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4
秦杰 河南省淮阳区朱集乡政府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城镇化加快了我国现代化的步伐,提高了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但是,在城镇化进程中也出现了“一些农村地区大拆大建,照搬城市小区模式建设新农村,简单用城市元素与风格取代传统民居和田园风光,导致乡土特色和民俗文化流失”[1]的现象。具体表现为乡土文化日渐式微,“千村一面”的模式化,遗失了乡村应有的传统特色和文化特征,甚至陷入退化和断层的困境。有学者指出:“乡村的文化资源雷同性、特色资源单一性、特色资源利用短视性等都对村镇的长期发展产生了不利的影响,更加速了本土区域特色、民俗文化、村落格局特色的流失。”[2]在当前城镇化发展进入新时代的背景下,党和政府中央高度重视新型城镇化过程中的文化传承问题,提出“保持文化传承、文脉延续和历史记忆是城镇化进程中不容忽视的时代命题”。[3]乡土文化是“促使社会、经济、环境协同发展的内驱力。”[4]因此,在大力推进城镇化的进程中,保护乡土文化和农村特色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时代价值。[5]
“乡土文化是建立在乡土基础上的文化积淀,[6]包括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两大方面。物质文化又包括建筑、景观、遗迹、宗祠等物质形式;精神文化包括乡村饮食、风土人情、传统习俗等。”[7]
乡土文化具有独特性,是城镇个性的体现。“乡土文化是传统乡土社会重要的文化标识。作为一种潜在的规则,乡土文化调节人们的生活,规范人们的行为,是乡土社会的稳定剂和粘和剂,建构乡土社会秩序,塑造核心文化价值观。”
我国是传统的农业大国,虽然我国农业现代化步伐很大,但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仍然是广大农民主要的生产生活方式,这是农民与城市居民的主要区别。再者,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南北气候差异很大,形成了不同的饮食文化等乡土文化。改革开放后,生产力的发展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传统的农耕经济已经满足不了人们的需求,于是农民就会另谋生路,如“走出去”打工,这样大量农村人口流向城市,使乡土文化失去了“人”的根基,直接影响乡村的社会结构的稳定,甚至导致乡村社会结构的“坍塌”,进而冲击乡土文化的传承。
和西方国家相比,我国农民更重视乡土文化伦理和“血缘”等宗法制度。直到今天,我们都有“落叶归根”的强烈 “寻根意识”,特别是手儒家伦理文化、“纲常”文化的影响,崇尚亲情至上,认为“家”才是我们最温暖的“港湾”。农民在世世代代的乡土文化的影响下,人与土地之间、人与人之间建立了深厚的情感,农民对乡村产生了“倦鸟归林”的归属感,乡土文化成为农民对乡村的情感载体。[10]然而,当前城镇化建设的“城市中心主义”,使得乡土文化被“格式化”,仿佛乡土文化是“落后文化”“低端文化”的代名词,乡土文化被虚无化、污名化,仿佛城市文化就是先进文化,这些错误观念导致农民对于乡土文化的认同感日渐式微。
乡土文化传承离不开传承者,而乡土文化传承者主要是乡村少年儿童。然而,在农村学校布局调整后,乡土文化在城镇化教育当中被阻隔,造成传承者在乡土文化中的“时空缺位”。而乡土文化是 “独具特色的地方文化”,需要个体长时间浸润其中,才能领悟到该文化的深刻内涵和精神要义。乡土文化传承者的时空缺位,不利于铸成其乡土文化生命底色,导致乡土文化传承者的“凋零”。
首先,要正确认识乡土文化。要彻底破除“乡土文化是落后文化和低端文化”的偏见,加强乡土文化保护。其次,要正视乡土文化危机。我国长期的城乡二元结构使得乡土文化不被重视,并且为追求GDP而牺牲乡村是普遍现象。对此,我们要正视这种危机,从危机中思考原因,寻求解决对策。
早在201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就印发了《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全面提出了文化遗产保护问题。但由于我国地域复杂、人口众多、发展不平衡,落实《规划》要求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此,要强化政府责任担当,不要盲目追求城镇化速度,而要严格落实《规划》精神。
城镇化建设的风格虽然不同,但我们衡量城镇化建设成效时应该有一个标尺,那就是对乡土文化的保护程度。要把文化作为城镇化建设的标尺,通过乡土文化保护,如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把城镇打造成不同的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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