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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东峰
2009年1月3日早晨7时30分,李作鹏逝世,享年95岁。
文化大革命中,李作鹏担任总参谋部副总参谋长兼海军政治委员。1971年10月,李作鹏因“九一三事件”被押,1973年被开除党籍、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1981年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确认为林彪反革命集团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据新华社电
1995年7月8日,余访李作鹏于山西太原金刚里某宿舍。李居二楼,三小间。客厅北壁靠门,挂李与夫人董其彩合影,彩色。东壁书柜,多为马列著作与军事书籍。南壁临窗,挂李书法条幅《赤壁赋》,得王羲之笔意。西壁有条幅“江河万古流”,挂正中,笔墨深沉,纵横不阿。取唐杜甫《戏为六绝句》诗“王杨卢骆当时体,轻薄为文哂未休。尔曹身与名俱裂,不废江河万古流”句。是谓自嘲耶?自励耶?李笑而不答。
李作鹏身材高大,衣着随便,性豪爽,语直率。胆大,人称“李大胆”;豪饮,人称“李烧锅”;右眼瞎,人称“李瞎子”。虽坎坷沦落,仍高傲自大,语出不逊。
李作鹏晚年喜书法,自谓不临帖不临碑,不摹柳不摹颜,随心所欲,龙飞凤舞,名之为“李体”。李之子李冰天告余,作鹏囚于秦城監狱时,手书两条幅挂于墙上:一为“骨气”;二为“于无声处听惊雷”。
战争年代
1948年10月24日,李作鹏奉林彪令,率东野六纵由彰武、新立屯掉头南下,强行军向台安急进,以堵截廖耀湘兵团南逃营口。作鹏自率前指随四十六团前卫营跟进。26日凌晨,达北宁线,于姚家窝棚遇敌。刹时,枪炮声大作。李披大衣凝视片刻,遂下达停止前进,阻击正面敌人之命令。当是时,林彪来电:“继续前进,不要与敌纠缠。”李作鹏回电曰:“敌人主力于此,我们就在这里打。”并命令部队迅速抢占厉家窝棚车站、半拉门、姜屯一线。果如所料,廖耀湘已改变南出营口计划,决定东退沈阳,正遇李阻击。此役,李所部十六师及十八师,阻敌三个军之攻击,为辽沈战役全歼廖兵团创下首功。余问李如何知敌之主力?李作鹏笑答曰:“枪一响,便知之。杂牌部队没有这么猛烈的枪炮声!”李作鹏时任东野六纵副司令员兼十六师师长。
李作鹏精明强干,火气来得快,脑子转得快。解放海南岛时,作鹏任四十三军军长,指挥部队渡海。部队乘帆船前进,中途风停,帆船止。进耶?退耶?各部队纷纷请示,李当机立断:“用橹摇,用浆划,只许进,不许退,退者军法严处。”四十三军船队继续前进,顺利登岛。李事后曰:“部队配置有电台和话报机,舟渡,茫茫大海,如何下命令?”人皆服之。
李作鹏于战争年代曾任机要员、参谋、科长、参谋处长、纵队司令。解放军部队中直接由机关人员升任军长者,李为特例。
四十三军老战士石冠军言,辽西战役,李作鹏设指挥所于某农家,披大衣坐炕上指挥。始闻枪声越打越激烈,人皆惊慌,作鹏纹丝不动。继而炮弹落四周,震屋宇,李亦不动。后闻马蹄声声,敌骑兵至,有人提议调部队增援,李仍不露声色。忽闻三八一团一连阵地被敌突破,李起立,曰:“速叫该营营长来,枪毙!”一营营长闻之,拼力夺回阵地,免死。石冠军曰:“辽西战役打了两天两夜,李作鹏两天两夜未眠。”
李作鹏言:辽西这一仗打得很惨烈,四十三军打掉了九个连队,许多连队只剩下七八个人,堵住了廖耀湘主力向沈阳撤退。
抗日战争打山东梁山,李作鹏任一一五师侦察科长。是役,歼日军一个大队。敌人报复扫荡,李率部掩护师直转移,突然阵前浓烟滚滚,奇臭难闻。盖日军施放毒气弹也。李眼前一片模糊,泪流不止。战后,一目失明。经陈光、罗荣桓批准,李化装生意人,独进北京治眼疾。一家医院为其做角膜移植手术,失败,右眼瞽焉。
