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4
刘妮妮 等
从国内外经验来看,以政府为主导统筹规划,加大对科技创新的资源投入,推动政策与资金倾斜,激发科研机构与人才活力,是促进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发展的普遍经验与通行办法。
国外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从发达国家和部分发展中国家经验来看,主要围绕加大对科技创新资源、科研仪器设备的投入,强化管理,提高资源使用效率等方面,为科技创新提供良好的基础条件。
(一)建立稳定的扶持机制,加强对科技创新平台所需设备仪器的经费保障
一是制定实施相应的投入计划,支持科技创新基础条件的建设和完善。美国能源部早在2004年就将“开发新设备(或设施)来推动科学新发现”列为中长期战略计划的重要内容。日本文部科学省早于2001年制定了“国立大学等设施紧急整备五年计划”,投人经费16000亿日元。英国贸工部、财政部、教育和技能部联合发布了英国《2004-2014年科学与创新投入框架》计划,明确提出为英国优秀大学和国家实验室提供持续的财政支持作为科学与创新投人目标之一。二是形成跟踪投入机制,加强对科技创新平台运行的扶持。现代大型科研设施的运行费用较高昂,除了建设初期的投入以外,一些国家政府在出资购买大型科研设施时,通常会拨付专门的运行经费以确保设施的正常使用。如印度科学工程研究理事会(SERC)对其资助的科研设施一般连续拨付五至十年的管理费用,包括人力成本、耗材开支、设施维护费用等。
(二)面向前沿科技布局平台,满足重大国家战略与科研需求
美国科技资源建设更侧重于体现国家意志,服从于其整体战略目标,主要支持大规模、高风险、周期性长、关系到其社会经济发展和安全等重大问题的基础性、前瞻性研究平台建设,如核能、武器、空间科技、卫生等,并根据美国国家科技战略发展需要,通过制定科技计划,适时调整、培育新型学科发展以及交叉学科的研究,如人类基因研究计划、全球(气候)变化研究计划等。日本对科研条件的投入,一方面考虑尽可能满足国内科学研究的基本需要;另一方面依据各阶段的重点问题优先投入。2011年推出的“第四期科学技术基本计划”将日本目前所面临的重大社会事项划分为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和需要解决的重要课题两类,包括科技创新条件建设的多数科技活动都将围绕这些方面重点开展。
(三)产学研合作,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对产业的支撑与服务
发达国家依据重点产业领域的科技创新需求,注重集合产、学、研、用多方资源,使科技创新平台服务于行业发展。德国专门建设面向新兴产业园区服务的科技创新平台,如碳纤维园区、生物医药产业集群以及鲁尔新能源集群等产业园区都建有为中小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服务的平台。集群内孵化器、公共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为集群内产、学、研、用结合及成果转化提供技术鉴定及转移、融资咨询、初创辅导、发展规划、寻找合作伙伴、信息收集、在线服务、国际合作等服务。
(四)统筹协调,避免科研仪器设备重复购置
美国科研仪器设施购置之前的评估非常严格。这种评估至少由两大步骤组成:一是计划购置科研设施的机构内部的评估;二是经费提供单位(如美国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的评估。英国专门设立国家实验室研究理事会(CCLRC),作为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施中心,具体负责建设、维护、运行和管理英国所有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施,其决策成员来自大学、科研机构和企业界等领域,一方面使国家重大科研仪器和设备的购置与管理充分反映大学、科研机构和企业界的需求;另一方面也便于上述不同机构之间进行沟通和协调,避免大型科研仪器和设备的重复购置和资源浪费。
(五)完善政策法规,保障科技创新资源的高效利用
为保障科技资源的充分高效利用,发达国家注重政府在科技资源整合和开放共享中的主导及统筹规划,制定了相应的政策法规制度,并采取一系列有效的措施推动科技资源的开放与共享。在大型实验设备共享方面,发达国家对由政府投入的试验设备都制定了硬性的共享使用政策,在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收费规定上,对公益性科研活动免费,而对私营部门收费。自然科技资源共享方面,政府主导自然科技资源共享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并制定共享政策。科学数据共享方面,发达国家在完善科技数据库建设的同时,提供了制度和法律保障体系。科技文献共享方面,非常重视促进资料收集、整理和报道工作环节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六)建立政府统筹与专业化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实现科技创新平台高效运转
美国国家实验室的外部管理主要建立以下机制:一是两种管理模式。联邦政府部门进行专门管理或通过合同委托给大学或大学研究协会、私营企业、非营利机构等承包方负责。二是目标导向合同制。对实验室的管理采用以结果为导向的管理,政府和委托管理单位建立目标任务合同合作机制。三是质量控制体系。主要通过由联邦职能部门进行的管理评估和由同级的实验室进行的同行评议制两种方式定期对国家实验室进行质量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实验室开展的高水平研究工作、研究与国家发展规划的相关性、投入与产出比等。同时,通过合同管理人(编制属于政府)参与国家实验室的管理事务,及时掌握国家实验室的运行动向。四是实验室内部管理实行主任负责制,实验室人员采用项目合同签约方式和实验室联网一体化。由主管部门或托管机构选聘主任,负责实验室具体运转并每年向主管部门]或托管机构提交年度报告。多数实验室采取与科研人员项目签约的方式,保持研究人员的正常流动和创新活力,避免因科研人员数量庞大带来的实验室运行负担。通过网络形成虚拟的一体化工作机制,协同各实验室之间的交流合作,避免课题重复。
