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4
胡敏 蒋黾
【摘 要】农业产业化是我国农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战略选择,是推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加速农业现代化的有效途径。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成分,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参与农业产业化进程中。然而,涉农民营企业面临的项目土地征用困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农产品深加工赋税重、涉农民营企业管理效率低下和涉农企业信用担保机制不完善等问题,严重制约着农业产业化的发展。鉴于此,论文以湖南省为例,分析涉农民营企业参与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现状及问题,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Abstract】Agricultural industrialization is a strategic choice for China's agricultural development to a certain stage, and an effective way to promote the transformation of traditional agriculture to modern agriculture and accelerate agricultural modernization. As an important component of the national economy, more and more private enterprises are participating in the process of agricultural industrialization. However, the land acquisition difficulties faced by the agriculture-related private enterprises, the imperfect rural infrastructure construction, the heavy taxation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deep processing, the inefficient management of the agriculture-related private enterprises, and the imperfect credit guarantee mechanism of the agriculture-related private enterprises have severely restricted the development of agricultural industrialization. In view of this, this paper takes Hunan Province as an example, analyzes the current situation and problems of agriculture-related private enterprises participating in the development of agricultural industrialization, and puts forward relevant policy suggestions.
【關键词】涉农民营企业;农业产业化;农业产业链;农业产业联合体
【Keywords】agriculture-related private enterprises; agriculture industrialization; agricultural industry chain; agricultural industrial complex
【中图分类号】F32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1069(2020)07-0040-04
1 引言
农业产业化是我国农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战略选择,直接关系到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和提高。农业产业化是使农业从传统农业转变为现代化农业,并加速其发展的有效途径。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成分,民营企业在农业产业化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截止到2018年底,我国民营企业为3143.26万户,与2017年相比增长了15.3%。作为农业大省的湖南,民营企业对农业经营主体、产业化格局多元化发展起到推动作用。然而,涉农民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面临农业产业化发展过快,地域发展不平衡,龙头企业规模小,企业和农户的契约关系保障效应低下等问题[1],严重制约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基于此背景,研究涉农民营企业参与农业产业化的问题显得十分必要。因此,本文以湖南省涉农民营企业为例,对涉农民营企业发展现状和在农业产业化中面临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建议,为促进湖南省涉农民营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制定提供参考。
2 涉农民营企业发展特点
“民营企业”一词产生于中国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而我国现有法律中对于“民营企业”的概念却是模糊不清的,并没有明确界定。国家统计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中规定“私营企业是指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包括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独资企业。国家科委、国家体改委发布的《关于大力发展民营科技型企业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科技型民营企业是相对国有国营而言的,包括以科技人员为主体创办的实行集体经济、合作经济、股份制经济和个体经济、私营经营经济的民办科技机构和国有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大中型企业创办的国有民营的科技型企业。”李枫、高闯(2019)立足于中国民营经济的发展历程,从广义的角度将民营企业理解为与公营企业、国有企业相对的企业经济形态[2]。鉴于已有研究,论文将涉农民营企业定义为参与农业生产过程的以民间私人投资为主的企业,不包括“国有独资”“国有控股”类型的企业,并基于湖南省23家涉农民营企业的深度调研,分析湖南省涉农民营企业的发展现状。
