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4
黄爱军
摘要:应对军事斗争准备要求,军队财务人员必须提早制定各种应急财务方案,做好战时财务保障工作。本文在分析战时资金保障现状的基础上,强化“打赢”意识,提出了战时资金保障工作应采取的对策。
关键词:战时 资金 保障
战时资金保障,具有十分明显的特点,如准备时间短;情况变化快,用款要求急,现金需要量大;转场单位多,人员流动大,实力不易掌握;消耗的作战器材、物资数量大,资金供应任务比较繁重。在这种情况下,财务部门应强化“打赢”意识,针对战时资金保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出解决措施,确保作战经费供应及时、保障有力。
一、强化“打赢”意识,转变战时资金保障观念
适应“打赢”要求,积极优化作战资金保障模式,不断增强我军在未来局部战争中的资金保障能力,是做好当前军事斗争准备的关键。
(一)把握“打赢”的本质内涵,努力提高战时资金保障效率
“打赢”的基本内涵,是通过加强质量建设,科技强军,改革创新,加快我军向质量效能型和科技密集型的转变,提高信息化条件下的作战能力,做好应对战时各种复杂情况的准备。这就要求财务人员用新的思维方式、新的视角审视部队资金保障的基本经验,紧紧围绕“仗怎么打,资金就怎么保障”的思路,抓住机遇,改革创新,趁势而上,以保障“打赢”为目标,正确处理生活与战备、维持与发展的关系,创新资金保障手段和理财方式,努力寻求军事财力资源配置方式的突破,最终提高战时资金保障的效率。
(二)适应“打赢”的战略要求,切实端正理财指导思想
必须切实端正理财的指导思想,既要围绕“打赢”突出保障重点,积极实施总量平衡下的非均衡发展战略,为增强部队的整体威慑力和战斗力提供强有力的财力保障,又要克服目前在少数单位资金保障中存在的急功近利、形式主义倾向,防止军事效益与经济效益的脱节,坚决杜绝借保障“打赢”动偏心、使偏劲、花偏钱的行为,做到上上下下谋“打赢”,齐心协力保“打赢”,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树立“全局”观念,在保重点上下功夫。战争的胜利是“整体效益”发挥的结果,是全体上下团结一致、密切协同的结果。战斗力的提高又体现在重点保障上,所以要分清主次缓急,突出保障重点,即“先一线、后基层、再机关”的保障方法,坚持一线困难优先解决,一线需要优先考虑,一线要求优先满足的原则,把保障做到阵地上,做到一线官兵的心坎上。确保“整体效益”的发挥。
(三)符合“打赢”的作战特点,及时更新应急理财保障观念
一是树立“应急”观念,在“快”字上下功夫。现代战争,分秒必争,时间就是生命,牢固树立应急保障观念,可增强战时财务保障工作时效性。因此,必须全力以赴,以快制胜,打破常规,及时了解我部面临的敌情、作战思想、战略部署;及时申请受领保障任务,紧急筹措经费,确保急需:遇有特殊情况应及时申请加大正常经费拨款,立即解决“供得上”的问题。二是树立“效益”观念,在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上下功夫。进入战争期间,将要消耗大量来之不易的社会财富,要及时采取各种手段,控制物资消耗,要坚持先算后花的原则,严格执行各项标准规定,挖掘内部潜力,以提高效益来弥补经费供应的不足,减轻人民的负担,争取以小的代价换取大的战果,不能随意铺张浪费,不讲效益。
二、战时资金保障工作的特点
(一)经费需求量大,保障任务重
在未来的作战行动中,敌方的打击区域和目标除东南沿海外,将扩大到华南和华东一带的政治、经济中心及重要枢纽,防御任务将十分艰巨,经费开支数额大,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生产或购买武器装备。除加大装备物资的储备外,还需加大恢复性资金的投入量。这些特点要求根据国家经济实力和军事斗争需要适度增加战时资金的投入。
(二)资金供应时间紧迫,保障节奏快
