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4
皮海洲
12月18日,金陵体育收出一根“大阴棒”,当天该股下跌5.62%。究其股价大幅下跌的原因,显然与12月17日公司发布的利润分配预案有关。
2018年A股收官在即,部分上市公司也陆续推出了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这其中尤以高送转预案为主,例如金陵体育就推出了每10股转增7股派现2.80元(含税)的利润分配预案。应该说,这是一个不错的分配预案,但为什么却在12月18日迎来了市场的“当头一棒”呢?其中至少有两个方面的原因。
首先是高送转概念的炒作受到抑制。虽然正元智慧在11月14日就发布了每10股转增9股派发1.5元(含税)的利润分配预案,而且一度引发市场的炒作,包括正业科技、汉邦高科等公司也积极响应,但由于交易所的接连“问询”,高送转概念的炒作因此熄火,相关个股的股价也从终点回到了起点。正是在这种背景下,金陵体育送转股预案出台后,投资者用脚投票并不令人意外。
其次是在利潤分配的问题上,金陵体育让投资者“很受伤”。虽然12月17日晚,金陵体育推出了高送转的分配预案,但实际上,在此前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金陵体育还推出过另一个分配预案。11月20日,该公司宣布拟向11月30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元(含税)。然而第二天,该公司又宣布取消前述利润分配预案。如今不到1个月的时间,金陵体育又再次推出新的利润分配预案,这不能不让人怀疑该公司是否把利润分配当成了“儿戏”。
对于利润分配预案,投资者用脚投票事出有因,这源于“利润分配一日游”。虽然彼时对于取消现金分红,公司方面表示“现因公司近期计划调整,无法按期完成本次权益分派”,但11月20日与11月21日仅仅间隔一天,迅速变脸令人措手不及。
此外,12月17日,金陵体育公布的利润分配预案是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可11月20日发布的利润分配预案就显得不伦不类了。这到底是年度分红还是季度分红抑或是月度分红呢,恐怕无人说得清楚。
尤其重要的是,金陵体育于11月15日刚刚披露《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增持计划完成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李剑峰于11月15日完成最后一笔增持。
而且,金陵体育在公布利润分配预案的同时也明确表示,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在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后6个月内存在减持计划。根据该公司于2018年11月6日披露的公告,公司该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锁定期为2017年11月7日至2018年11月6日。按照公司《2017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不超过18个月(2019年3月11日届满)。如此一来,金陵体育的利润分配预案明显有利益输送之嫌。
但令人困惑的是,按现行的股市制度,金陵体育的做法似乎并不构成违规。虽然今年11月23日沪深交易所分别发布了上市公司《高送转指引》,对高送转中的一些利益输送行为进行了禁止。但在创业板上市的金陵体育,其10转增7股并不属于所界定的“高送转”范围。也正因此,金陵体育在利润分配问题上至少暴露出了A股市场的两大问题,是有待正视并加以解决的。
首先是利润分配预案信息披露的规范问题。对于金陵体育在利润分配预案信息披露中这种“一日游”的做法,应视同信息披露“乌龙”,不仅要以信息披露不规范予以查处,而且还应赔偿因此给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其次是在利润分配问题上,不论是高送转还是“非高送转”,都必须严禁向包括员工持股计划在内的相关联股东进行利益输送。对于送转股预案出台前后三个月或6个月内存在减持行为的,不得推出送转股方案。同时送转股预案出台前三个月内存在重要股东增持行为的,同样不应出台送转股方案,从而杜绝通过送转股来进行利益输送的事情发生。
对此,深交所12月20日向金陵体育发关注函,要求详细说明披露第二次利润分配预案的确定依据及合理性,转增方案与净利润、净资产增长情况的匹配性;说明是否存在配合员工持股计划减持股票维护股价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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