2.1 以中小规模企业为主,从事农业生产性服务
目前,涉农民营企业主要参与了农业生产前期的物资准备、中期的规模种植、机械化生产服务以及后期的农产品二次加工、销售、流通服务,在农业化生产中承包“一条龙”的完整服务。据2019年全国工商联《2019年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报告》显示,只有14家涉农民营企业上榜,其中7家涉农民营企业从事农副食品加工产业。湖南省2019年发布的100强企业名单中,民营企业占据了50家,但仅有湖南省茶业集团、道道全等6家涉农民营企业上榜,同样也是以农副食品加工业为主。不难看出,目前涉农民营企业的发展规模不大,主要以中小企业为主,主要从事农副产品加工。
2.2 民间资本投资上升,农业占比不断扩大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民间资本投资总额不断上升。其中,在民间资本对于农业这一大类的投资的比重也在逐年上涨。据国家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至2017年全国对于农业的投资总额由6328亿元增长至16911亿元,增长百分率达167%,占民间投资总额比重也由2.83%增长至4.43%(见表1)。
对于湖南省而言,2017年全省农业个体私营投资额为380.35亿元,农业总投资额为762.58亿元,占比49.88%,相比于2012年,农业个体私营投资额上涨了421%(见表2)。总的来看,湖南省民营企业对于农业的投资稳步增长,呈现良好的发展趋势,已接近农业投资总额的50%,成為农业活动中越来越重要的经济主体。
2.3 衔接现代农业发展,经营合作模式多样化
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指出,贯彻实施促进乡村振兴战略,需要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随着农业内部上下游相关产业链的不断整合,以涉农民营企业为核心的合作模式得以产生并不断发展。目前,合作形式主要有“公司+农户”“公司+基地+农户”“公司+合作社+农户”“公司+基地+协会+农户”甚至“农超对接”等形式[3]。周立群、邓宏图认为,公司选择“公司+基地+农户”的模式,可以增进生产经营的规模效率,降低管理成本、组织成本和交易成本,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4]。在实际调研中,我们发现通过“公司+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道道全资产总额达6亿元,年产值近28亿元。这一模式也推动了湖南省茶产业快速发展,至2018年底,湖南省茶叶产量21.47万t,出口创汇1.6亿美元,综合产值达796亿元。
3 涉农民营企业在农业产业化中的作用
农业产业化发展是指以市场为导向,在龙头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带动下,不同主体通过产业分工协作建立农业产业链,实现要素优化配置、生产效率提升及农业产业升级的生产经营方式[5]。作为国民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农民营企业在农业产业化进程中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3.1 依托农业产业布局,拓展农业产业链
《湖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指出:湖南省将打造粮食、畜禽、蔬菜、茶叶、水果、水产、油茶、油菜、中药材、竹木十大特色优势产业。在湖南省的调研中发现,涉农民营企业已经依托各自的资源优势和传统习惯,逐步形成了按区域化布局的优势农业产业带。如湖南龙华农牧2017年销售收入3.5亿余元,带动农户就业450余人,2018年生猪年出栏规模达到40万头,饲料年生产能力26万t,带动了株洲市牧猪养殖产业发展,是一家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涉农民营企业通过在当地的发展,利用企业优势建设生产基地,成为区域内的代表性产业。拉动相关农业产业发展,在区域范围内集中相关产业的生产空间,形成了农业产业区域化布局。
3.2 联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打造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是当前中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最前沿的组织创新形式[6],2017年《关于促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的指导意见》定义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为“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分工协作为前提,以规模经营为依托,以利益联结为纽带的一体化农业经营组织联盟”。当下,涉农民营企业主要和农户、基地、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订单农业、入股分红、托管服务等方式开展合作,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如湖南洪江区嵩云禽业有限公司在和农户、基地合作中实行“五包两统”的合同制方式,即企业承包核心的产品和技术服务,统一结算和销售,农户提供人力资源,在此模式下带动全区及周边地区养殖农户1000余户年出笼雪峰乌骨鸡800万只。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在提高农业生产效率的同时,也有效地将小农户融入农业产业链,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农业,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效益。
3.3 发展区域特色农业,打造农产品区域品牌
十九大报告指出,发展特色农业,推进区域农产品公用品牌建设,将农产品区域品牌做大做强是现代农业发展的根本要求。农产品区域品牌的发展不能脱离各地农产品区域品牌的资源禀赋、建设现状等实际,应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地选择资源融合、技术融合或功能融合路径,亦或多种产业融合路径齐头并进发展[7]。涉农民营企业在保障农产品品质的前提下,将优质的产品与广告宣传相结合。经过一定的时间,形成的品牌效应可以辐射带动其下的农产品或产品品牌形象,使消费者信任品牌。减少创建新农产品品牌投资成本,扩大农产品营销和销售渠道,最终形成区域影响力,获得经济创收。以湖南省为例,湖南省2018年培育了“湖南红茶”“湖南茶油”“安化黑茶”三大区域品牌。其中,“湖南红茶”参展收益达40亿元,“湖南茶油”2018年产值达450亿元,“安化黑茶”综合产值增至180亿元。