作战中,由于敌方应用大量高技术武器装备,作战行为有信息攻击、电子攻击、空袭、导弹反制、海上扰袭、特种扰袭等,战争的突发性强、时间短。在资金保障上表现为:一是准备时间短促;二是补给时间紧迫;三是清理结算的时间紧迫。战斗之间的间隔往往很短,加之作战样式转换迅速,使各次战斗的经费结算,不得不在短促时间里紧张进行。
(三)供应对象复杂多变,保障方式多
战时部队参战的兵种多,供应对象复杂,供应范围广,任务多变,机动频繁。战时资金保障方式有:银行划拨、现金补给;人民币补给、有价证券补给;军队补给、地方补给等。战时,尽可能继续通过银行划拨供应,但由于受战争的影响,国家银行在战区开展工作有困难或撤离战区不能正常划拨业务时,作战所需资金将由随军银行和野战金库直接补给现金,或采取供应军用流通券、军用货币等方式进行补给。在战争条件下,由于受经济环境和其它条件的限制,手持货币不一定能买到部队所需的消耗品,必须采取实物供应方式才能保证部队需要。
三、战时资金保障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虽然各级部队结合自身的实践经验,加大了战备储备经费的管理力度,并不断研究探索作战行动从准备到实施各个阶段的资金供需矛盾以及解决途径,努力提高战时资金保障水平。但是,部队战时资金保障工作中仍然存在薄弱环节。
(一)保障预案不够完善
在某些单位,有的财务人员对作战财物保障工作不知如何去做,究其原因,在于这些单位的作战保障预案多年未作修订,对新形势、新问题和新情况评估考虑不周详,已远远落后于形势,不能解决新近出现的情况和问题。还有的保障措施和方法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加上平时应急保障训练不够,因而不能从日常保障向作战保障实现顺畅转换,从而导致保障工作困难重重,有的甚至影响作战任务的顺利进行。
(二)资金储备严重不足
目前,部队战备资金储备严重不足,应急补充能力弱。虽然部队实行了应急储备金管理,但其储备量偏少,没有达到部队出动实际需求的标准储备,没有经过储备需求论证,物资装备欠缺严重,应急储备金严重不足的现象时有发生。
(三)资金保障手段落后
资金保障手段落后、信息反馈能力较弱,是困扰部队战时经费保障工作的难题。作战部队的机关和基层之间没有实现完全的网络沟通联系,各类资料的统计上报和传送缺乏快速便捷的信息媒介,财务信息的反馈仍然停留在电话传达和报表资料邮递上,不能及时准确地反馈资金保障动态,这也是战时财务保障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之一。
(四)资金保障力量弱
由于战时指挥所开设较为分散,且各指挥所均需配备财务人员,加之战时应急财务保障任务更加繁重,工作量比平时增加几倍,仅靠现有财务力量变成不能满足战时要求,机动保障力量不足,难以完成战时资金的繁重保障任务。
四、做好战时资金保障的对策
(一)明确战时资金保障重点
要统筹兼顾安排,保证战时资金保障的重点性。资金保障应从作战全局出发,对保障重点和保障内容分主次、先后和轻重缓急,优先保障对作战进程有重要影响的保障对象和内容。从保障对象看,直接担负作战前线任务的部队是保障重点;从保障过程看,作战物资、车辆油料、装备购置等是保障重点;行进中,部队的给养、装备和车辆维修是重点;处置时,伤病员的救治、药品的补充是重点;扫尾时,卫生防疫、现金清理、伤亡保险金的发放是重点。从整个作战全局来看,突出保障重点包含两个内容:一是保障重点方向的经费需求;二是保障重点部队的经费需求。在资金供应中应突出这些重点,按部队所承担的任务,在财力、物力和人力等方面给予支援,做到万无一失。而且要考虑到,针对作战的不同阶段,资金保障的重点和重要内容也会有所不同,必须根据具体情况,区别对待,分清主次,逐步保障。
(二)制定战时资金保障方案
现代战争的实质是打装备、打经济实力。在作战前的准备阶段,经费保障是关键,是其他一切工作的物质基础。特别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规律要求战备物资的筹集和准备必须通过市场来解决。这样,战前准备阶段需要考虑的因素多,需要运作的资金量大,单靠作战部队的家底资金难以完成作战所需物资的储备任务和战前准备工作。这就要求财务部门为玉绸缪,准确预测出作战经费的需求量,制定筹集资金供应到位的措施,并在时间上有定的提前量,以保障作战时期的经费需要。同时要检查并落实各作战部队的家底情况,以备后续经费保障。
