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4
王劭佑,乔桂明
(苏州大学 东吴商学院,江苏 苏州 215021)
量化评价海峡两岸金融市场的合作程度,有助于更好地了解两岸金融市场发展的关联性和合作现状,并为评价两岸金融一体化的效应,设计未来一体化的最优路径与制定相关政策等提供重要参考。
根据金融业发展的传统三大板块,结合两岸金融合作的业务实际,本文用银行业合作、证券业合作和保险业合作来概括两岸金融合作的主体特征,当然除了这三大合作外,还有诸如期货、外汇等方面的合作表现,这些合作目前数量相对有限,本文研究中暂且不论。
(1)台湾银行对大陆银行与非银行客户债权债务合计 (TDL)。这个指标是绝对指标,用来反映每年台湾银行业在大陆银行业务发展情况,主要指存贷款业务的数量,数据可以在台湾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上搜集和整理。
(2)大陆证券市场上台资上市企业的重要程度 (TLV)。这个指标为绝对数和相对数的混合指标设计,包括两部分:其一,台湾主板市场大陆每期新上市公司总市值 (包括红筹股与H股合计),基本可以代表两岸地区证券业的合作关系。其二,台湾主板市场当期新大陆上市公司总市值占台湾联交所证券总市值的比重,这个指标主要用来衡量大陆证券市场对台湾上市公司的重要性程度,可以反映两岸证券业合作的程度。数据可以直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及中国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搜集整理。
(3)大陆保险市场对台湾保险机构的重要程度 (TIV)。这个指标同样为绝对数和相对数的混合指标设计,包括两部分:其一,台湾保险机构在大陆保险业务的每期保费收入。其二,台湾保险机构在大陆每期保险业务的保费收入占台湾当期保险机构总收入的比重。这个指标可以代表台湾与大陆两地在保险业务方面的合作关系,数据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和台湾金融监督管理网站的初始数据整理得出。
1993年台湾地区出台《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金融业务往来许可办法》后,两岸通汇可以通过“第三地”间接往来,这是两岸金融市场发展的一个重大转折点,对两岸金融市场的合作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由此,我们选择1993年作为基期。
计算各单项指标指数值,实际上是对单项指标的原始值进行无量纲化处理。由于存在绝对指标和混合指标,所以指标指数的计算方法有所不同[1]。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绝对指标。设指标i的基期原始值为Qi0,第t年度的原始值为Qit,则该项指标第t年度的指数值为:
(2)混合指标。为了消除混合指标某一部分的极端影响,我们对混合指标两部分进行算术平均处理。设混合指标i的两个组成部分基期原始值分别为pi0和qi0,第t年度的原始值分别为pit和qit,则该混合指标第t年度的指数值为:
为了较为客观地计算各个指标的权重,本文选用变异系数法。基本做法是:在评价指标体系中,指标取值差异越大的指标,更能反映被评价单位的差距。例如,在评价各个国家的经济发展状况时,选择人均GNP作为评价的标准指标之一,是因为人均GNP不仅能反映各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还能反映一个国家的现代化程度。如果各个国家的人均GNP没有多大的差别,则这个指标用来衡量现代化程度、经济发展水平就失去了意义。
由于评价指标体系中的各项指标的量纲不同,不宜直接比较其差别程度。为了消除其影响,需要用各项指标的变异系数来衡量各项指标取值的差异程度。各项指标的变异系数公式如下:
其中,Vi是第i项指标的变异系数,也称为标准差系数;σi是第i项指标的标准差;¯xi是第i项指标的平均数。
各项指标的权重为:
在基期合作程度指数为1的前提下,第t年两岸金融合作程度指数为:
根据确定的指标,运用大陆与台湾两地区的官方统计资料,进行资料搜集,得到各个指标1993—2010年的数据。为了消除数据的时间因素,本文以1993年的消费价格为不变价格,对三个指标进行了相应的处理。
(1)单指标指数以及权重的计算。搜集的数据经过处理之后,就可以根据式 (1)和 (2)求各个单指标的指数,并运用变异系数法求各个指标的权重。其标准差、平均数及变异系数等如表1所示。
表1 两岸金融合作各指标的权重
计算过程如下:
先运用Spss17.0进行数据分析之后得到各个指标的平均数和标准差,再根据均值和标准差计算变异系数,由式 (3)得指标TDL的变异系数为:;其他以此类推。然后将各项指标的变异系数加总:0.33+0.41+0.22=0.96;最后计算构成评价指标体系的这5个指标的权重,指标TDL的权重:;其他指标的权重都以此类推。
(2)两岸金融合作程度指数的计算。各个单项指标指数和权重确定后,就可分别获得各项两岸金融合作程度指数。利用Eviews6.0描绘的各项金融合作程度指数的发展趋势如图1所示。
图1 两岸金融合作程度指数趋势图
(3)实证结果分析。由图1的两岸金融合作程度指数变化趋势可以看出,两岸的金融合作程度自1993年以来总体上呈上升趋势,但是,这期间也存在多次较大的波动。
第一,1993—1998年,两岸金融市场合作程度一直都低于基期水平。说明在此期间,政府的金融政策没有起到良好的引导作用,或者说政府政策还不完善,致使两岸市场陷入观察期。另外,从单项指标指数可以看出,两岸银行业之间的合作程度处于上升趋势;而两岸证券业和保险业之间的合作程度并没有加强,反而越来越弱。
第二,1998—2000年,两岸金融市场合作程度迅速加强。两岸金融合作程度指数快速上升,同时,证券业和金融业合作发展迅速,但是,两岸银行业的合作程度并没有很大的进展。
第三,2000年以来,两岸金融合作程度呈现平稳增长。银行业之间的合作快速加深,金融业的合作也得到平稳发展,但是证券业的合作却存在减弱趋势,虽然在短期内,证券业的合作也有短暂的加强,但是总体趋势还是在减弱。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虽然两岸金融合作的总体趋势是合作程度不断加深。但是,两岸的金融合作还存在很多不稳定的因素,合作关系也不太稳定,且存在严重的发展不平衡。另外,两岸金融市场的总体合作水平还不高,2010年的合作程度指数只达到1.75,所以,目前的合作程度总的来说还是处于较低的水平。
经济发展是现代经济学中非常重要的概念。最简单的判断,经济发展主要表现为一国或地区GDP等指标的增长。经济发展包括实际社会总产值、实际国民生产总值和实际国民收入等总量指标的持续增长以及人均产值与人均国民收入等指标的持续增长,集中表现为一国总产出的持续增长。在当前金融全球化和区域金融一体化不断加深的趋势下,两岸的金融交流与合作在不断深化。因此,本文利用前文设计的两岸金融合作程度指数,采用动态结构向量自回归VAR模型,从分析两岸金融合作程度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入手,进一步探讨在一个长期动态发展的过程中两岸金融合作和两岸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从而为两岸已有的政策实施效果和未来两岸金融体制改革和两岸经济发展提供可借鉴的依据。
本文以银行业合作、证券业合作、保险业合作三大板块来概括海峡两岸金融合作的主要部分,设计并计算了两岸金融合作的程度指数FCINT,用来度量两岸金融合作程度,选取两岸地区GDP指标作为变量,用以度量经济发展状况,大陆和台湾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分别用NGDP和TGDP来表示。
另外,又选取反映两岸金融合作程度的银行业TDL、证券业TLV及保险业TIV指标作为变量,以具体分析三大领域的金融合作程度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但根据建模的实际意义,除两岸合作程度指数FCINT是指数测量变量,其增长率没有实际意义外,其余5个指标都用增长率来反映其发展情况,增长率的计算方法为:
与上文数据的处理方法相同,为了消除时间序列中时间因素的影响,所有变量的数据都采用1993年的不变价格进行处理。处理后各变量的计算结果如表2所示。
表2 变量和数据
