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4
农业品牌的发展离不开政策的引导与支持,此次研讨会设置了农业品牌政策创设圆桌论坛,由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金文成主持,参与论坛的嘉宾就新时代下农业品牌创设在政府层面需要注意的问题分别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并对农业品牌的发展进行了展望。
中国农业的现状是产品多,品牌少,农产品同质化严重,鲜明特色不够突出,普通品牌多,知名品牌少,不少农产品虽然产量位居全球第一,但市场占有率较低,缺少一批在国际上叫得响的品牌。
中信农业投资总监、首农股份董事徐锐钊指出,中国农业品牌目前正处于发展期,因此首先不能急于求成,而要坚守品质、标准;其次,拥有高品质产品、掌握核心技术是品牌的基础,品牌企业只有不断探索创新才能做好品牌创建工作;最后,农业品牌建设需要进行全面统筹。
中国农业大学国家农业市场研究中心主任韩一军认为,中国农业品牌发展任重道远,未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在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大背景下,农产品能否走向市场是农业大省共同面对的难题。农产品要变为商品实现价值,最终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目前,中国区域公用农产品品牌有500多个,而农产品品牌建设要与区域特点相结合。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苗冰松表示,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制定2020农产品河北品牌建设的工作方案,主要围绕“三个一批”展开制度建设、政策建设以及品牌建设。“三个一批”分别是是培养一批农产品河北品牌,提高河北农产品知名度;抓好一批区域农产品公用品牌;抓好一批企业品牌。让头部企业走向世界,将中等企业向上扶持。
事实上,区域品牌价值的提升,将有助于当地企业品牌建立,并能优化区域内公用农产品品牌全产业链,对品牌建设全过程工作将有显著帮助。
品牌追求的是一种个性化和独特性,而标准寻找的是不同主体之间的一致性和规范性,这二者之间应依靠品牌评价标准化结合起来。这就需要政府部门站在全局的产业发展的高度,构建农业品牌建设的标准化体系。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副研究员吴芳认为,第一,应建立一批品牌基础标准,其中要涉及品牌管理、品牌建设等领域的基础概念,并用标准易懂的语言进行解释。如此一来,农业品牌建设的参与者拿到标准后,一看就懂、一学就会,可立即使用,通过简单、直接的方式提高品牌意识。
第二,应从落实品牌建设主体责任的角度来导入品牌管理标准。我国农业品牌建设的相关主体包括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政府相关部门应根据不同主体的经营特点,制定出相应的品牌管理规范。不同主體接受针对性培训后,就可对自有品牌按照流程进行管理。
第三,应发挥品牌引领示范作用,制定品牌评价标准。农业品牌需要制定品牌评价标准,包括对农产品、农业企业、区域公用品牌的界定,符合品牌评价标准后,才能称之为农业品牌。品牌评价标准可以起到规范市场的作用,能客观反映农业品牌建设领域的建设成果,并能运用评价结果倒逼农业产业链的转型升级。
与此同时,政府部门还应发挥公共服务的职能,要统筹各方面的资源,对农业品牌建设标准化工作进行支撑。首先,需要出台鼓励与扶持政策,让所有农业品牌建设者积极参与到农业品牌的标准化的建设当中;其次,加大科研投入,农业品牌建设是专业性较强的领域,需要对该领域加强技术研发,支撑标准化推广的;最后,政府需要统筹协调各方面资源建立品牌建设标准化长效工作机制。
与会专家表示,希望通过标准的制定和评价,推动我国农业高质量发展,将为中国农业品牌建设架出一条快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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