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4
[摘要]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国内资本外逃问题日益突出。根据外逃资本的不同来源可分为非法资本外逃及合法资本外逃。其中,非法资本外逃的原因主要来源于制度的渗漏,而合法资本的外逃则归因于国内经济政策的偏失。通过完善现有法律制度,改革经济政策,政府可以对资本外逃进行干预和控制。
[关键词]非法资本 合法资本 资本外逃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的自由化进程带来了大量的外资流入,然而同时发生的是一部分资本又重新流出中国,形成了资本外逃。1997年以后,东南亚金融危机的爆发引发了更大规模的资本外逃。资本外逃不仅会引起外债的增加,伴随着国内税基的减少甚至会引起生产性资源的净流出,因此它已引起了我国政府的高度重视。
实际上,早在上世纪90年代我国的资本外逃问题就已经初现端倪:1998年,我国的外贸顺差400多亿美元,但一年中我国外汇储备只增加了50亿美元,至少有350亿顺差没有在外汇储备增加值中表现出来。如此巨大金额的外汇“不知去向”,其中固然有一些正常的因素,如向泰国、印尼等国贷款用汇、部分出口贸易对象国延缓付汇等,但更应引起人们关注的是一些不正常因素,如逃、骗汇及资本外逃。
一、资本外逃的定义
何为资本外逃?资本外逃亦称资本转移或资本逃避。它是衡量一国经济增长稳定状况,反映一国金融体系潜在危机程度的一个重要指标。资本外逃作为一种世界性的经济现象,得到各国经济学家的广泛关注。同时,因其涵盖范围广泛、影响因素众多、研究时的特定空间背景不同而出现许多不同的定义和研究的侧重点。总的来讲,其定义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资本外逃是指生产资源由不发达国家向发达国家的流失,即指一切贫国向富国的生产资源(包括资本、自然资源和人力资源等)流失现象。狭义的资本外逃是指那种为规避风险或当局管制而出现的“非正常资本外流”。由于我国一直实行严格的资本管制政策,国内居民要将其财富转移到国外只能通过非法手段进行。所以,我们所定义的资本外逃基本属于后一类,即:资本外逃是指基于避险或牟利等动机而在一国出现的非正常资本外流。应当说明的是,资本外逃概念本身所指的资本外流并非全都非法,在一定的政治经济条件下,资本外逃也属于合法、正常的对外投资。
二、资本外逃的分类
因为资本外逃有合法、非法之分,根据外逃的资本是否合法,我们可以把我国目前的资本外逃分为两大类,即:非法资本的外逃和合法经营积累的私人资本的外逃。
(一)非法资本的外逃
我国非法资本外逃主要有二类:一是通过贪污、受贿以及出售国有企业等手段侵吞的国有资产的外逃;二是从事走私、贩私、诈骗和偷漏税等犯罪活动而获得的巨额财富的外逃。这两种类型的资本属于非法收益的资本。它们的外逃是由于改革开放以来,某些权力阶层及与其有着千丝万缕关系的人,利用我国体制转轨过程中的漏洞和法制不健全,从中获得巨大的非法财富。随着国家金融监管力度的加大以及反腐败斗争的深入,这些不法资产的占有者感到了不安,于是通过各种途径将其非法占有的财富转移到国外。
(二)合法资本的外逃
合法资本是指合法经营积累的私人资本。这一类资本外逃也可分为两类:一是资本所有者担心合法财产得不到有效保护而向国外的转移,旨在确保私有资本的安全;二是资本所有者在国内无法获得预期收益,或认为同等资本在国外可赚取更大利润而将资本转投国外,旨在实现资本收入的最大化。
三、造成我国目前资本外逃的原因
随着我国加入WTO,改革开放力度进一步加大,资本外逃现象愈演愈烈,究其原因,与目前我国的经济环境恶化有关。经济环境的恶化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制度的渗漏无力维持健康良好的经济环境。我国对财产权利的法律保障仍不健全,个人所得税较高,有产者对其资金无安全感。政府部门贪污腐败现象严重,法人走私盛行,外贸企业与有关单位、个人违法乱纪现象严重。海关、银行与央行外汇管理上各自存在着薄弱环节,各涉外管理机构之间未能有效协调合作等。
第二,国内高昂的交易成本使资金运作收益甚微。中国的金融市场起步很晚(国债始于1990年,股票始于1989年),国内金融资产的交易成本很高,已高于国际交易成本。改革开放以来,货币化进程不断深化,居民掌握的金融资产迅速膨胀。在国内交易成本过高的情况下,居民有强烈的动机将资产转移到国外。
