意切,同治帝阅后沉默良久,未置一语。

与此同时,恭亲王奕訢坐不住了,联合其他亲王、军机大臣等十位重臣联名给皇帝上疏进谏,可是奏折送上去后就没了音信,无奈众大臣再三奏请要进宫面见皇帝。七月十八日,同治帝同意召见奕訢等人。据李慈铭《越缦堂国事日记》载,奕訢等陈述了重修圆明园的弊端后还提出了建议,不想同治帝听了很是反感。奕訢等还逐条解释,同治帝彻怒,说:“此位让尔如何!”大臣们听后都为之惊愕,一起跪下,伏地痛哭,大学士文祥痛哭几近昏厥,最后被人扶出。醇亲王奕譞则继续泣谏,痛陈必须停止修园之理由。

如此境况下,过了一个多月,同治帝不得不召见军机大臣、御前大臣等,再议是否修园之事,但你来我往反复辩论,最后也没个结果。

骗子丑闻终结重修计划

就在同治帝和王公大臣僵持不下的时候,出现了一个骗子丑闻,成为压倒圆明园重修的最后一根稻草。

这个人叫李光昭,同治十一年,他来京贩卖木材时结识了内务府大臣诚明、堂郎中贵宝、笔帖式成麟等。听他们说同治帝要重修圆明园,而且正在收集木料的消息后,商业头脑发达的李光昭觉着这是一个赚大钱的机会,便谎称自己在多个省份购有楠、柏、杉、松木等价值十万两银子的木料,愿运往通州,报效朝廷。得到皇帝的批准后,他便以“奉旨采办”名义,私刻了“奉旨采运圆明园木植李衔”的大印,前往四川等地招摇撞骗。

但是重修圆明园所需木料要求高,李光昭到各地采办进展并不顺利,眼见限定的日期临近,他没办法,来到香港同一位法国商人签订了购买三船价值五万多元洋木的合同,先付了定洋,说好货到天津即付全款。回到北京后李光昭向内务府谎报自己购买了价值三十万元的洋木。法国商人很快将货船开到天津港,消息传到北京,正被木料短缺所困扰的同治帝闻讯十分高兴,急令直隶总督、北洋大臣李鸿章免税放行,速运京师。

这时的李光昭根本无力付款,便称木材尺寸与原议不合,拒绝提货付款。法商大怒,找到法国驻天津领事出面,照会天津海关和天津道,要求清政府扣留李光昭,令其付款并赔偿损失。李鸿章急奏同治帝。李光昭不仅多报了二十多万元的货价,而且竟私自以“圆明园李监督代大清皇帝”的身份与外商立约,差点引发一场严重的外交纠纷。同治十三年(1874年)七月,同治帝谕令将李光昭革职,交李鸿章严行究办。李光昭被判斩监候,秋后处决。

李光昭诈骗消息传开,舆情大哗,更成了反对派进谏停止重修圆明园的理由,包括李鸿章在内的一大批重臣一起勸说,同治十三年九月,同治帝终于将重修圆明园的计划叫停,工程启动不到九个月就此终结。

(摘自《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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