3.4 不断扩大科技投入,推进农业产业科技化
民营资本介入农业产业化,首先有利于促进农业科技进步的资本投入,其次有利于农业科技进步的管理和机制创新。《2019中国民营经济报告》显示:2000-2017年,中国企业专利申请数、发明专利申请数和有效发明专利数分别由2.62、0.80和1.53万件快速上升至81.70、32.06和93.40万件。如表3所示,2017年三类型企业中,有超过75%的发明专利来自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已经逐渐成为中国科技创新的主力军。
被调研的企业中,道道全粮油成立了“国家油菜籽加工技术研发分中心”;江永特色农副产品与湖南农业大学合作,进行产品加工技术的研发;洪江嵩云禽业与科研院所建立产、学、研合作平台,成立技术研发团队。这些涉农民营企业将先进的生产技术、理念、设备带到农业生产中,通过组建科研团队,吸纳专业相关人才,提高了农业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在提高企业生产能力、减少成本、扩大利润的同时,加快了农业产业的科技化速度。
3.5 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推动农村城镇化进程
涉农民营企业的创办者大多数是农民,这部分的企业家通过自身的奋斗打拼创办企业,对于农村有深厚的情感。如江华丰润生态农业种植合作社创始人表明创立企业的原因就是希望能够给当地的经济创收,带动当地的农民增收致富。绿之韵公司通过在益阳开发中药材种植加工基地,给近万名农民提供了就业机会;湖南华莱生物计划投资100亿元助力安化县的建设,在安化县打造黑茶小镇。初具规模的涉农民营企业在享受到了国家的政策支持以及当地政府的扶持工作之后,通过产业覆盖、就业增收、基础援建等多种模式投身到新农村的建设,对农村进行投资、改造,给农民提供就业机会并推动农村城镇化,拓宽了农业产业化的外延和意义。
4 涉农民营企业在农业产业化中面临的问题
4.1 土地流转机制不健全,基础建设用地审批难
土地对于民营企业是一种极为稀缺的资源,涉农民营企业在参与农业产业化建设过程中遇到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基础建设用地审批难。一是企业的政府关联作为一种非正式制度,会影响民营企业的土地使用权配置[8]。涉农民营企业和政府之间联系低,这就导致微小民营企业难以获得土地使用权。二是土地审批手续繁杂、等待时间长。涉农民营企业不能及时拿到土地使用证、无法开展后续项目建设。三是由于土地流转和土地确权以及对农民的补偿额度等问题,想要从农户手中得到土地使用权存在诸多矛盾。
4.2 软硬件设施不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大
随着农业经营方式的转变和多元、经营主体的培育,农业基础设施不论是数量、质量还是结构都不能满足现实需要,制约了我国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收入提高[9],也制约着涉农民营企业发展,迫使涉农民营企业从服务需求方转变为服务供给方,在基础设施建设上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再加上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不高等原因,制约了涉农民营企业的长期发展。
4.3 家族企业特征明显,企业管理水平低下
涉农民营企业治理水平和管理基础一般较差,相当一部分企业由家族控制,受创始人个人的影响极大,“一股独大”的问题较为突出[10]。一般而言,涉农民营企业主要以中小规模投资者为主,企业法人文化水平不高,家族性质企业占比较大。这样的亲缘式管理下,管理人员缺乏专业的管理知识,缺乏风险防控意识,无法预见并控制企业损失,这就导致涉农民营企业难以形成高效率的经营管理模式。
4.4 涉农企业融资困难,缺乏信用担保机制
涉农民营企业在农业产业化中面临的关键问题仍旧是融资困难。在湖南省的调研中发现,当前涉农领域缺乏专业、权威的管理、贷款、担保、公示等系列平台和针对涉农民营企业的信用协会。涉农企业的信用担保机制尚未完善和健全,使中小规模的民营企业无法获得银行的信任,无法享受相应的政府优惠政策。
5 结论
涉农民营企业作为农业市场的重要组成力量,在促进农业发展产业化的过程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经过分析可知,涉农民营企业在农业产业化方面的作用体现在:农业产业区域化布局、打造农业产业联合体、建设农产品区域品牌、加快农业产业科技化速度、推进农村城镇化。但涉农民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仍旧面临项目土地征用困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农产品深加工赋税重、涉农民营企业管理效率低下和涉农企业信用担保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为了更好地促进涉农民营企业的发展,本文提出以下4条政策建议:
第一,政府应充分肯定涉农民营企业的地位。各地各级政府可通过媒体平台加大对涉农民营企业的宣传力度,肯定涉农民营企业对于农业产业化进程的促进作用。鼓励乡镇、农民参与到涉农民营企业的建设当中来,贯彻落实各部门惠农政策,扩大政策透明度,维护涉农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鼓励发展较快的涉农民企解决当地基础设施建设欠佳的现状,形成良性循环,解决项目开展实施的问题。
第二,涉农企业应深度推进产学研结合。产学研结合已经提出很久,是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推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有效途径。对于涉农民营企业的发展而言,必须有具备专业知識的管理人员和研发人员的支撑。政府可建立中间机构,鼓励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共同参与产业项目的落地孵化,给予科研成果转化相应资金支持,缩短项目产业化时间。另外,可以在高校内设置经费鼓励、支持、引导高校学生走进中小民营企业,走进农业,为企业提供留住人才的机会。
第三,金融机构为民营企业提供绿色融资服务。中小企业在融资方面面临着共性问题:一是由于中小企业生命周期短,不能成为金融机构重点支持的对象;二是中小企业有效的抵押物严重不足,不具备金融机构要求的贷款保证条件[11]。针对民营企业融资困难的问题,一是金融机构对涉农贷款设立快速通道,简化审批流程;二是政府投资民营企业,引导带动社会资本,为民营企业注入资本力量;三是推动减税政策,了解涉农民营企业的需求和建议,合理定制税率。
第四,政府应搭建涉农民营企业的信用协会。政府可以搭建涉农领域的信用协会,收集相关涉农企业的信息,不仅作为融资平台,更是作为交易平台、政策收集改进平台。为涉农民营企业提供信息认证、产品认证等服务,面向公众、企业和银行,解决涉农民营企业的信贷问题、产品资格认证问题;了解涉农民营企业发展的需求,制定更好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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