国内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科技创新平台作为支撑创新活动的重要载体,在区域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各地从投入、政策等方面给予支持,取得了不少宝贵经验。
(一)加强统筹规划,优化平台布局
在国家层面,2002年科技部就加强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提出明确意见,提出建设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的构想,发布《2004-2010年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纲要》及《“十一五”國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实施意见》,为平台建设进行了统一规划部署。近年来,国家自主创新能力建设规划、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等规划及政策文件都将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作为重要内容进行部署。
在地方层面,各地在国家政策指导下也纷纷制订了科技基础条件平台规划。除布局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外,各地更加注重产业、行业领域新型平台的建设以及科技创新平台资源的整合与开放共享。例如,浙江省面向行业和区域建设科技创新平台,注重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的建设,在全国率先建设网上技术市场。上海市建设上海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分解为10个各具特色的子系统,即科学数据共享、科技文献服务、仪器设施共用、资源条件保障、试验基地协作、专业技术服务、行业检测服务、技术转移服务、创业孵化服务和管理决策支持系统。四川成都高新区出台《“三次创业”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发展规划(2014-2020年)》,提出加强创新载体建设、打造公共服务平台、强化科技金融支撑、加快科技人才聚集等工作,到2020年建成全国领先的科技创新服务体系,为其实现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的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二)创新管理方式,引导创新平台建设
广东省依托创新平台,编制《产业技术路线图制定指南》,各领域产业技术路线图的平台组成单位按照指南规定的要求和步骤,根据各自产业特点,组织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共同绘制产业技术路线图,制订详细的实施工作方案,省科技厅据此组织实施省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将创新平台的建设嵌入到产业发展中。
(三)加大投入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上海市鼓励和支持民间力量参与科技创业孵化器的建设与运营,在绩效评估基础上,市、区(县)两级财政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共同加大对科技创业苗圃、孵化器和加速器的资助力度,将科技创业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区县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山东省每年选择10家绩效突出的科技企业孵化器给予重点扶持。贵州省把建立健全科技创新体系作为加快科技创新的关键环节,投入引导资金1750万元,带动市(州)、县(区)投入5933万元,首批启动25个创新平台建设,重点培育“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在园区形成,支撑“九大传統产业”改造提升。
(四)整合平台资源,实现高效配置
上海研发公共服务平台有效整合集成上海及长三角地区的研发资源,推动跨委办、跨部门的信息交流制度,建设政府科技资源信息共享系统,整合各委办科技资源信息,建设全市性的科技计划项目资源库、科技计划成果资源库和重大项目储备库,促进科技资源在全社会的高效配置和共享利用。
(五)创新市场化运作模式,提高平台运行效率
首都科技条件平台实行资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引入专业服务机构开展市场化运营服务,解决科技资源市场化和利用效率问题。上海研发公共服务平台探索“产权多元化、使用社会化、营运专业化”的运作模式,市平台管理中心负责研发公共服务平台运行服务的统一协调、管理与监督等,各类资源共享服务平台一般要求其按照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规范,纳入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的运行服务体系,加盟单位则按照签订的加盟协议接受市平台管理中心的服务协调与监督。
(六)采用企业化运行机制,完善平台组织架构
