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3
□岳亮
民国初年的顶层设计之争
□岳亮
1911年末,统治中国长达267年的大清帝国已不再有往日的威严,爱新觉罗家族虽然还没谢幕,却也只有冷落在紫禁城里,等着国人对他们的命运作出裁决。形势发展之快,着实出乎所有人意料。尽管革命党与北洋军的武汉战事还没决出胜负,中国的各路精英已经在热烈地讨论未来国家的顶层设计了。未来到底采用什么国体,是民主共和,还是君主立宪?至12月18日南北和谈正式开议,江山鼎革只在朝夕之间,社会舆论对清廷的落幕已无悬念,由孙中山组织共和政府则是众望所归。
临时约法:把权力关进笼子里
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前,孙中山从国家民族大义出发,表示只要清帝退位,他便推袁世凯为大总统。本来,按照孙中山的设计,中华民国将实行美国式的总统制,临时大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行政首脑。在行政、立法、司法的基础上增加考试、监察,五权分立,既保障总统权力的实行,也可以分权限制个人的专断独裁。鉴于袁世凯反正,清帝亦告退位,孙中山乃向参议院提出辞职。但实际上同盟会对于袁世凯这样一个前清官僚出身的强人接任总统,委实放心不下。当参议院讨论约法制度时,有议员提出参照法国宪章实行责任内阁制,总统就职时立誓遵守约法,以此防范总统独裁,力主实行总统制的孙中山没有表示异议。因此,当《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出台后,就多出了一个总理的职位来。《临时约法》构建了现代中国的国家雏形,按照约法规定,总理为国家行政首脑,总统的法案和政令须经总理副署后方才具有法律效应。也就是说,袁世凯虽然做了总统,但却不能直接控制政府,不仅参议院可以约束他,还要受总理的掣肘。考虑到袁世凯的“狡猾善变”,孙中山觉得还不够稳妥,还要再上一个“双保险”。辞职前,孙中山与袁世凯约定三事:临时政府定都南京,新总统必须到南京受任,新总统必须遵守《临时约法》。
显然,由同盟会主导制定的这部《临时约法》就是要通过国家大法的顶层设计从制度上把权力关进笼子里。孙中山认为袁世凯只有脱离北方的专制环境,到有民主之风的南方,才有可能接受国民监督,这是同意袁世凯当总统的先决条件。然而,原本抵制内阁的同盟会最终改弦易调,一切恒以政治斗争需要而转移的方式手段,却又埋下了深深的隐患。
私人订制:“袁记”约法出台
《临时约法》对大总统权力的限制,老谋深算的袁世凯岂能不知,虽然他未必明白美国体制和法国体制的名堂,但论政治经验却远比年轻而天真的革命党人要丰富得多。袁世凯清楚同盟会对他并不完全信任,孙中山的三个条件没有一个不是为了约束他的,无非是想把他这只老虎的牙拔了,再装进革命党设计的笼子里。不过袁世凯起初倒并不在意这些,以他的思维逻辑看来,民国的总统和清朝的皇帝一样,大权还是自己的。既然约法规定内阁制,那么任命一个听话的总理来控制内阁也就没事了。因此,袁世凯一再信誓旦旦宣称拥护共和,对于孙中山提出的每一项主张,他都几乎全盘接受。但暗地里,却已作好了反扑的准备。
事实证明权力是不甘于被关进笼子里的,孙中山想要把袁世凯从北京弄到南方,调虎离山的策略只是一厢情愿。一场突然的“北京兵变”,轻易就化解了革命党设下的绊子。随后宋教仁的遇刺身亡和“二次革命”的失败,不仅让国民党元气大伤,也给了袁世凯反噬的机会。在下令通缉孙中山、黄兴,解散国民党,取缔国会一系列组合拳打下来后,大权独揽的袁世凯撕毁《临时约法》,公布新的《中华民国约法》,宣称其权力与地位来自清廷顺应天意禅让,与《临时约法》毫无干系。新约法规定,“大总统为国之元首,总揽统治权”,“国民会议由大总统召集并解散之”,“凡可以掣行政之肘……皆予删除。凡可以为行政之助者……悉予增加”。不仅如此,袁世凯还授意约法会议颁布新的《大总统选举法》,规定大总统任期十年,连任亦无限制,还可指定接班人。根据这个选举法,袁世凯实际上成为终身总统,而且有权传子,世袭罔替。由此可见,这部由袁世凯炮制出来的新约法,实际上是一部“假总统政治之名,而行独裁政治之实”,为满足其个人权力欲望而私人订制的“袁记”约法。
回顾民国初年的约法之争,同盟会的“因人立法”和北洋军的“因人修法”都有损于国家法治的良性建设。
(摘自《学习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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