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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大气污染的税法研究

时间:2024-04-24

郭先霖

摘要: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大气污染愈发严重。为了防治大气污染,我国使用了多种治理手段。作为一项法律手段,税法关于空气污染的规定,对大气污染的防治具有重要作用。本文通过借鉴国外关于大气污染的财税法律规定,结合我国防治大气污染的税法规定,分析了我国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的税法规定的不足,最后在税法方面提出了对防治大气污染的建议。清洁的空气是公共资源,大家都有对清洁空气的消费需求,大气污染治理可以从法律规定上寻找解决办法。防治大气污染的税法研究是非常必要的,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大气污染 税法防治

引言:近年来,大气污染问题愈加严重,华北华中等地区的雾霾现象是大气污染发展到极其恶劣阶段的表现。大气污染影响出行、损伤身体,已经对我们的生产生活带来极大的不便。税收法律具有强制性特征,在防治大气污染工作中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正確有效的税法规定能够更好更快的引导社会资源在防治大气污染过程中发挥作用,保证治理力度,提高治理效率。

一、防治大气污染的理论分析

(一)公共产品理论

空气属于一种公共资源,我们呼吸空气时不用付出代价,同时也不能限制其他人呼吸空气,即消费上的非竞争性和受益上的非排他性。因此,大气资源具有纯公共产品的属性。但是清洁空气并不是无限供应的,工业废气、汽车尾气等过量排放,就会导致大气污染。防治大气污染会产生清洁空气,它事实上是提供公共产品的活动。但这项活动因为其公共性没有人愿意承担。因此,大气资源的公共产品属性决定了大气污染的防治只能由政府提供。作为政府调控的法律手段,税法在防治大气污染中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外部性理论

外部性指一个人或一群人的行动和决策使另一个人或一群人受损或受益的情况。即社会成员(包括组织和个人)从事经济活动时其成本与后果不完全由该行为人承担。当外部性存在时,产品买卖双方并没有考虑到第三方受到该产品消费的受益或损失。但工业废气、汽车尾气等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影响当地居民的身体健康,居民承担了外部成本。这时需要政府的介入干预。

二、我国税法关于大气污染防治规定存在的问题

税收收入是财政资金的最大来源,能够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筹集专项资金。同时,税收是宏观调控的主要手段之一,能够通过其运行引导人力、财力、物力的流动方向,形成特定的产业结构、区域结构、技术结构,税收的支持有助于环保产业的成长壮大,引导国民的消费投资方向,从而更好的防治大气污染。

由于空气资源具有公共产品的属性,大气污染有外部性,而税收能够明确产权,将大气污染的成本内部化,从而实现谁污染谁治理。另外,税收中无法转嫁的部分将会倒逼企业自行升级技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产业升级。

虽然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依照该法规定征收环境保护税,不再征收排污费,但是由于征税系统不完善、监测设备不齐全、缺乏专业型人才、涉税信息共享平台不完善等原因,环保税实施起来遇到了一些新问题,需要进一步做好配套设施的完善。另外其他税种的征收也间接起到了大气保护的作用,如消费税、资源税、车船税等,但也多多少少存在一些问题。

(一)环境保护税

具体有以下一些问题:1.申报系统不完善:2.监测设备不齐全:根据《环境保护税法》规定,应税污染物的排放监测管理由环保部门负责,但监测条件受自然环境影响,需要多种监测设备共同发挥作用,但很多地区监测设备不齐全,尤其是一些小城市,导致无法及时监测环境变化情况。3.缺乏环保税纳税申报专业人才:4.涉税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不完善:判断纳税人缴纳环保税是否偷税漏税,主要是通过将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数据资料与环保部门的相关数据资料进行对比,税务部门获得环保部门的相关资料是通过涉税信息共享平台完成的,但这个共享平台遇到了数据更新不及时、甚至不更新,获取困难等问题,导致无法实现共享。

(二)消费税

消费税税目中规定了一些对空气可能造成污染的一些消费品,生产消费这些消费品,需要缴纳消费税,具体是:焰火、鞭炮、香烟、成品油、游艇、摩托车、小汽车、涂料、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消费税的征收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人们对这些消费品的过度消费,改善了大气状况。但消费税征收范围过窄,主要还是对奢侈品征税,抑制国家不提倡的消费行为,增加财政收入,目的并不是防治大气污染。此外,现行消费税未对煤炭等的生产消费行为征税。

(三)资源税

由于矿产资源的开采过程中也会引起大气污染,征收资源税能够一定程度上防治大气污染。但是,资源税税率偏低,导致税收成本低,一些企业交完资源税后仍可以获得巨大利益,从而造成资源掠夺性开采,严重破坏大气环境。其次,从量计征的模式不能与价格形成联动机制,缺乏灵活性和调控性,不能使大气污染的成本内部化。最后,征税范围过窄,未将森林、草原、湿地等自然能资源作为课税对象,不能很好的保护生态环境。

(四)车船税

车船税对不同排量的汽车划分七档税率,排量越大,税率越高。客观上,车船税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消费者购买汽车,引导消费者选择小排量汽车。但是,不同排量汽车车船税税额差距不大,公平性不高,不具有区分性,导致排量大的汽车交税也不一定高。