广东省的科技创新平台采取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主任)负责制,下属职能机构(二级研发、技术服务中心)采取事业编制,按企业化模式运营;理事会是平台的决策机构,理事会由发起单位(出资者)代表、政府相关部门代表构成;平台成立学术委员会,作为指导平台发展的咨询机构。东莞市科技创新平台实行“事业化单位、企业化运作”,采用理事会、院务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企业顾问委员会等管理形式。
(七)创新建设模式,实现平台共建共享
广东省组织和支持建立的各类产业新型平台包括五种组建形式:一是省市两级政府与中国科学院联合共建(如中国科学院广州生物医药与健康研究院等);二是省科技厅、市政府与中国科学院相关研究所联合共建(如广东电子工业研究院等);三是省科技厅、市区政府支持,由相关科研机构、大学等联合共建(如华南家电研究院、华南精密制造研究院等);四是由各地市政府与中国科学院联合共建(如广州中国科学院工业技术研究院、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等);五是由省科技厅支持,相关科研机构或大学联合共建(如广东省材料检测与评价科技创新平台)。
(八)加强开放共享,提高资源利用率
上海市出台了《上海市科技计划项目数据汇交管理办法》《上海市促进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规定》,提出建立信息公开、新购评议、共享评估等制度,从源头上减少重复立项和重复建设,携手浙江、江苏、安徽等长三角地区相关省份共建长三角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此外广东省、江苏省、山东省、湖北省等地区也在平台建设规划和方案中明确将共享作为一个重要考核条件,规定了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必须向园区内全部开放,也形成了一些激励政策来鼓励科技资源的开放共享。
(九)建立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奖惩机制
江苏省在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的服务运行绩效评估方面,制定了切合江苏平台特点的评估指标体系,作为确定评估等级的唯一标准,对运行绩效评估“合格”以上的平台给予运行补贴,对绩效评估“不合格”的平台给予黄牌警告,连续两次绩效评估“不合格”的予以摘牌处理。上海市在平台建设专项的立项、过程监管、绩效考评、验收均按照上海市科委和上海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的项目管理要求进行,制定服务评估评价指标体系,并按照资源属性的不同进行分类(设立不同指标)考核。
经验与启示
通过分析国内外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的先进经验,其在优化布局、加大投入和创新建设模式、运行机制及开放共享方面的许多做法值得我们学习借鉴,给予我们重要启示。
(一)在布局上面向基础前沿和产业发展布局科技创新平台
发达国家在基础前沿布局平台,通过支持基础性、前瞻性研究,体现国家意志,满足国家战略性、阶段性重点领域的科技创新需求,同时根据重点产业领域的科技创新需求,注重产学研合作,使平台服务于行业的发展。国内注重公共服务和基础条件平台的建设,依托产业技术路线图等方法布局平台的建设,将创新平台的建设嵌入到产业发展中,面向产业提供支撑服务。
(二)在投入上建立科技创新平台分类支持机制
国外对平台的投入强调稳定的政府投入,同时形成跟踪投入机制,加强对科技创新平台运行的支持。国内主要通过设立平台建设专项的方式加大对科技创新平台的投入,同时创新投入方式,将支持方式从前投入转向绩效考评后补助,依据评价结果决定支持经费,也鼓励民间力量参与平台的建设。
(三)在建设上整合资源,建立统一的科技创新平台管理系统
发达国家在大型科研仪器和设备的预算、购置与审批阶段都加强了顶层设计、部门协调与事前评估,在满足需要的同时,尽量避免仪器和设备的重复购置。国内各地通过建设统一的科技创新平台系统,以新模式、新机制建设新型产业技术创新平台,推动产学研联合共建平臺,整合平台、科研设施、设备等资源,推动跨委办、跨部门的信息交流,整合各委办的信息,解决科技资源条块分割,减少重复建设,形成从科研开发、成果转化到产业化一条龙的区域创新集群,实现资源的高效配置。
(四)在运行上建立市场化企业化运行机制
国外重大科技创新平台的运行管理注重平台内部机构的协调,加强政府对平台管理的扶持与监督考核,政府不过多干预平台的内部运行管理,同时协同各平台之间的交流合作,避免重复。国内在平台建设上也做了许多探索和尝试,服务类平台市场化运行,实行平台资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享,引入专业化服务机构开展市场化运营服务,对行业类的平台通过设立理事会、技术委员会等,实现企业化的管理,提高平台的运行效率。同时在对科技创新平台的考核上也形成考核评价体系,根据平台资源配置效果、运营状况,形成相应的奖惩制度,保障平台的健康运行。
(五)在共享上政策引导,激励科技创新平台开放共享
发达国家注重政府对科技创新平台开放共享的主导及统筹规划,制定了相应的政策法规制度,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措施推动科技资源的开放与共享,对政府投入的试验设备制定强制性的共享使用政策,对公益性科研活动免费,在自然科技资源和科学数据的共享方面也制定了共享政策。国内从国家到地方都十分重视平台的开放共享,通过设立开放共享目录,建立共享网络,将共享作为平台的一个重要考核条件,形成一些激励政策推动科技资源的开放共享。
(本文摘编自刘妮妮等专著《创新驱动发展——云南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与科技人才发展政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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