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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让“卖房炒股”成为投资毒药

时间:2024-04-24

陶丹

随着行情的转暖,看好A股的声音渐渐多了起来,看好2019年是“牛市的起点”也不在少数。在市场一片狂欢中,“卖房炒股”论再度浮现。原本在2018年的下跌市道中,“卖房炒股”还被民间舆论评选为十大败家行为之一,排名更甚单纯的“炒股”一项,如今2019年才过去不到两个月,形势却发生了风云变幻的逆转,让人不得不感慨世事变化之快。只是,“卖房炒股”对专家和券商来说,或许只是吸引眼球和鼓动投资者入市的手段而已,对一般投资者来说却有可能成为“投资毒药”。即使短期股市的飙升能够带来市值快速增加的快感,但追求短线暴利的“炒”股行为,却可能成为长线的输家。

靠“卖房炒股”赚大钱难度大

“卖房炒股”并非今年出现的新说法,在以往A股每一次行情蹿起的时候,都会有类似的说法出现,还真有些投资者这么做了。别的不说,就以今年证监会官网下发的首份行政处罚书来说,原中航证券员工赵某就因为“卖房炒股”而被罚款60万元。根据处罚决定书的披露,赵某利用其父亲的证券账户,在2015年到2017年期间,将包括卖房款395万元在内的500多万元资金投入股市,违反了《证券法》中从业人员不得炒股的相关规定。令人惊诧的是,尽管赵某在证券行业工作多年,单单在中航证券就担任过营销、渠道、资管等多个岗位,从业经历不可谓不丰富,但在两年的违法交易过程中,累计下来竟然还是亏损。而他首次开立父亲股票账户用于交易,正好是2015年6月牛市顶峰,在市场一片狂热中“卖房炒股”,不仅违法还赔钱,堪称“赔了夫人又折兵”。可以想见,在许多普通投资者眼中带有“专业光环”的赵某,都在“卖房炒股”上栽了大跟头,普通投资者想靠“卖房炒股”赚大钱,难度可想而知。

虽然有人会认为,赵某“卖房炒股”入市的时机不对,正好是股市的高点,赔钱比赚钱容易。但这种看法明显带有“事后诸葛亮”的味道。试问股市的高点,哪个是市场中大部分人能事先预料得到,并成功逃顶呢?恰恰相反,能让投资者萌生“卖房炒股”并付诸实践的时候,哪个又不是市场人声鼎沸、甚至是“遍地股神”的阶段呢?不管是股市点位还是投资心态,“卖房炒股”从起跑线就已经落后了。

有经验的投资者都知道“卖房容易买房难”的说法。股票的高抛低吸,重点关注的是价格,只要不触及涨跌停,都可以顺利成交,对于资金量不大的投资者来说尤其容易。而房屋则不然,卖出之后想要买回原房子,还要看接手方答不答应,如果对方是自用的话,这个概率就相当低了。即使买回地段、格局类似的房屋,买卖过程中还存在远比股票交易要多得多的税费、佣金等,如果是自家入住甚至还需要花上一笔装修成本,而房屋买卖过程中的时间成本还不计其中。因此,如果“卖房炒股”之后从股市的收获仅仅和房屋的增值、租金收入相当,实际上也是隐形的亏损,只有当股市投资收益远超房屋增值的部分,这样的资产腾挪才有意义。

着眼长期优化资产配置结构

当然,A股等权益类资产相对房地产来说,还是有很大优势的。笔者认为,长期来看,股票资产在我国居民资产配置的比重将逐步上升,而房地产将逐步下降。在美国,民众的可投资资产中,股市就远超自有住宅的占比,中国内地的房产占比达到极值之后,未来出现一定程度的降低也是和国际接轨的可预期行为。但这样的变化,并不是单纯通过“卖房炒股”就能够实现的。根据统计,2017年美国年收入在10万美元以上的家庭,80%的资产配置在公募基金上,这也是美国民众直接炒股比例不高,间接持股的比例不低的重要原因。而通过公募基金间接参与股市,不仅平均持股时间长,而且主要资产配置在指数成分股等“头部公司”中,这和国内一些投资者“卖房炒股”之后快进快出的交易行为存在较大差异。因此,从美国经验来看,房产到股市资产的腾挪,不是靠“炒股”而是靠“炖基”。“炒”和“燉”、“股”和“基”之间,二者形似神不似,造成的投资结果可谓天差地别。

当然,中美股市结构、经济发展阶段不同,决定了我国家庭财富配置结构的调整还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A股或许还会有过山车式的大涨大跌,其中不乏短期的暴利诱惑,但对大部分投资者来说,“卖房炒股”并不是最好的选择。只有少数房产自住要求得到充分满足、还有多套投资房产的投资者,可以考虑将富余的房产脱手,增加对股市的投资。而这样的投资,也不应当是短期投机的炒作,而是着眼于长期资产配置结构的变化,立足价值投资理念,关注高分红、低估值的蓝筹股,或者指数基金在低位区的投资机会。唯有如此,“卖房炒股”才不会成为投资毒药,真正做到优化自身的资产配置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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