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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国外经验及我国借鉴探究

时间:2024-04-24

安娜 刘雨

摘要:随着老龄问题在我国的不断凸显,这就要求我国的养老保险体系要不断完善。文本通过分析目前国际上的个税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两种主要模式,在借鉴他们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个税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在我国实行的具体对策。

关键词:个税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 国外经验 养老保险体系

根据数据显示,到2016年末,我国年龄超60岁老人数量为2.3亿,约占全国人口的17%,年龄超65岁老人数量为1.5亿,约占全国人口的11%,依据当前老年人口增长速率,到2050年我国老年人口数量将赶超5亿。老龄问题将为中国社会经济发展和转型带来新挑战。到2015年根据相关数据统计显示,我国总抚养率约为40%,其中老年抚养率约为14%,少儿抚养率约为23%,相较于2010年-2015年综合抚养率呈上升趋势,其中老年抚养率增长幅度相对较大。因此,健全我国的养老保障体系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个税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相关概念

1994年世界银行出版的《防止老龄危机一保护老年人及促进增长的政策》中首次提出,一个国家的养老保障体系需要建立三大支柱的构想,其中,第一支柱为基本养老及相关保险制度,第二支柱去补充养老及相关保险制度,如企业年金等,依据个人意愿自行购买,具有储蓄性、商业性,属于个人养老保险第三支柱。目前我国的养老保险体系已经包括了这三个层次的体系。

个税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是指允许投保人购买的商业养老保险的保费在税前列支,取得的投资收益也免税,只在领取养老保险金时根据当时的税率情况进行延期缴纳税款。个税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属于養老保险体系中的第三支柱。

二、个税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国外经验及启示

(一)以美国和英国为代表的“投资型”体系。本文以美国的401K计划为例进行说明。美国401K计划主要是指补充性养老保险计划,依据雇员与雇主意愿构建养老保险制度,自上世纪90年代开始,该计划得以扩展与应用,成为代替美国传统养老保险手段之一,是美国雇主首选养老计划。

企业在401K计划加持下为雇员开设自己的账户,雇员自愿每月拿出一部分工资存入该账户,雇主也将会雇员存入一定的数额给予补助。这样可以享受税收优惠的政策。该账户的累计资金一般在退休前不能提前支取,但可以进行投资。该投资所产生的效益属于雇员,同时投资风险也由雇员承担,在雇员退休后所获取的养老金与其缴费金额、投资收益成正比,在雇员退休后,可选择分次领取、一次领取或者转为存款等方式。

(二)以德国、法国、意大利为代表的传统“保险型”体系。本文以里斯特改革(德国)为例进行分析,该改革指出德国公民需在保险公司、银行或基金公司签署退休养老合同基础上,以政府身份给予德国公民养老补助,补助金额逐年提升,当前德国政府提出两种补助手段,公民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更有利于自己的补助形式。第一种形式是直接补助,这一补助主要是受到低收入群体人员的欢迎,因为低收入意味着他们本身需要缴纳的所得税税款就比较少。第二种形式是从所得税中扣除特殊津贴的方式。该形式从本质上分析是政府在推行个税优惠政策,在本次改革中政府设置最高免税额度,在该额度内的公民可获得政府特殊津贴,并将该笔津贴归入其个人养老账户内。通过这种形式,公民可以较少的缴纳一部分的个人所得税。

从国外的个税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情况可以看出,他们具有较先进的经验,包括体系的定位明确、设计公平、有效的投资渠道和监管手段。我国老龄化加剧的背景下,吸取国外的个税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经验,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个税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制度,有利于完善我国的养老保险体系。

三、个税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在我国实行的具体对策

(一)完善个税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相关的法律法规。个税递延与我国现行的一些税法相抵触,要实行个税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制度,需要重新立法或者直接列入相关的税法体系中。立法既要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也要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具体包括:(1)明确个税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税收政策,保证有法可依,有据可证。(2)明确规定参加资格、缴费细则、基金账户设立、投资以及养老金领取等细节,使该制度更加正规化。(3)对实际实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做出补充和说明。促进个税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实施,并与国际接轨,保障养老保险的发展。

(二)明确不同群体的优惠政策。我国第六次人口普查结果显示,我国目前处于土字型社会结构,结构的底部依然是基数很大的农民。我国目前的贫富差距较大,出于国情的考虑,个税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建立时,应当参考德国里斯特改革的经验,提供了多种补助形式,让公民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更有利于自己的补助形式和优惠政策,保障公民的养老生活,彰显制度的公平。

(三)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完善配套体系,加强监管。在个税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建立和实施过程中,具有完善的配套体系和监管体系,才能让消费者放心的去参与,保障资金的安全。例如,建立养老金信用评级体系,对相应的承保公司进行信用评级,让消费者在进行消费时更加心中有数。其次,可以成立专门的个税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机构,用于监管制度的实施。最后,加强监管对于个税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健康发展意义重大。税收优惠政策,可能成为人们避税的工具。因此该制度在提供税收优惠的同时,还应该制定相应的反避税制度。同时,加强对保险公司财务的监管,对于保证广大人民的利益有着不可言语的意义。

结束语:综上所述,个税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建立对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的完善具有重要的意义。我们应当借鉴国外成功的经验,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个税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制度,保障公民的养老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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