(1)基于FCINT与iGDP的VAR模型。根据前面的分析,为了从整体上把握两岸金融合作程度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联性,先选取两岸金融合作程度指数FCINT、人均GDP增长率iNGDP、iTGDP,分别构建VAR模型如下:
式中,C表示扣除内生变量因素以外其他所有影响被解释变量变化的因素,Bs表示被解释变量对该因素的弹性系数。根据建立的模型,我们利用Eviews6.0进行分析处理。首先要确定变量的滞后阶数,由于要分别分析两岸金融合作程度与大陆、台湾经济发展的关系,所以对两个模型变量分别进行变量滞后阶数的选择,对应的AIC和BIC等估计量如表3所示。从结果可以看出,对于两个模型来说,滞后阶数为1时的模型计算结果都明显优于滞后阶数为2的情形,因此,选择滞后阶数为1是比较合理的。
表3 模型滞后阶数选择标准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模型建立方法选用的是非限制性VAR模型,这就使得模型中变量之间的同期相关关系不能得到很好的反映。但是,变量之间当期的相互影响是序列关系中很重要的方面,因此,为了检验变量之间是否存在较强的同期相关关系,用残差的同期相关性检验来描述,结果如表4所示。
表4 变量同期残差相关系数
从表4的结果可以看出,IFCI与 iNGDP、iTGDP的同期相关系数不能认为显著不为0,相关系数较小,说明他们之间的同期相关关系并不十分明显,因此,可以认为选定建立非限制性VAR模型是合理的。
同时,为了检验估计的VAR模型的平稳性,本文通过分析变量的AR根来进行检验。如果变量的单位根全部在单位圆内,则认为当前的VAR模型是平稳的;否则,认为模型不是平稳的,需要对模型进行重新修正。对于大陆而言,对应模型分析结果如表5所示,发现所有的根都在单位圆内,这说明VAR模型的估计结果从长期看来是稳定的,因此,该模型可以用来对两岸金融合作与经济发展的关系进行分析。
表5 向量自回归估计
从表5的结果也可以看出:对大陆而言,经济发展变量能够解释两岸金融合作程度方差的71%,但两岸金融合作程度指数只能解释经济增长率方差的21%。用同样的分析,对台湾地区的分析结果也显示经济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两岸金融合作程度的加深,但两岸金融合作对于两岸经济发展的影响并没有像其他发达国家那么明显。为了进一步分析两者存在的促进关系,本文在建立VAR模型的基础上再进行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
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实质上是检验一个变量的滞后变量是否可以引入到其他变量方程中的方法。一个变量如果受到其他变量的滞后影响,则称它们具有Granger因果关系。运用Eviews6.0可以直接得出Granger因果检验的结果,如表6所示。
表6 VAR Granger因果检验
从表6的结果可以看出,iFCI不是iNGDP的Granger原因,同时,iNGDP也不是 iFCI的Granger原因,这一结论对于台湾地区仍然成立。但是,这与目前理论界的研究结论并不相符,理论界普遍认为,经济发展能够促进金融合作程度加深,金融合作程度的加深必然会影响经济发展。这说明:一方面,大陆与台湾的金融合作程度还处于较低的水平;另一方面,由于政策及其他外界因素的影响,金融合作对经济的促进作用还没有得到应有的发挥,金融合作的步伐明显落后于经济发展对两岸金融合作的需求增长的步伐,两岸的金融市场需进一步的开放和渗透。
(2)基于金融要素与iGDP的VAR模型。为了进一步分析金融合作的三大板块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以便做出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在建立基于FCINT与iGDP的VAR模型基础上,本文又建立了基于金融合作的三大板块与iGDP的VAR模型,以更好地分析他们之间的相互关系。本文构建的基于VAR的经济发展模型如下:
其中,A表示其他所有能影响他们的因素,Bi表示分析变量对该因素的弹性系数。
