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3
京雨
以孝道为代表的“崇老”文化是东亚社会的普遍社会现象。工业化、城市化与现代化已经并将继续改变人类世界,一种崭新的“现代性”开始不断侵入传统的“孝文化”,广泛的社会变迁,使得重塑中国的老年文化不仅必要,而且迫切。但在老年文化建设中必须面对几个基本问题,诸如养老究竟是谁的责任?政府应当承担怎样的养老责任?孝道在社会变迁背景下的作用几何?老年人究竟应该如何看待自己与他人和社会?老年人眼下面临怎样的选择以及如何做等等。为此,本刊特约记者专访了南京大学社会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口学会常务理事,中国人口学会人口社会专业委员会主任陈友华。
《领导文萃》:中国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同时,40年的改革开放,中国发生了深层次的社会变迁,这是怎样一种变迁?
陈友华:伴随工业化、城市化与现代化的进行,生产逐渐由家庭转向社会。老年人对家庭的经济掌控能力大大下降。社会变迁、知识更新速度不断加快,而老年人接受新知识的能力下降,中国老年人受教育程度本来就很低,再加之爱学习者不多,知识陈旧老化尤为严重,其一生所积累的知识对现实社会的意义与作用大为下降。其结果是老年人的家庭与社会经济地位的全面下降,代沟产生与亲子冲突增多。
伴随社会变迁而来的是少子老龄化,人口迁移流动与城市化步伐加快,生产与生活方式变化。其结果是:一方面,家庭规模、结构和功能正在发生急剧的变化,呈现出规模小型化、结构碎片化、居住离散化、关系松散化的趋势,单人、单亲、空巢家庭比例大幅度提高,三代及以上大家庭比例急剧下降。传统家庭功能急剧弱化,家庭在婚姻、生育、养老等方面出现诸多新问题,青壮年人口外流后形成的留守老人和孩子的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问题尤为突出,急需采取综合措施维护家庭功能,加强家庭能力建设。
另一方面,老年人需求急剧增加。生活水平提高与医疗条件改善带来了人均预期寿命的大幅度提高和老年人体质的不断增强,大部分退休后的老年人仍然有参与社会活动、实现个人价值的愿望和行动力。因此,今天的老年人已经不再满足于吃饱穿暖,其对物质与精神文化生活有了更高层次的需求。因此,中国现在面临的不是能否养活老年人的问题,而是如何更好地养活老年人的问题,即如何进一步提高养老质量的问题。
《领导文萃》:伴随着社会变迁,社会组织形态已经发生根本性改变,这种变迁对于老龄社会或者说对养老意味着什么?
陈友华:这种变迁带来的最大变化就是养老责任主体发生转移,在传统社会,家庭成为养老责任的主要承担者,而政府与社会则作为家庭养老能力不足或缺失时的必要补充,如对孤寡、贫困、残疾老年人的社会救助等。由此可见,即便在传统社会,政府与社会也不是对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撒手不管,而是起到兜底作用,这一点与当今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相类似。
当社会生活的基本组织方式从家庭式转为非家庭式时,由家庭承担的责任也转移到了社会组织上,这种转型降低了父母与子女间的相互依赖。不同社会有不同的养老方式,从养老经济来源角度考察,传统社会对应的是家庭养老,现代社会对应的是社会养老,即年老以后主要靠退休金或养老金生活。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变的过程,同时也是养老责任由家庭转向社会的过程。我们不能要求现代社会的老年人还要依靠家庭与子女的经济供养,这既不现实,对子女也不公平,同时更是政府责任缺失的表现。养老包含经济供养、生活照料与精神慰藉三方面内容,这主要从经济供养责任角度做出的考察。当然,对老年人的生活照料与精神慰藉的责任绝不应该全部由家庭转移到社会,也绝不意味着子女对父母就没有养老责任,全是国家的事。但以往主要由家庭承担的养老责任部分地转移到国家与社会手中,特别是经济责任,而家庭责任主要在于生活照料与精神慰藉层面。因此,建立国家、社会、家庭、个人与子女养老的责任分摊机制十分重要。即便对老年人的生活照料与精神慰藉,子女有时也是难以完全承担的。因此,国家有必要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社会变迁带来的另一变化是亲子关系随着社会生活的基本组织方式的变化而发生的变化。在传统社会,親子关系是一种森严的等级关系,而在现代社会,亲子关系则演化成平等的伙伴关系。在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变过程中,亲子责任也将经历从无限到有限的转变,以适应形势的变化,并体现权利与义务的对等。但中国在这一转变过程中,传统社会的无限亲子责任在主流文化倡导与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滞后的环境逼迫下的部分延续与非对称性改变,出现了代际责任模糊不清的现象。
《领导文萃》:自古以来,孝道是中国人的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崇孝文化建构的代际关系,提出对老年人要赡养,对中青年人要发挥其作用,对年幼者要抚育的思想,体现了代际关系的均衡与和谐。但随着社会变迁和少子老龄化,我们应该怎样评价孝道对养老的价值?