李作鹏好酒,有酒必喝,喝酒必醉。若无酒,骂人更甚。故部队若缴获酒,必先送李。1946年夏,东野部队由四平败退至吉林舒兰。部队刚宿营,李作鹏即与苏静、何敬之等人摆酒豪饮。林彪见之,大怒,曰:“现在什么时候,你们还在醉生梦死!”曰:“部队搞得乱七八糟,你们也不心急!”曰:“电台还没架线,你们也不管!”言罢奋臂掀翻酒桌。李作鹏告余,自此林彪与他不和。不久,李被调离总部,担命一纵副司令兼参谋长,刘亚楼因此“横空出世”。
苏烈,原一一五师警卫员,山东人,好酒,常为李作鹏座上宾。苏烈告余,李作鹏酒瘾大,酒量也大。抗日战争胜利后某日,李酒瘾发作,与苏烈四处寻酒,不得。其时,李作鹏夫人董其彩为卫生所所长,李嘱其取酒精,掺水两碗,与苏烈一人一碗,尽饮之。李饮后即参加会议,而苏烈则大醉,睡一天。
1948年,第四野战军南下。李作鹏率四十三军势如霹雳,威震南国,直捣广西,生擒白崇禧第三兵团司令官张淦于广西博白。曰:“当时陶铸对我说,张淦被捉消息传来,林彪高兴得跳起来。”余闻之,暗忖:林彪向来严肃,不知跳起来是何动作?
1949年后
作鹏任海军政委时,海军大院若有小孩啼哭,曰:“‘李瞎子来了。”哭声即戛然而止。
据“文革”揭发材料云,1965年12月8日至15日,中共中央于上海召开工作会议,李作鹏拍桌大骂罗瑞卿“反对林副主席”,是“大野心家”、“大阴谋家”、对海军“怀有巨大的阴谋”、“想占领海军这个阵地。”因此成林彪亲信。
李作鹏言,“文革”中某日,他亲眼见林彪拍桌大骂江青:“无名小卒,野心不小!”
1996年3月25日,余访伍修权于北京。伍老曾任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审判工作指导委员会成员。伍老言,李作鹏受审时,头脑相当清楚,小事承认痛快,大事决不含糊。如1971年9月6日,李作鹏将毛主席南巡谈话内容密告黄永胜事。李作鹏供认不讳,但强调两点:一南巡谈话内容,是刘丰主动对他说的;二他告诉黄时,特意交代不要告诉吴法宪和叶群。这两点狡辩,目的是摆脱与林彪谋害毛泽东的干系。
1981年1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作出终审判决,确认李作鹏为林彪反革命集团主犯,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李作鹏因林彪事件被判入狱后,曾书信致海军党委。信曰:“我除心脏病外,其他皆好。我可能长寿。1971年冬和1976年由海军两次送来的衣物书籍及其他用品(1976年送来的是海军改装后的衣服),现在多已破旧,需要更换。因此,可将我的私人东西(衣物、用品、文物)全部交我的子女保存,以便我需要什么,由他们帮我解决。同时,我子女现在生活都很困难,尤其是今未就业的,困难更大。我有的东西,可以救济,以免流落街头,影响不好。据说我家被抄两次,私人的东西被一小撮王八蛋明抢暗偷,丢失不少。我对此非常愤慨。请你们予以追查,按党的政策处理。 现由李冰天等人前来接洽,希予指教。敬礼,海军强大。”
余问李作鹏:“《大决战》中的林彪演得如何?”答:“假林彪。”问:“刘亚楼呢?”答:“假刘亚楼。”问:“罗荣桓呢?”答:“假罗荣桓。”又曰:“罗荣桓不是那种人,他从来不会抬高自己,贬低林彪。若罗荣桓在世,此片肯定通不过。”
李作鹏保外就医时,组织上要求其改名,李不愿,经再三工作,始答应,化名为“李明”。
李作鹏告余,晚年已完工两部回忆录:一为《盖棺论英雄——我所认识的林彪》;一为《沙场回忆》及两部“文革”回忆录,共100万字。有书商与之谈出书事,曰:“须改名,方可出。”作鹏曰:“我李作鹏就是李作鹏,坐不改名,行不改姓。”书商曰:“若不改名,只有送国外出。”李对曰:“不,我是中国人,决不到国外出书。中国能出就出,否则存给老鼠啃掉。”书商摇首而退。
(摘自《南方人物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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