在预测作战资金需求的基础上,财务部门必须制定出财务保障预案。各级应考虑到可能发生的突然情况,尽可能细致的拟定出解决方案和对策,并在预案中予以明确。预案应主要明确两点:一是核定资金周转限额。部队作战期间,给养物资统由军需部门负责采购,后勤财务部门的经费周转量相应减少,各单位一般根据实发工资、津贴额确定其周转量。随军银行要储备1个半月工资、津贴额的经费。各团要储备一个半月工资、津贴额周转使用。二是明确经费审批程序。根据部队战时的实际需要,凡正常经费标准范围内确实无法解决的开支项目,如车辆、火炮修理,购置战备厨具及活动营具等,可编制专案经费申请计划,逐级上报。待上级批准后,再报请领导督促业务部门落实,保证作战的需要。
(三)加强战时财力供应
必须完善战时财力供应体系,拓宽资金保障渠道。要成立多个应急财务支援保障分队,主要承担战时财务人员补充、战时紧急资金护送等任务。师、团后勤财务部门根据战时需要增设助理员,专门负责战时采购物资的经费结算等工作。对于战时财力供应,应以财政金融动员为主,通过动用国家财政战略储备,调整国家预算,增加军费拨款以及发行公债等形式,拓宽财物保障渠道,确保战时财力供应及时充足。提前与驻地所在城市的两家或三家国有商业银行签订战时取款协议,在限制时间内能够取得充足的现金送往一线作战部队。并根据战时各部队的任务需要,合理确定现金储备,作战任务重的部队可以打破常规,增加现金储备,以满足作战任务的需要。由于作战空间地域、任务环境的特殊性、临时性,容易给随行携带的现金管理带来安全隐患,因此,必须在财务部门落实现金安全管理规定,实行专人负责、多人监管制度,确保资金的运送、使用安全到位。
(四)做好战时伤亡保险金给付
由于战时会出现人员伤亡,为了激发广大官兵的战斗精神,必须做好战时伤亡保险金的资金给付工作。 是要适当提高标准。现行标准,主要是参照全国工伤保险的平均水平制定的。从体现军人职业特点、激励军人履行职责的角度来分析,目前的标准明显偏低。因为,在战争状态下,军人职业的牺牲性、奉献性和风险性是其他职业所无法比拟的,再加上物价指数不断攀升等因素,战时被评为革命烈士的保险金标准应调整为40万元,因公牺牲的保险金标准应调整为30万元,其他的伤残标准也应相应提高。二是要准确给付资金。现代高技术局部战争,武器威力大,打击强度高,动辄就会人员大量伤亡的局面。由于伤亡人员较多,因此给财务人员带来的工作量大大增加,前方要申请,后方要发放,中间环节多,容易出错。要求财务人员必须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既不能多发,更不能少发、错发,伤亡保险金的给付必须达到准确、及时的要求。能少发、错发。人员伤亡情况申请得到上级批准后,财务部门应及时通知当事人,将保险金直接发放给受益人。如果是牺牲军人,应及时通知其法定继承人到部队领取保险金;不能来部队的,可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通过邮寄或银行电汇等方式,将保险金及时汇给合法继承人。三是加强战时军人伤亡保险基金的筹集和管理。由后方财务部门负责军人伤亡保险基金的筹集与管理。一方面,要多方筹集资金,加大现金储备限额,确保作战期间一旦发生人员伤亡,能够及时足额给付保险金。另方面,要加强保险基金管理,将伤亡保险基金纳人专户管理,开户必须符合规定,存人信誉较好的国家商业银行,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名义挤占挪用,并与银行签订协议,保证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能立刻支取现金。战时伤亡保险金不得存入定期和购买国债,更不得用于投资股票或非政府债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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