陈友华:中国素有“礼仪之邦”之称,强调亲情、友情、乡情等,倡导“尊老爱幼”。“孝道”作为一种代际关系不仅融合了情感色彩,更重要的是一种养老社会功能的伴生物。孝道最初诞生于殷商时期,距今已有数千年的历史。传统社会与小农经济构成当时的社会形态,家庭既是一个生产单位,也是一个生活共同体。长久以来,乡土社会由于其生产与生活方式的刻板,儒家孝文化随着时代轮回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炎黄子孙,直至现代国家机器与新的社会样态出现,传统的“孝道”才逐渐失去赖以存在的土壤。进入现代社会后,社会环境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特别是人类生产生活方式的根本性变革,使得传统意义上的子女尽孝的客观条件有所改变。子女即便有心,有时也很无力,特别是独生子女们,要求其像父辈那样尽孝,对其不仅太过沉重,而且也极不公平。可见,“孝道”弘扬不是无条件的,而是有其客观条件作为基础的。现代社会儿女尽孝的土壤已经逐渐失去,“孝”已完全支撑不起中国的养老。
即便传统社会家庭与子女成为养老责任的主要承担者,也是有条件的。历史上虽然十分强调子女尽孝,但同时也要求父母尽责。例如,孝文化讲“父慈子孝”。要注意到:“父慈”在前,“子孝”在后,这表明:首先要求父母尽责,然后才是子女尽孝。“父慈子孝”实际上是对父母与子女的权利与义务的对等要求。
以往的研究表明,由于亲子关系的长期性,父母年老时与子女关系的密切程度往往取决于早期父母扮演抚育者时的投入程度。可见,父母与子女间权利与义务的对等在中国的历史上就得到了较好的体现。
但遗憾的是,每当老年人遇到困难与问题时,中国的习惯做法是不分青红皂白就把子女劈头盖脸先骂一顿,这对部分子女来说既冤枉,也不公平。儿女不尽孝,既可能事出无因,也可能事出有因,因此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是儿女本身的生活就异常艰难,没有能力尽孝。二是子女有能力,但不尽孝。可以进一步追问,为什么子女有能力而不尽孝?又可分成两类:一类是儿女的问题,应尽孝而不愿尽孝,这应受到社会的谴责;另一类是父母本身的问题,父母没有尽到养育子女的应尽责任。如果父母没有尽责的能力则另当别论,但如果父母有抚养能力而没有尽抚养责任,到父母年老后要求子女尽孝,实际上与“权利与义务对等”的要求是相冲突的。
因此,代际之间的矛盾与冲突,并不完全是子代对父代的不敬与不孝,可能也存在“为父不尊”与“为老不尊”的情况。此外,人世间的恩怨都有原因。如果父不慈,则子不孝的可能性大大增加。
由此可见,“父慈子孝”不只是对子女的要求,更是对父母的要求,要求父母在抚养子女中尽责。父母在子女幼小时尽到养育责任的同时,也获得了日后子女尽孝的权利。“父慈子孝”不仅是对老年人的要求,更是对当下年轻人的要求,要求当下为人父母的年轻夫妇尽养育年幼子女之责。
《领导文萃》:孝道是当代家庭建设的核心内容,也是老年文化建设需要深入思考的重大问题。那么,孝道在社会变迁背景下还有哪些意义?如何评价孝道的意义?如何看待孝道和责任?如何看待养老中的伦理道德问题?