第三,经济的不确定性使经济发展步履艰难。在实际经济增长率逐节下滑的过程中,以往被高增长所掩盖的许多问题开始暴露出来:产业结构不合理;供给与需求的不对称造成相对过剩;收入分配差距拉大导致普遍居民消费能力不强,内需不振;国有企业改革尚未取得实质性进展,工人下岗,更增加了人们对于经济前景的悲观预期;原本较为有利的国际经济环境由于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而显得特别严峻,出口需求大幅度萎缩。本国经济的不确定性和欧美国家的繁荣诱使一批资本从中国转移至欧美国家。
在了解了目前整体经济环境的不利因素之后,针对上述两种不同类型的资本外逃,我们将分别对其成因详加论述:
(一)非法资本外逃的原因
1.监管不力使不法分子有机可乘。在实施严格资本管制的条件下,我国资本外逃的途径主要有贸易转移、对外投资、混入经常项目结售汇等。这说明我们的监管存在问题。要防止国内资本持续大量外逃,健全和完善监管机制必不可少。
2.“洗钱”因素。在当前经济全球化、资本流动国际化的情况下,洗钱活动愈演愈烈,据国际社会估算,每年被清洗的黑钱总数已近30000亿美元,洗钱已成为国际社会的一大公害。有调查表明,近年来我国洗钱活动日益增多,数额也在不断上涨,犯罪分子将通过贩毒、走私、贪污和受贿等非法交易活动将所获得的“黑钱”通过各种途径套取外汇资金汇往国外,存入一些国外金融市场的银行体系内。因此,“洗钱”因素也是导致我国资本外逃的一个重要因素。
(二)合法资本外逃的原因
1.赤字财政所起的推动性作用比较显著。财政赤字使国内居民对国家债务产生忧虑,导致国内居民以各种形式增加持有外国资产,形成资本外逃。一般而言,此类原因引起的资本外逃很少回流,是一种“纯粹性”资本外逃。(根据资本是否回流,资本外逃可分为两大类:一种是"纯粹性"的资本外逃,即资本逃离本国时并未确定将来是否还流回或何时流回;另一种是"过渡性"的资本外逃,即资本外逃只是一个过渡过程,它们在国外"改头换面"之后,又通过正常渠道以"外资"的身份流回国内 )。
2.国外较高的资产收益率作为一种外部利好因素对中国的资本外逃起着拉动性的作用。资本的相对价格差异将产生套利的机会,特别是在汇率机制缺乏灵活性的情况下,会引发短期资本在国际间的无风险套利。我国自 1996年来几度降息,接着又出台征收利息税、实行储蓄存款实名制等金融政策,从而降低了本币资产(存款与债券)的收益率。资本的天性决定了在存在利差、汇差、收益差的情况下,为获取高收益,必然引起资本外流。同样的,在这种趋利原因的驱使下,资本一旦外逃就不再回流,也会形成“纯粹性”资本外逃。这类资本外逃,会直接减少国内的资本存量,限制经济发展,降低人民福利,给国家带来难以挽回的损失。
3.对内外资实行的差别待遇政策所形成的可套利空间,是促使国内资本外逃的重要因素之一。长期以来,我国为吸引外资以弥补国内建设资金的短缺,对外资实行超国民待遇。外资企业在流转和所得税、进出口经营权和外汇管理等方面都享有不同于内资企业的特殊和优惠政策。这种内外有别的不平等待遇使国内企业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很大程度上诱使了部分内资想方设法将资产转移到国外,改头换面,再以外资身份回到国内享受优惠。由于外逃的资本会以新的身份再度回流,所以差别待遇通常会引起“过渡性”资本外逃。根据世界银行的资料,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前,在大陆投资的香港资本中,有25%属于回流资本,其来源即以过渡形式外逃的资本。“过渡性”资本外逃一方面造成大量的税收流失,给国家财政造成了巨大损失;另一方面又造成了假三资企业与国内企业的不公平竞争,危害巨大,而差别待遇就是引起这类资本外逃的最主要原因。据不完全统计,中国对内外资实行的差别待遇政策每年能够推动大约143.22亿美元的“过渡性”资本外逃。
四、资本外逃对我国现阶段经济建设的危害
资本大量外逃,将会带来什么恶果?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调查报告指出,1994年爆发的墨西哥金融危机,其导因在于墨西哥本土的资金外流,而不是最初所推测的是由外国投资者因墨西哥政局不稳而争相抛售比索所致。资料显示,1976年至1994年这18年间,墨西哥资本外逃占外债增加额的比重为 64.8%,居世界第二位。墨西哥金融危机引致的后果相当严重,所以我国绝对不能对日益严重的资本外逃现象掉以轻心。
