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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经济的相关问题研究

时间:2024-04-24

刘可意

摘要:共享经济一词近些年成为大众生活中的热词,它依托互联网技术,涉及资源的共享和社会福利的增加,对于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结构化转型有着重要的作用。但是在共享经济实际的发展中。也存在诸如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企业侵害消费者权益。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监管方面存在漏洞、传统企业和共享经济企业矛盾尖锐等一系列问题,阻碍我国共享经济的发展。放眼世界范围去看,共享经济这种全新的资源配置模式正逐步盛行,是国外新经济形态的重要代表。本文试图对共享经济的内涵、共享经济涉及的领域、共享经济发展的情况和对共享经济进行监管的必要性等几个方面进行探究。希望对我国共享经济的长效发展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关键词:共享经济 内涵 发展问题

一、共享经济的内涵

(一)共享经济概述

共享经济是以互联网和信息技术为平台,通过平台链接产品或服务的供给方和需求方,使标的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秉着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的理念。同时共享经济是一个开放的系统,它形成一个多边的市场以此区别于传统的商业模式。通过共享经济的推广,凭借对闲置资源的再利用,减少社会剩余福利,提高资源的分配效率,提高社会收益率曲线的路径。

(二)共享经济模式

目前根据服务或产品的提供者是企业还是个人,可以将共享经济的运营模式分为两类,一类是商家一一个人型,另一类是个人一一个人型。第一类运营模式下,产品的提供者是企业,他们重资产模式,提供的服务和产品呈现标准化和统一化的特征,存在运营管理成本较高,服务产品价格较高等问题。个人一一对个人型的运营模式轻资产模式,重视盘活个人的闲置资源、服务产品呈现个性化、交易灵活化和服务产品价格较低的特点。

共享经济按照发展进程,可以将其模式分为三类。分别是最初的产品服务系统,过渡期间的再分配系统和最终的协同式生活方式。产品服务系统是以产品出租+租赁来实现双方食物的交割,这种共享特点下,资源的所有权不变,使用价值在使用权多次交易中达到最大化,其中为我们最熟悉的是神州专车的运营模式。随着共享经济的不断完善共享经济的分享模式由产品服务系统进入再分配系统。再分配系统实现共享的方式是通过二手产品交易,双方交付实物加购买资金的形式,这种共享方式下,资源所有权循环交易,再次分配后同质性的新产品减少,二手垃圾产品会显著减少,我们最熟悉的此类型的共享企业当属瓜子二手车和58同城。最后一种共享经济的模式是协同式的生活方式,以虚拟资源和资金相互交换为途径。这种共享模式的特点是通过兴趣来进行分流和引导,重社群化、分享独特的创意、知识和另类产品,使得用户的长尾需求得到高效满足,比如以知乎、回家吃饭这类共享企业为代表。

二、我国共享经济发展的领域及发展状况

(一)共享经济发展的领域

共享经济目前涉及的领域包括产品共享、空间共享、知识技能分享、劳务分享、金融共享和生产能力贡献。具体来说,产品共享涉及的具体方向有衣服、餐饮、出行等,其中滴滴出行最为大家所熟知。空间共享领域有住房、物流和办公方面。在知识技能共享方面有知乎、百度百科等业内口碑较好的公司。金融共享领域最为大家熟知的是陆金所和人人贷。

(二)共享经济在重点领域的发展状况

目前共享经济涉及的一些行业已经由最初的竞争激烈转为资源整合,停止不利于自我发展、无休止的价格战。比如大众熟知的滴滴和uber在持续几年的价格战后,以滴滴收购Uber中国结束。我们再来看一下我国其他领域共享经济的发展现状,主要以融资规模、交易额和参与的人数作为衡量指标。在生活服务领域,2017年我国共享经济融资额达到425亿元,交易额达到8233亿元,同比2016年交易额为5603亿元,有了显著的提高,为生活领域提供服务的总人数有52D。O多万,其中平台的员工数目约有350万。交通出行领域的融资规模目前达到700亿元,交易额达到3D38亿,较2016年上涨幅度达到1D0%,为交通出行领域提供服务的人口约为33000万人,在平台上提供服务的人数达到12万人。