陈友华:孝道的意义在于,“孝”是子女对父母的一种善行和美德,是家庭中晚辈在处理与长辈的关系时应该具有的道德品质和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进一步说“孝”是做人的基本道德准则,“孝”的真谛是“感恩”。“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更何况是人。因此,“孝”所起的作用就是教化功能,是让人心向善,知恩图报,或者称之为人心不死。
孝道与责任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我们不能以“孝”的名义去绑架人们承担其不应承担的责任。现代社会是契约社会,用明确的条文界定公民及家庭成员之间彼此的权利与义务,以国家的强制力作为后盾,会更有助于养老保障制度的实现。部分老年人晚年生活凄惨与强调孝道是两回事,不要因为老年人晚年生活凄惨,就认为全部是子女与年轻人的责任,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况且,在现代社会,对老年人尽养老职责的不仅有家庭与子女,更有国家。我们要努力从一个伦理型与道德型社会转变到契约型与责任型社会。契约型社会与责任型社会是一个责任分明的社会,在这样的社会中,该谁的责任就应该由谁来承担,我们不应以“孝”来和稀泥,混淆视听,推脱其应尽的责任。
说到道德问题,这里我想谈的问题是:社会问题道德化与个体化背后的问题规避。在中国,政府与部分学者在谈及老年问题时,特别喜欢讲伦理道德与儿女孝道,而极少谈政府、企业、社会、家庭与个人在养老中各自应尽的责任,这实际上是在模糊问题的性质,转移人们的视线,不但无助于老年问题的解决,而且使人难以看清楚问题的症结之所在,从而不能对症下药,贻误解决问题的时机。这种将社会问题道德化与个体化的现象在中国大有蔓延之势。实际上,“久病床前无孝子”,道德防线总有被严酷的生活现实击垮的时候。单纯的孝道教育究竟能够起到多大作用,实在令人担忧。在现代社会,养老不能仅靠道德,而更应该靠制度维系。因此,我们还是应该把社会问题从道德层面拉回到社会层面。
《领导文萃》:那么,在今天,孝道还有没有意义?
陈友华:弘扬孝道不仅没有失去意义,相反,孝道弘扬在今日仍十分必要,只是要避免孝道透支。今日之国情与往昔有天壤之别,孝道已经支撑不起养老这座大厦。以往我们讲孝道多,讲子女责任多,而讲养老中的国家责任少。给家庭与子女施加了许多本该由国家承担的养老责任,致使许多家庭与子女被压得喘不过气来。作为老年人子女的中青年人是社会的中流砥柱,他们一旦被压垮,整个社会都会崩溃。因此,一方面,我们在强调孝道与老年人权益之时,也要考虑到子女的承受能力。另一方面,国家要敢于正视现实,加快覆盖全体国民的基本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步伐。
实际上,我们有透支或滥用孝道的倾向,在老年人养老过程中,由于缺少国家必要的支持,家庭与子女又无力单独承担起养老的重任,结果使部分家庭陷入深刻的危机之中,不仅使部分家庭因此而演变成为问题家庭,而且部分已经演变成为社会问题。因此,我们对孝道也要给予必要的保护与善用,而不能无限制地透支。
这里需要强调的是,要学会担当,各尽其职。我认为:“分工明确,各尽其责”的社会才是“好社会”。对照这一标准,从古至今中国距离“分工明确,各尽其责”的好社会还存在差距。我想强调的是:伴随着社会变迁,中国急需从“伦理型社会”转变到“契约型社会”,从“道德型社会”转变到“责任型社会”,政府、市场、社会、家庭与个人等养老主体应该切实承担起各自应尽的责任。
現代社会应以社会养老为主。政府强调弘扬孝道与儿女尽养老之责本无错,但如果在养老问题上对政府的责任只字不提,好像养老仅仅是家庭与子女的事情,与政府无关,那就大错特错了。在现代社会,对于子女而言,对父母尽孝首先是一种伦理责任;对于政府而言,对老人尽孝则首先是一种社会责任。政府最主要的“尽孝”行为是提供基本的覆盖全体国民的基本社会保障制度。
《领导文萃》:眼下谈到老年人时,人们关注的焦点更多是如何养老,这涉及很多方面,当人们片面强调孝道文化时,也会影响老年人对自身的认识,是否这样?
