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4
日前,江西省某报刊文《我省迅速落实房地产去库存政策》,其中提到:“我省要求,各地市要摸准库存情况,制订去库存方案,结合实际出实招,及时制订出台具体方案。同时,要广泛宣传去库存政策,形成共识,宣传‘农民在城市购房是升值,在农村建房是贬值的理念。”
鼓励农民工、农民进城购房,确有必要,加大城市化进程同样有必要,但是应做到两点。一是别“强扭”。一些地方出现了农民被强制搬迁和上楼居住现象,这就违背了中央文件。新型城镇化不是简单的农民进城,坚决反对农民“被上楼”。二是别“忽悠”。在一定前提条件下,“农民在城市购房是升值,在农村建房是贬值”,不无道理。但是不能将此绝对化,从权威机构公布数据看,有些四五线城市房价不升反降,这就不是升值。如果“忽悠”农民在城市购房,房价跌了怎么办?农民岂不被坑?
其实,如果真替农民着想,就应该从尊重他们的权利入手,帮助他们享受跟市民一样的待遇;如果真愿意去库存,就应该在房价优惠、税费降低等方面倾向农民。正如有学者所称,如果真的希望未来成为市民的农民工成为买房的主力人群,就必须在户籍制度、在中小城市的产业发展和公共服务上着力改进,只有农民工在一个城市里享受的就业、子女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能够跟上,买房对他们才有意义。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各大过期杂志,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