在上述分析中本文指出,金融合作对于经济发展的作用具有一定的滞后效应,当期关系并不显著。为了检验这一结论对此模型是否仍然成立,本文对这四个变量进行了相关性分析,结果显示,不能认为这四个变量之间的相关系数显著不为0,说明代表金融合作的三个变量对经济发展的当期影响并不显著,因此,在建模的过程中不需要考虑当期关系,这为进一步建立VAR模型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建立VAR模型时首先要确定变量的滞后阶数,与上一部分确定滞后阶数的方法相同,经过分析比较,选择滞后阶数为2,同时,模型平稳性检验的结果表明VAR模型的估计结果从长期看来是稳定的,该模型可以用来对两岸金融合作与经济发展的关系进行分析。模型的估计结果如表7所示。
表7 向量自回归估计
从表7中可以看出,金融合作所代表的三个解释变量可以解释经济增长率方差的44%,这说明两岸金融合作对于台湾经济发展的影响并不明显,这与前面的分析结果相吻合。同样,可以分析得出两岸金融合作与大陆经济发展的关系,结果也表明,两岸的金融合作并没有对经济发展起到较为明显的促进作用,这些结论都与前面的分析结果相同。因此,本文运用方差分析来对他们的关系做进一步的探讨。
方差分析是通过分析每一个结构冲击对内生变量变化 (通常用方差来度量)的贡献度,进一步评价不同结构冲击的重要性。因此,方差分析给出对VAR模型中的变量产生影响的每个随机扰动的相对重要性的信息。利用Eviews6.0软件对大陆和台湾地区的情况分别进行分析,部分结果如图2所示。
从方差分析的结果可以看出,对于TGDP增长率而言,iTGDP本身、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的两岸金融合作对其方差的贡献率分别为79%、11%、6%和4%,这说明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经济本身的积累对其后续发展的贡献非常重要,而金融合作的几个变量对经济发展影响却都处于较低的水平。对于大陆GDP增长率的分析也得出了同样的结论。
总体来说,两岸金融业三大合作对两岸经济发展都有所贡献,但贡献度依次递减。银行业合作对台湾经济发展的贡献最大,保险业合作贡献最小,证券业合作贡献居中。然而,三个领域对经济发展的贡献都不大,最高的也不到15%,说明三者对经济发展的影响都不大,都需要进一步的发展和提高。同时也可以看到,两岸政府在努力促进两岸银行业合作的同时,也要努力促进证券业和保险业的合作,进一步扩大金融开放,给两岸金融合作创造良好的经济环境和政治环境,才使两岸的金融合作能够自由健康地发展。
图2 方差分析图
本文用金融合作程度指数FCINT对两岸金融合作程度进行了实证评价,通过建立VAR模型对三大板块的两岸金融合作与两岸经济发展关系进行了实证研究。结果表明:
首先,大陆与台湾金融合作并没有像许多学者理论研究结果以及其他地区之间的金融合作那样,与经济发展存在明显的相互促进作用。这说明两岸金融合作程度还处于较低水平,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同时,也说明两岸金融合作还没有处于健康自由的发展,还存在许多外界制约因素,这是两岸政府应当努力改善的方面。
其次,两岸金融业三大合作板块对两岸经济发展都有所贡献,其中,银行业合作对经济发展的贡献最大,保险业合作的贡献最小,证券业合作的贡献居中。但他们的贡献率都处于较低的水平,没有起到应有的促进作用。说明金融业三大板块的合作程度都比较低,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到目前为止,已经有7家台资银行、16家台资证券公司和10家台资保险公司在大陆设立代理机构。两岸直接通汇也已经成为现实,大陆大部分商业银行已与台资银行建立了代理行关系。大陆和台湾的金融国际化程度不断扩大,两岸金融界对开展合作态度均十分积极,从远景上看,两岸金融市场应设立统一的金融指数,统一两岸结算、清算系统,逐步实现两岸金融一体化。根据本文的研究结果并观察目前两岸金融合作的趋势,笔者认为在未来的金融合作发展框架中,应当注意保持银行业和证券业合作的前提下,加大保险业的两岸金融合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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