陈友华:人无完人,每个人身上都有缺点与毛病,只是多少与程度不同而已。老年人自然也不例外。因此,我认为在指出老年人身上的缺点与毛病时,丝毫没有指责老年人的意思。继续社会化与自我完善自然不是年轻人的专利,老年人也存在一个继续社会化与自我完善的问题。实际上,生命不息,再社会化不止。
中国社会对子女与年轻人的行为规范与要求很多,但涉及对老年人的行为规范与要求却较少,造就了对不同年龄群体行为规范的非对称性。这一现象与占主流地位的儒家思想有关,也是现代社会力图改变的。
因恐被冠以“不孝”等骂名,即便个别老年人身上有许多毛病与缺点,一般也鲜少有人当面直接指出,更鲜少有人对此提出批评。致使部分老年人看不到自己身上所存在的毛病与缺点,自以为什么都正确,偏执、唯我独尊等老年性格便在一个讲究“孝道”的环境中被怂恿与培养出来,久而久之,在中国便形成了习惯性的看法,似乎缺点是年轻人的专利,以至于在部分老年人的眼里年轻人满身缺点与毛病,对年轻人这也看不惯那也瞧不顺眼,时常发出年轻人是“问题一代”的感叹。
不同年龄者优缺点并存,年轻人身上固然有许多缺点与不足,老年人也同样如此。例如,部分老年人固执、急躁、多疑、易怒、自怨自艾、不爱学习、思想僵化,对现实世界总是看不顺眼,总认为今不如昔,老是留恋甚至沉浸在自我建构的虚幻的过去的美好世界里。甚至现在部分老年人,尤其是少部分老干部退休前享受较高水平生活,退休后不能与时俱进,不能正确地认识自己与社会,难以放下架子将自己融入社区老年人之中。
美国社会学家库利认为,人的行为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自我的认识,而这种认识主要是通过与他人的社会互动形成的,他人对自己的评价、态度等等,是反映自我的一面“镜子”,个人通过这面“镜子”认识和把握自己。这种联系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关于他人如何“认识”自己的想象;二是关于别人如何“评价”自己的想象;三是自己对他人的这些“认识”或“评价”的情感。社会常常给老年人提供的是一面哈哈镜而非平面镜,正是这面哈哈镜,造成部分老年人不能正确地看待自己、他人与社会。
因此,在对待老年人价值这一问题上,存在“社会如何看待老年人”与“老年人如何看待自身与社会”两方面的问题。我认为,关爱老年人,绝不意味着一味地迁就老年人,满足老年人的所有需求,而是要及时地指出部分老年人身上存在的各种问题、缺点与不足,帮助老年人真正地认识到现代社会与传统社会的不同,对老年人的精神世界与生活方式等加以必要的引导,甚至对部分老年人的某些不切实际的想法与要求坚决地说“不”,帮助老年人更好地认识自己与他人,与人和睦相处。
因此,在老年文化建设过程中,要遵循“尊重”“平等”“主体性”三原则。老年人通过“自为”与“自律”实践主体性原则。所谓自为,指老年人挖掘自我潜力,展示自我才华,释放自我价值,充分发挥主动性、选择性和创造性,真正做到老有所为;所谓自律,指通过自我约束、自我控制、自我调节,老年人明白何以为老以及何以才能得到他人的尊重,年轻人懂得何为尊老以及应该怎样尊老。各年龄段的人尊重自己、尊重他人、团结友爱、互帮互助。中国确实需要一批老年文化建设的“传教士”,扮演老年文化建设的引领者与倡导者角色。
《领导文萃》:那么,老年人如何努力学习才能适应时代需要?