外逃资本对我经济的不良影响,主要体现在:一是影响国内的资本形象。对于中国这样一个急需资金的发展中国家来说,这将极大地削弱中国经济的发展后劲,减缓中国经济的发展速度。二是部分外逃的资本为了骗取税收的优惠,又以假外资的形式重新流回国内。从表面上看似乎并没有造成什么损失,但实际上,这一方面会造成大量的税收流失,另一方面又造成了假三资企业与国内企业的不公平竞争。三是资本外逃也给保持人民币汇率稳定的努力造成了极大的压力。因为资本外逃一方面减少了外币的供给,另一方面又增加了对外币的需求。长此以往,必然会酿成金融危机。四是资本外逃也涉及到所有者权益问题。事实上,相当多的国有资产在外逃之后,其资产属性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由“国有”变成了“私有”。
五、结论与政策启示
通过以上论述,我们不难得知,从整个经济环境看,在我国在改革开放过程中大量引进外资的同时,资本外逃的规模已经不容忽视。进入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中国的国内储蓄已经有了超过国内投资的趋势。储蓄过剩、资本外逃、外资流入三者同时并存,进一步说明了国内闲置储蓄的可能去向,以及我们在利用资金上的双重浪费。资本外逃已经形成了巨大隐患,我们无法排除它在某些时候恶化并产生较大冲击的可能性。值得庆幸的是,中国目前尚未像当年拉美国家以及后来的东亚、俄罗斯等国那样陷入金融危机。这在很大程度上应归因于中国经济的高速稳定增长。外资的持续、大量流入以及国家对宏观经济的有力调控,增强了中国经济对外部冲击的承受力。同时,由于外汇黑市和骗、套、逃汇事件十分猖獗,管理部门已加大了检查、打击和惩罚的力度,也已取得一定的成效。
然而我们必须看到,只要资本外逃产生的原因未得以消除,这一现象就不可能被杜绝。从现实情况看,资本外逃有着多种渠道和灵活的方式,其中有很多是难以被"堵截"和查核的。比如受国际惯例的约束,外汇指定银行在履行付款义务时,只能根据单据的表面一致性和表面合规性进行检验,无法对交易的真实性进行检验和监督,再比如国内外配合假报货值、境外逃汇、投资转移等等。所以,要想在短时间内阻止一切资本外逃显然是不现实的。许多国家的经验也证明了,即便是在严格的资本管制之下,一国也不可能防止所有的资本外逃。
此外,在政策意义上值得注意的是,如前文所分析的,中国的资本外逃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国内经济环境恶化和政策、制度的缺陷所引起。从这个意义上讲,政府应当和可以做到的应是:第一,推进国内的金融深化,减少在利率管理、市场准入、投资限制等方面的直接管制和行政干预;第二,在深化外汇体制改革、放宽外汇管制的同时建立人民币远期外汇市场,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充足的套期保值、规避风险的工具;第三,协调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和汇率政策,保持宏观经济政策行为的一致性,有效地化解银行不良资产,维持稳定而合理的实际汇率,减少居民的风险预期;第四,引进外资应从“优惠政策导向"向"市场导向”转变,依靠改善投资的"软环境"和"硬环境"、提高办事效率和减少交易成本来增强投资的吸引力;第五,加大对贪污受贿、侵吞国有资产行为的督察和惩处,严格规范企业对外直接投资、买壳上市以及国际购并中的资产评估和财务管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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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杨胜刚、田冬炜《中国资本外逃的变化趋势》,《上海金融》2003年第8期。
作者简介:周丽芳,厦门集美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国民经济学04级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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