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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加强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管理

时间:2024-04-24

冯慧

摘要:我国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存在较大的城乡差异,需要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深入研究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管理,分析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管理所依据的理论基础,建构系统、可持续的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机制和运行机制,探索与农村相适应的安全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模式,更好地促进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的长效管理。

关键词:农村 安全饮水工程 管理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面向农村居民提供饮用水供水设施的工程,对于保障农村居民的正常生活用水有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在当前结构性减税、强农惠农的政策背景下,要重视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运营和管理,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确保农村居民健康饮水。

一、我国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的现状分析

我国大力推广集中式供水工程建设,以解决农村群众饮水不安全问题,较好地提升农民的生活质量。然而,一些饮水工程的运行管理尚未发挥其自身的效益,表现出以下方面的问题:

1.工程管网老化、退化现象严重。农村饮水工程管网存在严重的老化、退化现象,由于仅能运行成本水价,难以获取工程管网维修改造的经费,因而导致农村饮水工程管网的自我更新能力较弱。

2.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机制缺失。在部分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的过程中,存在产权不够清晰、责任意识不强、水费收缴相对困难的问题,无法保障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的高效运行和管理。

3.管理模式单一化。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机制尚未完善,供水单位以成本价甚至低于成本价的方式收缴水费,导致其长期处于亏损经营状态,难以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4.饮用水源地存在安全隐患。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相关部门缺乏安全保护意识,没有对农村饮用水源地进行保护,导致农村饮用水源地存在严重的饮用安全威胁,降低了水源地的水质和水量。

二、农村安全饮水工程运行管理的基本理论

1.公共产品理论。公共产品也即公共物品或公共商品,分为纯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是指按照私人市场的观点来看待的公共事务,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它是政府职能转变、公共财政收支、公共服务市场化的理论依据。

2.服务型政府理论。它以财政转移支付导向及公共产品财政预算为导向,着重对政府为社会提供的,必要公共产品和服务的研究,包括市场监管、经济调节、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等诸多方面,其权力主体具有多元性,提供的产品及服务与公民的需求相契合,并以建构服务型政府为目标。

3.新公共服务理论。这是指社会管理者通过设置一些公共机构实现对社会力量的整合,完善公众对社会工作的回应力,关注民主价值和公共利益,提出了更适合现代公共社会和公共管理实践的理论观点,倡导与公众对话协商和公共利益的公共服务管理,体现政府对民众诉求的人文关怀。

三、農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模式探索

由于我国地域辽阔,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的数量较多、分布较广,存在较大的管理难度,考虑到各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特点、资金筹集方式及工程受益情况,可以采用以下几种运行管理模式:

1.供水机构专门管理模式。这是一种集中式、专业化的供水工程运行管理模式,它是由专门供水机构将供水源头直接通到用户龙头进行运行管理,以“同源、同网、同质、同价”为原则,依据当地政府与供水公司签订长期供水协议,实现对农村供水工程的统一规划和共同管理,适用于城乡供水管网延伸到村的农村安全饮水工程。

2.集体管理模式。这是由国家拨款和村民集体筹资的集体管理模式,可以根据农村不同区域的情形进行如下几种管理:(1)村委会组建供水管理团队或农民用水管理小组的集体管理模式。该模式具有清晰、灵活的产权管理运行机制,能够及时到位地收取水费,避免供水工程管理“缺位”的现象。(2)村民小组或村委会委任管理者进行管理。这主要是采用推举的方式推选出村民小组长或村委会管理员,实现对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证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的落实。(3)村民小组或村委会组织公开招标。这是采用招投标的方式进行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的管理,由个人或私企进行农村供水工程投标,中标后即以租赁或承包的方式,实现对农村供水安全工程的建设和管理,较好地明晰投资者与管理者的权限和责任分工,确保项目管理的资金来源。

3.层次化管理模式。这是将上述两种供水管理模式加以整合,分别负责农村安全供水运行和管理,即:专业供水机构负责主管道及入村总表以上的供水工程;村民集体模式负责入村入户的总表以下管道的供水管理,负责村内供水网络管理、水费收缴、供水管道的维护等。由此可以较好地扩大村级管网的延伸和改造,提升农村供水范围和效率。

4.村民自管模式。这是由村民自建、自有、自管、自用的管理机制和模式,适用于相对分散的农村供水工程,村民自己负责供水工程的施工、运行和管理,相关部门对其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和培训,适宜村级小型饮水工程项目。

四、加强农村安全饮水工程运行管理的制度建设

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是一种农村公共产品,要确保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的高效运行和管理,就要转变政府自身的角色和职能,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制度重构和建设:

(一)转变政府的角色和职能

在农村安全饮水工程中要转变政府的角色和职能,在行政体制改革的要求下贯彻和落实服务理念,由以前的管制型政府转变为服务型政府,在公共产品提供主体多元化的转变形势下,政府要根据不同公共产品的特点和属性履行责任并提供主体服务,政府要由之前全能型的“划桨者”转变为“掌舵者”,合理统筹、组织和安排各方利益,为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管理提供制度规则和引领,并着重培育市场和非营利性组织,引导民间投资,提升民间组织参与农村安全饮水管理,增强农民的参与意识,为农村安全饮水献计献策。

(二)转变决策监管机制

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是极其重要的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相关部门要为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提供适宜、操作性强的管理办法和实施规则,成为农村安全饮水工程落实的制度引领者和监管者,要由单一中心体制向多中心决策体制转变,实现由政府监管、群众监督、民主决策的决策监管机制和模式,使村民能够获得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的相关信息,拥有知情权、决策权和管理参与权,形成健全、系统的群众参与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管理体系,提升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管理的透明度和参与度。

(三)转变运行管理机制

要转变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的内向型区划行政治理模式,采用区域公共管理的治理模式,避免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管理的“三不管”问题,提升其他参与主体在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的积极性,吸纳社会团体、私人企业等参与到农村安全饮水工程运行管理之中,淘汰官僚、单一化的区划行政运行管理机制,融入市场、伙伴、自组织等多元管理机制模式,较好地实现对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的合作运行管理。

(四)转变产权责任机制

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管理要转变狭隘的农民群众集体思想意识,明晰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的产权管理责任,避免个人和集体的产权边界模糊的现象,更好地渗透市场经济思想和理念,实现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的所有权、使用权和管理权的合理界定和科学组合。

规模较大的农村安全饮水工程主要是以政府投资为主,其产权应当归属于国家,可以委派工程所在地的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供水工程的运行和管理。而由政府、社会、群众共同筹资建设的集中式农村供水工程,则要依据参与各方主体的投资比例,以供水管理单位或公司的方式实现对农村饮水工程的运行和使用管理。由政府财政拨款、村民自筹经费并修建的单村饮水工程,其产权归属于工程项目所在地的村集体所有。由政府财政拨款、单户或联户村民集资的分散饮水工程,其产权归属于修建工程的用水户私人所有。由私人或私人企业以股份制方式投资修建的农村饮水工程,其产权归属于股份投资者。

(五)建构合理水价形成机制

物价部门要对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提供政策引领和规范,以“补偿成本、公平负担”为原则,确定与农村实际情况相适宜的水价政策,并规定水费许可和申报流程,确保农村水费收缴的合法性、规范性,为农村旧管网更新改造提供资金来源。同时,要逐步渗透计量收费的理念,在农村区域范围内推行供水IC卡水表的应用。

综上所述,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管理是不可忽视的关键内容,要将重点放在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的运行和管理模式上,进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的制度重构和建设,促进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的良性运行和有效监管,确保农村饮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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