陈友华:第一,要认识到知识更替与终身学习的必要性。在一个知识爆炸的时代,人们的经验老化与知识陈旧速度不断加快,年长者的经验不可避免地丧失了部分传输的价值。更新知识,积累新经验,增加新技能,增长新才干就显得尤为重要。而不断学习是实现上述目标的唯一手段。读书与接受教育不再是年轻人的专利,而应成为包括老年人在内的全民的自觉行为。现在,只要谈及老年文化生活,就想到琴棋书画,吹拉弹唱,保健养生,健身舞蹈、扑克麻将等。只要一提起老年文化建设,就想到老年文化设施建设、社区老年文体组织建设、老年文化活动开展等。老年人通过参与社区老年文化活动,参与社会生活是十分必要的,但仅有这些是远远不够的。社区老年文化活动容易受到主客观条件的限制,可能时断时续,主动权有时并不掌握在老年人自己手中。而老年人只有培养出不受外在条件限制的兴趣爱好,才能不受或少受外界环境的影响与左右。读书不仅受条件限制少,成本低,而且还会增进对世间万物的理解与认识,陶冶心情,并实现精神升华。关爱不仅来自于社会,更来自于内心的自爱。让自己生活在一个内容丰富、充实的精神世界中。因此,要培养全民的读书爱好,建立一个“以书为伴”的世界,让读书成为现代人的一种生活方式,让书本去填充每个人、特别是老年人的心房。因此,要大力宣传“学习型社会”的理念,营造不分年龄、终身学习的社会氛围,早日做到全社会每个成员“共融、共建、共享”。目前,老年文化建设仍停留在组织老年人活动等粗浅层次,缺少对老年人精神世界的引领,缺少对哲学、宗教伦理、文学艺术、民主政治、公民社会、权利义务、公平正义、生命意义等知识的普及与传播。现在老年人聚在一起时谈论的多为“东家长西家短”等家庭琐事。原因就在于中国人读书太少,也只能谈论这些话题。如果读的书多,情况就会完全不同。老年人聚在一起,可以将讨论的话题延伸至许多领域,并从中感悟人生的意义,以此充实老年人的精神世界。中国老年人受教育程度曾普遍較低,文盲半文盲所占比例较高,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老年人受教育程度逐渐提高,老年人自我学习的条件逐渐具备。
第二,要相互学习,共同成长。紧随终身学习而来的是向谁学习的问题。我以为首先向历史学习,从传统文化中吸取营养。但更重要的是正视现实,从现代文化与世界文明积极成果中吸取营养。其次,国内地区间相互学习,但更要向发达国家学习,早日建立起一个覆盖社会全体成员的基本社会保障制度。
第三,老年人之间相互学习,但更重要的是老年人与年轻人之间相互学习,不仅要求年轻人向老年人学习,更要求老年人向年轻人学习。以努力构建一个经验共享与和谐共处的学习型社会。
时代不同了,我们早已告别了一个相对静止的传统社会,迎来了一个急剧变迁的现代社会,一个知识与资讯爆炸的时代。而年轻人具有较强的好奇心、学习与接收能力,往往成为新知识、新技术的创造者、接收者与传播者。因而“文化反哺”对当今社会的老年人而言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重要。不仅年幼者要向年长者学习,而且年长者更应该放下架子,丢开面子,向年轻人学习。
实际上,不同年龄者之间永远存在一个相互学习的问题。就个人而言,在年幼时主要向年长者学习,但随着年龄的增长,学习对象不应该仅局限于年长者,还应该包括年轻人在内。到了老年阶段,学习对象主要不再是比自己年长的人,而应该是比自己年轻的人。目前,许多国人、特别是老年人还不太习惯于向年轻人学习,特别是丢不下面子,向自己的子女学习。这样的观念是到了彻底转变的时候了。
《领导文萃》:根据您的观点,您更强调老年人通过正确认识自己和通过学习等来完善自身生活,是否意味着老年人对生活的自主选择很重要?特别是面对年轻人的奋斗该如何选择?
