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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去行政化”的路径选择探析

时间:2024-04-24

褚洪生

摘要:本文通过对什么是高校‘行政化”,产生的原因,为何要“去行政化”的分析,解读高校“去行政化”路径选择,结合当前“去行政化”过程中出现的误区,探讨高校“去行政化”的正确路径。

关键词:高校去行政化 教育改革

自2009年以来,高校“去行政化”的问题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2010年召开的全国“两会”上,高校“去行政化”成为媒体关注的热点,而“去行政化”这个词也成为使用频次最高的关键词之一。《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一2020)》对高校的管理体制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即要“探索建立符合学校特点的管理制度和配套政策,逐步取消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这是政府对民间盛传已久的高校“去行政化”呼聲最直接的回应。2015年,建成一批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目标的提出,再次将高校“去行政化”推向热点。

一、什么是高校‘行政化”

关于什么是高校行政化,中国教育学会会长,原北京师范大学校长钟秉林,认为应该考虑两个层面的关系,一是高校与政府之间的行政关系,二是高校内部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之间的关系。国内高校行政化的表现形式就是行政机构通过控制人事权和资源配置权等来插手学术事务。从管理学的角度来讲,行政化是一种有效的科层制管理结构,对提高管理效率具有重要作用,从这种意义上说,行政化并不是一个准确的说法,官僚化、官僚主义或者官本位应该更能准确描述当前大众所认为的高校“行政化”。突出表现就是,高校用管理行政事务的方式来管理学术事务。

二、我国高校“行政化”产生的原因

如上所述,科层制为基础的大学行政管理模式是一种科学的管理模式,世界各高等教育发达国家的大学均有此模式,这是随着高校规模不断扩大自然产生的结果。但科学的大学行政管理应是以为教师和学生服务为基础,不应存在以行政权力控制学术权力。

我国高校“行政化”产生的原因是什么呢?首先,从高校与政府之间的行政关系来看,高校的事业单位属性和与部委或各级政府之间的隶属关系,决定了高校在管理文化上对政府及相关部门的依附。高校通过这种依附关系获取资源配置,政府通过行政指令的手段管理高校。

其次,从高校内部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之间的关系来看,高校内存在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分工不明确的现象。首先是行政权力干预学术事务。行政权力的过多介入,夺取了学者对学术事务管理的权利;同时,学术权力也存在涉足行政事务的情况,如学术委员会、教授委员会、学位委员会和教学委员会之类的机构,泛化为行政组织,过多的强调行政职能,行使本应由行政职能部门行使的职责,使得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泛化、被滥用。

由此可见,当前我国高校“行政化”的主要是由于政府有意为之,同时学者倾向于自我异化而导致的。

三、当前我国高校“去行政化”的误区

近年来,政府在转变职能,提倡高校自治方面做出了巨大的努力,也给予了高校越来越多的自主权。但我国高校的办学性质及特有的事业单位属性,决定了高校“去行政化”更多的手段主要集中于协调高校内部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上。由于对‘去行政化”的认识不够清晰,导致目前在我国高校“去行政化”的过程中存在一些误区,最主要的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学者到职能部门任职

“行政化”当前更多的被单方面理解为行政权力对学术权力的干预,或者是行政权力取代了学术权力。基于此,部分高校提出还权力于学者的理念,即由学者执掌学校的行政职能部门,利用学者的学术身份来“管理”大学,表现为教授担任学校大部分职能部门负责人,教授不仅担任学院院长职务,同时也由教授负责党务工作。且不提这种做法使得部分学者使用更“行政化”的手段“管理”学校,更重要的是这种做法混淆了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范围。在高校,行政权力的存在是为了更好的服务学术权力,由学术权力实现自我服务本身就是界限不清的行为,与科学的管理理念相悖。

(二)减少行政人员数量

另外一个比较严重的误区是基于高校“行政化”产生的原因是由于行政管理人员过多这一判断。一所高校的正常运行,需要有一批高水平的学者来支撑,同时也需要批服务于学者和学生的行政人员来支撑。据不完全统计,北美高校行政管理人员数量大概是学校专任教师和科研人员的2-3倍。而目前,我国高校行政管理人员的存量约为专任教师和科研人员的50%-60%,其中还存在所谓的“双肩挑”人员。人数的不足,已经导致部分教授对行政人员产生了服务意识不足、服务能力不够的抱怨,在这种情况下,强调“行政化”是由于行政人员过多造成的,极力要求减少行政人员数量,“还”行政工作于学者,将极大降低高校的行政运行效率,增加学者的行政工作成本,降低学术工作效率。

四、高校“去行政化”路径选择

(一)还政于高校

政府对高校的管理主要是宏观管理和调控,以促进高校更好地发挥其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的职能。高校的内部治理,特别是学术事务,应当有更多的自主权。同时,高校应主动扛起自主治理的义务,去除依附心理。此外,政府的资源配置应更多通过立法来实现,通过立法引导高校以遵循教育规律的方式办学。

(二)学者治学

划清学术与行政的界限,在治学方面,给学者足够的权力。学术的问题交由学术手段来解决。确立学术本位的意识,确定学术权力范围,完善学术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学者或学术组织在学术事务决策中的作用。

(三)构建专业的行政管理队伍

强调高校行政管理的服务职能,强化行政管理队伍的专业化建设。主要包括职业内容的专业化和职业能力的专业化。职业内容的专业化是“去行政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学者治学一道,完成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的分工。职业能力专业化在提升工作效率的同时,可以有效减少学者以及大众对“行政化”的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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