三、我国共享经济领域监管的意义

(一)监管合法化及完善立法层面的空白

众所周知,我国共享经济的发展在实践层面存在很多为人诟病的地方。以共享单车为例:公车上私锁、乱停乱放、涂改二维码、共享单车提供方资金链短缺、押金不能及时退还等问题层出不穷。目前我国在共享经济领域存在诸多法律空白,共享经济还没有一个明确的法律地位,在这种情况下一些人利用法律的空白和漏洞,法无禁止便可肆意妄为。旧的法律体系多是规制传统企业的行为,对待这种新型企业,在很多方面存在不适用的情况,因此应该完善法律空白,创新监管体系,确定共享经济的法律地位。

(二)保证服务产品的质量,促进共享经济的长效发展

通过之前的梳理分析、我们不难看出共享经济涉及我们生活中衣食住行方方面面,我国共享经济也走过了最初萌芽期的发展,为了使得共享经济更好地服务于社會大众,监管和指引必不可少。

(三)防止资本的盲目追逐

根据经济学的原理,资本无疑都是趋利的,更直白地说,在mobike、ofo这类企业出现后,其他同类厂商认为有利可图,就会继续进入这个市场。小蓝单车等一系列同质化产品出现,同时带来的就是恶意竞争,比如纷纷推出价格诱导性的策略,疯狂地进行融资,使得企业的杠杆率过高。价格战毕竟不是长久的策略,最后的结果是Mobike和ofo平分天下,但是这是否属于反垄断法所禁止的垄断行为呢?目前以Mobike和ofo两家企业的市场份额来看,因为他们已经拥有了大量的资金、数据,潜在的竞争者很难进入。可以说在一定程度上是恶意竞争倒逼了对共享经济领域的监管。

(四)协调传统经济与共享经济

共享经济最近几年如日中天,对传统经济起到了不小的冲击,比如出租车行业受到滴滴出行的影响,很多出租车司机的收入大打折扣,甚至是转型加入滴滴出行。在个别城市出现了政府为保护传统出租车行业,限制、打击滴滴出行的极端情况。尽管共享经济打破了旧的行业格局,但是传统经济与共享经济之间并不是你存我亡的敌对关系,比如在面临极大的阻碍困境下,滴滴出行联合国内百余家出租车企业,促进传统便捷出行领域的转型升级,把大数据的运用带到了传统行业;对于滴滴出行来说,企业初次涉猎汽车行业,也有很多经验上的不足,这些可以从出租车公司那里得到好的建议。因此在共享经济与传统经济融合发展的过程中,我们离不开监管行业对此进行协调和资源的整合。2017年下半年中国银监会就曾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政策的出台有效解决了网贷点与传统银行之间的合作问题。

四、对我国共享经济领域监管的建议

(一)引入第三方监管机构

共享经济的参与者主要有供给者、需求者、中介的互联网平台和行业自律性组织。在这种情况下,作为政府一方的监管部门,其监管有着强制性、对被监管方来说有着与生俱来的抗拒性,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引入社会媒体作为第三方的监管机构,客观评价监督方和被监督方,发挥公众的监督职能。以二手货交易平台“咸鱼为例”,从经济学的角度来分析,二手市场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以及由信息不对称引起的价格歧视现象。完善监管体系可以有效解决二手市场的信息不对称,咸鱼上的交易双方如果存在争议,会引入20名超高信誉的买家组成咸鱼小法庭,对争议行为进行投票判决,通过第三方的监管机构实现尽可能的纠纷解决。同时我们需要进一步完善监督体系,创新监督方式。

(二)使共享经济为中国经济结构化转型助力

我国经济在GDP飞速发展的这几年,成效显著,但是也带来了一些问题,比如说经济结构不合理。因此结构调整是我们迈向现代化新时期的必然过程。随着新技术的不断涌现和新技术对传统技术的替代;随着各类生产要素成本的上升和人们对发展的新要求,我们必须以新的发展方式替代传统的发展方式,必须以新的结构关系替代现有的结构关系。此时发展共享经济,从空间上来看,东部沿海地区面临加工贸易加快退出、产业结构调整的问题,中西部地区要重点解决延长资源性产业价值链的问题,东北地区面临装备制造业高端化升级的问题,而全国都面临适应消费需求的变化、产品升级换代的挑战。共享经济可以使东南西北各个区域更紧密地结合,这一调整的过程伴随着更为激烈的全球化的科技竞争、产业竞争、产品竞争、企业竞争和人才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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