陈友华:我倡导“我的老年我做主”。外在的老年文化活动固然重要,但内心的生活观念、生活方式、行為方式与兴趣爱好的转变,尽可能摆脱对外在环境的影响,甚至是依赖,而使自己的生活变得充实起来,对老年人来说更为重要。千万不要把自己的老年生活都寄托在政府、社会或家人身上,这也是他们的难以承受之重。要使老年生活变得丰富多彩,心灵充实,最可以依靠的对象就是老年人自身。要争取老年人的幸福,至少是精神健康,主要还是靠老年人自己。
还有一个面临的选择是究竟应该以老年人还是中青年人为中心?传统社会同时也是一个相对静止的封闭型社会,一个以老年人为中心的社会。而现代社会则是一个流动的竞争性社会,生活在其中的每一个人,特别是年轻人为了学习与追寻事业发展,离开父母而到外面闯荡,面临着学习、工作、生活、子女哺育等各方面的压力。在此情景下,再要求子女像传统社会那样对父母尽孝,多有心无力,超出其承受范围。在养老及其责任承担问题上,我们不仅要考虑老年人的感受,还要考虑到子女的感受与实际承受能力。不考虑子女的实际承受能力,在养老问题上一味地给子女施压,不仅有可能把子女压垮,而且易导致代际冲突,影响家庭和谐与稳定。
时代不同了,现代社会,老年人可能赋闲在家,但儿女却在外打拼,要儿女常回家看看,对部分儿女而言还真难以做到。问题是:现代社会是否还应该以老年人或父母为中心?还是以中青年人或子女为中心?这实际上很难给出明确的回答。但有一点需要改变的是:传统社会那种纯粹以老年人为中心的时代已经严重不合时宜,到了该终结的时候了。在现代社会,我们可能应该进入“双中心”、甚至是以中青年人为“主中心”的时代。
《领导文萃》:说到选择,眼下最现实的选择:一是亲子关系调适究竟是单向的还是双向的?二是究竟应该是儿女常回家看看还是父母常到儿女处住住?
陈友华:代际之间的互动与调适是一个相互的过程,一个相互改变与适应的过程,而不应该是一个单方面改变的过程。强调年轻人在老年型社会中调整与改变自己,尽自己努力为老年人服务,以适应或满足老年人的某些需要,这无疑是正确的,但老年人也应该体谅年轻人的苦衷,调整好自己,转变某些思想观念,以适应年轻人的某些需要,这也是不错的。在一个急剧变迁的社会里,不仅子代应该改变以对父代的适应,而且父代也应该改变,以增强与年轻人之间的沟通与适应。
伴随着工业化、城市化与现代化的不断推进,人口迁移流动逐渐成为常态。在此背景下,家庭成员之间的空间分离现象越来越普遍,这给家庭成员之间的生活照料与情感支持等带来很大的困难。在此情况下,究竟该如何办?对此,不仅有专家建议儿女要“常回家看看”,而且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八条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甚至还有一首曾经红遍大江南北的同名歌曲“常回家看看”,引发无数人感慨万千。当然,这里的家自然指“父母之家”而非“子女之家”。这不仅是国家对儿女的要求,更是父母对子女的期盼,作为儿女的自然应该“常回家看看”。但现在的问题是:在居住代际分离的时代,子女常常因为面临学习、工作、子女照料等方面的压力,要做到“忠孝两全”“常回家看看”有时候还很难。在此情况下,一味地指责子女“不尽孝”有失偏颇。我认为:一是应该对“家”的概念进行必要的扩展,这里的家不仅指“父母之家”,还应包括“儿女之家”。二是“常回家看看”不仅仅指“儿女常回父母家看看”,还应该包括“父母常到儿女家住住”。在这个代际空间分离的时代,请天下父母们创造一个儿女能尽孝的机会,这是儿女对年老父母的祈求!特别是对于已经退休的老年人,赋闲在家,从时间上已经具备了“常到儿女家住住”的条件。至于儿女家是否具备接纳父母一起居住的条件,那又是另一回事,已超出此次谈论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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