三、国外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的财税法律规定

(一)美国

美国是世界范围内在防治大气污染方面成果最显著的国家,这与科学完备的法律规定和严格地执行法律密切相关。

美国1955年颁布《空气污染防治法》,1971年实施《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1997年在世界上最早将PM2.5作为一项环境污染判断标准。美国对于城市大气污染采取车辆限行、尾气减排、使用新能源交通工具等一系列措施。对上路汽车总量进行限制,对许多城市修建拼车车道,并在特定区域限制用车,对新车加装过滤装置。提倡民众购买、使用节能型汽车、新能源汽车。著名的特斯拉汽车公司已研制出技术相当成熟的纯电力汽车。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将减少全球对石油燃料的依赖和大气污染物的排放。燃油税的开征对防治大气污染具有重要作用,美国是世界上最早征收燃油税的国家。另外还开征了开采税,对自然资源的开采进行征税。

(二)英国

英国工业革命起步较早,在工业革命初期没有对环境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工业革命进程中同样造成了巨大的环境污染。至二十世纪中叶,大气污染已相当严重,世界著名的伦敦毒雾事件便是一个典型案例。人们随即认识到防治大气污染的重要性,1956年颁布了世界首部《清洁空气法案》,1974年颁布关于工业污染防治法制的《控制公害法》和《污染物预防和控制法案》。最近几年,英国依旧在出台法案完善大气污染防治政策,2008年又颁布了《气候变化法案》。在能源转型策略方面,发布《英国能源白皮书》,鼓励企业投资绿色能源及推广电能和天然气。交通方面,限制车辆进入伦敦市区,对进入市中心的机动车辆开征天价的拥堵费、停车费。提倡使用公共交通和自行车出行,对公共交通给予财政补贴。

从以上可以看出,英国在治理大气污染过程中,运用了很多严厉的行政命令性措施。这些行政命令性措施在治理严重大气污染时能够快速产生立竿见影的成果。我国城市化不断提高的状况下,规定严格的交通限行制度和机动车排放标准将有利于快速缓解我国城市大气污染状况。而对于农村大气污染来说,行政命令存在难以有效监管的问题,还需要如财税法律法规等其他手段综合治理。

(三)德国

德国鲁尔工业区是举世闻名的煤铁重工业区,在快速发展工业的时期也面临着大气污染的困扰。德国通过财税法律法规的制定,取得了良好的治理大气污染的效果。德国实行切實有效的财税激励政策,对高新技术产业进行经济补贴,财政投资可再生能源技术,促使可再生能源成为第二大能源。课征生态税,将化石燃料污染治理成本内部化,抑制化石燃料的消费。另外,德国非常重视财税法律所起的作用。财政补贴、投资,税收优惠等手段,对于起步较晚的环保行业具有很好的保护和哺育作用。

四、完善我国税法关于大气污染防治规定的建议

(一)加快环境保护税的配套设施建设

应加大资金和技术支持,确保申报环境保护税的网络系统的科学性、便利性。借鉴国外做法,引进先进的监测方法,保证在监测设备受环境因素影响而无法正常发挥作用时可以有替代的方法进行监测:另外应加大对监测设备的研究力度和投放力度,解决目前一些小城市由于设备成本高或者操作技术要求高而不采购的问题。积极引进专业性人才,相关部门内部也要积极学习相关理论和技术,解决人才问题。最后要完善涉税信息共享平台,确保信息能够及时、准确、便捷地获取。

(二)优化消费税,扩大消费税征税范围

目前我国消费税的征税范围较窄,应当将直接或间接造成大气污染的产品都纳入征收范围。考虑到木质产品对森林的危害,还应提高实木地板、木制一次性筷子的税率。此外,成品油定额税率的设置使成品油税率与油价不能联动,应考虑对成品油的消费税实行从价计征。

(三)优化资源税,积极推进从价计征

我国目前资源税税率较低,较低的资源税税率不能起到保护资源和保护大气环境的作用,反而容易造成“掠夺式开发”,对生态环境造成更大的破坏。提高资源税税率一方面可以抑制资源的过度开采,减轻生态破坏,提高大气质量,另一方面还可以将更多的资金用于生态恢复,所以应当提高资源税税率。我国资源税的从量计征方式存在缺点,税率不能与产成品市场价格相结合,已经不再适用于我国现今国情。应当将资源的稀缺程度与市场结合,以从价计征方式使资源税与资源收益挂钩。应当扩大资源税的征收范围,将森林、草原、湿地、河流等生态资源纳入征税范围,使资源开采行为对大气资源的破坏做出补偿。

(四)增强环保部门的执法力度和执法效率

目前我国的环保部门比较被动,一般是接到群众举报后再开始调查处理,不利于大气污染的预防和治理工作。而且环保部门对数量庞多的中小企业的监管存在困难。笔者认为,应提高环保部门的主动性,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率。另外可以借鉴税务部门对企业进行划分的处理办法,税务机关根据企业的规模、业务收入、应纳税额等情况将不同企业划分成重点、非重点税源企业,区别对待。环保部门也可以根据一些条件将企业划分,重点监督那些极易造成大气污染的企业,从而解决对数量庞多的中小企业监管存在困难的问题。

结语:防治大气污染有很多方法,本文主要从税法角度进行分析。法律作为一种国家干预的强制手段,在防治大气污染上取得了重大成效。而税费作为企业核算盈利时考虑的重要成本支出,一直也是企业关注的重点。在大气保护与大气污染违法所付出的税法规定的代价之间博弈。我国税法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一些税种的规定上,比如环境保护税、消费税、资源税、车船税,但每个税种的规定都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的完善。我们可以借鉴其他国家的做法,不断完善我国税法关于大气防治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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